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star (阿藍)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法醫不足 政院擬放寬醫師可驗屍
時間Sat Apr 7 00:38:39 2012
科科,在八卦版潛水10年終於有我可以回應的八卦了
以下文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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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師人數不足是台灣已經持續很久的狀況,法醫專業人才的斷層也有50多年
其實法醫界長期以來一直在期待有醫生的加入,
畢竟醫師的背景和專業才是最適合接受法醫訓練而成為專業法醫
但無奈很少有醫師願意放棄高薪的工作來摸屍體,
加上政府並不重視法醫這塊領域,相驗和解剖的環境的十分不好,大家看csi裡的法醫都
是在窗明几淨的實驗室裡解剖,通風好又乾淨,防汙也作的很好,
這不只是影集,實際上國外的環境真的好非常多。
相對來說台灣的法醫師們只能在殯儀館裡解剖,天氣熱的時候一個案子做完常是衣服全都
濕透,然後還要繼續下一件,也不知道環境的清潔有無徹底
另外不止工作環境差,對於法醫們自身的安全也堪慮,防護措施時常不足,也不知道屍體
有無感染什麼傳染性疾病?
為了要解決法醫長期缺乏的狀況才有因應而生的法醫師法
目前台灣現有的公職法醫師只有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下三位(台北),
負責苗栗以北的所有解剖個案
台中一位和南部少數幾位,負責中南部,有時後法研所的會去支援南部
其他皆是醫院內的病理醫師去兼任,有案件就請他們去解剖,論件計酬
以上這些人要負責全台的解剖案子
法醫師法規定要法醫相關研究所畢業考上執照後方可執行法醫師業務
而全台灣目前只有台大有法醫研究所,其中又分為甲組和乙組
甲組是給醫師考的,只需念兩年,修完法醫相關學分及論文即可畢業
乙組則是醫學院相關科系可考,像是醫技,物治,護理,公衛等
需念五年,從碩一開始和台大醫科三年級的學生修一樣的課,包含解剖,病理,組織,藥
理等等等
碩一至碩三皆是跟著醫學系三年級至五年級學習,包含醫院的臨床見習
之後碩四和碩五就是法醫本科的學分加上法醫本科的實習(像是地檢署和法務部法醫研究
所)和論文
反對乙組生的聲音在於: 乙組生不是醫生,他們的能力真的足夠當法醫師嗎?
我想,任何專業都是需要經過訓練的,醫師的訓練不也是經過了七年的修習,
再加上漫漫長的住院醫師訓練,最後才能成為獨當一面的主治醫師嗎?
醫界都很歡迎醫師來當法醫,只有目前法醫的工作,只有醫學知識是不夠的!
死因的判定不再只是病理原因,而包含了許多千奇百怪的死法,
像是他殺的案件,就必須與鑑識組合作,必須要懂得現場蒐證,懂得保存證據,
不只是懂得判讀死因就好。
所以依法醫師法,甲組醫師也需要受兩年法醫師訓練,當然是有其必要性。
但依目前法醫個工作環境,與醫院比較起來,會來的真的是有鬼了,
也因為沒有人願意來,所以才會有乙組生的出現
行政院通過的草案,繼續開放醫師兼任法醫,這些醫師可能是沒有受過法醫訓練的醫師
可能可以是任何一科的醫師,如果今天解剖完出了什麼問題,鬧出糾紛,在法庭上被質問
有無受過法醫師訓練時,害到的豈不是醫師自己嗎?
另外經費也是一個重點,地檢署多聘一個專任法醫師,就要多付10萬的薪水,
請兼任的醫師,只要論件計酬,
是不是請兼任的醫師就可以省下一大筆人事費用?
在較偏遠的地檢署,它們可能一年需解剖的案件本來就不多,當然就覺得不需要請一個法
醫師來,請醫師有案子再來就好了。
我認為政府應該從根本的政策著手,要吸引醫師來當法醫,
就要提高解剖設備,解剖環境,提高法醫師薪水
乙組的學生有心,願意來作,也應該給他們受訓的機會,
未審而判先他們沒有能力,又是否太嚴苛了一點?
而乙組生在推行法醫師法的老前輩眼裡,
是希望這些人可以改變台灣目前法醫落後的五十年,慢慢追上國外的水準
立意良善,但殊不知法界只想要有人可以用就好,法醫良莠沒差,夠用就好,
別佔太多人事成本更好,
某些既得利益者,更是反對乙組出身的法醫師到底,這也讓人無奈
以上關於法醫師目前的現況,給大家了解。
請鄉民們笑納,理性勿鞭喔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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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sts:反正醫師也不會去搶法醫 有什麼好擋 04/07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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