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770808 (z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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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馬以工:美河市案 郝市府送3億
時間Sun Jan 25 09:14:56 2015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馬以工:美河市案 郝市府送3億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美河市案,前監察委員、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前
副市長林崇一宣稱千辛萬苦談判十個月,捷運局多分了四千三百萬元,但
郝市府一紙內簽
公文,就提高日勝生工程費二%,等於加了兩、三億元,「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
億元!」換算權益分配,
日勝生增加五、六億元房產。
馬以工接受台北市長柯文哲邀請,擔任廉政委員會委員查弊,她曾針對美河市權益分配爭
議,對郝市府提出糾正案。
按面積分 北市應獲4棟宅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於二○○七年九月廿一日批案,按照捷運局與日勝生協商結果辦理權益
分配,即卅.七五%比六十九.二五%。但馬以工指出,
市府與日勝生確定開發後產品交
換,接著以自己發明的「假定售價」回算分配價值,商業區假設很高價格,住宅區比較低
價,導致市府僅分一棟住宅,若按照面積分,好歹也有四棟住宅。
馬以工說,「若有土地給日勝生,這分配就是不合理」,若日勝生分得地上權,這分配就
差不多。
馬以工指出,林崇一稱辛苦與日勝生談判,荒謬的是一紙內簽同意文增加日勝生成本,「
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億元!」她強調,
柯市府應追回土地,才能解決美河市最根
本問題。
根據監察院報告,
美河市所在新店聯開基地有八十五.四一%土地是強徵,開發後竟有五
十一.一二%移轉登記為私有;嚴重違反《憲法》。馬以工說,當時相關單位不告訴監院
土地已登記私有,追查才知二○一三年七月內政部「放水」,由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批准。
郝龍斌:絕對禁得起考驗
李鴻源回應,當初僅回覆新北市府詢問美河市案部分內容是否適法,未明確指出土地可私
自移轉登記;當時全案已進行至後段作業,他不清楚細部決定。
李鴻源也說,前市府時期,常常發公文要內政部解釋細節,即便多次回應中央無權干預,
市府仍要求背書,好似把燙手山芋交給內政部;「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是北市府的責任
」。
郝龍斌昨表示,
該案是監察院以及地檢署都已經調查過的案件,他絕對禁得起考驗。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0421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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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eroyeu: 如果這馬以工能打好日勝生,算她明理人 01/25 09:19
噓 kiergh: 上一個說一刀斃命的 是給了斃命一刀 但他可以無限接關啊 01/25 09:19
噓 yfme: 當馬以工被提名當監委的時候,吱吱說她是深藍的,現在呢? 01/25 09:20
推 hermanwing: 內政部批准 01/25 09:20
噓 phew18: 荒腔走板郝龍斌 01/25 09:21
噓 rul543: kmt不意外 01/25 09:24
推 Tuscany: 丞相 起風了 01/25 09:27
噓 sionxp: 螞蟻工 根本是在做球 內神通外鬼 不是76億嗎?? 01/25 09:27
噓 yehmd: 合法送錢,能奈我何?哈哈 01/25 09:29
→ steven5599: 和那幾個歐巴桑一樣姓馬以... 01/25 09:35
噓 g8330330: 真有夠誇張 幹 01/25 09:53
推 twoway: 馬以工先說二三億止血,其實不只,誤導令人質疑 01/25 10:03
推 happytiger: 馬英九對付王金平,所以馬英九是深綠的 01/25 10:23
噓 Amilous: 監察院是黨院 地檢署是黨署 有經過考驗? 01/25 10:23
噓 topahot: 避重就輕的嫌疑? 01/25 10:23
→ kenro: 來一個很懂的人加入,郝市府保重了 XD 01/25 10:33
→ eemail: 這就跟郝講的一樣 割遠雄的地 沒錯 但後來又送更多地= = 01/25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