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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第八條 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 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 ,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 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 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 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 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基本上應該有小小解答你的疑惑 簡單說就是叫你來問你話 決定要不要羈押 都有時間限制 所以人來了就要馬上問 問玩了就要馬上決定要不要聲請羈押 ※ 引述《wat ( )》之銘言: : 因為之前由世一跟照駙馬被羈押、審訊都是在凌晨時分 : 不然就是2點多、清晨6點被羈押 : 難道是碰上大案子時,檢調跟法官都不睡覺嗎? : 要羈押,不是要檢調跟法官提出申請,然後獲准 : 這些程序都在半夜時分舉行?? : 這樣真的還挺辛苦的 -- 興農牛真讓我失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15.199
wat:感謝...140.119.148.226 05/25 11:00
※ 編輯: Chioushiyan 來自: 220.229.215.199 (05/25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