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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ar26 (熊二六)》之銘言: : 死刑存在的意義就是給被害人一個最後最後 : 能稍微吐一口氣的公道 : 但是廢除死刑的幾大主張 : 一個就是死刑沒辦法有效遏止犯罪 : 另一個就是人類不應該集體去摧毀另一個人的生命 : 第二個是比較多人反駁的 : 因為會成為死刑犯 : 就是他也摧毀別人的性命 : 但是另一邊的主張又變成 : 難道就因為如此 : 我們就要變成殺人者(國家) 殺人者的共犯(贊同國家執行死刑) 去殺掉那的人? : 因此 : 就變成無限論戰了 : 廢死不可 其實每個人都說被害人被害人被害人 : 其實到底有多多少少被害人家屬 最後還是會原諒死刑犯的? : 其實甚至有些加害人 最後發現他其實只不過是被長期施虐 : 一個衝動就犯下大錯 然後反而社會還站在他這邊的例子也不是沒有 : 可是法律如此 : 殺人償命 : 怎麼只會想到廢除與否? : 而不是去想別的方案 : 譬如 讓被害人家屬決定是不是要死刑 實際上很可悲的是, 與論都操縱在媒體,而立法、修法也是操縱在少數人的手上。 廢死團體自己也知道廢死如果辨公投絕對不會過, 就跟統一與廢核四公投一樣都不會過。 而且根據有在司法體系擔任公職的親戚說, 最近這幾年,有持無恐的重刑犯愈來愈多, 包含煙毒犯與強姦累犯(注意,是累犯喔) ,因為他們知道法律其實對他們沒有任何的約束力, 沒有死刑,無期最重到二十年,溝通方便,在監所內也可以搖控外面的 勢力,而強姦犯在裡頭沒人權的時代也過去了, 因為現在為了管理方便,所以都把同樣刑責的關一起, 變成黑道在裡頭拜碼頭,毒犯在裡頭交流製毒心得與流通管道, 強姦犯大吹特吹自己怎麼失風,但幹過的女人有多正...etc. 以至於法律對他們來說根本就是一道矮牆,隨他們翻來覆去的。 親戚還勸我,我的個性不適合去考司法體系, 否則我光是聽他們的對話,就會想衝過去把他們爆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10.99
ls4860:但幹過的女人有多正...etc. <--大多是有毒黑心鮑魚 02/01 12:45
Xcd15:wow 02/01 12:46
Isoroku5566:那些人都是被強姦的,黑心在哪邊? 02/01 12:46
Isoroku5566:強姦犯是在炫耀自己強姦了多正的女人。 02/01 12:46
machinle:一樓 被強姦的受害人還要被你這樣消費? 02/01 12:47
motss:1樓是來釣魚的嗎 02/01 12:47
hagousla:一樓中文很差~ 看文章看清楚點~ 02/01 12:48
ls4860:.......我看錯了.....囧 02/01 12:48
hu6111:被一樓轉移焦點...... 02/01 12:48
BLACKLAGOON:1樓 你是加害人嗎?這麼了解黑不黑心 02/01 12:49
foxhound1204:1樓救援成功 02/01 12:49
ls4860:X....我真的是看錯啦(攤手) 02/01 12:50
airlow:一樓中文不好 02/01 12:51
libramog:照慣例 過幾篇就會有人跳出來說 廢死是為了挽回冤獄 02/01 12:57
guanghagrid:冤獄應該是從蒐證審理等程序上改進吧...邏輯很怪 02/01 13:01
waeting:你應該考進去給他爆頭反正不執行死刑大家還會挺你勒 02/01 13:08
power7:有期徒刑現在上限30年 無期就是無期 你寫錯了 02/01 19:14
freakclaw:樓上,台灣的無期徒刑關15年可以假釋出獄。 02/01 19:20
freakclaw:http://www.stoneip.info/?p=18981 02/01 19:20
littlegreen:法律真的不信有人就是自甘墮落、那麼邪惡嗎?這讓我想 02/01 20:09
littlegreen:起法律是來保害加害者的荒謬言論了 02/01 20:10
winiel559:有恃ㄕˋ無恐 02/01 21:40
bury13:在某些團體的努力之下 法律已經慢慢變成保護加害人了 02/01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