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VN:大推 02/01 21:58
推 abc73021:死刑之夜 02/01 21:58
推 RACINGHEART:大推 02/01 21:58
→ abc73021:聽起來無期徒刑好像跟屁一樣 02/01 21:58
→ ntitgavin:屌 02/01 21:58
推 qpwo:推!! 02/01 21:59
→ recx:大推簽名檔XDDD 02/01 21:59
推 mindehsiao:廢死會無視 02/01 21:59
推 abscented:如果真的要廢死~先把徒刑上限給廢除~學國外關到你死~ 02/01 21:59
推 EV1L:好文我頂 02/01 21:59
→ mooma:無期徒刑 然後關個十幾年假釋 02/01 22:00
推 dodonpachi:好強的戰鬥力 02/01 22:00
推 alongbow:上次戰死刑的時候有版有提出資料說對重刑犯而言任何刑責 02/01 22:00
→ recx:無期徒刑不是屁的話 那人渣們怎麼會無關痛癢的犯罪? 02/01 22:00
→ alongbow:都沒有赫阻力 02/01 22:00
→ riker729:無期徒刑真的是屁 02/01 22:00
推 smileray:推 !!! 02/01 22:00
推 YukiPhoenix:關到死又怎樣 還有免錢飯 活不下去就去殺人 02/01 22:00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3.188 (02/01 22:01)
→ tinmar:搶知名度? 你還真會亂放大絕 02/01 22:01
那請找一下哪個廢死人士/團體,在鼓吹他們思想的時候,會談廢死配套的先吧。
如果這些人不是搶知名度,而是有崇高理想並且願意教育人民先進觀念的話,這樣的
新聞應該常常出現吧。
只是我沒看到;你能找出來讓大家瞭解 "誰" 是真心推動廢死的嗎?
應該不 "難" 找吧(〞︶〝 )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3.188 (02/01 22:04)
推 dorisfish:支持死刑 備而不用\ 02/01 22:01
推 flamer:法界人士vs鄉民 02/01 22:01
推 VictorTom:推. 02/01 22:03
推 sheepfeather:! 02/01 22:03
推 recx:法律如果能有效遏止犯罪 人民對廢死也不會那麼不能接受 02/01 22:04
推 a10141013:一三不予評論 二是來搞笑的 找不出不代表沒有 02/01 22:04
→ recx:那這些聖人不是應該先從法律下手? 不是本末倒置跑去挑針廢死 02/01 22:04
→ chupan:廢死配套→廢死→主流民意反廢死→順應民心→無廢死配套 02/01 22:04
推 eddiecho:真的是搶知名度啊~只會廢死~配套要別人想 02/01 22:06
→ chupan:第二點有用嗎?現在什麼學術上的證據都可以反駁,你不知道? 02/01 22:06
推 sazdj:看到你這樣戰,我就很高興了 02/01 22:07
推 superzenki:簡單說 台灣不管甚麼都只有學一半 好的不學學壞的 02/01 22:08
→ superzenki:做甚麼都沒有配套 02/01 22:08
→ superzenki:重點是 還是有一堆人就這樣單純的被洗腦 科 02/01 22:08
推 dragonsoul: 02/01 22:08
推 emia:簽名檔 有好笑到 02/01 22:09
噓 sading7:你可能沒發覺,廢除死刑論也是司法進步的”配套” 02/01 22:09
然後呢?
廢死人士不管配套完善與否就強推廢死,是正確的?
曾公名言如下:
Put your hand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 you accept that!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3.188 (02/01 22:22)
→ akirakid:反正殺一個還是殺兩個都是無期徒刑所以多殺幾個? 02/01 22:34
這部份意涵是指死刑太多的情形下,動輒都死刑;犯人自然不怕更多死刑。
如果軍史館案件當時的法規,假若軍人性侵是無期,但殺人是死刑的話;是有可能挽
救被害人性命的事。
但這只是一種假設,殺人滅口以期望自己能脫身,在現實中也未曾少過。
→ akirakid:老實說現在一堆殺人的, 像殺了一個女朋友進去關出來又殺 02/01 22:35
→ akirakid:第2個女朋友的, 他是因為殺一個殺兩個都是死刑才殺的嗎? 02/01 22:36
→ akirakid:被判死刑的多數身上都揹了幾條人命, 改判無期是好在哪? 02/01 22:37
→ akirakid:他賠的起嗎?他賠不起他也是殺嘛 02/01 22:38
但跳針的面對這樣一針見血的回答,就會跳到下一項『生命不能回復』了;他不會面
對這些『少數的個案』的。
然後你問那些人,因誤判而虛擲時光在牢中,這些時間能回復嗎?
按照上次的經驗,他們就會因為梗都被踢爆而無言,又或是開始狂噓。
→ akirakid:酒駕撞死人會死刑嗎?不會嘛, 那因為酒駕一次撞死幾個不會 02/01 22:39
→ akirakid:有死刑難道酒駕的人就會變少嗎? 02/01 22:39
他們會跟你說有死刑的話,酒駕撞死一個,他會想說既然都死刑了,那就多撞幾個...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3.188 (02/01 22:47)
推 baobao821:說的好! 02/01 23:09
推 bury13:推這篇 02/01 23:19
推 smileamalea:反過來也可以說 反正都不會死刑 我就多殺幾個 02/01 23:21
→ smileamalea:推這篇!! 02/01 23:21
推 FeMoman:中肯 02/01 23:47
→ GoldExpR:所以你有針對學者見解提出反駁嗎?針對1:先不管綜合理論 02/02 03:12
→ GoldExpR:在講什麼,先紮個稻草人來打 針對2:我完全看不懂你問號 02/02 03:13
→ GoldExpR:裡的微言大意到底想表達什麼 02/02 03:13
1.的部份很簡單;這個理論並非是全世界都認可的與推行的。
譬如美國,仍在死刑存廢與否在進行攻防;難道歐洲就先進但美國卻落後?
此外,我一直有提到的是,關於廢死的配套--取消台灣刑期上限及假釋規定的修正;這部
分在還未修改之前就要廢死,制度執行上不會出現問題嗎?
這叫紮個稻草人來打?
2.的部份,沒找到相關證據就能被當成是不存在的話;那找不到神的證據,你就要當個無
神論者嗎?
證明有兩種,實證與反證;而UN的部份,是符合哪一種?
還是廢死論者拿著雞毛就當令箭?
→ GoldExpR:針對3:所以說司法人員的錯要讓無辜者承擔?況且,誤判就 02/02 03:14
→ GoldExpR:一定是司法人員的錯?ex.事後發現新證據即非司法人員的錯 02/02 03:14
事後發現新證據,那表示司法人員在搜集證據上出現問題,又或是被告方在維護自己權益
的努力上有了成果;但這樣逆轉,是死刑的錯?
還是說廢死之後,你被誤判十年也會心甘情願平安喜樂的去坐牢?
廢死之後,司法人員的錯就不會讓無辜者承擔了?光陰就是可回復的了?
→ GoldExpR:我情感上不贊成廢死 但針對學者的說理 請以理論來駁倒 02/02 03:15
理論?
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謬誤,你應當要直接踢爆這種誤導性言論吧?
只想著要廢死,卻不做配套的努力;這種沽名釣譽的作法,為什麼要支持?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3.188 (02/02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