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vin80112:你到底噓了什麼? 01/13 23:42
詳細內容我就不說了,但我請所有法律界的朋友看過全文,他們也都找不出任何可以構成
罵人的言詞... 但是碰到愛告人的人, 這根本沒差...
推 hstf:優文~不推嗎? 01/13 23:44
噓 z753951zxc:噓文是PTT的設定 反告他 01/13 23:44
→ TSbb:我都出庭至少三個不同事件,也沒事啦,但是車油錢很傷 01/13 23:44
→ TSbb:最近又接到第四個被我噓要告的 lol 01/13 23:45
推 AntaresX:推你中肯! 一堆人自以為民主法治 又想口無遮攔 01/13 23:45
推 crime:這個社會處處充滿了刺激....... 01/13 23:45
推 ty847536:搞定了!我把"2"挖掉了! 01/13 23:45
噓 iammessiah:手滑也不行嗎 01/13 23:45
推 lauto:1跟2距離太近按錯被告 那我也可以告ptt嗎 01/13 23:47
→ kokopo:你可以出國 01/13 23:47
→ eshew:易科罰金或宣告緩刑之案件會留案底記錄,不會留前科 01/13 23:47
對,拘役或易科罰金都不會留下"廣義前科" 仍可申請良民證
但就像我上文說的,仍會留下"狹義前科"的紀錄,將來找工作或是辦出國簽證都很麻煩
推 Jasy:好慘 給你個拍 01/13 23:47
推 kickPanda:政黑為什麼不開放噓文 01/13 23:47
推 helions:罵菜鳥菜比巴都會被告了 01/13 23:47
→ eshew:因此無礙俗稱"良民"的身分 01/13 23:48
推 FranKang:原po遇上就是所謂的訟棍,每天無所事事,找到機會就告人 01/13 23:48
推 rhyhaven:拍拍 提心吊膽的日子不好過吧 01/13 23:48
推 TVBShit5566:先幫死魚補血 01/13 23:48
推 ian41360:以後要在網咖用國外跳板罵人了= = 01/13 23:48
推 conpo:血淚控訴XDDD 01/13 23:48
推 fanggi:這篇講解得非常正確!前幾天才有八卦鄉民謾罵被我告而已 01/13 23:48
→ FranKang:告成了就可以拿賠償,就算站不住理,他就是吃定被告想要 01/13 23:48
推 knight30115:只能推了! 這篇我要收藏 01/13 23:48
→ FranKang:息事寧人的心態,所以斂財成功率不低 01/13 23:49
→ conpo:跳板這種東西得一開始就養,不然login一下子就露餡了 01/13 23:49
推 roder:就跟你說了罵人前要開跳板 開下去之後隨便你怎麼罵 01/13 23:49
→ TSbb:所以fanggi就是FranKang講的____ LOL 01/13 23:49
推 Jasy:易科罰金不算前科 狹義前科是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 01/13 23:49
→ fanggi:喔 ~ 基本上管好自己的嘴巴沒人可以拿你有辦法 01/13 23:50
※ 編輯: PrinceKevin 來自: 112.104.25.225 (01/13 23:51)
→ ouyang:易科罰金 以已執行論....怎麼會不算前科 -_- 01/13 23:50
→ Jasy:可能還要管好2 ...Orz 01/13 23:50
→ fanggi:都成年人了還不知道甚麼可以講甚麼不能講嗎? 01/13 23:50
推 rhyhaven:我決定把我的2拔掉.... 01/13 23:51
推 lauto:但成年人還是偶爾會手滑 01/13 23:51
→ ouyang:緩刑期滿 未經撤銷 才會不算前科 01/13 23:51
→ Jasy: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沒登載的就不算前科 01/13 23:51
推 TSbb:都成年人還整天寫一些會被噓爆的__文,不可__嗎? 01/13 23:51
→ valenci: 很多板友自以為對方不告 或告不成 01/13 23:51
推 bribe8911:有跳版還要注意之前發過文推過文的IP,是不是全都有跳... 01/13 23:51
→ ouyang:Jasy 你確定嗎? 01/13 23:52
→ Jasy:其他人看不到阿 = = 01/13 23:52
→ valenci: 現在還有人沒直接指名沒事 看的出來指誰也算喔 01/13 23:52
→ ouyang:有期徒刑以上 會有累犯問題 01/13 23:52
→ Jasy:要不然連緩起訴在法院都是有紀錄的 01/13 23:52
推 alovefan:有跳板真的抓不到嗎??電信警察也沒輒??? 01/13 23:53
→ ouyang:其實只要被告過 內部的檔案系統 都查得到 01/13 23:53
推 TSbb:不過上面幾種,用系統還是查得到=google都有 01/13 23:53
推 Savior92061:好文借轉載 01/13 23:54
推 neverlove:推 01/13 23:54
→ KTA0619:根本是司法凌遲 01/13 23:54
推 rhyhaven:我很好奇valenci和葉記者的後續? 01/13 23:54
→ eshew:基本上,你會因妨害名譽受到有期徒刑宣告易科罰金,鐵定很大尾 01/13 23:54
噓 MaaLong:這種版主 不下台嗎 媽的 掛著版主味致告人 01/13 23:55
→ TSbb:v大被告!? 我不在PTT的時候又有大事件、、、 01/13 23:55
→ eshew:你只是拘役,不需要擔心前科的問題 01/13 23:56
推 ouyang:eshew 大的連結可以看一下 說明得很清楚 01/13 23:56
→ ouyang: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就會有.... 01/13 23:56
推 Yuwuen:高手高手 01/13 23:56
→ ouyang:當然還有累犯的問題 01/13 23:56
推 dioliv:就是因為這麼麻煩~沒事才不要走法律途徑阿~ 01/13 23:57
→ valenci:回rhyhaven 不起訴了 01/13 23:57
→ FranKang:宅宅莫敢言,道路以目。 01/13 23:58
→ QQDK:這問題是因為文組很落伍吧? 這時代應該要考慮視訊筆錄和法庭 01/13 23:58
推 rhyhaven:嗯 了解^^ 01/13 23:58
推 ouyang:視訊有審理有啊 不過那是例外狀況 原則是親自出庭 01/13 23:59
→ QQDK:例如我只要到最近的警局核對身份 就可以視訊和遠方警察做筆錄 01/13 23:59
推 dioliv:而且正常來說是以原就被~要告人你也不會輕鬆到哪= = 01/14 00:00
推 Jasy:阿 之前看生活法律板講法是錯的? 01/14 00:00
推 valenci:多看新聞案例囉 01/14 00:01
→ Jasy:出國辦簽證是看良民證 根本沒差 ... 01/14 00:01
推 birdla:推這篇 01/14 00:01
推 fanggi:前陣子就有盧教授的案例可以看了... 01/14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