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c: 賺12億繳600萬 05/11 15:07
推 BingLing: 就千分之五 嫌少的 舉看看哪個BOT案的權利金有比較高的 05/11 15:08
推 ssaw5166: 不滿?我看很多鄉民很爽啊 05/11 15:09
→ pengjoker: 賺越大 收越大 05/11 15:09
→ BingLing: 況且這是原本馬郝合約沒有的 多爭取的 05/11 15:09
推 zeumax: 土地租金其實真的不高,房子才是出租有價的哪個,誠品繳給 05/11 15:10
→ zeumax: 富邦的租金會比較多,房子歸富邦的 05/11 15:10
→ zeumax: 富邦把產權分割頂讓給誠品時,誠品才要繳這筆錢 05/11 15:11
推 Jason0813: 超便宜還洗形象 這次最大贏家不用說就知道是誰了 05/11 15:12
噓 lynos: 把鄉民打臉 05/11 15:13
→ lynos: BOT案根本不能轉手 05/11 15:14
→ zeumax: 誠品其實還是要付錢給富邦買他哪部份的產權,其實沒少花多 05/11 15:14
→ zeumax: 少錢,就只是以買代租改變持有人 05/11 15:14
→ lynos: 只有股權移轉 05/11 15:14
→ lynos: 富邦哪來的產權 05/11 15:15
→ lynos: 蚵P自己亂搞 05/11 15:15
推 VVizZ: 壞房客找上大房東來坑二房東 05/11 15:15
→ zeumax: 如果是股權轉移其實比較沒問題,整間公司換人,但要增地租 05/11 15:16
→ zeumax: 還是要另立約,畢竟法人沒變約就沒變 05/11 15:16
→ lynos: 白癡市府只會越弄月遭 05/11 15:16
→ ptt0219: 就誠品買進富邦的產權,然後以誠品實際營收計算權利金給 05/11 15:16
→ ptt0219: 北市府。 05/11 15:16
→ lynos: 富邦有甚麼產權???????????????????????????????? 05/11 15:17
推 grahamwu: 富邦大贏家 05/11 15:17
推 hosen: 推樓上,形容的真貼切 05/11 15:17
→ ptt0219: 這樣子北市府跟富邦都有爽到,誠品反而變成苦主了~~ 05/11 15:17
→ skyleo: 早上不是說三贏? 鄉民難道要轉彎惹嗎 05/11 15:17
推 VVizZ: 股權也是台北文創公司的股權 只是富邦跟台哥大合資 05/11 15:18
→ hosen: 我說是是VVizZ 05/11 15:18
→ ptt0219: 原本最爽的是誠品,現在變成苦主。 05/11 15:18
→ VVizZ: 誠品還是爽 因為富邦已經把早期開發的雜事都做完了 05/11 15:19
→ VVizZ: 他只要買買股權或者逼著富邦辦增資 他就變成台北文創股東 05/11 15:19
噓 lynos: 妳們是懂還是不懂阿 05/11 15:20
→ lynos: BOT案只有股權移轉 05/11 15:20
→ zeumax: 其實按正常來說,富邦有這土地五十年使用權,算市府典給他 05/11 15:20
→ zeumax: 的,但這權利能不能轉還真是搞不清楚,但富邦這五十年權利 05/11 15:20
→ zeumax: 建物所有權是不能動搖的,不然也不至要北市買回建物 05/11 15:21
→ lynos: 建物根本不能移轉 05/11 15:21
→ lynos: 一堆都不做功課的 05/11 15:21
→ lynos: 甚麼產權移轉 別笑死人 05/11 15:22
→ zeumax: 如果股權轉移,哪租約還是要談,因為根本契約沒變 05/11 15:22
→ hosen: 如果是誠品入股文創,台北市的對口單位依然是文創公司 05/11 15:22
推 VVizZ: 說真的如果最後是台北文創增資的話我想不到富邦有啥好處 05/11 15:23
→ lynos: 所以童子賢和柯P見面 幹嘛 05/11 15:23
→ hosen: 只有文創公司能跟市府重新議約 05/11 15:23
→ lynos: 干他屁事 05/11 15:23
→ VVizZ: 股權被稀釋 賺錢的部分也沒拿到 自己還要把台哥大撤出去 05/11 15:23
→ hosen: 就你說的柯P拉支持自己的廠商吃掉富邦的文創 05/11 15:24
噓 lynos: 密室政治!!!!!!!!!!!!!!!!!!!!!!! 05/11 15:25
→ hosen: 這是唯一解,不然其它的都是違法的,產權根本不能分割 05/11 15:26
→ hosen: 或經營權 05/11 15:26
噓 lynos: 只要富邦想要求解約 蚵P會很慘 05/11 15:30
→ lynos: 因為市府根本沒有預算去買回 05/11 15:30
→ lynos: 而且如果法院判敗訴 還可要求對柯P私人民事賠償 05/11 15:31
→ hosen: 就童子賢整棟買下坑殺富邦就解套了,反正他有錢不是嗎? 05/11 15:31
→ lynos: 去扣押大安區的房產 05/11 15:31
→ lynos: 童子賢如果接下富邦 以後更慘 05/11 15:32
→ lynos: 因為如果賺錢了 那不就是故意設計富邦賣出 05/11 15:32
→ lynos: 除非童子賢接下後 一職都沒賺錢 05/11 15:33
→ lynos: 松菸文創本來就沒有那麼好賺 是婉軍 媒體 名嘴操作過度 05/11 15:34
→ lynos: 算是第一場敗仗 05/11 15:34
推 zeumax: 地上物產權能不能再轉移,促參法沒明訂,契約似乎也沒附註 05/11 15:35
→ zeumax: 。能不能轉其實也還沒確定吧?至少現行看來是待釐清的 05/11 15:35
→ hosen: 北市府先底價買回文創,然後再轉售給童,然後修改合約,贊 05/11 15:35
→ lynos: 請查法規好嗎 05/11 15:36
→ lynos: BOT案建物不能移轉 05/11 15:36
→ lynos: 如果可以 台北101 那就一層一層賣就好啦 05/11 15:37
→ hosen: 這樣童就能經營百貨,旅館、商場,自然繳的起高額權利金 05/11 15:38
→ lynos: 因為BOT案的精神 是最後的建物都是政府的 05/11 15:38
→ hosen: 然後柯再騙柯粉說你看我幫市民爭取到高額的權利金,高潮沒? 05/11 15:39
推 chudly: 12億是營業額 不是淨利 05/11 15:43
→ kij1331: 12億是營收不是獲利,酸酸有腦嗎? 05/11 15:49
→ hosen: 原本的BOT精神是用旅館、商場來養文創業,結果現在是柯P是 05/11 15:52
→ hosen: 把會賺錢的旅館、商館賣給自己人,然後把賠錢貨留給富邦 05/11 15:53
→ hosen: 還不淮台灣大在裡面,坑殺富邦更甚共產黨 05/11 15:55
推 keydata: 現況就是旅館商場是誠品經營,那來的變更成賺錢的給誠品 05/11 15:57
推 keydata: 富邦低價租給誠品,富邦跟誠品兩邊早就想分手開戰 05/11 16:00
推 VVizZ: 有喔 如果誠品入股台北文創的話 不管什麼方式 實質上 05/11 16:01
→ VVizZ: 都是誠品得利 05/11 16:01
→ VVizZ: 開戰不錯阿 但是有一邊已經拉了大房東來打你了 公平嗎 05/11 16:02
→ VVizZ: 這頭限制富邦本於文創精神所以不能租太貴 那邊轉租暴利 05/11 16:03
推 keydata: 現況富邦自己低價簽約給誠品,誠品再對外轉租啊 05/11 16:03
→ VVizZ: 結果說只要多附點權利金就好 甚至讓你可以進去台北文創 05/11 16:04
→ VVizZ: 這怎麼想都怪怪的 05/11 16:04
→ keydata: 現況的合約是富邦自己老早就跟跟誠品簽的 05/11 16:04
→ VVizZ: 風向就是已經沒人罵誠品了阿 呵呵 05/11 16:05
→ VVizZ: 然後富邦這邊還要把台哥大搬出去 其他樓層還要提營運檢討 05/11 16:06
推 keydata: 二房東自己簽了爛約給三房東,三房東可以擺弄不用買照賺 05/11 16:06
→ VVizZ: 蔡明忠到現在還忍的住我實在很難理解 05/11 16:06
→ keydata: 啊要怎麼罵誠品,誠品本來就可以擺爛不管 05/11 16:07
→ keydata: 是富邦當初自己要跟誠品簽約的 05/11 16:08
→ VVizZ: 了解 所以暴利的因為選對靠山不用被罵 假文創也就地解套 05/11 16:09
→ serrier: 請問一下這筆誰要出啊>?共5.4億元,「希望台北文創能履 05/11 16:09
→ serrier: 每年給600萬.然後拿回5.4億? 05/11 16:09
推 chudly: 那是用營業額百分比 民國54年的百貨營業額跟104年一樣嗎? 05/11 16:11
推 keydata: 誠品跟富邦簽的約可是好幾年前就簽了 05/11 16:11
→ gloglo: 現在會說富邦自己跟誠品簽約,富邦當年也是跟北市府簽約阿 05/11 16:11
噓 kij1331: 黑邦半壓半搶買下旅館, 然後錢又不付還想解約 05/11 16:11
→ chudly: 講到這個大家就知道之前賣50+20年不拿營運權利金多扯 05/11 16:11
→ kij1331: 請問有這麼爽的事?黑邦可以先還錢嗎? 05/11 16:12
→ keydata: 這個選對靠山是郝冰冰嗎?? 05/11 16:12
→ gloglo: 誠品買了之後旅館就地變成文創,富邦台哥大還是限期搬出 05/11 16:12
噓 kij1331: 5.4億是台北文創欠誠品的錢,ㄧ直拖著不給 05/11 16:14
推 keydata: 三方都各自簽好約,本來就可以不用改,所以這次富邦跟誠品 05/11 16:15
→ hosen: 精算師估算誠品想買的樓層依市價合計要80億,到時鐵定賤價 05/11 16:15
→ keydata: 都願意改就要偷笑了啊 05/11 16:15
推 VVizZ: 這新聞今天到目前為止富邦還沒講話捏 05/11 16:18
→ VVizZ: 所以最後誰會笑還是先觀望一下 05/11 16:19
推 keydata: 富邦要跟誠品解約也不見得告贏. 05/11 16:22
→ keydata: 如果富邦跟誠品互告也是三輸 05/11 16:23
推 CherryVoe: 整個園區都是BOT 不能賣"產權"給你 別做夢了 05/11 17:00
→ hosen: 很簡單,富邦知道根本不能分割,先敷衍你柯P,你要增資入股 05/11 17:03
→ hosen: 也要照規矩來,不能洽特定廠商釋股,也要經過議會通過 05/11 17:04
→ hosen: 到時候兩手一攤,辦不成這不關我的事,是你柯P的主意 05/11 17:05
→ CherryVoe: 柯P被菜好人擺一道還渾然不知 傻傻的以為錢多收點就好 05/11 17:12
推 CherryVoe: (富邦一開始就要市府買回 很清楚能賣的唯一對象是市府) 05/11 17:19
推 CherryVoe: 解套:臺哥大股權全賣給誠品(多少價賣 雙方自己談) 05/11 17:23
→ CherryVoe: 這樣臺哥大就"該"撤出松菸 不動產部分找人賤價 按自己 05/11 17:25
→ CherryVoe: 持股比來分樓層 之後市府再跟新"臺北文創"重議回饋條件 05/11 17:28
→ hosen: 就不能分割怎麼分樓層?先回去看法條吧 05/11 17:39
噓 smalltwo: 你知道你這叫一篇文章多篇新聞嗎 05/11 17:42
看到了,感謝告知
推 CherryVoe: 分層經營不需"登記"(誠品買臺北文創股權 不是買不動產) 05/11 17:57
→ CherryVoe: 誠品買完股權後 也是"臺北文創"股東 依BOT契約經營就ok 05/11 17:58
推 CherryVoe: 營業權利金:營業總收入0.5% 年營業額20億 就上繳1億 05/11 18:06
→ CherryVoe: (這裏的營業收入 應該是指"稅前" 不是稅後純利的0.5%) 05/11 18:07
→ CherryVoe: 寫錯了 營業收入200億 上繳1億(給北市府) 05/11 18:09
推 CherryVoe: 園區內所有的消費 一律都開"臺北文創"的發票(沒有誠品) 05/11 18:13
※ 編輯: lingsk (118.170.56.164), 05/11/2015 18: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