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akiyuto (Canyon de Chelly)》之銘言: : 如果我是觀眾: : 1. 要不要救!? : 2. 可能有救救一下好了, 我EMT執照過期了沒!? : 3. 法規裡EMT1能做到什麼程度!? 不要做超過被告啊 : 4. EMT/CPR流程怎麼跑!? 有一步錯了會不會被告!? : 5. 這個人有沒有不能做CPR的條件!? 他朋友一問三不知怎麼辦!? : 6. 自己判斷CPR的可行性!? 那麼多條準則記錯了哪條會不會被告!? : 7. CPR的規則年年改, 我用前年教的方法做會不會有事!? : 8. 壓斷了肋骨會不會被質疑施力不當!? : 9. 解開他的衣服做胸部按摩跟人工呼吸會不會被認定趁機猥褻!? : 10. 人死了我會不會被質疑施救不力!? 被人家拿放大鏡來挑瑕疵告我!? : 11. 那之後天天跑法院就把我搞死了, 搞不好還會被判有罪被罰被關! : 思考結束, 下一步動作: 裝死 我在學校時 學校開了個初級急救員訓練班 請了紅十字會的教練來上課 規定每班都至少要派一名學生參加 我班長抽到我只好去參加 結訓後通過基礎測驗會發給小小一張名片大小的證照 後來有心得了,每期都去報名參加 第3次結訓後,就想去考中級急救員 但在我第3次結訓後一週 遇到慢跑的老阿伯倒在路邊,而且剛好就在學校門口 結果沒有人敢去碰 只有叫警衛打119 我衝上去做了幾個循環CPR阿伯就醒了,但是爬不起來 等救護車來後把阿伯送醫 這件事過了一週後 自稱是阿伯的家屬找到學校來說要告我 (不知道怎麼打聽到我的...) 說什麼我急救不當,害阿伯現在只能勉強站著沒辦法走路 要我賠一百萬,扯了一整天 隔天自稱是阿伯的家屬又跑來吵 要不是教官在當天中午有找到阿伯來學校幫我說話 我就真的要跑法院了 而且...聽阿伯說他是自己住 那些家屬平常根本都不會去理阿伯 出事了只想到要撈好處 這種只在電視新聞出現的事竟然被我遇到... 從此我就不想再繼續考中級急救員和參加訓練了... 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 八卦是 初級急救員證照的時效是"三年" 但是聽教練說那些急救步驟和CPR 只要三週沒練習就很容易忘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08.238
ipessimistic:真的有人差點被告...可憐推一個 10/09 00:03
eipduolc:原PO是好人!!只可惜你住在台灣!! 10/09 00:03
Swashbuckler:這就是我們的社會 10/09 00:04
sadomi:台灣人....就是這樣,在醫院看更多...從頭到尾住院沒出現過 10/09 00:04
mariandtmac:唉 這就是現實 原PO拍拍 10/09 00:04
mariandtmac:姬掰人一堆 10/09 00:04
nanahiei:教官這時就有用了......=.= 10/09 00:04
jagotti:在台灣少做好人比較安全 玻璃娃娃事件後 我就完全切心 10/09 00:05
sadomi:的家屬,病危一來就只會大吼:{你們醫院怎麼把病人誤治成這 10/09 00:05
tkr:現在台灣醫護消防根本沒尊嚴也沒保障 一堆家屬沒事告告看 10/09 00:06
sadomi:,然後就馬上開口要賠償,不然就給你好看!! 10/09 00:06
OxfordGOD:中級急救員跟訓練當然要考, 不過救的是親人 10/09 00:06
chriter:三週還嫌長... 10/09 00:06
tkr:反正告贏有拿錢 不然用耍流氓抬棺來強迫對方賠錢和解 10/09 00:06
sadomi:照顧了一個月的癌症病人,一個女兒從來也不曾出現過,病危 10/09 00:08
SydneyDr:推 很悲哀的現象 10/09 00:09
sadomi:通知一來,一劈頭就是:{你們醫院怎麼都沒有幫他治療!} 10/09 00:09
Dheroblood:原PO和我有類似的經驗 給個推 10/09 00:11
LCHEN:這就是現實 10/09 00:12
sadomi:x的...我們同事還有人被家屬打!病人都高齡80,慢性心衰竭 10/09 00:13
sadomi:急性發作,呼吸衰竭,慢性腎衰竭,大腸癌末期,最後敗血症 10/09 00:14
miin777:給你拍拍 環境使然 10/09 00:14
sadomi:過世,居然這樣家屬也要提告,還跑到醫院來打住院醫師! 10/09 00:15
ledia:如果有判例好好制裁那些有問題的 "親屬", 應該就不會敢來亂 10/09 00:16
erptt:在台灣告贏了就發財,告輸不會怎樣(亂告醫疏被判誣告成立的機 10/09 00:16
jagdzaku:miin777:給你拍拍 環境使然 ->前面那篇不是很秋?講一堆漂 10/09 00:17
tachikoma:叫叫ABC大家都會,怕碰到這種人不敢用而已 10/09 00:17
erptt:率極低)於是造成家屬不告白不告的現實 10/09 00:17
jagdzaku:亮話,還講不救的沒良心?被告的人需要妳的拍拍?? 10/09 00:17
bubblet:急救技能學來真正必要的是在萬一家人朋友遇到緊急事故時.. 10/09 00:18
shadowless:原PO好人~ 以後幫傷患打電話就好了 免得惹事 10/09 00:20
miin777:jagdzku大 因為他是做對的事 受到不平等對待 所以我給他拍 10/09 00:21
tkr:千萬別亂打電話!!!!!!!打了你就是肇事者!!!!!!!!!!!!!! 10/09 00:21
miin777:拍 對我個人有意見歡迎水球我= =" 不必要這樣 10/09 00:21
tkr:看過太多熱血青年最後頭破血流的例子 一次虧賠掉你五年薪水 10/09 00:22
f21490310:我才不救,自求多福比較重要,媽的幹 10/09 00:27
fmatt:急救本來就是拿來幫助親人的 幫助別人 ? 我沒良心 10/09 00:27
f21490310:幹你媽的,不懂法就別去幫人急救,會搞死自己的 10/09 00:28
jagdzaku:公開講漂亮話,也要接受公開的質疑 10/09 00:30
shadowless:沒開車的時候幫打電話應該很安全吧 這樣就不能誣賴了 10/09 00:34
dragonsoul:拍拍 10/09 00:51
REFRIGERATOR:在救人前先要自救.... 10/09 00:52
DeepBlue01:在前面文章中噓的人怎麼不來發表一下意見呢? 10/09 00:55
mark01:我想聽玻璃娃娃事件 有人可以回溫八卦嗎 10/09 01:10
fireflyyen:現在連打電話都得找公共電話了啦... 10/09 01:13
mark01:剛google 2006年 最後陳生不用賠錢 10/09 01:14
mark01:不過他也煩了6年 真的很可憐 .... 10/09 01:14
VictorTom:推原po是好人.... 10/09 01:39
clbb:推原PO 10/09 07:08
altr:國小時老師就說看到意外第一件事就是打119 10/09 07:09
Xcd15:天生萬物以養人 10/09 08:18
frost529:要是阿伯後來因為某些因素往生死無對證 原PO書也不用念了 10/09 12:06
frost529:就跟他白木家屬專打官司就好 10/09 12:06
homer0403:推這篇~ 10/09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