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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lygUb 友善列印 辯「忙世運」吃案 警記過調職 2009年07月28日 【湯寶隆╱高雄報導】少女打工遭性侵、姊姊理論也遭毆傷,且高市警方還拒不受理的離 譜案件,昨遭《蘋果》披露後,警方昨將處理不當的林姓警員記過調職,轄區高市首任女 性派出所所長周美鳳也遭連坐處分。 女派出所長遭申誡 左營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許松茂說,警方已全力偵辦此案,鎖定綽號「寶哥」等多位特定對 象,近日內將傳喚到案,另昨天下午警方也受理少女遭性侵案,並查出涉案者為一名十七 歲少年,會盡速究辦。 這起事件發生在本月二十一日晚上,十七歲少女打工遭性侵,姊姊欲討公道也被毆傷,母 親事後三度報案被拒,警方還以「在忙世運」為由推拖,直到前天《蘋果》查證,轄區左 營分局才受理報案,追究責任。 左營分局長陳書田心痛表示,會嚴格要求同仁的服務態度,不容許類似事件重演。督察組 長丁水復說,林姓警員未能依規定受理,重創警察形象,已簽報記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 ;至於林員所屬的啟文派出所所長周美鳳,雖僅到任一個月,但因處理有嚴重瑕疵,連帶 申誡一次。 女打工遭姦派出所所長周美鳳因警員推託受理少女遭性侵,遭連帶申誡一次。高市警局提 供 ============================================================================== 身為台灣人真的很可憐,若是對司法實務有些了解,你就會知道;警察、公務員真的很喜 歡亂來! 警察為了自己分局、派出所的績效,常常吃案; 身邊的朋友要是遇到了問題,去報案常常因為自己不懂,而被警察吃案。(如竊盜案寫成 侵占,或是不給報案三聯單)。雖然電視上有時會出現關於警察吃案的新聞,但是一般老 百姓還是不懂要怎麼樣處理警察吃案,有的時候自己的案子被搓掉,也因為沒有法律常識 而不知情。直到事後別人解釋他們才恍然大悟。 會吃案通常就是像「行為人」不明確的案件,如竊盜(吃最多)。因為不好抓~若是受理 ,派出所績效不好看。(記得前一陣子有一位警察就是因為不想要吃案,壓力太大而自殺 )http://0rz.tw/7VBbp 當然他的長官堅決否認~(唉) 有時候也會因為行為人有深厚的「人脈」,而大案化小案,小案化沒案。 這次: 啟文派出所所長周金鳳→申誡一次(這真的是不痛不癢的處罰) 警員林文治→記過調職(吃案只要記過、調職就沒事?難怪全台灣警察大吃特吃) 寄信給行政機關,真的有用,拜託大家!!!若是想要為台灣好,請到下列網站寄出您的 看法: 1. 吃案怎麼可以記過後,調職就算了?(應該要直接就Fire掉吧?) 2. 派出所所長居然只申誡一次?(應該要一大過調職吧) 拜託大家寄信塞爆 總統府總統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index.php4 行政院長信箱: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1171 高雄市長信箱: http://www.kcg.gov.tw/outsidelink?pageid=MAYORMAIL 內政部長信箱: 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1.asp 希望大家一人一信,做善事,為台灣加油。 讓這些鴿子知道沒有人會縱容他們亂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17.237
pshhs0808:美鳳有約 07/28 22:11
tom92186:接下來,警察:我再忙聽奧!!! 07/28 22:12
sinaking:這也叫懲處? 鴿子: 不痛不癢 07/28 22:12
ashien:這篇文章 應該要噓吧! 07/28 22:13
webmay:心痛表示 表你馬的雞掰啦 07/28 22:13
tenjow:果然是重判 好榜樣 07/28 22:14
dondothat:性派出所所長 ( 羞~ ) 07/28 22:14
kevin51202:一人一信的梗要用到什麼時候 07/28 22:14
XVN:這鴿子實在很會找理由 07/28 22:14
gn00686313:重重提起輕輕放下啊 沒幾年就又回到原單位了 07/28 22:15
npicgod:因為有得時候誣告對警察來說很麻煩 07/28 22:15
LawyerK:誣告不是理由、藉口。受理之後應該要去調查。 07/28 22:17
LawyerK:一人一信是目前最好的武器啊,難不成要衝到碼皇面前嗎? 07/28 22:17
LawyerK:這篇應該要推吧。這樣下面的那段大家才會來看~ 07/28 22:18
jamupme:一人一信也是鄉民唯一的武器 07/28 22:21
neverfly:誣告也要受理啊,檯面上不就一堆政治人物控告當興趣了 07/28 22:23
kdy:這樣還不夠?那把民眾打到骨折的警察還升官,你怎不去抗議? 07/28 22:24
LawyerK:他的意思是說,若是告訴人誣告,警察頭痛(錯要糾正) 07/28 22:24
LawyerK:應該要說,若是告訴人提告後警察有義務要去調查。才能發現 07/28 22:24
LawyerK:真相。kdy你是不知道過兩年後林文治這件事情就雲淡風輕。 07/28 22:25
LawyerK:正所謂斬草要除根,春風吹又生。 07/28 22:25
LawyerK:現在出問題了,不處哩,以後也只是放任其他人繼續出事啦~ 07/28 22:26
amaranth94:斬草除根!!!!!!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湮滅刑事證據罪將 07/28 22:28
amaranth94:很忙的林姓警員起訴才對!!!!!! 可恥!!!!!!!!! 07/28 22:29
blueshika:推推 07/28 22:29
wrjptt:對阿~為了「忙世運」就是愛台灣的表現..為世運都是合理的 07/28 22:29
yangkyo:之前某局長還退休表示負責呢 快去退休負責吧 07/28 22:29
LawyerK:amaranth94 麻煩推一下啦~ 07/28 22:35
LawyerK:鄉民唯一最強的武器就是一人一信唷~ 07/28 22:35
kemco:無聊~之前的怎不說? 07/28 22:37
LawyerK:之前的當然也該罰啊! 07/28 22:39
fruitnba:補血 07/28 22:41
loet:幫你推一個 不過也改不了事實 誰可以改變體制阿?? 07/28 22:43
JiPuSai: 07/28 22:50
LawyerK:改變體制喔?要看阿九。但是阿九不願意做事 07/28 22:55
budingpor:寄信了 07/28 23:04
ypaping:吃案的警察應該要加重才對呀...他瀆職耶! 07/28 23:57
venson:說記過不痛的很外行,等到放年終就知道痛了 07/29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