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iwei (堅決反對波蘭學歷)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轉錄][閒聊] 外科資深主治的真心告白
時間Sun Nov 22 15:11:13 2009
: 引其中一個字號大家有興趣去看就好
: 【裁判字號】 94,醫上更(一),3
: 我抓其中幾個點討論
: 一、為什麼此例會被判賠到兩三千萬的賠償呢?
: 原因也不是原文講的 是懲罰性賠償
: 而是因為
: (一)變成植物人的當事人其實蠻優秀的 是國內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博士
: 何維莊博士的收入高 加上退休金的收入 全因為變植物人共估了
: 還有一輩子的看護費 醫藥費
: 民事案件的原則為有損害有賠償 所以全部要賠償
如果今天他是被砂石車撞死的 或是撞成植物人
有需要陪這麼多嗎 坐飛機掉下來 航空公司也不用賠這麼多
法院這樣判 合理嗎...
: (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須要連帶賠償
: 俗語說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 醫生的財力絕對遠低於醫院 因此依照民法188 醫院須連帶賠償時
: 要我我會選擇向醫院拿這筆錢 醫院絕對付得出來
: 醫生就不一定了 醫生不賠錢跑路都有可能
: 至於後續若當事人向醫院求償 醫院是否有向醫生求償
: 這我就從判決書上面看不出來了 不知道您是否有後續消息?
: (三)醫生未舉證賠償會導致生活陷入困難
: 判決書上所載 醫生月收入二十萬元 且未舉證一旦賠償會導致如何生活困難
: 醫院的財力如上所述 賠這筆錢絕對沒問題
: 因此對於賠償金額不于減低
這那門子說法 三千多萬 除非你爸是王永慶 要不然誰會覺得容易
這法官腦殘嗎 判決下來 毀了一個麻醉科醫師..
這樣是皆大歡喜嗎..
: 二、揪競 醫生對於何維莊博士的治療過程中有無過失
: 您文稱何維莊博士的治療無任何過失
: 這時李組長眉頭深鎖
: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以下直接從判決書節錄幾點法官的答案
: (一)上訴人丙○○未於前一天問診,並無過失
: (二)關於被上訴人甲○○究竟係因先天性喉部構造異常,抑或因
: 上訴人丙○○多次插管造成氣管痙攣導致困難呼吸道?
: 法官認為是前者 故無過失
: (三)上訴人丙○○於麻醉誘導時所選用中長效之肌肉鬆弛
: 劑並無過失
: (四)上訴人丙○○於發現
: 插管困難後,未立即為氣切之決定,猶在嘗試第3次插管及
: 做無用之經口人工氣道、經鼻人工氣道急救,在判斷氣切之
: 時間上顯有延誤,實可認定,其有過失至明。
: 所以原文說得沒錯 的確莊博士喉部構造異常 這部分插管無過失
: 您的文章稍微有誤 並不是完全無過失 在延誤氣切上有過失
就算今天氣切 確定救得回來嗎 在 BEDSIDE 做氣切 再怎麼樣也要好幾分鐘
而且難度頗高 病人不斷爭扎 又血肉糢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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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汝病吾不知時,汝歿吾不知日;生不能相養以共居,歿不得撫汝以盡哀;斂不憑其
棺,窆不臨其穴。吾行負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與汝相養以生,相守以死。
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與吾形相依,死而魂不與吾夢相接。吾實為之,其又
何尤!彼蒼者天,曷其有極!自今已往,吾其無意於人世矣!當求數頃之田於伊潁之上,
以待餘年,教吾子與汝子,幸其成;長吾女與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
嗚呼!言有窮而情不可終,汝其知邪!其不知心也邪!嗚呼哀哉!尚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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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4.247.36
※ 編輯: yuiwei 來自: 203.64.247.36 (11/22 15:12)
→ gpentacene:想知道這種醫糾保險會不會給付?打官司是保險律師幫打? 11/22 15:14
推 ljsnonocat3:所以人命有貴賤 被不同等級的人害死 賠償大不同 11/22 15:16
推 flamer:被政策害死的人民要叩謝皇恩喔 >.0 11/22 15:22
推 ctbird:賭爛法界滿無聊的,事實上應該去賭爛醫審會 11/22 15:27
推 senior:推樓上 11/22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