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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ache 看板] 作者: uslab303 (uslab) 看板: medache 標題: [新聞] 救活病危老翁 家屬罵醫白目 時間: Thu Nov 27 10:01:19 2008 中時新聞 http://0rz.tw/b955F 救活病危老翁 家屬罵醫白目 2008-11-27【林金池/北縣報導】 所謂「久病床前無孝子」,真實的案例昨天在三重發生! 陳姓老翁因病危被安養院送到宏仁醫院急救,經過醫師的 努力終將老翁從鬼門關救回。不料老翁的兒孫到了醫院非 但不感激醫師,還斥責醫師「白目」、並要醫院「給個交 代」,這樁悖逆人倫的醫病糾紛,讓醫護人員搖頭感嘆。 八十三歲陳老先生因心肺問題昏迷不醒,長期臥病在床並 由家屬安排住在北縣中和市某安養中心治療。前晚因呼吸 困難送往三重宏仁醫院急救,急診醫師發現陳老先生因全 身缺氧,臉部皮膚呈現烏黑狀況、命在旦夕。 家屬:已放棄急救 醫院不負責 因狀況緊急,急診醫師想都沒想,立即啟動緊急醫療措施 替陳老先生插管急救,經過四十分鐘急救,好不容易將他 從鬼門關拉回來,待病情穩定後通知家屬到場。 陳老先生兒、孫到院後,發現父親「居然獲救」,不但不 感激反而大罵醫師「白目」,並質疑醫師為何未經家屬同 意實施急救程序?期間大鬧急診室半個多小時,任憑院方 如何解釋都無法平息怒火。 家屬指責院方「不負責任」,明明都已簽訂「放棄急救同 意書」,醫師卻不看病歷逕自急救,如此做法造成家屬困 擾,要求院方派具有代表性的人員出面協商,否則揚言召 開記者會公布院方疏失,交由社會大眾公評。 記者向院方查證時,副院長朱正義先是低調不願多說,經 再三詢問後才坦承確有此事。他強調,患者被送來醫院時 命在旦夕,院內醫師基於「醫者父母心」,將全副精神放 在救人上,才會來不及細看病歷內還夾著一張「放棄急救 同意書」。 院方:救人無過錯 士氣很低落 朱正義無奈的說,病患救不活被罵就算了,救活病患還遭 指責,造成醫護人員士氣低落。但他認為,院內醫師基於 救人職責沒有過錯,會與家屬進行溝通,希望家屬諒解醫 護人員救人心切的心情。 據了解,陳老先生月前也曾因呼吸困難被送往三重宏仁醫 院急救,院方緊急插管後將病患救活後,家屬就有些不高 興,對院方頗有微詞,事後再三交代安養中心、宏仁醫院 ,若有類似狀況願放棄急救並簽署同意書,未料事後結果 卻不如家屬所願,成為一個難解的問題。 健保卡加註拒絕急救 避免糾紛 【林金池、潘杏惠、吳政峰/連線報導】 三重發生病危老翁被救回一命,結果醫院竟遭家屬責怪的 糾紛,瀕死病人究竟該不該救?醫界人士都認為,如果患 者家屬堅持且簽下意願書,通常醫院都不會自作聰明為患 者插管急救。若想避免類似糾紛,家屬可向健保局申請填 寫「拒絕急救同意書」,在病患健保IC卡晶片加註患者 的拒絕急救聲明。 曾服務於台大醫院的黃姓醫師表示,通常家屬簽定放棄急 救後,院方大部分會按照家屬意志進行,但有時主治醫師 卡在救人職責與家屬希望的兩難上,難免進退維谷。 黃醫師指出,宏仁醫院的案例還算好解決,至少家屬還有 統一意見,他曾遇過家屬分成兩派,一派主張要救、一派 主張放棄,醫生卡在中間,「究竟誰大誰小?要聽誰的? 這才頭痛」。有時想想,乾脆讓家屬去外面打一架,協調 出統一意見後再說,免得讓醫師左右為難。 署立雙和醫院指出,依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除非家 屬能出示病患事先簽署的「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否則醫院無論如何都得進行急救處理;其中「不施行心肺 復甦術同意書」須符合由兩位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的規定 ,且應有意願人簽署的意願書。 亞東醫院急診室主任蔡光超則表示,通常家屬強烈表達不 急救的情況可能是病患年事已大,疾病纏身,在醫生的專 業判斷下,存活率確實不高,才會基於人道考量,尊重家 屬意見,讓患者平靜的離開人世。 基隆長庚醫院急診部主任陳建光則強調,「醫師只對病患 負責,有責任維繫病患生命。對於能夠救治的病患,不輕 易放棄救治。」至於癌症末期、年事已高病患,在醫師慎 重評估後,才可能答應家屬要求,拒絕急救。 院方指出,依據醫療法規,只有「癌症末期與年事已高」 等二類型病患,在其意識清楚時,可向健保局申請填寫 「Do not Resuscitation」拒絕急救同意書,病患的健保 IC卡晶片內容將加註患者的拒絕急救聲明。而當患者 病危送至急診室,醫師查詢病患IC卡資料,才會同意 拒絕急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91
CKun:既然已經簽署DNR,為什麼安養中心要送急診? 問題在安養中心吧 11/27 10:27
DrBear:都送到醫院,醫院都不做萬一被告又是新聞 11/27 11:06
monyan:幹,家屬死一死好了 11/27 11:19
chihsun:結論是跟前幾天回的一樣,幹嘛送醫院咧…不想救又送醫院 11/27 11:28
chihsun:救起來被罵,不救又被告!而且家屬之前簽的DNR也不一定合法 11/27 11:29
sheepin:真白目,救活了我怎麼告你 11/27 11:38
orix1124:腦殘家屬,沒救沒醫德,救活也沒醫德... 11/27 11: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80.2
Wii:這篇在上面 11/27 12:06
valenci:院方不對。已經簽放棄急救了。 11/27 12:08
valenci:那是那醫生根本不知有簽放棄?院方註明疏失。 11/27 12:09
aaax2:這篇輸了幾秒? 11/27 12:10
valenci:就法理簽放棄就放棄吧。事後道德說啥都沒有用。我是考量到 11/27 12:10
aquarian:2F先別急著罵醫生 看過最後三段沒? 11/27 12:10
valenci:所以到底有沒有簽? 11/27 12:11
masktrue:有時會覺得這種長年臥床的重症病患 救活的意義在那裡? 11/27 12:11
posan:只能說:人都活了,不然要怎樣... 11/27 12:12
masktrue:沒有意識也無行為能力 只是用機械讓他"心臟會跳 會呼吸" 11/27 12:12
miche0822:家屬並沒有申請在健保卡上加註放棄急救 只"夾"了張 11/27 12:12
valenci:重點是在有沒有簽吧?我再看仔細。 11/27 12:12
masktrue:這樣能算是"活著"嗎? 11/27 12:13
Philcat:有沒有錯不是那麼容易就分辨 但若是當初有看到那張DNR 11/27 12:13
ping364036:台灣可不可以合法安樂死呀? 11/27 12:13
Ho1liday:救活也只是痛苦的活著~不如讓他解脫 11/27 12:13
Philcat:也許結果會不一樣 11/27 12:13
miche0822:DNR 在病歷中 沒有當場簽署 我想也沒醫生敢放棄急救 11/27 12:13
isyvonne:所以以後病人急診送醫 要先查清楚有沒有簽放棄書才救? 11/27 12:14
masktrue:偏偏當事人連說話都辦不到 想活想死也無法讓旁人知道 11/27 12:14
dinosmomo:好可憐... 11/27 12:14
liusim:噓 久病床前無孝子 都八十三了... 11/27 12:14
sheepin:別家醫院或院外安養中心簽的DNR,對該醫院法律上無效 11/27 12:14
valenci:不過這案蠻複雜的。從安養送院。 11/27 12:14
estmon:就活的話...家屬要負擔每月4萬的安養中心費用..可以理解家 11/27 12:14
valenci:院方還是有疏失。 11/27 12:15
posan:揚言召開記者會公布院方疏失,交由社會大眾公評。 唉 無言 11/27 12:15
estmon:家屬的憤怒 11/27 12:15
miche0822:總之 沒有健保卡加註 DNR 要每次送院時重簽 才有效力 11/27 12:16
aquarian:請問 valenci 院方哪裡有疏失? 11/27 12:16
valenci:所以現行規定是病患簽的算,還是ic了算? 11/27 12:16
liusim:推回來~~~八十三 都可以辦喜劇葬禮了~ 11/27 12:16
posan:醫院有疏失,但社會公評或輿論未必會譴責院方..倒是人心不古 11/27 12:16
masktrue:這家屬的反應是太激烈了 不過可以理解... 11/27 12:17
valenci:所以現行健保說了算?但第二篇說「若想避免類似糾紛」 11/27 12:17
Ecclestone:請問valenci 你是要討論還是要鬧當專業鄉民? 11/27 12:18
valenci:如果只有ic算(真的),當然醫院沒錯。 11/27 12:19
rutice:沒救活家屬可能又有討錢的理由了 11/27 12:19
valenci:ecc為何如此問。我只是想知道。那就是只有ic算囉!謝謝 11/27 12:20
Ecclestone:連看都沒看完 (DNR部分)就下結論? 閃爍其詞 11/27 12:20
valenci:因為我也不知道只有ic算。抱歉。 11/27 12:20
enjoyyou:把這群家人通通告預謀殺人好了~ 11/27 12:21
Ecclestone:通常IC卡內有 或病人或是代理人家屬簽正式文件後 才可 11/27 12:22
valenci:看清最後一段了。抱歉。抱歉。 11/27 12:22
Ecclestone:DNR(有人建議改DNAR do not attempt rescusitation) 11/27 12:23
valenci:因為我媽說他以後不要氣切、插管。我想知道沒看清。抱歉。 11/27 12:23
AntaresX:現在難得有熱血醫生 家屬這麼做 重重打了醫界一耳光 唉 11/27 12:23
Ecclestone:內容很多 可以全拒絕 或除了藥物以外放棄(可給藥) 11/27 12:23
Tomince:故意聳動的爛新聞... 11/27 12:24
masktrue:乖孫啊~ 在爺看完獵人完結篇之前 插管也要活下去 11/27 12:24
tks9527:老翁是從「安養院」送到醫院的... 11/27 12:25
valenci:我覺得記者用辭也太那個了。就程序問題吧? 11/27 12:25
xupmc:養出這種兒子... 自己該檢討一下了 11/27 12:25
valenci:家屬也可能只是不知道自己程序沒弄好? 11/27 12:26
Ecclestone:或是拒絕CPR 等等 DNR內容可以很多樣可以考慮適合的組 11/27 12:26
valenci:罵家屬的我也不太贊同就是了。覺得到那種情況有討論空間? 11/27 12:27
clkdtm32:三重... 11/27 12:27
tks9527:如果有空,大家可以去參觀一下安養院,你以後不會想住那的 11/27 12:27
valenci:謝謝ecc。讓我了解真正合程序的做法。 11/27 12:28
valenci:我也是一般人的錯誤觀念,還以為簽紙就行。道歉。 11/27 12:29
CKun:三年前基隆醫院也是救回老人,結果過年後被家屬拿刀刺殺 11/27 12:29
valenci:家屬分兩派還是有。當事人不能決定時很麻煩。我爺爺就是 11/27 12:30
valenci:不過案例「不同」,是手術同意,而不是急救。 11/27 12:31
valenci:我對家屬態度比較不在意(遇到時不是那麼容易說清)對程序比 11/27 12:34
valenci:較在意,謝謝ecc。看來要正常程序要研空一下。 11/27 12:35
freewash:還交給社會大眾公評勒 這家屬是白痴嗎? 11/27 12:35
Hans14:勉強維持生命的就用安寧療護減輕痛苦往生, 硬救活也不好 11/27 12:36
Devarena:生不如死 11/27 12:37
cl3bp6:家屬自己程序也沒搞好... 11/27 12:37
eddy13:問題是家屬簽放棄,醫院卻救活了,有犯法嗎?真是不孝。 11/27 12:37
valenci:這篇不錯,讓更多不知道的人知道合法程序。 11/27 12:38
valenci:edd太情緒化了,問題是家屬沒有搞好程序。 11/27 12:39
ndr:急救時到底是該先救人還是該先看病歷呀? 11/27 12:39
poqwer:救回來也活不了多久,家屬是在哭夭喔,幹他媽的...... 11/27 12:39
valenci:『如果』有合法程序,醫院就是不能動。 11/27 12:39
sheepin:基隆那個最後是過世了,他兒子認為是醫師害死的 11/27 12:39
Vickyh1986:醫生救人不是天經地義嗎? 做該做的事還被罵... 11/27 12:40
valenci:『如果』有合法申請不急救,當然要先看。 11/27 12:40
valenci:我只是說「如果」喔,這案是沒正式程序,沒有錯。 11/27 12:41
kdy:病人苦 家屬苦 醫生也苦....真悲哀... 11/27 12:41
valenci:不必擴張到孝不孝,醫生「不管怎樣」就是要救吧? 11/27 12:43
sheepin:以後DNR應該要刺青在胸膛上,這樣保證醫生急救時會看見 11/27 12:43
valenci:因為這塊,沒有去知道這主題的討論空間,會覺得就是要救? 11/27 12:44
CKun:但基隆的那個有出院,多活一整年才走...救她的反而被埋怨 11/27 12:45
valenci:另一種觀點。久病的家屬本來就不好過,也不需過責? 11/27 12:46
valenci:還是依法依申請來走就好了吧? 11/27 12:46
ccw6811:病人的生命有權決定的是誰?家屬、自己、醫護人員? 11/27 12:51
CKun:valenci,問題在於不應送去急診,家屬想等死就不應送到醫院啊! 11/27 12:51
valenci:樓上大哉問。這是很大的題目。 11/27 12:52
valenci:ckun爭議這一次是安養送的。但我也知道家屬的文件無效了 11/27 12:53
CKun:送去急診就代表想要求生,法院判例也認為到急診就算醫療契約 11/27 12:53
valenci:樓上,這次是安養代送。(其實也沒錯,家屬放棄文件無效) 11/27 12:55
jhp:所以要怪就怪安養院吧.... 11/27 12:55
valenci:ck大,看一下第三段。 11/27 12:55
valenci:其實安養也沒錯,因為放棄急救文件無效(不管安養知不知道) 11/27 12:57
valenci:當時家屬不在場,是之前把無效的「放棄書」給安養吧? 11/27 12:58
laechan:他X的健保卡以後要是敢加註這東西我就退出健保,不然哪天被 11/27 13:01
laechan:電腦系統莫名奇妙失誤加註放棄急救,那不就很慘? 11/27 13:02
lats:不想救直接送殯遺館啊!送醫院幹嘛? 11/27 13:05
valenci:都說這次是安養送的了。 11/27 13:06
valenci:重點就是家屬「放棄卡」無正式效力,其他沒啥特別好說吧。 11/27 13:07
humanskull:開記者會啊!讓大家噓你,你很光榮?想$想瘋了? 11/27 13:08
deadchild:記者下濫標題 11/27 13:25
magididi:新聞真的是看看就好 11/27 13:30
ikz:如果我是那老人 這樣重病又久臥於床 大概早就不想活了 11/27 13:42
R6SSI:一定是想說遺產快到手,沒想到被醫生搞掉了才會不爽 11/27 13:49
nanahiei:之前不是說人命無價,說不定老人想活,幹嘛不救他勒? 11/27 14:47
nanahiei:現在反而一堆人說活著也沒意義,那人命無價是說來笑話的? 11/27 14:48
valenci:樓上,這議題沒二分那麼簡單。 11/27 14:49
s210621:主張要救的鄉民出錢啊 別只會在這裡嘴砲生命無價 = = 11/27 15:05
Hollowcorpse:養了一群畜生...這老先生真是可憐 11/27 16:53
icead:當初應該把他們射在牆上算了 11/27 17:43
Jerome18:主張要救的鄉民出錢啊 別只會在這裡嘴砲生命無價 = = 11/27 18:06
Shaniece:DNR並不是放棄所有醫療同意而是不實施心肺復甦兩者差很多 11/27 18:17
Shaniece:而且限制條件是"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 11/27 18:27
Shaniece:那種插個管就能活的並不符合DNR不給治療簡直是謀殺病人 11/27 18:28
dodonpachi:事實是怎樣我們也不知道 11/27 21:14
dodonpachi:假如已經病到生不如死 硬救活真的蠻白目的 11/27 21:14
birdy590:不是家屬愛送醫院, 應該是安養院送的, 死在醫院比較方便 11/27 21:37
oFisho:每月若花4萬 安養院的費用..還有病人痛苦的活著.. 11/27 22:10
oFisho:我想大多數人(非有錢人) 都會選擇放棄急救吧... 11/27 22:11
chenchungwen:垃圾... 11/28 05:17
wwrcjk:交由社會大眾公評 11/28 07:06
wwrcjk:以後簽了放棄急救要記得掛個牌子在胸口哦 "別救 讓我死" 11/28 07:07
wwrcjk:放棄急救還送急診 急診還有空插健保卡看病歷逆 家屬該死 11/28 07:08
yehliyu:當初真該射在馬桶裡 11/28 07:50
e1q3z9c7:急救然後繼續躺著活受罪嗎? 11/29 02:09
luming:急著分家產拉 11/29 09:22
jamesch:重點是還能送去安養院,病情是重還不重? 11/29 11:26
jamesch:如果病情不重還要DNR,那真的是完全沒道理 11/29 11:28
delphi3:蓋! 世上最畜生的子女!!! 11/29 12:19
j5924524:=============醫院不對 媒體亂起舞========= 11/29 13:00
childay:放棄急救還送去急診室幹嘛??? 11/29 13:46
Raist:這種家屬還敢交由"社會公評"喔 好阿 來評阿 XD 11/29 14:28
ating1224:借轉...謝謝! 11/29 14:38
ating1224:轉錄至看板 jhs_30_1 11/29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