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shhs0808:美鳳有約 07/28 22:11
推 tom92186:接下來,警察:我再忙聽奧!!! 07/28 22:12
噓 sinaking:這也叫懲處? 鴿子: 不痛不癢 07/28 22:12
噓 ashien:這篇文章 應該要噓吧! 07/28 22:13
噓 webmay:心痛表示 表你馬的雞掰啦 07/28 22:13
噓 tenjow:果然是重判 好榜樣 07/28 22:14
推 dondothat:性派出所所長 ( 羞~ ) 07/28 22:14
噓 kevin51202:一人一信的梗要用到什麼時候 07/28 22:14
→ XVN:這鴿子實在很會找理由 07/28 22:14
噓 gn00686313:重重提起輕輕放下啊 沒幾年就又回到原單位了 07/28 22:15
推 npicgod:因為有得時候誣告對警察來說很麻煩 07/28 22:15
→ LawyerK:誣告不是理由、藉口。受理之後應該要去調查。 07/28 22:17
→ LawyerK:一人一信是目前最好的武器啊,難不成要衝到碼皇面前嗎? 07/28 22:17
→ LawyerK:這篇應該要推吧。這樣下面的那段大家才會來看~ 07/28 22:18
→ jamupme:一人一信也是鄉民唯一的武器 07/28 22:21
→ neverfly:誣告也要受理啊,檯面上不就一堆政治人物控告當興趣了 07/28 22:23
噓 kdy:這樣還不夠?那把民眾打到骨折的警察還升官,你怎不去抗議? 07/28 22:24
→ LawyerK:他的意思是說,若是告訴人誣告,警察頭痛(錯要糾正) 07/28 22:24
→ LawyerK:應該要說,若是告訴人提告後警察有義務要去調查。才能發現 07/28 22:24
→ LawyerK:真相。kdy你是不知道過兩年後林文治這件事情就雲淡風輕。 07/28 22:25
→ LawyerK:正所謂斬草要除根,春風吹又生。 07/28 22:25
→ LawyerK:現在出問題了,不處哩,以後也只是放任其他人繼續出事啦~ 07/28 22:26
噓 amaranth94:斬草除根!!!!!!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湮滅刑事證據罪將 07/28 22:28
→ amaranth94:很忙的林姓警員起訴才對!!!!!! 可恥!!!!!!!!! 07/28 22:29
推 blueshika:推推 07/28 22:29
推 wrjptt:對阿~為了「忙世運」就是愛台灣的表現..為世運都是合理的 07/28 22:29
推 yangkyo:之前某局長還退休表示負責呢 快去退休負責吧 07/28 22:29
→ LawyerK:amaranth94 麻煩推一下啦~ 07/28 22:35
→ LawyerK:鄉民唯一最強的武器就是一人一信唷~ 07/28 22:35
噓 kemco:無聊~之前的怎不說? 07/28 22:37
→ LawyerK:之前的當然也該罰啊! 07/28 22:39
推 fruitnba:補血 07/28 22:41
推 loet:幫你推一個 不過也改不了事實 誰可以改變體制阿?? 07/28 22:43
噓 JiPuSai: 07/28 22:50
→ LawyerK:改變體制喔?要看阿九。但是阿九不願意做事 07/28 22:55
推 budingpor:寄信了 07/28 23:04
噓 ypaping:吃案的警察應該要加重才對呀...他瀆職耶! 07/28 23:57
噓 venson:說記過不痛的很外行,等到放年終就知道痛了 07/29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