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kscks178: 拒絕網路實名制 支持問卦實名 爆卦匿名 04/23 19:35
噓 Greatgenius: 喔 辛苦你打這篇 04/23 19:35
→ b6byc: 那以我的標準管制. OK? 只準聊小姐在公眾論壇. 04/23 19:36
推 rubberking: 爆卦匿名 那亂爆卦的呢 04/23 19:36
噓 LeeGarDer: 是吼 04/23 19:36
推 magic1104: 沒遇過訟棍 04/23 19:36
→ ckscks178: 亂爆卦的會被水桶優 04/23 19:36
→ Cervelo1995: 我是原PO, 我要認真的跟你說: 不爽真的不要用網路 04/23 19:37
開大絕囉?那要不要要別人都不要活在這世界上 反正每個人活在這世界上都會不爽
要別人直接人生offline嗎?
噓 minoru04: 那廢文的咧? 04/23 19:38
推 Js1233: 要是網路實名,就不會有宅宅狂發廢文了 04/23 19:38
→ ckscks178: 所以說我的中庸之道才是正解 04/23 19:38
→ westwet: zzzZZ中壢李先生您好 04/23 19:39
噓 chiouhenry: 嗯哼 04/23 19:39
推 rubberking: 怎知是亂報卦 04/23 19:39
噓 tangolosss: 有人強迫你上網? 有人強迫你要去看? 自己有病怪誰? 04/23 19:39
就是這種言論
推 Cityfrighten: 少白癡了 全世界哪個國家會放棄自己隱私權的 04/23 19:39
噓 JCS15: 思考網路規範?? 是要規範什麼說說看啊 04/23 19:39
→ ckscks178: 問卦實名會讓廢文降低的 有效杜絕妹妹文 04/23 19:39
→ rubberking: 這次逼死人的 不就是寫的難分真假 04/23 19:39
→ Cityfrighten: 自己想裸奔別逼大家一起裸奔 04/23 19:39
→ ekoj: 管制勒 都給你管好不好 你喜歡的PO不喜歡的刪 高興嗎? 04/23 19:40
噓 jimmy00520: 憑什麼要公開自己的隱私給別人看 04/23 19:40
→ ckscks178: 爆卦要有證據der 不然就是造謠 04/23 19:41
→ phew18: 管不了FB 只能扯網路 這樣有講等於沒講 04/23 19:41
推 rubberking: 了 要有副件 照片之類佐證 04/23 19:41
→ rubberking: 不然一律視為毀謗 04/23 19:42
→ ckscks178: 沒錯 就跟rubber說的一樣 04/23 19:42
→ ckscks178: 爆卦=>匿名 問卦=>實名 這就是正解 04/23 19:43
推 lucifer648: 呃 要管制跟不要實名制好像沒有衝突 我猜? 04/23 19:47
是這樣沒錯!
推 rinatwo: 這讓我想起了多年前的議題 全民指紋建檔 04/23 19:49
噓 haoto: 屁話真多 有種把你的屁話貼到FB啊 頗ㄏ 04/23 19:49
你給我你的fb 我加你好友 讓你來看 如何?我的言論沒什麼不敢發到fb的
因為我只憑良心說話
噓 pptdir: bj4 04/23 19:50
→ Narsilion: 先進國家哪個有搞實名制? 04/23 19:57
→ deepinsoul: 如果你有想到實名制對人隱私的侵犯、公權力的擴大,那 04/23 19:58
→ deepinsoul: 和那小模自殺比起來,後者本來就是雞毛蒜皮。 04/23 20:00
人命就是人命 他對你而言只是小模 但是她是活生生的人 有愛她的家人
認為一條人命不算什麼的 只有中國這種人權低落的國家
你維護你認為的自由 無論那個自由是否已經傷害到她人權益 變成猛獸 讓孤單單的一個人
必須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謠言謾罵 無法反抗 無法平反 因為網路的力量很大
你認為雞毛蒜皮?高舉著自由 而還不在乎"人"?這種言論真讓人感到悲哀
推 rinatwo: 對酒駕的攔檢 這時候公權力的過度擴張就不是問題了 04/23 20:01
噓 haoto: 干我屁事 你支持實名制的 你自己公開FB啊 04/23 20:02
你在現實生活中的言論也這麼衝嗎?
→ rinatwo: 對手無寸鐵的嫌犯連開四槍 這時候公權力的擴張也不是問題 04/23 20:02
→ rinatwo: 人總是會轉彎der 04/23 20:02
推 rinatwo: 總結就是 人如果自己可能是被侵害的 就會開始主張權益 04/23 20:05
→ rinatwo: 如果是平時? 就不要酒駕阿 酒駕該死阿 誰知道你有沒有喝 04/23 20:06
→ rinatwo: 嫌犯被開槍打死了 誰知道你會不會偷襲警察 04/23 20:06
→ rinatwo: 別人的權益不是權益 只有自身可能受到侵害就開始該該叫了 04/23 20:07
→ deepinsoul: 樓上在回我嗎?遏制匿名謠言和實名制實行的必要,就事 04/23 20:07
推 ewane711: 人命可以這樣比?? 有些人真的讓我見識到世界無奇不有 04/23 20:08
→ deepinsoul: 論事好像很難的樣子?跳針酒駕、罪犯做啥。 04/23 20:09
→ ewane711: 不見得要實名制或規範 但這件事讓網友只是覺得倒楣被遷 04/23 20:09
→ ewane711: 怒,擔心權益受損,一點點反省覺得自己是否曾經太過分都 04/23 20:10
推 rinatwo: 一樣是為了預防犯罪 而公權力過度擴張 侵害隱私 04/23 20:10
→ ewane711: 沒有,這實在很可怕… 04/23 20:10
沒錯 其實有很多值得討論的空間 而不是極端的思考
八卦鄉民們不願意(也可能沒能力)去思考當中需要思考的複雜問題
把問題簡約成 只有在"不要實名制"和"死了一條人命"之間選擇
並且選擇了"不要實名制" 躲在高舉著言論自由的旗子之下 安撫忐忑不安的良心
假裝一切都是為了言論自由 所以不要去思考網路惡意言論帶來的傷害
其實不是只有這兩個選擇
應該要更用心去思考 如何有限度的管制 可以win-win (古美門上身)
→ rinatwo: 為什麼不能一概而論? 04/23 20:10
→ rinatwo: 你知道為了攔檢酒駕 有多少執法手段都是侵犯一般百姓? 04/23 20:11
→ rinatwo: 一樣兩者間找尋平衡點 你一句只不過死了個小模 呵呵 04/23 20:12
我認同你說的
→ arsian: 網路實名制,那要肉蒐你更方便了 04/23 20:13
推 rinatwo: 總之人就是這樣的生物 事不關己 總是能說得一派輕鬆 04/23 20:14
→ rinatwo: 只要事件開始與自身權益有所關連時 所說的話又是另一回事 04/23 20:14
→ deepinsoul: 我說的是兩者權益侵犯的比較,而非那女生權益被侵犯無 04/23 20:22
推 rinatwo: 你確定這只單單只有這個女生受害? 04/23 20:23
→ deepinsoul: 所謂。 04/23 20:24
→ rinatwo: 你怎麼會把所有人受害的隱私 只和單一事件做衡量? 04/23 20:25
→ rinatwo: 你怎麼不和多少人的名譽受害 多少人的身心受折磨相比? 04/23 20:25
→ rinatwo: 我只能說你的眼界有夠狹隘 04/23 20:25
→ rinatwo: 記住比較的一個原則 事情要做比較之前 必須在同一個基礎 04/23 20:26
噓 webonomics: 像中國管制ㄧ樣好不好啊 04/23 20:34
→ deepinsoul: 同一個基礎?不然你來窮舉台灣因匿名謠言權益受侵犯, 04/23 20:37
→ deepinsoul: 而無法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權益的例子。 04/23 20:37
→ deepinsoul: 重點本來就在平衡點,因為某些人不負責言論攻擊,而要 04/23 20:39
→ deepinsoul: 把全台灣人網路隱私攤在陽光下,符合比例原則? 04/23 20:40
→ deepinsoul: 除了跳針和扣人眼光狹隘帽子,你還會什麼? 04/23 20:42
太好了 談到了比例原則
你知道在現實生活中犯錯 你有被原諒的機會和時間 犯法 也會有責罰有期限
但是那些遭受網路霸凌的人 有多少人並不是犯了什麼天地不容的大錯
甚至很有可能只是被別人看不順眼 在網路上放假消息 謠言 或是謾罵
卻必須要遭受到“不符合比例原則”並且無期徒刑的罰則中
活在擔憂著每認識一個新的人 那個人只要google她/他 就會查到不堪入目的字眼
沒有遺忘的權利 沒有被原諒的空間 甚至沒有過錯卻有服不完的刑期
另外 我非常搞不懂那些愛說別人在跳針的人到底懂不懂跳針的意思?
我從頭到尾沒有重複一句話 到底哪裡跳針?
在我看來 只要遇到意見不同者 就說別人跳針的人 才真的是跳針
※ 編輯: lea109 (36.229.220.13), 04/23/2015 20:51:32
推 rinatwo: 實名制隱私就會攤在陽光下? 你手機也是實名制阿 04/23 20:45
→ rinatwo: 你有因為申辦手機須要實名 你的隱私就被強姦嗎? 04/23 20:46
→ rinatwo: 網路上造謠的文章隨便翻就一大堆 有多少有得到公平? 04/23 20:46
→ rinatwo: 你拿全部的人的隱私去說人家的死只是雞毛蒜皮 夠有口德 04/23 20:47
→ rinatwo: 會用雞毛蒜皮去形容一件人命 怪不得需要實名制保護自己 04/23 20:49
→ rinatwo: 因為一但實名制了 你這種視人命如草芥的形容 會讓人看破 04/23 20:50
→ deepinsoul: 原po,我在回rinatwo,我回你的只有推文的前四句話。 04/23 21:06
→ deepinsoul: 被不實謠言攻擊應受到保護,施暴者應受懲罰,我同意。 04/23 21:06
→ deepinsoul: 我後面也解釋了我說的是兩者間的比較,而非那女生的死 04/23 21:07
→ deepinsoul: 是雞毛蒜皮。 04/23 21:07
推 rinatwo: 騙人家閱讀能力差? 後者就是意指小模自殺這件事 04/23 21:09
→ rinatwo: 你的所有個人資料都掌握在政府機關的資料庫中 04/23 21:10
→ rinatwo: 很奇怪的你不會擔心政府去侵害你的資料 卻擔心網路實名? 04/23 21:10
→ deepinsoul: 啊,原po,是1、2、5、6句在回你,不是前四句。 04/23 21:19
推 LikeaG6: 哇!!這篇的推文水準實在精彩 非反串 04/23 21:38
→ deepinsoul: 然後以下回rinatwo,你先去看我原句怎麼說的,然後再 04/23 21:39
→ deepinsoul: 去搞清楚網路實名制是啥?好嗎?網路實名制和電信申請 04/23 21:39
→ deepinsoul: 、政府保存的個人資料相提並論,有事嗎? 04/23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