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pasky (偽卡巴斯基)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男女朋友吵架 警開槍擊中少年腿腹
時間Tue Dec 29 18:55:53 2009
: 我也覺得警察的 經驗和受訓不足
: 警察在面對持刀的犯人 進行攻擊
持刀已經很危險了,難道有規定對手拿刀的話警察就不能拔槍,對手拿槍的話警察才能
拔槍?你去看看警械運用條例好嗎?
經驗不足?請問如何訓練經驗?是不是每個警察都送去阿富汗受訓一輪再回來?
然後他們的腦袋就可以在一秒內非常精準的判斷需不需要開槍、要開幾槍?
這可不是考試選擇題!生死就在一瞬之間!最好你家人朋友都沒有當警察啦。
台灣治安惡化、暴力犯罪氾濫已是事實,你以為拿個警棍、吹吹哨子,失去理智的暴徒
就俯首就擒?
再說警槍。台灣的警槍非常詭異,當初買的人一定有回扣或官商勾結,制服員警用的是
S&W 5904,便衣刑警則是稍微迷你版的 S&W 6904。這兩種槍.....恩恩.....和其他像
是著名槍廠H&K、USP等比較起來,實在是.....
唯一的優點是輕吧,這兩款都只有一公斤左右,但是穿透力和壓制力都不足,沒有辦法一
槍就把歹徒打的往後飛,歹徒就算身中數槍身負重傷還是可以衝過來揮刀。
反正原PO的親人朋友沒人當警察,沒差。經驗和受訓不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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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3.97.46
→ HITACHI:.44也沒辦法把人打飛好嗎 你Dirty Harry看太多 12/29 18:57
推 laal:你說的警槍的卦之前在本版有看過有人暴料過@@ 12/29 18:58
→ jagdzaku:colt m1911一定可以 12/29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