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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這是整個社會制度上的問題阿 : 這樣搞只是犧牲了那個警察而已,根本沒解決真正的問題 : 有誰知道現在全台灣有多少警察? : 告訴你,號稱十萬 : 十萬人要弄兩千三百萬人的事情 : 平均一個警察要服務兩百三十人 : 假設這兩百三十人有十%事會固定出事情的 : 那一個警察每天要幫二十三個人處理事情 : 這是非常非常簡略的算法 : 實際上一個員警每天要處理的事情可能是這個的十幾倍 : 因為警察也是一個行政體系 : 所以還有非常多的人要做行政工作 : 實際在外面面對民眾的遠遠沒有十萬這麼多 : 還要開單、查戶口、巡邏、值班、備勤、查案、弄交查案件 : 所以明顯是人太少、事太多的問題,才導致服務品質下降 : 當然,那個警察的吃案如果確實是事實,那就該受到應有懲罰及輿論批判 : 只是這樣無法根本性的解決問題,只會讓情況惡化,如此下去 : 大家都不想當警察,是一種惡性循環 : 再次強調,這不是要為那個警察說話,而是只針對他個人是沒有用的 : 因為這是大環境的問題 : 應該朝這方面來建議,對整個社會的警政治安才有幫助 : 一直單點式的針對每個小事情哭邀是沒有幫助的 : ---------------------------------------------------------------------------- 用你非常非常簡略的算法,假設有10%的人每天會碰上刑事案件找警方協助, 台灣2300萬人每天會發生230萬件刑事案件! 不用等到你們吃案,外頭早就天下大亂了!  就算馬皇降臨或是所有縣市首長震怒都沒用! 數字會說話,根據你們鴿子的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lp?ctNode=11395&CtUnit=1740&BaseDSD=7&mp=1 內政部警政署之警政統計年報, 「主要警政統計指標 及 警察機關受(處)理刑事案件─機關別」 等統計資料顯示 中華民國97年1至12月,刑事案件案發生總數為453439件, 換算為犯罪率為每十萬人口 1,971.67件,相當於2%, 歷年(中華民國九十年至九十四年)犯罪率也差不多維持在2%上下, 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_Stat_content.aspx?id=00010 換算一天發生的犯罪件數大約是1242.29件,你一天230萬件是怎麼來的? 真有230萬件,如果說吃案,哇靠,吃案率是99.95%,警察機關全倒啦? 好吧,我相信你應該是漏打了"每年"這個因素,假設真是10%好了, 一年有230萬件,一天有6301.36件,哇靠, 原來發生的案件數字是實際統計數字的五倍耶!所以說吃案率也是有80%! 小心內政部警政署告你。 好吧,我們直接用數字看警察承辦案件, 依內政部警政署之現有警察員額統計,警察機關現有員額維持在7萬人左右 (96年底6萬7,758人) 一年平均一名警察處理的案件數是6.69件,這是一年不是每天喔! 如果又用全國每天會發生1200件案件來看, 七萬人每天處理1200件案件,OK,基本上去警局報案承辦員警就是一至兩名, 七萬人要你們每天分配一兩千人來承辦很難嗎?不是很難!是根本就必要的, 不要給我牽拖到開單查戶口巡邏,承辦案件與查案根本就是你們的主要行政工作! 不要跟我說其他還有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不告不理』,警察單位無權處理! 當然上述這些都還是有紀錄的,沒算進被吃案的案件數字, 比較常被吃案的理由都是案情輕微,不會出現李組長眉頭一皺, 只要吃案員警二郎腿一伸,你就只能摸摸鼻子離開了, 到底還有沒有王法!!!!!!!!! 基層員警吃案就會涉嫌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湮滅刑事證據罪罪責, 可是一年有多少員警因為此條被偵辦呢? 非常少! 但是在社會經驗中吃案的警察絕對不只這些員警, 而現在已經明確發生了這樣的案件卻只將該林姓員警記過處分? 這可是要判刑的! 絕對不是記過免職就能夠處分完畢的! 今天已經不是甚麼"案件輕微"的狀況(吃案最常用的理由啦!) 一個未成年少女被強姦了算是案件輕微嗎? 連這樣都吃案,警察怎麼得到人民信任? 甚麼犧牲了那個警察,這種事本來就是要法辦的! 這種小事都不處理承辦員警了,只會導致那些鴿子中的老鼠屎繼續混水摸魚, 讓這種令人憤怒的事一再發生罷了, 怪大環境有甚麼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6.154
wonderangel:開玩笑,不吃哪來的2% 犯罪黑數不知會有多少喔 07/27 13:50
Asasin:我只想說,警察不是只有辦刑案而已 07/27 13:51
yongqing: 07/27 13:51
Asasin:以鄰居製造噪音來說,這樣算什麼案? 07/27 13:52
yongqing:垃圾賊頭死一死 07/27 13:52
lats:鴿子又不是學數學的,你幹嘛都怪到他頭上 07/27 13:52
sunluna:所以前面那位原PO算是在爆掛囉 臺面下真正的案件數量 07/27 13:53
averywu:公家機關的統計數字本身就是謊言 07/27 13:53
Asasin:幾年前還是八萬大軍呢...越來越多人不當警察了 07/27 13:53
LawyerK:天才喔?製造噪音若不是案的話,以前開罰單都是假的喔? 07/27 13:53
Asasin:很多警察要做的事情是不會有記錄的阿 07/27 13:54
LawyerK:線再還是八萬的X道組織吧 07/27 13:54
Asasin:會開罰應該是很少數的情況吧?大部分都勸導而已吧 07/27 13:54
amaranth94:請問一下刑165條是公訴罪嗎?要怎麼控告吃案警員? 07/27 13:54
yongqing:死賊頭再說謊 最好越來越多人不當賊頭 07/27 13:55
Asasin:找警察吧XD 07/27 13:55
Asasin:我從來沒說那個230是刑事案件吧XD 07/27 13:56
lkrichard:專業 有人要科科了 07/27 13:56
lkrichard:科科 XDy 07/27 13:56
Asasin:第一句話就不對了喔 07/27 13:57
LawyerK:公訴啊,到地檢署去告 07/27 13:57
LawyerK:反正,超級喜歡看幫警察硬ㄠ的護航文 07/27 13:57
KingKingCold:前幾天警特一堆人擠著考是假的喔?睜眼說瞎話 07/27 13:58
LawyerK:這社會太多不好的公務人員,偏偏都是鐵飯碗。 07/27 13:59
yongqing:不會睜眼說瞎話怎能當賊頭呢? 07/27 13:59
LawyerK:睜眼說瞎話的公務員 07/27 14:04
pracinverse:推 07/27 14:05
bigbear8:根本就是吃到飽勒 07/27 14:06
mars3:刑案吃吃吃,罰單開開開,花酒喝喝喝,賭場開開開,完畢 07/27 14:07
bblue:好文推 07/27 15:08
shuyang:推! 警察可以出來反駁一下啊 07/27 18:38
chakichaki:吃案要怎麼構成刑法165,這真是令人大開眼界的見解 07/27 20:39
laichar:請參考此判例http://0rz.tw/TbgzT 07/27 21:19
timgjh:專業好文推 07/28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