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ld:記者寫出當事人的本名了 會被告嗎 02/21 00:03
→ jack20321:說不定直接告報社? 02/21 00:03
推 FallRed:字寫對給推 02/21 00:03
→ afflect: 你是傲克 25萬!? XD 02/21 00:04
推 ashkaze:記者怕被蘇先生告 02/21 00:04
→ enensweet:慢了3分鐘(菸 02/21 00:04
→ baiya:當事人快告蘋果日報 02/21 00:04
→ KillerMoDo:蘇溫水應該沒這個種 去告蘋果 02/21 00:04
推 anti87:妨害電腦使用罪 喜蝦餃啊? 02/21 00:04
推 dcoog7880:豪可怕 02/21 00:04
推 XDDDDDDDDDD:盜帳號之類的吧 02/21 00:04
推 a5091300:酥先生塊告妨害名譽阿!!!!!!!!!!!!!!!! 02/21 00:04
→ GalLe5566:<>< <>< <>< <>< 本篇推文請注意 <>< <>< <>< <>< 02/21 00:04
推 slamguyno1:怎麼沒有ID? 我說被告的ID 02/21 00:04
→ gibyezethe:一值浪費司法資源這都沒辦法管? 02/21 00:04
推 yao60301:讚哦 蘋果推 02/21 00:04
推 Dislike5566:蘇某到底哪間學店出身的,看起來不像受過教育 02/21 00:05
推 Y1999:被罰12萬喔,難怪需要當大師 02/21 00:05
推 mamaka:每一篇新聞都可以更新一下名單資料庫 呵呵 02/21 00:05
推 voes:25萬… 02/21 00:05
推 wuliou:連照片都出來了 蘋果真猛 02/21 00:06
→ kinomon:爽 02/21 00:06
→ Dislike5566:看到要用妨礙電腦使用罪去告都笑了,他識字嗎 02/21 00:06
推 jeff82:專業 02/21 00:06
※ 編輯: Huntelaar 來自: 114.44.131.9 (02/21 00:08)
推 chx64:蔡記者~~會怕了吼~~ 02/21 00:06
噓 shyyo7589:當事人是社會名人嗎?? 可以這樣公布私人業務及個人經歷? 02/21 00:06
噓 purpose:蘋果平常來八卦抄這麼多新聞,現在連站出來具名開戰都不敢 02/21 00:07
→ Y1999:還被上銬,我真的覺得他不走大師這條路,應該找不到工作.. 02/21 00:07
推 andy90498:有世新大學的同學在嗎? 02/21 00:07
→ lover19:學校查一下就有了 02/21 00:07
推 winlaplace:笑了XDDDD 世界上怎麼有這麼妙的人 真好奇平時他做啥 02/21 00:07
推 ronray7799:這幾天的板橋板超熱鬧~ 02/21 00:07
→ lover19:我也好奇有沒有現實認識他的能現身說法 02/21 00:07
推 sakuraha:挖~~現在整個資料都爆出來了... 02/21 00:07
→ winlaplace:這麼有閒情逸致跟別人爭鬥跑法院 02/21 00:07
推 WindowsXP:原來公告都是真的! 02/21 00:08
→ shyyo7589:新聞這樣報會不會太過分? 不是公眾人物 這樣公布不妥吧 02/21 00:08
推 tsaiyii309:一直在版上聽到人提起25萬和解 原來是這個事件 02/21 00:08
→ Y1999:不妥去找記者阿XDDDD 02/21 00:08
推 cowranch:這種人真的很煩 02/21 00:08
推 sata0905:記者名子怎沒加上去... 02/21 00:08
推 kageo101:坐在旁邊吃火鍋被告違反個資法wwwwwwwwwwwwwwwwwww 02/21 00:09
推 timshan:a222561看起來認識他阿XD 02/21 00:09
推 troll5566:小心啊 諸位 02/21 00:09
推 bluetory99:所以他沒告我嗎?信上一副要告死我的口吻 02/21 00:09
※ 編輯: Huntelaar 來自: 114.44.131.9 (02/21 00:10)
→ laihom0808:記者要收到傳票了 02/21 00:09
推 g96G69g:沒加上去 希望他告的是公司啦! 02/21 00:09
推 forestmoon:想紅還真的紅了,得償所願阿 02/21 00:09
→ shyyo7589:記者敢發新聞稿 也應該署名負責才對 02/21 00:09
→ senior:記者沒名字XDD 02/21 00:10
→ timshan:那四個字真的價值25萬?我以為是懶人包的緣故 02/21 00:10
推 pippenjr:連記者都怕 XDDD 02/21 00:10
推 iljapan61:a2也太衰 02/21 00:10
→ laihom0808:這裡面只有一個名字叫石永軒..是要他來扛嗎XD 02/21 00:10
推 sakuraha:這篇可置底嗎... 02/21 00:10
→ pippenjr:蘇溫永真威 02/21 00:11
推 mamaka:推置底 02/21 00:12
→ KillerMoDo:→ shyyo7589 既然這篇新聞出來 表示蘋果上層知道 02/21 00:12
推 winlaplace:我覺得付25萬和解的人也太沒法律常識吧 公然侮辱耶 02/21 00:12
推 arhuro:他的公車事件我有跟過 一開始頗令人同情 但沒兩天陸續被 02/21 00:12
→ KillerMoDo:屬不屬名有差? 反正去告蘋果就好啦 02/21 00:13
→ winlaplace:再重都不會有前科吧 頂多罰罰錢繳國庫兩三萬就很重了 02/21 00:13
→ laihom0808:25萬和解的不是學法律的嗎..怎麼可以說人家沒常識 02/21 00:13
噓 shyyo7589:不知當事人要不要考慮告這篇發稿記者 新聞不知有無過當? 02/21 00:13
→ arhuro:挖出其他事蹟 印象僅止於此 多年後居然大進化 震驚阿! 02/21 00:13
→ winlaplace:這樣就付25萬和解這法律常識真的連高中都不到耶 02/21 00:14
推 akway:板橋板有人列出疑似帳號 真的養非常多帳號 到處引戰要小心 02/21 00:14
噓 season002:亂寫,黃姓網友並不是因為那句你是奧客賠25萬好嗎? 02/21 00:14
→ Y1999:蘋果:等你告,老子更多新聞 02/21 00:14
推 al1l1:這是天才小釣手啊 02/21 00:15
→ winlaplace:這種案子程度都會留下前科 那又搞人留前科還真簡單zzz 02/21 00:15
→ troll5566:抖~ 天氣好冷 看著推文身體都在發抖 02/21 00:15
→ winlaplace:會不會留前科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查查吧 02/21 00:16
→ t4lin:水果今晚沒有極限,還順便吃火鍋XD 02/21 00:16
→ winlaplace:都明文規定了還怕 急著付錢真傻 02/21 00:16
噓 GloOmyRay:來告我啊 02/21 00:17
→ silentence:紅了紅了 ㄏㄏㄏ 02/21 00:18
推 lucid1994:快告蘋果 02/21 00:19
噓 arod18818:呵呵 02/21 00:20
噓 season002:而且那麼多那麼多的傳奇...結果只寫了那麼一點 弱!!!! 02/21 00:21
推 tony22725385:520就有整理了阿 02/21 00:22
噓 me23210:看起來有點娘,沒事找事做的蘇先生 02/21 00:23
推 melissalewis:壹週刊的官司一堆也活到現在 蘋果當然沒在怕的 02/21 00:23
推 hihi29:這一篇也是蔡智銘寫的嗎 科科 02/21 00:23
推 jevin:記者程度很差 什麼沸沸洋洋 是狒狒羊羊 02/21 00:25
推 VVax:30 02/21 00:25
推 s19951231:媽的愛告就不要用啊 02/21 00:27
推 roder:記者猛喔 02/21 00:27
推 eternalviva:世新的站出來!!! 02/21 00:27
噓 purpose:沸沸揚揚 02/21 00:27
推 shenmue1001:這麼愛告就跟蘋果律師團大戰幾回合啊 02/21 00:30
推 momoisacow:讚啦 記者 02/21 00:31
推 feywen:沸沸洋洋???這是教育部改出來的新錯字成語嗎? 02/21 00:32
推 r0809054054:天才小釣手 02/21 00:32
→ r0809054054:蘇 02/21 00:33
推 Yanrei:我記得被水桶跟禁言這個之前有學者寫過文章…… 02/21 00:33
推 FLYYUY:25萬事件不是說是自己分身賠償給自己的嗎??還是真有其人?? 02/21 00:34
→ sean7585:感覺這篇推文也很多魚餌... 02/21 00:34
推 KIDDLEE:25萬那個應該不只說那句吧? 02/21 00:35
噓 season002:不是分身,黃姓網友很久以前就跟XX槓上了,發過多次懶人 02/21 00:35
→ season002:包,我也很想知道賠25萬是有甚麼隱情 02/21 00:36
推 Cervelo1995:哈哈哈 25萬好薛~~~~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2/21 00:36
推 CockyDick:好餌 不咬嗎? 02/21 00:37
推 Xianrule:朝聖 02/21 00:38
推 ttb:XDDDDDDDDDDDDDDDD 世新的!!!! 02/21 00:41
推 mowkow0611:樓上我要______ 02/21 00:43
推 macjohn03:最好被反告XD 02/21 00:44
推 after1:太~~~丟臉了 02/21 00:44
推 groupie:咦蘇先生這兩天沒出沒嗎? 02/21 00:46
推 hcmeowmeow:哇 我推這文會不會被告啊~~~ 02/21 00:46
推 vvvi:原來長這樣 02/21 00:46
噓 ea00382:記者~廢廢羊羊有錯字啦 第二段蘇男也重複兩次了 02/21 00:51
→ ea00382:好心提醒 記者不要告我~ 02/21 00:51
推 knml:蘋果有律師團吧,哪怕被告 02/21 00:53
→ knml:那家店倒是可以提告 02/21 00:54
推 asubelieve:有照片!!!終於知道是誰了 大家小心啊 02/21 00:54
推 z3728:他告蘋果搞不好被挖出更多 XDDD 02/21 00:55
推 samuraiboy:最後的反告誣告是真是假?不是說很難成立嗎? 02/21 00:58
推 abian:蘋果幹得好 02/21 00:59
推 reaturn:如果ptt禁止這種用戶會不會他也告XD 02/21 01:01
推 kana0228:記者不敢署名XDDD 02/21 01:02
→ kana0228:那照片不是很久以前的嗎 02/21 01:04
推 cms6384:慘了 律師廖芳宣要被告了 02/21 01:05
→ jetzake:拿銅板丟公車司機那個好像上過電視嘛 02/21 01:05
→ amsonmoon:被釣魚的沒法反告誣告 即使不起訴 但是被釣是事實存在 02/21 01:07
推 makki:這種常常告人的 法院應該要從嚴審核 浪費社會資源 02/21 01:07
→ amsonmoon:要完全憑空捏造才能反告誣告 02/21 01:07
推 asubelieve:超多新聞的 大家可以搜尋 02/21 01:09
推 Romaps:記者寫這篇的時候手抖抖的嗎 XD 02/21 01:09
推 jetzake:弄到全台灣都認識這個人就夠嗆了 看看之前那個中指蕭 02/21 01:11
推 jakalG:照片都出來了...我可以稱讚他的臉嗎?? 一 一 02/21 01:20
推 hs80186: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02/21 01:21
→ thomas0229:自以為學過一點法律就自鳴得意了吧,這種人多的是 02/21 01:23
噓 jhs710041:Su溫水,你這奧客 02/21 01:24
推 riseball:他昨天就一直說別人的臉阿XD 02/21 01:44
推 colenken:大家小心被告,方丈很小心眼的 02/21 01:55
推 ctes940008:記者都不敢屬名了 02/21 01:58
推 cmid05:唯一一次支持不屬名的報導XDD 趕快去告新北吧 02/21 02:03
推 onthesea:被告這麼好玩 長經驗順便請假 02/21 02:10
推 ckpioneer:XDDDDDDD 02/21 02:13
噓 bentryit:純需某s硬要在那邊連好幾發轉移焦點 02/21 02:13
推 nojydia:SHYYO7589你是蘇的分身嗎? 喔喔喔問一下別告我我好怕ㄎㄎ 02/21 02:32
噓 johnnyno:頗ㄏ 02/21 02:55
推 garcia:記者沒署名 只好告黎智英了 02/21 02:55
推 surfboy:真是奇才 02/21 03:00
推 surfboy:還上銬笑死我了 02/21 03:04
推 ltameion:XDDDDDDDDDDDDDD 02/21 03:23
→ sarada:蘋果沒起底25萬真相 真失望 02/21 03:37
推 horsetail:店家沒告他 反而去告人 為啥要和解 02/21 03:48
刪除洩漏個資推文
推 anboy47:妨礙電腦使用??????? 02/21 03:59
應使用者要求刪除
推 kageo101:========小新釣魚囉=========== 02/21 04:23
推 BRANFORD:蘇君現身說法 那黃君刪文是怎麼回事?t板主這麼硬,您會 02/21 04:36
→ BRANFORD:撤告嗎? 02/21 04:36
推 kageo101:B大今天有點兒寂寞 大家都睡了 02/21 04:40
推 ndr:水果的腥聞爆導沒有妓屬名的一大堆,又不是今天才開始 02/21 06:05
→ qaz12453:原來是拿錢幣丟司機的 有看過這篇新聞 原來... 02/21 06:19
推 FishKing5566:推 笑死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2/21 06:33
推 steven211:丟司機 我好像有印象 02/21 06:37
推 jklo8503:直接把真名跟照片以及id公佈,還真是高級待遇 02/21 06:42
推 sfavalon:蘇三不是要去美國了嗎 怎麼那麼閒 02/21 07:07
推 cloudin:原來可以反告耶 02/21 07:59
推 bimmer3:這篇分身真多 02/21 08:15
推 Asucks: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2/21 08:26
推 sniper2824:好多分身喔 02/21 08:35
推 bala73:XDDDDDDDDDDDDDDD 02/21 08:36
推 FaBie:還戴手銬耶 阿不就好帥好霸氣? 真是笑死我惹XDDDDDDD 02/21 08:37
推 aimgel:jhs710041大真勇者啊 敬禮 02/21 08:53
推 aimgel:判決書司法院網站就可以找到 用名字去查就知道了 02/21 08:57
→ ainor:賺到一次25萬,當然就停不住了 02/21 09:10
推 hsiyafel:為什麼和解要25萬 02/21 09:14
推 stella323:這種人... 02/21 09:14
推 assunny1012:我覺得應該修法增加一條浪費司法資源的罪= = 02/21 09:17
推 h9856:原來是名人, 佩服佩服 02/21 09:19
推 NPITGOD:七個被告就唉唉叫 還有一個更大尾的頌棍告一百多個人的 02/21 09:33
→ NPITGOD:不支到蘋果的記者要不要抄一下 02/21 09:36
推 sweetgina:這篇新聞根本借媒體備份懶人包XD 02/21 09:36
推 serica:還滿不錯的報導啊 02/21 09:52
推 applewolf:shy是反串吧? 告人怎麼可以用私人業務來說呢? 02/21 09:58
推 ijiji:發起號召全省329鄉鎮的鄉民反告他~ 讓他全省走透透 環個島 02/21 10:15
推 vgil:25-12 還賺13萬 真好賺 02/21 10:16
→ Heiken:哪照片是怎麼回事 霸氣外露阿 02/21 10:20
推 yahooyamgoog:25萬.... 02/21 10:21
推 AllenHuang:25萬 也太多了吧 02/21 10:27
推 devil0915:來告啊,告不成反告你誣告 02/21 10:35
推 iixxz:火鍋店紅了 02/21 10:37
→ asrser:拿了25萬食髓知味繼續提告~~ 02/21 10:40
→ wake7078:25萬 鄉民你還讀書嗎 還工作嗎 白浪費時間了 02/21 10:42
推 summersky20:冤冤相告何時了 02/21 10:43
推 elzohar:阿不就好棒棒 (挖鼻) 02/21 10:43
推 ksxo:謝謝報導 02/21 10:44
→ wake7078:有空熟讀六法全書 PTT守株待兔 錢就是這麼好賺 02/21 10:44
推 avemaria:黃君刪文意思是錢不給了要正面迎戰嗎? 02/21 10:56
推 OOQ:蘇先生有沒有膽告蘋果? 02/21 11:06
→ Cypresslin:起什麼底...換個詞不行嗎?有時我真搞不懂我是在看央視 02/21 11:17
→ Cypresslin:還是在看台灣的新聞頻道..... 02/21 11:17
噓 ilikebrandy:噓爆舒舒 02/21 11:30
噓 ichbinsarah:臉看起來就有___ 02/21 11:59
推 ctotw:像由心生… 02/21 12:03
推 JBLs:蘇溫水 去告阿 02/21 12:31
推 morgan13:還好馬先生沒這麼愛告人,不然八卦板就變鬼城了 02/21 12:34
推 allensua:長滿帥的啊其實 02/21 13:04
噓 adairchang:釣魚好蘇湖 02/21 13:33
推 guepard:25萬究竟是為什麼 02/21 14:01
推 MITCHLIN:頗ㄏ 02/21 14:11
→ flameteru:一堆人都會分身了 妨害電腦使用? 好笑 02/21 14:17
推 Tamama56:不錯的報導 02/21 15:11
→ defendant:支持蘇溫勇告蘋果 02/21 15:16
→ makoto0952:罰金12萬以後潛心研究法律 發憤圖強拿回25萬 02/21 15:31
→ makoto0952:台大法律高材生 潮爽的 02/21 15:32
→ makoto0952:當事人是不是名人我不知道 蘋果挺你很快就會出名了 02/21 15:41
推 iamcute:支持反告誣告 02/21 15:45
推 chevalierxd:呵呵y 02/21 15:47
推 chenweichih:a222561 是犯甚麼罪了 = ="? 02/21 15:49
→ tomscott:浪費司法資源這說法很無聊 每個人本來都有權力提告的 02/21 16:15
推 WrongHole: 02/21 16:32
推 kenny112402:為甚麼只有孝子才會被打 02/21 16:59
※ 編輯: Huntelaar 來自: 1.162.134.49 (02/22 00:35)
推 rjie:有權利跟是否濫用是兩回事 02/22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