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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營運權利金能否降為0? : 營運權利金明訂要按營業收入比例給,原本市政府跟遠雄一直在協調這件事 : 在2004/9/20前一直都沒橋攏。 : BUT!又是這個BUT! : 2004/9/20的一次馬趙密會中,雙方將營運權利金談為零 : (請參照2004/9/23李述德在會議中的錄音,很清楚有講到雙方會面才橋定) : 但,2004/9/20的會面,無錄音也無會議記錄 : 這不是密會,什麼才叫密會? : 4.營運權利金是否能降為0(part2) : 營運權利金在2004年時,讓遠雄是零,是遠雄抱怨大巨蛋會虧錢, : 所以市政府給他兩個商業設施外,還讓他權利金降到0 : BUT!又是這個BUT! : 2006年遠雄修改規劃,將商場增加到五個,樓地板面積大幅放寬 : 但!營運權利金還是0 : 當初為了怕那顆蛋賠錢,市政府出錢整地,還貸款200多億, : 送了你兩個商場不夠,在多送你三個, : 遠雄自己的商業評估(有送給市政府),就估計他50年可以賺到1000億up : 這還是企業自己估的,明顯一定是低估狀態 : 你他媽的政府可以幫遠雄徵地整地,在送他五個商場,然後權利金都不要? : 這不是圖利,什麼才叫圖利? 刑法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七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要構成圖利罪 最重要的前提就是違法 營運權利金=0 要明確違反中華民國的法律才行 違反契約 違反常理 違反常識...都無法構成該條罪名 從以上的說明最多只能說馬英九違反常理而已 那是失職 不是犯罪 這部分促參法沒有規定得很清楚 所以可能要具體指出違反那一條法律 不然光這樣就要法辦馬英九 恐怕很困難 : 問馬迷一句話就好,如果幹這件事情的是陳水扁,你們放得過嗎? : 另外,昨天的新聞追追追 公車女王王鴻薇對以上幾點完全無法辯駁 : 僅能氣力微弱的靠邀廉政委員會提早把資料流給周coco : 然後講完還說,她支持要查清楚......我難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0.135.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31182284.A.5C9.html
pagenotfound: 你法律系? 05/09 22:40
douge: 把特別費當成薪水 存到帳戶並且申報所得都沒違法了 05/09 23:15
yommy1108: 本來就是呀 05/09 23:19
basta: 2樓真的還要繼續講特別費? 當過地方首長的可不是只有馬喔 05/09 23:36
Nchun: 違反哪一條 報告都有寫 05/09 23:49
nightwing: 大水庫為馬建立  宋朝公使錢也為馬所用 05/10 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