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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在風向混亂的時候,我考慮了很久,猶豫到底該不該寫這篇文章。 為何需要考慮?為何需要猶豫? 自然是因為這篇文章要提出的某些論點我相信是跟現在PTT上的輿論方向不盡相同。 但身為一名學習人文社會科學者,我相信我有這個責任, 甚至可以說是義務,把我的一些想法拿出來跟大眾討論。 總之,開始吧。 首先,我們要先明白何謂「民主法治」?又何謂「憲政秩序」? 依照我國,這邊仍必須以中華民國來討論,的憲法規定, 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院長,而非總統。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三條,這條文至今未有釋憲案對之進行修補) 行政院,依照三權分立制度,需要對國會,也就是立法院,負責。 所以各部會的長官,甚至於行政院長,都有義務前往立法院備詢。 但總統不用。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總統事實上是「沒有」任何實質權力的。 簡單來說,總統做錯事,或做出違反民意的事,政府制度當中無法約束規範他。 所以就這點而言,馬英九所說的,他願意派人到立法院進行報告這件事, 這的確已經是在擦中華民國憲法的邊球了,他沒這個義務,甚至沒這個權力。 談完實際上的事件的理論分析後,我們來進行更純粹一點的理論理解。 甚麼是民主法治?甚麼是憲政秩序? 現在世界絕大多數的國家採取的都仍是共和制度, 也就是說他們都遵循「主權在民」的原則。 主權在民是民主的先決條件, 唯有一個國家承認其主權在於國家全體國民者才會有民主制度。 也可以說,民主制度是為了實現主權在民的理念。 法治,則是以法治理,他所強調的是政府的一切行為要經過正當的法律核可。 簡單來說,他所說的是政府必須依照一套遊戲規則,也就是法律,來行政。 而這套法律是經由人民直接或間接的核可,也就是民主制度,後才被賦予正當性的。 而這套法律最根本的則是憲法。 憲法與其說是遊戲規則,更不如說是一份契約書,涉及的雙方分別為人民跟政府。 由於憲政制度出現時的時空背景是人民飽受專制君主的壓榨, 政府權力不受控制,可以隨心所欲,因此憲政的基礎並非建立民主制度, 而反而是要削減、壓縮限制政府的權力。 因此憲法是人民跟政府雙方規定好,這個國家要保障甚麼人民權利? 這個國家要用甚麼樣的方式來確保政府權力不會擴大? 前者是關於國家人權的保障,後者則是國家體制的確立。 憲法確立後,政府不得超越憲法行事,維護憲法的規範,這便是憲政秩序。 有了這些理解之後我們再來看今天馬習會的事件, 我們不得不說,馬英九的確沒有違反憲法,也因此沒有違反法治理念。 我相信有人會說,這暴露了中華民國憲法的缺失,所以我們要另行制憲。 這當然沒有錯,畢竟這件事的本質便是這個國家的憲政體制出現了很大的問題。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但卻沒有詳細規範總統的權利與義務, 單靠一次選舉便確定一個人能夠代表國家,這......至少我不太認同。 但我們也要小心我們這種想法,憲法是最位階最高的國家規範(針對政府), 如果我們能夠隨意因為實際上出現的狀況而修改之的話, 那麼這套憲法的規範力也會因此縮減,甚至淪為政治人物違憲濫權的先聲。 講到這邊,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了。 這次馬習會,我就情感上完全無法接受。 但他卻的的確確在憲法理論上沒有甚麼問題。 這點或許各位鄉民們不愛聽,但我也沒辦法。 至於在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後,我們究竟是要一個新的憲法, 通常也就代表了一個新的國家,或是藉由修改現行憲法, 儘管開了不良的先河但卻終究解了燃眉之急,這點便由各位自行評論。 在我看來馬習會的危機不單單只是對外而言,國際上如何論斷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或者是馬英九與習近平在私底下又做了甚麼樣的政治交易, 他也暴露了台灣在目前憲法制度下遭遇到的困境。 因此,儘管馬習會在我看來不太可能有甚麼結論, 國際上對之的反應恐怕也不會熱情到哪去,頂多他只能成為一個空洞的政治符號, 跟九二共識一般用來包裝國民黨對於台、中關係的擅長, 但我還是堅決反對。 最大的原因便在於,一個國家領導人不應該做出憲法上規範不明確的事情, 他應該要能自我控制,儘管我們都知道,這對於馬英九而言是多麼難做到。 一個國家元首,在國內的新民意即將出現的前夕,實在不應有大幅度的政治動作。 順便談談其他幾個知名的憲政制度國家如何應付這類問題好了。 以英國為例的議會內閣制國家,由於最高行政權是出自於國會, 因此內閣首相的一切行為都受到國會的監督,他是要對國會負責。 必要時國會跟內閣甚至可以一起互相毀滅。 美國儘管是總統制國家,最高行政首長便是總統本人, 但總統需要在每年年初前往國會進行國情報告, 向國會宣布過去的行政成果與未來的目標。 如果總統有超越國情報告的行政,在跟國會溝通無效下, 國會可以拒絕通過有利於總統行政的法案。 至於法國的半總統制,儘管有總統,但對內而言的實際領袖是首相, 首相能夠有效的節制總統的權力。如果總統跟首相不同黨派,那麼根據法國的憲政慣例, 總統應該要主動讓權交由首相行政。 如果總統跟首相同黨派,那麼國會可以控制內閣,藉此壓制總統的權力。 而且更重要的,法國的國會選舉跟總統選舉是正好錯開兩年的, 因此國會選舉便成為總統的期中考,藉此更能有效壓制總統專擅的情況。 國際上的情況大致是如此。 台灣的話,又期望藉由哪種憲政制度來有效的限制政府專擅呢? 各位鄉民,請審慎思考自己期望的是如何的未來吧。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25.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6843807.A.AA6.html
mhlee: 推 11/07 05:04
YuriLowell: 他或許沒義務向立院報告 但他有義務跟責任向人民報告 11/07 05:06
這點沒錯,但很可惜的是,憲法也沒有規範這部分。 最主要的原因便在於,既然總統沒有實權,實際行政權力是在於行政院長, 那麼他也沒有甚麼需要跟人民報告的東西,自然也沒有甚麼權力跟義務了。 怎麼辦?標準政治學解是:下次別投他。很可悲吧?
acelf: 中肯文啊 不過等下就被一堆有意無意的廢文洗掉了 11/07 05:06
※ 編輯: yu8810 (1.171.225.170), 11/07/2015 05:09:17
YuriLowell: 不是讓人民跟他一樣"三天前""看報紙或新聞"才知道 11/07 05:07
euson11: 推 11/07 05:08
jack22661: 推 11/07 05:08
sdwbg4265: 推 問題出在他代表中華民國... 11/07 05:09
bundestag: 半夜看這個太累 你忘了增修條文 讓行政院長變成總統幕 11/07 05:09
mhlee: 他真的超噁心,凡事偷偷摸摸來,又超會說謊 11/07 05:10
bundestag: 僚長 透過任命取得實質最高統治權 否則只是空談憲法本 11/07 05:11
bundestag: 文 不是實際制度 11/07 05:11
其實你說的我認同,就「實然」狀況而言, 行政院長的確並非最高首長,至少總統可隨意任命無須國會同意。 但就像我文中所說的,憲法條文就是這麼寫,最高行政首長就是行政院院長, 實際狀況的修憲條文所造成的狀況就是違反了憲法。 但能怎麼辦?再繼續修憲嗎?別忘了造成這個情況的原因便是修憲。 如果討論政治狀況只能藉由實然狀況的話,那麼也就不需要政治學了。 這話說得有點重,但並非針對你,希望你諒解。 就我個人而言,我當然也會認為這樣修憲的結果不倫不類, 但要根治這個情形,除了另行新憲以外似乎也是別無他路了。 而另行制憲的困難性,相信你也很清楚。 ※ 編輯: yu8810 (1.171.225.170), 11/07/2015 05:19:15
pig721: 推 11/07 05:14
Mr23: 看此文對水母的幹益更深!推 11/07 05:15
tony121010: 我已經說過了自戀無恥的馬英九讓台灣總統制缺點畢露 11/07 05:15
tony121010: 總統行政權無人監督+看守期過長,讓有心人有機可乘 11/07 05:16
knockTom: 哭推 11/07 05:16
Golf19: 終於有人從憲政論述起了 11/07 05:16
Leeng: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總統事實上是「沒有」任何實質權力的。 11/07 05:18
Leeng: 光這句問題就很大 11/07 05:18
還請不吝指教? ※ 編輯: yu8810 (1.171.225.170), 11/07/2015 05:20:21
winloudy: 所以為什麼體制容許人民選出一個不用對人民負責的總統? 11/07 05:20
winloudy: 這感覺根本是刻意挖好的坑 11/07 05:21
很怪吧?就我微薄的政治所知,台灣應該是全世界唯一一個民選首長, 卻沒有政治力量能夠監督他的國家了。 ※ 編輯: yu8810 (1.171.225.170), 11/07/2015 05:23:37
Czar: 中華民國總統是虛位元首 這你哪裡學到的? 法源? 11/07 05:23
要說法源還真的沒有,但我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實在沒看到總統有的實際權力啊。 除了調解行政院跟立法院的糾紛以外。
harry155007: 只要談修憲 車輪就會說你毀壞中華民國 11/07 05:23
NX9999: 總統沒有任何實質權利,那他充其量就是個代理人?也就是代 11/07 05:24
harry155007: 然後中壢選民跟蛆蛆就噴汁了 11/07 05:24
NX9999: 表全台灣人? 11/07 05:24
這是我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理解,你也可以自己看一看提一點想法一起討論。
zucca: 我們到底為什麼要遵守殖民政府的憲法? 11/07 05:24
※ 編輯: yu8810 (1.171.225.170), 11/07/2015 05:26:37
zucca: 民進黨去選殖民政府的總統也是令人匪夷所思 11/07 05:24
zucca: 一堆假台獨 11/07 05:25
sbtiagr: 總統的實權很多啊,他可以直接任免行政院長,不需經立法 11/07 05:25
sbtiagr: 院同意,可以提名大法官及監委 11/07 05:25
Leeng: 中華民國是雙首長制 總統有權無責 所以你講沒有權力這段描 11/07 05:25
Leeng: 述是錯的 光能任命行政院長 這不就是很大的權力了? 11/07 05:25
所以這是我說的,實然跟應然上的問題。 實際發生的情況是違反憲法應該的規範。 憲法的規範就是,行政院長是最高首長,但修憲過後總統可以直接任命行政院長, 這樣的權力不在憲法本文裡面,甚至我認為是違反憲法本文的。 所以你可以說,就實際運作而言,總統的確有著很大的權力, 但就條文本身而言,這些的確不適總統應該有的權力。
NX9999: 如果總統沒有實質權利,也不是某種代理人,那選總統還真 11/07 05:26
Leeng: 你是不是跟內閣制混在一起了 11/07 05:26
NX9999: 怪XD選總理就好,總理才是三軍統帥?@@ 11/07 05:26
harry155007: 因為腦已經洗了 11/07 05:26
dixhuit: 中肯認真文 11/07 05:26
NX9999: Leeng的見解我看懂了@@ 11/07 05:27
ilovemami: 推 11/07 05:27
Shallwin: 講重點,不要讓人覺得文組廢話多 11/07 05:27
※ 編輯: yu8810 (1.171.225.170), 11/07/2015 05:31:18
sbtiagr: 中華民國憲法經過數度增修條文後,變成總統權力過大立法 11/07 05:27
pumacu: 某總統,今錢外交,很多人也是看新聞才知道的,所以有些人 11/07 05:27
pumacu: 真奇怪,選擇性的責怪 11/07 05:27
sbtiagr: 單位無可制衡的雙首長制,另外罷免彈劾正副總統的門檻過 11/07 05:27
sbtiagr: 高,公民投票複決門檻過高,導致罷免形同虛設,無法落實 11/07 05:27
sbtiagr: 真正的主權在民 11/07 05:27
CloseFeather: 請精簡成一頁 這麼長看不下去啊 11/07 05:29
marke18: 所以要學要學整套的,我們該修法了!!! 11/07 05:29
pumacu: sorry,原po,按到噓文,幫你補回來,你的文不錯。 11/07 05:30
andrew9123: 推個 11/07 05:30
FinnF: 推 11/07 05:31
bundestag: 一句話說明:憲法本文內閣制 修憲想改成雙首長制 但修 11/07 05:34
bundestag: 憲時沒配套做好導致專制腦馬撿了便宜 推行超級總統制 11/07 05:34
bundestag: 且再修憲門檻過高 未來台灣人自求多福 乾脆點制憲吧 11/07 05:35
sdwbg4265: 樓上這樣會被KMT說中華民國要毀滅了XDD 11/07 05:36
LEfteAr: 好文推 11/07 05:36
Shallwin: 三軍統帥叫沒實權的話也挺好笑的,更何況還擁有行政院, 11/07 05:36
Shallwin: 大法官等的任命權,國家實質政治經濟走向等等 11/07 05:36
lunaX19: 我們可能得制一套新憲一個長期的計劃 然後要一個短期的 11/07 05:41
lunaX19: 暫時輔助的條文來改善現行的缺失 11/07 05:42
brian0314: 中華民國政府早該死一邊去了 11/07 05:43
daniel1309: 同意你,同時也對這種總統非常無奈。 11/07 05:50
puremanly: 跟馬不必文爭 他一張嘴永遠說的贏你 11/07 05:51
nightkupa: 現在就修的不倫不類啊 11/07 05:52
ching620: 推 11/07 05:53
Leeng: 那你最好把"憲法本文"寫在文章內 不然光那句就讓人熊熊火大 11/07 05:55
Leeng: 不然一般認知憲法早就包括增修條文了 11/07 05:55
StockVirtual: 好文 推 11/07 06:03
marke18: 憲法本文動不了是件很奇怪的事=.=,不然就換套新的(隱喻 11/07 06:03
marke18: )好了 11/07 06:04
awaro: 我看你的口氣很像孝子龍 11/07 06:08
jmss50894: 跟你講的一樣做事是下腳手人的事 是有結論才去的 11/07 06:09
jmss50894: 馬英九最強的身分是中國戰區統帥 剩下的是其他 11/07 06:10
kenny7600: 爛到有剩就是了 11/07 06:10
shinway: 黃丞儀的文章看過了沒 11/07 06:11
eleasm: 與其整天衝這衝那,給政治人物施加壓力去修改現有體制不是 11/07 06:12
keroro39: 最主要是在外交上總統有無限的自由,甚至一黨獨大的時候 11/07 06:12
keroro39: 能用這樣的關係修法....而且多少有支持他這麼做的人民存 11/07 06:12
keroro39: 在,反對者通常會被貼上在亂的標籤,這是從制度上就有的 11/07 06:13
eleasm: 更加有效且直接嗎? 11/07 06:13
keroro39: 問題 11/07 06:13
因應了各位的建議稍微修改了一些字。 總而言之,不管各位關於總統是否有實權有著甚麼樣的爭執, 我想至少我們能同意,總統的權力過大且無法限縮。 這點本身便是一個問題了。 至於憲法增修條文跟本文的衝突差異,各位可以自行理解, 但至少我認為這兩者是相互違背的。 另外,我畢竟是個學習人文社會學的人, 我在敘述事情的時候不習慣帶有太強烈的情緒, 但這不代表我對於我要討論的議題是冷感,甚至反感的。 找一下我發表過的文章就知道,我的行文一向是這樣。 因此被說像唐湘龍之類的,實在令我不太能接受。 如果說鄉民們只想看到一篇文章告訴你,馬習會就是不應該, 馬英九就是賣台,那麼版上已經有夠多此類的文章了,不是嗎? 我只是想從理論的角度闡述我的看法,而非以情緒的角度。 最後補一句,混蛋,馬英九, 不管你跟習近平談了甚麼利益交換,台灣人民就是不會接受啦幹。 ※ 編輯: yu8810 (1.171.225.170), 11/07/2015 06:26:20
weijacky5168: 外交,宣戰,媾合算是行政事項嗎?大法官會告訴學 11/07 06:21
weijacky5168: 者您這是統治行為,本來就應由對外代表國家的總統 11/07 06:21
weijacky5168: 行使。 11/07 06:21
yauger: 推 11/07 06:33
silstone: 寫這麼長篇來歌頌馬習會沒違法 又自稱反對馬習會有意義? 11/07 06:35
HappyboyEric: ....... 11/07 06:50
ben3672006: 有無違反跟是否支持是兩回事 11/07 06:56
g8330330: 推 其實沒差 11/07 07:01
pneumo: 中肯 11/07 07:02
AceCash: 一堆噓的也來一篇啊,理性很難? 11/07 07:07
qmaper: 有人就是不贊成我就是敵人 11/07 07:12
doohan01: 推中肯分析,只想看結論和立場的草包就別來跌股了 11/07 07:14
oSCo: 法國沒有錯開很久了,從2002開始就是同年選 11/07 07:18
qphone: 推 11/07 07:19
pinso: 所以要制定新憲法阿 幹 11/07 07:21
paulispig: 你你說的對要修憲,先讓國民黨倒,才好修憲 11/07 07:25
amatorylai: 推 11/07 07:29
incubus: 現在的憲法本文幾乎形同虛設 制度面都照增修條文在走 11/07 07:30
BlowjobFace: 沒記錯的話憲法上總統沒有任何行政權不是嗎? 11/07 07:37
kk911: 推,這是事實 11/07 07:38
kis28519: 推 11/07 07:38
lysing12: 推 11/07 07:39
HappyboyEric: 你說的沒錯,以法論事也對,很冷靜,我剛剛噓錯,現 11/07 07:39
HappyboyEric: 在補推回來。 11/07 07:39
kakuson: 憲法要改沒錯,但給總統有權無責前幾任總統都是,所以也 11/07 07:42
kakuson: 不用太針對性!反過來說,什麼新民意,舊民意,這不是國 11/07 07:42
kakuson: 民黨07年正夯的時候,在說阿扁的嗎?阿扁當時也沒理國民 11/07 07:42
kakuson: 黨!!小英現在跟8年前的小九ㄧ樣夯,但我相信他們對於憲法 11/07 07:42
kakuson: 保障內他的的權利是不會放棄的! 11/07 07:42
smallsmile: 現在的憲法是怎麼訂出來的方式就有問題吧? 11/07 07:43
HC683150: 推 11/07 07:44
heidi0212: 嗚嗚 推 11/07 07:45
jeffmib: 真希望~那隻狗~不要回來了 11/07 07:49
evelyn055: 推 憲法一直是很大的問題啊...但偏偏又不太能動 11/07 07:49
awaro: 可以動啊 中華民國憲法根本不算剛性憲法 都修過幾次了 11/07 07:50
awaro: 一群人躲起來都可以隔天早上宣布修憲了 是不是 11/07 07:51
evelyn055: 我說的不太能動不是指修憲 是制憲的問題 11/07 07:53
rungame: 聽你講完 覺得台灣毀了 11/07 07:54
F1ower: 推 11/07 08:00
ComfortPTT: 事實就是如此 11/07 08:14
adonisXD: 能到修憲門檻就能制憲 修幹嘛 直接建國趕走啊 11/07 08:15
marke18: 本文動不了,只能加外掛就很奇怪= =” 11/07 08:16
bloody0205: 推 11/07 08:19
sggs: 五拳憲法打從孫文手上就是皇帝制,是先天不良 11/07 08:19
sggs: 乖乖用美國三權分立不是很好 11/07 08:20
sanux124: 推! 11/07 08:22
kipi91718: 推 從法律上來說,真的無話可說 11/07 08:25
qwerty789: 你教書喔 很多自己google就有的東西不用貼上來 11/07 08:29
wak: 寫得沒錯啊 所以阿扁很自制 也一直被罵 因為他沒有濫權 11/07 08:30
wak: 馬英九就沒有顧慮那麼多 阿扁會顧及社會氛圍 馬英九不在乎 11/07 08:30
wak: 所以台灣總統早就跟皇帝差不多 端看他的良心在不在 像賭博 11/07 08:31
kassdy: 小英改內閣制啦! 不 等等 都快上總統大位了改啥鳥內閣 11/07 08:32
Moonshark: 好像有人眼睛有問題,好文也看不下去 11/07 08:32
arlismall5: 推 11/07 08:35
nasza: 總統制抄一點,內閣制抄一點,台灣的四不像制 11/07 08:36
ivyclover: 11/07 08:41
gjo3gjo3gjo3: 推 11/07 08:41
manpow: K黨這幾年其實親身展示了許多法律與制度的不足給人民看 11/07 08:48
qooisgood: 台灣是超級總統制啊 只是已前陳水扁 11/07 08:48
qooisgood: 都在民主法治架構下做事 要不然他現在 11/07 08:49
qooisgood: 會過的這麼慘? 11/07 08:49
jasonchangki: 推這篇 11/07 08:51
justadog: 那大家要努力讓綠營的立委衝高阿 11/07 09:00
bowcacayy: 廢話真多,你又說承認總統權力過大,又說對於總統有無 11/07 09:02
bowcacayy: 實權與鄉民看法不同,你不覺得很矛盾嗎 11/07 09:02
bowcacayy: 憲法的基本便是基本權保障與分權制衡,沒有這兩件事就 11/07 09:05
bowcacayy: 不叫憲政,否則中國那邊也自稱有憲法為什麼不被當回事 11/07 09:05
Nicemaker: 多一個幹字文章都通順起來了 11/07 09:05
bowcacayy: 增修條文當然也是憲法,你的憲法只有本文嗎 11/07 09:07
Dreamkids: 唉 憲法雖為一國之法卻非臺灣國法建立基礎 11/07 09:09
bowcacayy: 人民違法,需要法明文「你不可如此」,政府行使權力要 11/07 09:11
bowcacayy: 合法,要法明文「你可以這麼作」,你這種解釋方法,我 11/07 09:12
bowcacayy: 們的憲法跟中國的也沒兩樣了 11/07 09:12
twofoot: 推 11/07 09:12
wiydluck: 可是阿扁卻因為實質影響力被關诶 你怎麼說 11/07 09:16
benifty: 司法變成國民黨教訓人民的機器 11/07 09:26
iloveblue: 他代表中華民國,但不代表臺灣,臺灣人認同中華民國的 11/07 09:27
kids1991: 推 11/07 09:28
Miralles: 推,跟人民報告也太空泛了,人民沒有直接權力制裁總統 11/07 09:31
pin0511: 自從李杯杯開始後的增修條文後就賦予總統很大的權力 11/07 09:40
helvetia1990: 鄉民的學歷高低參差不齊 難免有些無腦的 無視就好 11/07 09:42
stand1234: 憲法重要的是訂定大方向,執行方式是靠立法的 11/07 09:43
stand1234: 總統不違憲不代表沒違法,雖然現在的確是沒違法的樣子 11/07 09:44
five2six2: 你法律係的嗎???還是政治系的??? 11/07 09:46
five2six2: 覺得論述方式不是法律系 11/07 09:47
Blackmock: 推霸氣的最後一句 11/07 09:47
husky5566: 現在這不三不四的雙首長制加上修憲門檻超高,真不知道 11/07 09:49
husky5566: 當時兩黨是怎樣修出來的 11/07 09:49
ddgs: 就算19不做 15也會做啊 只是19搶了15要做的 所以15非常生氣 11/07 09:50
elfrose: 聽完覺得我們需要的是新國家與新憲政體制 11/07 09:52
damm: 就是在李扁的時候發現憲法有問題吧 11/07 09:53
gekkojam: 推好文 11/07 10:01
jayclub: 這次就由人民自己主動發起憲政改革吧! 11/07 10:02
kiwibirds: 11/07 10:11
Caitsithdx: 你可以不爽馬桶,但馬桶的確是沒有違法 11/07 10:11
Caitsithdx: 台灣政治的問題在於人民對政治的冷漠,看看立委就知道 11/07 10:12
Caitsithdx: 光是"立法委員"的權力有多大,台灣就一堆人搞不清楚 11/07 10:13
ywt: 推!中肯 11/07 10:14
Caitsithdx: 所以每次選的都是些歪瓜劣棗,那你還期望什麼? 11/07 10:14
ery001: 悲哀的是,k黨和其支持者現在跟屁孩一樣,根本不會理事實 11/07 10:23
ery001: 牠們只會躺在地上耍賴邊喊"不管啦!論家就素要這樣啦" 11/07 10:24
ery001: 現在跟老k講理只是浪費口水,不實際行動真的不行 11/07 10:25
w6422613: 推 確實憲法中總統實質能做的只有憲法上規定的幾條 11/07 10:29
GPIO5566: 中肯推 值得思考 11/07 10:30
sasaki0327: 推 11/07 10:31
w6422613: 憲法的問題是 總桶是人民選出來的但在超高標準的公投下 11/07 10:32
w6422613: 根本無法實行 11/07 10:32
jimmysam2002: 沒有實權就不該指手劃腳,叫閣員跟他報告。道德呢? 11/07 10:32
w6422613: 這麼一來就沒人可以監督他 立法院也沒有權力可以制衡他 11/07 10:33
w6422613: 所以馬囧才可以這樣亂搞 11/07 10:33
jimmysam2002: 干政就違法了,還要指揮檢調,更加無視法紀。 11/07 10:34
w6422613: 最重要的還是國會過半 修公投法 然後修憲 否則這部憲法 11/07 10:35
w6422613: 在執行上有很多缺失... 11/07 10:36
IVicole: 推 11/07 10:40
marderly: 推 11/07 10:40
jimmysam2002: 違背憲法賦予他的權利義務不叫違法? 11/07 10:41
stone7000: 總結還是一句 幹0糧KMT 11/07 10:52
WinRARdotrar: 應該要想辦法推動行使完整的罷免、創制、複決權了 11/07 11:02
gn02118620: 聽你放屁 兩岸國家領導人建立對談機制不是一件好事? 11/07 11:09
gn02118620: 空心菜上了你覺得有可能? 11/07 11:09
gn02118620: 還在情感上無法接受勒 笑死人 他見習近平明天就統一? 11/07 11:10
SHIU0315: 推原PO也推Leeng 11/07 11:25
NitroG: 推 11/07 11:35
momofishj: 推 11/07 11:35
elfir: 推 11/07 11:56
thebestone: 這篇才是專業打臉文 11/07 12:08
jasonpop: 推 11/07 12:22
csqeszzz: 補充一下,我查了一下資料,2012年法國的總統跟國會選舉 11/07 12:56
csqeszzz: 只隔不到2個月。你說的期中考應該是美國的方式 11/07 12:57
csqeszzz: 另外,因為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所以不管總統要新推任何會 11/07 12:58
csqeszzz: 直接影響到台灣人民的政策,都還是要經過國會這關 11/07 12:59
csqeszzz: 我國立法權對行政權的制衡,在制度設計上還是存在的 11/07 13:00
gtcw: 這篇太成功了 釣到一堆蛆蛆崩潰了 11/07 13:17
mirrorlee: 瞎扯什麼東西 我國總統經過多次修憲早就成了非常大總統 11/07 13:17
mirrorlee: 還總統是虛偽領導咧 你去看看有幾個法學教授會同意你的 11/07 13:17
mirrorlee: 說法啦 11/07 13:18
mirrorlee: 憲法增修條文就是憲法的一部份 不看增修條例只看本文來 11/07 13:21
mirrorlee: 解讀憲法賦予的總統權力 你老師這樣教你的喔 11/07 13:22
frozen0703: 總統權力太大了也不用負責 出事就叫行政院長扛 11/07 13:33
NTPUkober: 推哦 11/07 13:41
timshow: 總統不用向立院報告沒錯 但不是總統直接跟中國接洽的吧? 11/07 14:21
timshow: 的沒記錯是陸委會去談的 陸委會隸屬???不用先報告??? 11/07 14:22
timshow: 你馬英九不來報告是他家的事 陸委會裝死就是會毀憲亂政 11/07 14:23
A380: 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根本就不適合用在台灣 早該廢除了 11/07 14:46
cwhgraham: 蔡一定要修憲 11/07 15:06
godliness: 推 11/07 16:22
misuketsuki: 推 11/07 17:57
HNO3: 理性專業文 11/07 19:06
bycarbird: 謝謝大大這麼理性的推文 11/07 19:16
bobo1002: 狗黨定的法律,當然是一堆狗洞可以鑽 11/07 19:33
pinis: 推,理性討論,熱情行動,希望可以改變 11/08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