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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zmaster (哈榭爾)》之銘言: : → valenci:也不看台灣機車是怎鑽的^^ 01/07 19:22 : 為什麼要鑽車呢?如果機車不鑽一台一台排也是可以啊 : 不過這個車流會〝有點長〞而已 : 如果將同車道超車(鑽車)行為分為動態與靜態 : 動態鑽車指行進中同車道超車,靜態鑽車指停滯車流中鑽車 : 前者毫無疑問在任何國家皆為危險駕駛 : 後者可有效紓解車流 : 首先定義停滯車流,有的國家設定在20km/hr以下,有的設定在10km/hr : 甚至車流完全靜止不動的狀態 : 才允許機車騎士鑽車 : 在這個速度下鑽車的〝最大〞危險性喔... : 如果駕駛判斷錯誤的話 : 大概後照鏡被撞掉或是小客車車門刮了一條,然後為了賠償問題汽車駕駛下來討錢 : 鑽得過就鑽得過,鑽不過就鑽不過 : 除非這個駕駛是笨蛋,不會去判斷寬度 : 以上,我們稱之為車道共享(lane sharing)或是車道分割(Lane splitting) : 這也是紅燈機車停等區的設計意義,騎車遇到塞車麻煩全部鑽到最前面 : 遺憾的是,我國交通規則並沒有同步 美國現在幾乎大部分州的高速公路是允許lane sharing的 對於lane sharing的定義則是 兩台機車可同時行駛一車道 加州才是允許更進一步的lane splitting 汽車跟機車可以共享車道 就是鑽車縫啦 當然lane splitting是有車速上的限制 至於為何加州願意開放 那就要看有沒有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塞過車的鄉民來說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93.224
hand824:奇怪 沒人回這篇? 01/07 20:09
hand824:這樣我要怎樣知道文中英文的意思 01/07 20:10
valepiy:可以查字典.... 01/07 20:11
vul3j9:引述裡有 01/07 20:11
BlueApex:google it.... 01/07 20:11
hand824:等到推完文才看到引述 01/07 20:12
bob770717:share就是分享...split就是分割 01/07 20:16
ImAkemi:所以lane sharing=巷子正在分享 後者就是巷子正在分割 01/07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