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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有一派是一直推廢死刑的沒錯 不過對照實務也是吵的很兇 基本上如果有比死刑更好的方法 可以導正加害者 警惕社會 消除被害者的怒氣 也是可以置換 不過現在似乎是沒有 相關辦法推行也耗費時日與經費 倒不如一次解決比較快 同樣的 這也對照在道路監視器的設置問題上 是為了保護個人隱私不裝設呢 還是為了能抓壞人方便蒐證呢 也是學界和實務你來我往的爭論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71.22
piliboy:你跳最後一段是幹嘛啊 拜託 02/01 22:20
XVN:導正加害者? 有些罪惡是不可原諒的 請他付出代價 02/01 22:20
piliboy:刪掉最後一段吧 扯到個人隱私沒有必要吧 02/01 22:20
sad2:提不出更好的方法只是偽善而已 02/01 22:21
ciswww:加最後一段不錯啊 02/01 22:22
geesegeese:關起來 讓他生老病死 應該比一斃了 更有教育性 02/01 22:24
Caltren:監視器..你都說在道路上了 哪來隱私 02/01 22:24
gasara:最後的觀點 真的在討論個人隱私的法律界中存在呀 02/01 22:25
geesegeese:斃掉 一瞬間就解脫了 真爽 只是滿足其他人 一時的暢快 02/01 22:25
Reddick5566:關一關 關到死很好阿 但是台灣要假釋太容易了阿!!! 02/01 22:26
gasara:我國沒個人隱私專法 只有憲法概略規範 02/01 22:26
newstyle:導正加害者,警惕社會,消除被害者怒氣,陳進興被槍斃了 02/01 22:27
newstyle:白冰冰有消除怒氣嗎?? 02/01 22:27
ybuc:公共場所也有隱私權,如你的週記在學校被人偷看->侵犯隱私權 02/01 22:27
newstyle:現在還不是很恨謝長廷,巴不得他永遠退出政壇@@ 02/01 22:28
gasara:這就是學界(討論真正要...)和實務(覺得要怎麼做...)的差別 02/01 22:29
piliboy:因為他恨的對象的理由都不一樣 02/01 22:29
piliboy:槍斃是槍斃 小夫是小夫 02/01 22:29
gasara:我同意道路裝監視器是侵犯個人隱私 但實務上卻不裝不行 02/01 22:32
gasara:這個也是學界和實務的爭論點 只是影響遠小於死刑這個議題 02/01 22:34
nckukath:公共場所沒有什麼隱不隱私 02/01 23:23
webberhan:那也叫軍人不要拿槍好了,拿face去擋子彈就好了 02/01 23:44
nckukath:不可以殺人還買那麼多武器幹嘛? 02/01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