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tcytc:何必呢~~~~~ 05/24 23:39
→ cheerupchun:推 這個案子會更審到他們死才結案吧 05/24 23:39
推 twsoriano:這個時候 就需要新撰組和殺手上場 05/24 23:40
推 zptdaniel:中肯 05/24 23:40
推 RealWill:某些法官不願意推翻前面法官的判決 才會搞成這樣 05/24 23:41
推 coldking45:奇樂寫一寫就沒事了 05/24 23:41
→ RealWill:另一個問題是 不管怎麼判 雙方都有認定的事實而再上訴 05/24 23:42
推 gred121:爆坊將軍親自出場 將軍:制裁!!! 05/24 23:42
→ zptdaniel:這就要看哪個法官敢 死刑定讞 05/24 23:42
→ zptdaniel:全案不得上訴作結 05/24 23:43
推 erptt:推這篇 05/24 23:43
推 feducat:匆促結案才是遮羞...不過不結案根本是在虐待他們... 05/24 23:43
推 helmsley:沒什麼八掛 那受害者家屬是我小學學弟 05/24 23:44
→ Whilsper:Z大:有個制度叫做「非常上訴」,定讞了也沒用 05/24 23:44
推 qqq5566:叫大雄用哆啦B夢的時光機看一看就知道了 05/24 23:45
→ helmsley:看到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帶著不良於行的小孩就覺得可憐.. 05/24 23:45
→ valenci:zp,你可以可說無罪定讞呀。 05/24 23:46
→ valenci:檢方要想,要有夠力證據。 05/24 23:47
→ plutox:羅生門吧~ 05/24 23:47
→ valenci:反面想,如果很確定,早就判定了沒那麼多非常上訴? 05/24 23:49
推 magccandy:判決要有罪 心證上需達到毫無合理懷疑 光一個刑求自白 05/24 23:50
推 kiwi03:中肯 05/24 23:51
→ magccandy:疑雲就無法判決有罪了 不過這是書上寫的 實務上根本 05/24 23:51
→ magccandy:不了什麼毫無合理懷疑 顆顆 05/24 23:52
→ magccandy: 鳥 05/24 23:52
→ Whilsper:樓上M大:實務上是作不到,不是不鳥。畢竟人不是神 05/24 23:54
→ Whilsper:被告的辯詞再胡扯,也不能完全否定有存在可能 05/24 23:55
推 qekwxsc:推,他們涉案的可能性真的很大,背後還有骯髒的政治力 05/24 23:55
推 valenci:樓上? 05/24 23:55
→ Whilsper:所以真的要貫徹學說的那個標準,那95%以上都會無罪 05/24 23:55
推 morning99:推一下 05/24 23:56
→ Whilsper:所以實務上對於那個標準,「操作上沒那麼嚴格」 05/24 23:56
→ Whilsper: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性侵害案件 05/24 23:57
推 jbluebox:法官、檢察官、蘇建和三人的說法我都有聽過 05/24 23:57
推 ichch:政治力?法律本來就講證據 沒有證據辦案本來就是執法司法問題 05/24 23:58
→ jbluebox:我覺得法官判有罪的理由真的很薄弱 05/24 23:58
推 qekwxsc:性侵害案件真的是很容易成罪的... 05/24 23:58
→ motics:現在看來,程序正義已經被當今司法所遺棄了 05/25 00:01
推 cheerupchun:不知道一個人砍79刀手會不會酸 05/25 00:01
推 jbluebox:我不贊成原po所說的「有證據為憑」與「無特別誣賴動機」 05/25 00:02
推 yrhhimamr:應該是有罪吧!? 當年他們也大我沒幾歲 新聞都一面倒 05/25 00:02
推 hank1:「程序正義」是被台灣遺棄,台灣司法裁判品質實在不敢恭維。 05/25 00:02
→ jbluebox:這案子的證據真的很弱 瞭解過程的人就知道了 05/25 00:03
→ Whilsper:我說的「有證據」跟「誣賴可能」部分,主要是轉檢方說法 05/25 00:04
→ Whilsper:證據是有,只是證明力大小問題;誣賴動機則有解釋空間 05/25 00:05
→ Whilsper:不過也得承認,蘇案的直接證據的確不多 05/25 00:05
推 ichch:yrhhimamr,你說的就是標準的媒體殺人 媒體充當法官 05/25 00:09
推 beygwa:對這案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一本書來看 書名為"無彩青春" 05/25 00:16
→ beygwa:裡面有對這整個案件的筆錄 證詞 證據 等等相關的完整介紹 05/25 00:18
推 laliga:推 05/25 00:49
推 rahim03:無彩青春寫的很好 但我個人認為該書立場有失中立 05/25 00:52
推 ctbird:推這篇 05/25 01:01
推 keyman0208:本案說穿了,就是用現在的刑訴程序看當年,幾乎都不及 05/25 02:15
→ keyman0208:格,但要司法體系就此以程序正義推翻實體判斷極為困難 05/25 02:17
→ keyman0208:何況本案歷經更N審,多位法檢手中經辦要他們放棄更困難 05/25 02:18
→ keyman0208:且司法體系輩分階層明顯,要後期的學弟推翻學長判決XDD 05/25 02:19
推 valenci:但是過程中也有少數幾次被判無罪的樣子 05/25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