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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扁家當然有他的新聞價值 八卦吱當然會想像說陳幸好出淤泥而不染 他當牙醫師自食其力 確實有機會出淤泥而不染 然而他說 "民進黨哪個人選舉沒拿我爸錢" 又被阿扁指定閱讀弟弟的助選聲明 他已經被捲入共業更深了 所以家裡的是是非非 他願意插手 也就沾染了政治的烏黑成分 媒體趁他情緒不穩定故意招惹他 想讓他崩潰看笑話 這樣做法不厚道 但是他介入扁家的金流去向 自然本身的新聞價值就會很高 記者不追新聞也不行 "我爸爸叫我不能講誰拿錢" 根本是吊人胃口 -- 「不要再幫我打昏樹!!!!!」 「只有你,天天給我一百分」 「嗯~~ 我才不會忘記妳呢~~植物ㄋㄡˇ優,大粒狗屎優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15.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851035.A.014.html
FatalLuna: zzz 04/24 12:51
jesil: 先補血 等等被噓 04/24 12:51
contrav: 有沒有共業說別人共業的八卦? 04/24 12:51
calvin00300: 你是多討厭林志玲( ̄▽ ̄)ノ 04/24 12:51
matrox323: 你要被鄉民霸凌了 04/24 12:51
westwet: 又是你,整天喊「ptt都對立場不同的人貼標籤說是黨工」 04/24 12:52
chicham: 怎麼看都是性魚故意情緒性爆走來誘惑媒體,你看現在乖乖的 04/24 12:52
westwet: 有沒有不是黨工的人很愛幫黨工抱屈的八卦? 04/24 12:52
cc2k: 好弱 04/24 12:52
EasyVinus: 你哪位 04/24 12:52
ohrring: 得豬隻了沒? 04/24 12:52
Justinqqqq: 哇 戰力這麼弱可以當黨工嗎? 04/24 12:53
waichiang820: 說得太好了 幫補血 04/24 12:53
sukeda: 對拉 還是像KMT用黨產最清廉 04/24 12:53
TrueX67: 2F 說好補血的 怎麼偷轉DD 04/24 12:53
sukeda: DPP以後要出來選的人都自掏腰包 689就愛這味 04/24 12:54
STi2011: 風向不好帶阿 04/24 12:55
dearjohn: 佩琪:X!我要跟你XX! 04/24 12:56
durg: 對一個非公眾人物做那樣的惡,不感到羞恥還振振有詞,無恥 04/24 12:56
??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2:57:32
durg: 不敢承認錯誤的媒體無恥,替他們護航的你一樣無恥 04/24 12:57
{媒體趁他情緒不穩定故意招惹他 想讓他崩潰看笑話 這樣做法不厚道} 這叫護航?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2:58:38
swbthj: 扯到扁家蛆蛆又噴汁了 04/24 12:58
durg: 依照法律的規定,陳幸妤從來就不能算是可受公評公眾人物 04/24 12:59
哪個法條 請叫一下
durg: 根本她表示拒絕後,連採訪她都是不應該的 04/24 12:59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3:00:14
durg: 那不是厚不厚道問題,是當時媒體們已經犯法的問題 04/24 13:00
piliwu: 等你用同樣標準看馬家千金再來戰 04/24 13:02
OwenKao: 補血 04/24 13:02
oicecnir: 同樣標準..媒體有去追馬公主?..媒體純綷想霸凌幸魚而已 04/24 13:03
你要的答案 其實本文有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3:04:10
durg: 講公眾人物定義,用的都是1974年美國葛茲案判例 04/24 13:04
哇 明朝的尚方寶劍出來惹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3:05:17
whalebaby: 記得穿褲子 04/24 13:05
durg: 與公益相關之後,才能適用真實惡意原則 04/24 13:05
durg: 因為台灣這裡定義公眾人物就直接用這一條當例子啊 04/24 13:06
durg: 你沒讀過相關法條拜託不要出來丟臉 04/24 13:06
法條在哪邊?? 我要看看才能回應
oicecnir: 嗯??有什麼??沒去追馬公主不是嗎... 04/24 13:06
WINONIA: 下去領500 04/24 13:06
rasputin: 檢討受害者?有沒介入少在那邊偷渡你微調課綱委員啊 04/24 13:07
forestnook: ..很弱 04/24 13:07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3:10:19
durg: 難道你不知道公眾人物這種新法律詞彙我們都直接拿美國判例? 04/24 13:09
t95912: 名字都打錯 不值得推 04/24 13:09
CenaC: 幫你補血 這裡的標準是扁收賄定讞就輕描淡寫 04/24 13:10
durg: 媒體利用當時國民黨政權怠於執法而行惡已經很無恥了 04/24 13:10
onlybubble: 還好意思講?你國民黨的齁 04/24 13:11
durg: 你到現在還在替那些惡行擦脂抹粉,作人何必如此卑賤? 04/24 13:11
我講的東西很簡單 沒那麼複雜 況且我也為記者嗜血行徑 為陳小姐抱屈了不是嗎 我只覺得你在為賦新辭強說愁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3:14:49
durg: 拜託去google公眾人物定義,你就知道陳幸妤有權拒絕被報導 04/24 13:14
有權拒絕被報導 好強力的法律
durg: 其他的我也懶得跟你說,你不懂法也不想懂,我也不想教你 04/24 13:17
※ 編輯: jma306 (1.168.215.241), 04/24/2015 13:18:09
rasputin: 幫吐回來,用字遣詞看得出作文能力有待加強 04/24 13:18
bill6613: 精闢 04/24 13:24
bill6613: 精屁 04/24 13:24
j2squared: 奇文共賞 04/24 13:26
Thaichonburi: 屎文共賞 04/24 13:30
diamondX: 奇文共賞 04/24 13:50
jcici: 想看馬總統政治獻金.大巨蛋圖利案去訪問馬唯中感想,等你喔 04/24 13:55
lazyojin: 屎文共噓 04/24 14:13
bearest: 為你的判斷能力感到哀傷 04/24 14:15
emou: 陳幸妤拒絕被報導的話 會被媒體怎麼酸 04/24 14:19
KNVSEOC: 科科 04/24 14:20
frankie30432: 跟這ID認真? 04/24 14:28
jagdzaku: 這id不意外 04/24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