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urpleviva (越過頂點之後)》之銘言: : 標題: [暴怒]慈x醫院 余姓醫生你可以再沒人性一點~.親人死了叫做雜事太多 : 時間: Sun Dec 25 23:18:57 2005 : 我真的絕得很看不下去 : 他馬的有沒有這麼沒品的醫生阿 : 從開始工作沒放過假 積了一堆假沒放 : 結果 : 人家親人死了要請喪假 你他媽的一句 "你雜事會不會太多" : 你還有沒有人性阿 : 汐止望族是吧....幹你娘的 你們整個醫生世家的臉都被你丟光了啦...幹你娘 : 還敢自稱望族哩... : 還找自己家人進去撈退休金 什麼事情都不做 : 每天只要打幾個字 剩下自己本分的工作 全推給別人 : 叫專業技術人員替你家人做雜事 你好大的官威阿 : 然後剩下整天沒事做 在醫院閒逛 一個月給你2萬多 做不到多久就有退休金 : 可以這樣搞是吧....幹....捐給慈濟的錢 你們這樣搞是吧 : 下面是完整個7篇很短的故事 不會很長 感謝鄉民們耐心的看完 評評理~~~~~ : http://www.wretch.cc/blog/blackdaisy : 順便告訴我哪裡可以投訴啦...... 敢問各位板上前輩 有板友回復 這樣的一篇文章可能涉及毀壞名譽 (還請耐心進入網頁看詳細經過) 並且 提出 如同 分手之後公佈女友裸照一樣 哪怕全都是事實 可能會有法律上的責任 請問真的有可能觸法嗎?? 我自己印象中 文章雖然詳細的敘述了姓名 可是.... 第一點 裡面的內容都是事實 所以應該無所謂誹謗的問題 (我沒記錯的話誹謗必須與事實相違背) 第二點 裡面的內容並沒有涉及個人的隱私 (筆如裸照 個人性癖好等等) 純粹是公事上的行為 而其中甚至還包含了 可能的犯罪行為 (我記得如果涉及個人隱私 如同我上面的舉例 那可能會觸法 可是並沒有) 請問這樣的敘述是否會有法律問題 有人說 社會就是這樣 可是這是否代表碰到不合理的待遇就只能忍辱吞聲 什麼時候 碰到錯的事情 人們也只會 悶不吭聲 而默許! 有板友以十幾年的經驗給予 被害者 忠告 但是我想說 如果是這樣.....那這個世界還有公平嗎?? -- /\\ /\/\ ( ^^)( ^^ ) ╰(_ _) (_ _ )╯ ------------------ 糖是甜 唇是紅 誰是奇蹟 看懂了 然後尋覓尋覓另一種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1.28 purpleviva:轉錄至看板 Hate 12/26 11:09 purpleviva:轉錄至看板 MedHuman 12/26 11:10
edens:純涉私德而與公益無關者 縱所言為真 亦不能免於刑法310條罪댠 12/26 12:22
edens:責 個人的私德若與公益無關 而若所傳述的事實足以損害其名譽 12/26 12:23
edens:刑法的價值判斷是此私生活領域的侵犯應予以禁止 12/26 12:27
edens:不是講的是事實就不是毀謗 只不過在涉及公益時 個人的隱私權 12/26 12:29
edens:因公益而須忍受適當評論 12/26 12:30
shengo:看不出那裡有八卦?重點是什麼 汐止有旺族嗎? 12/28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