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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在水果日報發表的文章... 真的很感謝他~ 救救the wall和地下社會 今年2月《紐約時報》這樣介紹台北:大步往現代化躍進……既受日、中、美 影響,也充滿本土驕傲。《時報》特別介紹了兩家live house:音樂重要據 點,「地下社會」:放著硬地和搖滾……the wall,澳、日樂團來台演出…… 小小地下街賣了幾乎所有獨立樂團的CD。 今年5月《紐約雜誌》報導(New York Magazine)介紹台北10大景點,特別針 對時髦年輕人的是the wall。 2004馬市長的台北市政府在《觀光季刊》中向外國人介紹:「地下社會」搖滾 樂團現場演出原創音樂,散發年輕活潑的氣氛。 現場演唱場地難登記 被一再推薦的the wall,地下社會,這種live house,是專供獨立的樂團和「 創作歌手」演出的場所,在歐美日十分流行,一般規模不大從幾十聽眾席到幾 百席。規模雖小,但家數多,就構成了他們流行音樂創新來源的基層,而台灣 ,像伍佰、五月天也在這樣的地方創下打天下的根基。 所謂創作歌手,就是有別於唱別人作的曲的偶像歌手,獨立樂團就是沒有和大 唱片公司簽約的樂團,一個完整的流行音樂生態應是創作歌手╱偶像歌手,唱 片公司╱獨立樂團既各有自己的一片天,也相激相盪,又形成流動性的光譜分 布。 目前台灣在東亞,偶像主流歌手既在華人世界和東南亞有相對主導的地位,獨 立樂團和創作歌手也相對活躍,但是藝術家有了,給歌手使用的場地設施卻很 落後,主流歌手用的演唱廳,香港有「紅磡」,台灣只能羨慕,創作歌手演唱 的live house,日本單單東京就有180家,全台灣卻不到10家。 台灣 live house這樣少,一方面是台灣聽現場演唱的風氣還沒成形,更重要 也更不幸的原因卻是被落伍僵硬的法令所扼殺。live house在台灣誕生已有時 日,但行行業業在國家法規中,都有法定的身分可以登記營業,偏偏在營業登 記項目中沒有live house這項。 live house的精神強調創新,所以和歌廳唱別人作的曲不同;live house強調 現場,所以和KTV、PUB不同;live house也供酒,但是很少,顧客以聽歌為主 ,不為喝酒而來,和酒店不同;他們希望政府給他們創設一個專屬的營業項目 ,政府卻偷懶,反而要他們酒店、餐飲業、歌廳各種執照都勤快地去登記。但 是本質不同,設備規格往往無法符合,荒謬的例子就不少。如live house說, 好,我登記餐飲業好了,政府說可以,那依你的面積要有3座冰箱,於是live house只好去買了3座,但只用1座,另外2座不插電。 由於法令一直沒解決,於是在馬市長的刊物向外國人推薦地下社會的第二年, 地下社會取消了聞名國際的live現場演出,因為受到「小吃店」不能賣酒,不 能非法演唱,接著最近台北市政府也因the wall非法,聘請樂團演出,得要勒 令停業。 引以為榮卻意圖壓制 難以想像一個國家,中央政府高唱要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要使台灣成為華 人流行音樂製作中心,卻連live house都要消滅;難以想像馬市長一面向外國 宣傳地下社會有多好,卻把地下社會連同the wall一併取締;難以想像美國媒 體都大加稱讚,認為台北的驕傲,是十大景點的live house,卻被這個自己以 為愛好文化創音的國家判定非法。政府不扶植,替他們解決問題就罷了,還一 面拿出來炫耀,一面加以打殺,這有何道義可言嗎?請政府手下留店,救救 the wall、地下社會,救救文化創音,救救台灣流行音樂的根基和前途。 林濁水 -- 1993年 我也記不得哪一年 電火球縣長某一天日正當中 在我母校的簡陋棚子裡 揮汗如雨的討論興建活動中心 只有白開水招待 1995年 應該是這一年 伍X元縣長踏上我母校為他鋪上的紅地毯 校長低著頭跟隻狗一樣為他別上胸花 他頭的仰角和建銘兄一樣 參加我們的校慶 操你媽的逼 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250.197.77
FackPtt:Keroro某女性腳色:這就是林濁水嗎?? 01/20 12:52
dondothat:不支持馬英九的人說的會不用聽 01/20 13:18
mlkj:好有趣的簽名檔 XDD 01/20 14:15
tzuting:發表這篇文章後,Live House的狀況有沒有辦法改善呢? 01/20 14:38
tzuting:只剩下兩家了,再不救救創作音樂文化,心都快痛死了 01/20 14:38
hoffnungslos:等專屬表演場地的執照出現囉。 全台的live house真的 01/20 15:12
hoffnungslos:剩不到十五家了吧? 01/20 15:12
travis07:二樓腦殘 01/20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