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reflyyen:簡單一句 殺人剝奪了死者的生存權 憑什麼要求自己的 02/02 10:11
→ marculm:廢死會覺得反廢死的人都不懂 他們的作法才是對的 02/02 10:11
推 pinkyho:死刑不一定都是殺人的啦 不過通常都是重罪 02/02 10:12
→ marculm:但是 我只要求一點 就是 請廢死的先想好配套再來鼓吹 02/02 10:12
→ gtr9915:廢除死刑!? 台灣人胸襟根本沒那麼大 ! 什麼都要跟世界潮流 02/02 10:12
→ bury13:從小到大被教育不能殺人都聽不進去 還要再教育什麼 02/02 10:12
推 rufjvm12345:推這句 那些人權團體們 想到的是私人利益 02/02 10:12
→ jarry1007:弄壞犯罪現場破壞証物的刑警也該被檢討 02/02 10:12
→ pinkyho:最有可能有誤判的死刑 應該就是夾帶毒品巴 有時候會被 02/02 10:12
→ tachikoma:台灣這個三流國家一直都是把大眾利益當屁啊 02/02 10:12
推 g50360:畜生不需要人權 02/02 10:12
→ Isoroku5566:未滿18歲的確實比較狠阿,不過有時候也是老大推出來頂 02/02 10:12
→ pinkyho:偷塞 或是 幫人拿就中了 02/02 10:12
→ Isoroku5566:廢死還有一個好處,頂罪的年齡層變廣了,費用也好談。 02/02 10:13
推 blauncher:失去理智也是常用的詭辯啊,研究連續殺人的犯罪專家指出 02/02 10:13
推 piliboy:老大推出來頂 喔 02/02 10:13
→ piliboy:原來還有這招 02/02 10:14
推 piggylamb:根本不會有甚麼配套,台灣監獄根本不夠用,管理又不嚴謹 02/02 10:14
→ blauncher:殺人慣犯根本都是很有條理的處理被害人的,從計劃到事後 02/02 10:14
→ Isoroku5566:這招是老招了。 02/02 10:14
→ blauncher:處理,唯一失去的只有身為人的同理心吧,槍殺這種天經地義 02/02 10:15
推 hsushaochi:"反對不同意見"與"了解不同意見"是兩回事,不過鄉民只會 02/02 10:15
→ hsushaochi:反到底 ... 02/02 10:15
→ phix:重大刑案 罪證確鑿的判死刑就好 又不是要亂判死刑.... 02/02 10:15
→ joe2:有直接證據就判死啊 02/02 10:18
推 hermanwing: 那些人權團體們 想到的是私人利益<---可以具體些嗎? 02/02 10:18
→ hermanwing:畢竟他們戴了頂大帽子,叫人權 02/02 10:19
為死刑犯廢除他應該受的懲罰 這不是私人利益?不然是大眾利益嗎
但是他們不知道 這樣的作法是等於讓他們更毫無忌憚
因為不會死 那我殺死一個人跟殺死很多人都一樣 只是判的重一點
那些被害者連行使當人的權力都沒有了 還談什麼人權 實在很好笑
※ 編輯: killer110 來自: 140.112.208.22 (02/02 10:22)
※ 編輯: killer110 來自: 140.112.208.22 (02/02 10:24)
推 hermanwing:不錯阿,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請人權團體維護被害人的人權 02/02 10:29
推 krajicek:台灣的教育跟社會法治水準還沒有先進到那個程度 02/02 10:34
噓 coolchin:死刑根本沒嚇阻作用,如果有的話,那怎麼會出現死刑犯? 02/02 10:35
那台灣法律也沒有嚇阻作用 要不要連法律也一起廢除算了?
如果沒有死刑 你看會不會有更多死刑犯出現?
重點是說如果沒有死刑 那大家會不會去做更慘絕人寰的事情
→ krajicek:什麼都想學國外,到時後橘逾淮則枳.....那就好笑了 02/02 10:35
→ coolchin:既無一般嚇阻,亦無特別嚇阻,人都被判死刑了,根本無出 02/02 10:35
→ coolchin:獄,哪看得到特別嚇阻之作用? 02/02 10:36
→ coolchin:要談嚇阻,你要不要去了解所謂嚇阻。 02/02 10:36
那是一種警惕 那人們在犯罪的時候會想到有死刑 你剝奪人家生命
有死刑之後也可以讓他想想自己被剝奪生命會是怎麼樣
比廢除死刑後 還要一直教育一直教育 那種成本或是效果哪個比較大?
推 Isoroku5566:死刑是唯一可以做到永久社會隔離的方式。 02/02 10:37
→ Isoroku5566:在台灣而言是這樣子的。 02/02 10:37
※ 編輯: killer110 來自: 140.112.208.22 (02/02 10:51)
→ cloudwolf:反廢死 有時候只是出於 報復 復仇..跟大眾利益沒啥關係 02/02 10:59
→ cloudwolf:人都有倒楣的時候 最好冤獄都不為發生在反廢死的人身上 02/02 11:00
→ cloudwolf:為反而反 跟 為廢而廢 都是一樣的... 02/02 11:02
我覺得都有其矛盾之處 廢死的認為有冤獄 反廢死的認為證據充足
但是都說明了一點 就是司法人員的專業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但是冤獄比例跟現在死刑犯比例相比還是少
你認為反廢死是出於報復嗎?不見得 如果廢除死刑之後
當一個人原本是微罪 但是為了個人利益而犯下更大的罪 那對於社會是報復還是復仇?
死刑是發生重大犯罪之後才會有死刑 但是廢除死刑卻是在一個人處在社會上
會造成一種想犯更大案的心態 這種跟報復又有何關係?
死刑是一種分水嶺 有了死刑 個人的犯罪行為是可以被限制的
但是沒有了死刑 個人的犯罪行為在社會上會變得無法控制
※ 編輯: killer110 來自: 140.112.208.22 (02/02 11:15)
噓 abscented:純粹想噓費勞死的論點 02/02 11:06
※ 編輯: killer110 來自: 140.112.208.22 (02/0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