作者kolodo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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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9成弱勢家庭 最想用消費券買食物
時間Sun Jan 11 16:20:20 2009
新聞首頁 >教育 >親子家庭 >自由
〔記者林嘉琪、孫友廉/台北報導〕小福的媽媽罹患疾病無法打理家務,爸爸脊椎受傷,
無法做粗重工作,只能靠著打零工養家,政府即將發送消費券,但小福的爸爸還是憂心地
問:「消費券可以給小福上學註冊嗎?」他非常希望能讓小福繼續就學。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大環境不好,連照顧孩子都成了弱勢家庭的沈重負擔,去年
的出養諮詢來電高達七百三十六通,比前年增加四成,經濟困難已經超越未婚生子,成為
孩童出養的最大原因。
兒福聯盟昨天發表「弱勢家庭消費券使用意向調查報告」,發現近五成民眾打算把消費券
用在休閒娛樂上,但
弱勢家庭只想讓生活過下去,「九成以上的弱勢家庭打算購買白米、
蔬果、肉類及小朋友要喝的奶粉等基本民生物資」。
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可以買六罐奶粉,讓一個棄兒或是弱勢家庭寶寶至少三個月不挨餓;
可買十五包三斤的白米,幫助十五個家庭一個月不斷炊;可以買三床棉被,幫助三個弱勢
家庭孩子在寒冷的冬天也能一夜好眠。
但是消費券並非萬能,像是弱勢家庭迫切需要的房租與水電費、醫療健保費與公立學校的
學費等,都不能支付。王育敏說︰「擔心民眾減縮現金捐款,改捐消費券,將對民間社團
造成營運與協助案主的困難,特別呼籲現金捐款永不嫌多。」
即日起到二月十一日止,只要完成捐款或捐消費券,可以憑捐款收據到全台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門市換取禮盒。捐消費券專線:02-25505959#1;網址是
www.children.org.tw。
而身處監所收容人如何領取消費券?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李大竹表示,凡去年十二月三十日
前入所的收容人,都在該所領取,之後入所者,仍由家屬代領。
若收容人決定在所內購買福利社物品,依據法務部新訂的相關規定,可超過原本每天每人
可花新台幣二百元的限額,允許每天可花費消費券六百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11/78/1cs2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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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83.139
推 lifegoeson:未看先猜有人會推"請給我食物" 01/11 16:20
推 Alexboo:上面的單親媽媽如果能提早拿到消費券就不用偷了..Q_Q 01/11 16:21
→ shacking:3600能撐多久,快點拼經濟啦,別再拼統一了 01/11 16:21
推 darkbrigher: 請給我黃金 01/11 16:21
→ yaya:大夥進攻啦 01/11 16:21
→ lpbrother:糟了,是世界奇觀 01/11 16:22
推 pttdog:奇美:消費券不買面板 快撐不住了 01/11 16:22
推 digimaster:2~3人份的消費券只買一般生活用品食物夠用到截止日 01/11 16:22
推 daihera:請給我黃金 01/11 16:22
推 ispy03532003:請給我女村民 01/11 16:23
→ qwer1234:三千六真的不太夠 上次去逛一次全聯就小朋友走人了... 01/11 16:23
→ windgod124:消費券可以買菸嗎?? 01/11 16:25
推 kolling:how do you turn this on 01/11 16:25
→ Warheart:這篇是來呼應昨天妖僧提倡的消費券捐出來嗎 01/11 16:27
→ okladavid:一次發三萬六不是更好 刺激消費台幣貶值有利出口(誤) 01/11 16:28
推 chi731022:最近很紅NeedFood.... 01/11 16:30
推 digimaster:有就好了 一堆人不用繳稅還享用繳稅人的貢獻真不合理 01/11 16:30
→ Q4:騜:沒看到我在拼經濟了嗎?都用國務機要費買這麼多東西了QQ 01/11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