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bov: 地方的wego需要砲房 05/11 09:50
推 sumarai: 品牌形象 05/11 09:50
那棟樓、那家店也沒形象可言啦。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128), 05/11/2015 09:51:08
噓 GimO: 所以人家賺錢 而你在這邊自因為是經營大師 05/11 09:50
→ uhmeiouramu: 我想你不知道潮的價值 05/11 09:51
→ GimO: 自以為 05/11 09:51
有賺錢的話,還會住房率兩成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128), 05/11/2015 09:51:37
→ Tiphareth: 你不知道台灣有多少假文青嗎? 05/11 09:52
→ emou: 超文青der 05/11 09:52
→ dsa3717: 誠品:雖然不賺錢 但我還是要松菸 而且還要付錢給市府 05/11 09:53
推 akaolu: 不知道損益如何 搞不好兩成住房已能維持成本 潮價值 05/11 09:53
→ tort: 真要搞旅館文創 找薇閣沐蘭來開旅館還比較像文創 05/11 09:53
→ Bokolo: 松菸大學-文青宿舍,2成代表學生還不夠多 05/11 09:54
→ akaolu: 願意付錢給市府表示還有餘力 滿屌的 05/11 09:54
→ tort: 誠品開那旅館文創在哪裡? 05/11 09:54
大概是可以看到阿明阿桃家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128), 05/11/2015 09:55:21
推 potential208: 誰管商場賺多少,賺租金就好了 05/11 09:55
推 birdy590: 所以最大的贏家是富邦啊~ 趁機把燙手山芋丟給誠品了 05/11 09:56
推 AuroraSkyFox: 就是有這種假文創之名行商業之實的企業台灣文創才會 05/11 09:56
→ AuroraSkyFox: 搞不起來 但這也僅僅是其中一個原因而已 05/11 09:56
噓 akaolu: 文創也是要賺錢阿 又不是做慈善 05/11 09:57
→ akaolu: 不然創意市集是義賣喔 05/11 09:58
→ jiern: 依你這想法,經營企業應該會倒,旅館5年甚至10年不賺至少 05/11 09:58
→ jiern: 當做打品牌廣告,在此同時逐漸提升品質口碑建立客群,沒見 05/11 09:59
→ jiern: 一些五星級飯店也是賠錢一段長時間才開始賺錢 05/11 09:59
但是如果地點不佳的旅館還是很糟糕,
寒舍、大倉etc...地點都比松山文創好。
→ tort: 當年應該是看到市政府賤租 想說隨便賣也賺錢吧 05/11 09:59
推 VVizZ: 富邦大贏+1 本來鑑價全賣回市府大概在37~70 05/11 09:59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128), 05/11/2015 10:00:35
→ VVizZ: 現在只賣旅館商場就有30~40 值錢的辦公大樓還在手上 05/11 10:00
→ birdy590: 可見蔡家的生意手腕有多高明, 北市府反而變成來幫忙的 05/11 10:01
推 tasogare: 潮 05/11 10:01
→ jiern: 等隔壁巨蛋完工啟用,再來討論地點好不好 05/11 10:02
趙大雄在大巨蛋計畫裡,已經要設計自己的旅館了喔。
→ birdy590: 那個地點的確不適合高級旅館, 交通就輸死了 05/11 10:02
→ VVizZ: 誠品也沒輸阿 一年600萬租精華地XD 05/11 10:03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128), 05/11/2015 10:05:13
→ VVizZ: 可能只有旅館那塊沒六成要補到六成小虧一點 05/11 10:05
→ GJman: 600萬租5層樓 很便宜嗎 05/11 10:06
→ jiern: 群聚效應,只有一家客群不易集中在此區 05/11 10:06
→ birdy590: 旅館本來是富邦的 只是委託給誠品經營 虧了富邦就沒得賺 05/11 10:08
→ GJman: 要鞭之前先看一下內文 地上三層加地下兩層 一層10萬 05/11 10:08
→ birdy590: 那是權利金不是租金~ 05/11 10:09
推 VVizZ: 一層十萬不便宜...? 05/11 10:09
→ birdy590: 轉移以後經營壓力就會掉到誠品頭上, 這也比較合理 05/11 10:09
推 blueman1025: 若是權利金,會不會被低估了? 05/11 10:20
推 GimO: 柯粉會說談得很好啊 一層10萬耶 05/11 10:21
→ birdy590: 這得看權利金誰簽的~ 頂多只能照原合約要到應有的金額 05/11 10:21
→ birdy590: 本來是加起來才 56 萬, 現在是商場就 600 萬旅館還另計 05/11 10:23
前面的人簽不平等條約,後面的人只好想辦法多少彌補一點,有錯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128), 05/11/2015 10:24:40
→ momoco0619: 妳瞧不起老房子? 05/11 10:29
→ biglarge: 第一句就有問題了,飯店開在高架道路旁是趨勢 05/11 10:45
應該要開在匝道附近才對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128), 05/11/2015 10: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