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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 公文非馬總統簽名 中央社 知情人士今天說,總統馬英九過去擔任台北市長時,有關美河市開發案公文上用的是對外 行文的「藍色簽名章」,而非親自簽名,批評者以為是親自簽名,才會有烏龍批評。 網路媒體有人提出當年美河市開發案相關公文,指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是「白紙黑字簽約 人」,質疑馬總統否認親自簽約是說謊犯法。 知情人士表示,這份公文上的簽名根本不是「白紙黑字」,而是馬市長的「藍色簽名章」 ,屬於台北市政府的官方用印,對外行文時必須使用。尤其這件事屬於分層負責,才會授 權下屬對外行文,並使用市長簽名章,其實當時馬市長對詳細內容並不了解。 知情人士批評,這是將公文相片黑白處理後所造成假象,如果質疑者肯將相片顏色還原為 彩色,外界就可看出實際真相,該公文絕非由馬市長親筆簽名。 知情人士說,本案在市府內簽階段,也是由副市長與秘書長以馬市長官章的甲章與乙章決 行,不是由馬市長本人決行,這是依據分層負責的結果,在公務機關十分常見;批評者可 能對公務機關製作公文的程序不了解,以為簽名章就是親自簽名,才會有這樣外行的烏龍 批評。 至於外界質疑北市府與日勝生就商場與住宅的分配決定不當,知情人士表示,馬總統早已 公開指出,在馬市長任內,美河市的開發根本還沒進行到這階段,因此當時馬市長對後來 發展,更不可能會事先知情。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270426-1.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129.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7468626.A.E82.html
Howard61313: (巳披sixbox刪除) 03/27 23:03
moumoon5566: (已被seabox刪除)馬板 03/27 23:04
Rocks5566: 知情人士是誰啊? 不敢講? 03/27 23:04
Howard61313: ID跟我一樣長 03/27 23:04
thxuqq: 干我屁市 03/27 23:04
magic1104: 那蓋章是蓋三小 03/27 23:04
ooyy5566: 知情人士的名字勒? 03/27 23:04
cyclohexane: (已被seabox刪除) 03/27 23:04
g007: (已被seabox刪除)請洽就可版 03/27 23:04
JGatsby: 所以他從政以來完全沒做事 03/27 23:05
kryadsr: (已被seabox刪除)偽造簽名板 03/27 23:05
Lailungsheng: 只能證明,馬是無能…(幹,這早證明了 03/27 23:05
zoo1989z: 中央社可以打知情人士? 03/27 23:05
holyhelm: 喔幹原來藍色簽名章可以不知情下隨便蓋 長知識了 03/27 23:05
zoo1989z: 一個國家通訊社搞匿名知情報導? 03/27 23:05
CityDawn: 中央社 03/27 23:05
edwardhsu: 罪證確鑿 公文都出現了GG囉 03/27 23:06
sofaly: 原來如此 如果馬市長知情 一定不會發生弊案 03/27 23:06
MPSSC: 怎麼K黨的當市長出包,都推給副市長,ex:五隻羊/騜 03/27 23:06
dlam002: 支持M19提告 03/27 23:06
awesomeSS66: (已被seabox刪除)白賊板 03/27 23:06
thirteenflor: 直娘賊的中央社!蓋章就要負責不然就是背信 03/27 23:06
caesst85149: 公文還可以找人代簽哦 03/27 23:06
tipe: 幹你娘的不清楚還蓋章?是不用負責呢?廢物! 03/27 23:06
homerunball: 少囉唆啦 抓去關一關就對了 03/27 23:06
eliteark: 橡皮圖章市長 03/27 23:06
thirteenflor: 直娘賊的中央社還有臉護航不要臉的髒東西 03/27 23:06
elcnick: 章就代表本人了別騙鬼 03/27 23:07
iamthebest08: 中央社 這甚麼爛標題 03/27 23:07
krishuang: 有夠廢 03/27 23:07
rayonwu: 噓 03/27 23:07
thirteenflor: 蓋章又不負責 直娘賊的市長俺選坨屎就好啦 03/27 23:07
netsphere: 做筆跡鑑定就知道了,只怕馬桶不敢 03/27 23:07
bloodmickey: 印章被切割了XDDDDDDDDDD 03/27 23:07
aragonite: 護航的真難看 03/27 23:07
thirteenflor: 屎還不用領薪水呢! 03/27 23:08
headiron: 只有9.2會相信這個鬼說辭 03/27 23:08
zzro: 不管你信不信 我相信689是信了 03/27 23:08
Murasaki0110: 這麼大的案市長說不清楚 想笑又想哭 幹 03/27 23:08
okokboy1212: 有些章是~ 給副市長用的~ 03/27 23:08
LYS5566: 知情人士就是馬英九齁 03/27 23:08
Verola: 知情人士=金X刀 03/27 23:08
jeneaqa1: 僞造文書? 03/27 23:09
pm2001: 簽章不用負責 那還要你幹嘛? 03/27 23:09
turbomons: 蓋章蓋心酸的4ni 亂七八糟 這硬可以切割 03/27 23:09
reaturn: 怎麼不給馬囧一張本票讓他蓋下去… 03/27 23:09
darkbrigher: 想當年 貓纜也說章不是馬皇蓋的 03/27 23:09
turbomons: 以後大家簽約都用藍色橡皮章就可以裝死 03/27 23:10
billy027486: 那以後乾脆印章只要刻官銜別用名字了,還比較省錢呢 03/27 23:10
uless: 原來公務單位可以在上司不知情的情況下 拿上司簽名章亂蓋 03/27 23:10
darkbrigher: 可是馬皇 你自己說你除了跑步還會蓋貓纜的... 03/27 23:10
Conniiiie: 三小 03/27 23:11
GaussQQ: 在其位,不做事。爛 03/27 23:12
lianhua: 知情人是應該是黃x賢吧 剛剛路過華視稍微瞄一下她在講這 03/27 23:13
lianhua: 件事 03/27 23:13
silentence: 中央社出來護航摟 ZZZzz 03/27 23:14
kinghtt: 連親筆簽名都有還在護航,簽名章最好連年月都有刻 03/27 23:18
kinggbic: 知情人士就是你,馬英九下台 03/27 23:19
msj2287: 所以簽名章可以隨便亂蓋就是了,都不用負責喔 03/27 23:25
vyjssm: 歐晉德偽造公文書? 03/27 23:27
kukuma: 看不下去了 趕快把這個人抓起來好好審一審好嗎 03/27 23:30
urdie: ㄏㄏ 支情人士想帶風向喔 03/27 23:32
marcohpsh: 幾十萬的案子不知情就罷了幾十億上百億的案子也不知情? 03/27 23:33
rjie: 澄清成市長對於重大建設都蠢到不知道其實也沒比較好… 03/27 23:38
holyhelm: 9.2%這次真的還會信嗎?? 03/27 23:38
ccucwc: 簽名不用負責那簽三小?你乾脆找劉德華簽名好了 03/27 23:39
onlyhuman: 03/27 23:41
greedypeople: 又要誠徵余文一位坦偽造文書了嗎 03/27 23:43
water0202: 知情人士是三小.... 03/27 23:47
HELLDIVER: 你直接說你不叫馬英九不就得了? 03/27 23:48
HELLDIVER: 無恥下賤到這種程度真的是世界罕見 03/27 23:48
Silverdawn: 需要護航成這樣嗎? 03/27 23:50
lovetweet: 原來蓋章是蓋假的,所以意思公文契約無效囉?可以這樣看 03/27 23:55
lepidoptera: 這麼大的案子市長都不過問讓下面的自己亂搞 03/27 23:57
lepidoptera: 果然是個廢物 03/27 23:58
Atletico: 長官蓋章 下屬負責 謝謝指教 03/28 00:05
QQdragon: 關到脫肛 6年後考慮轉送台中培德關到死 03/28 00:07
u831208: 那怎麼解釋上面的親筆批示?當大家笨蛋? 03/28 00:11
bhgkai: 03/28 00:15
gamania5972: 那自己刻一個就好啦 03/28 00:19
lovejamwu: 天啊....我的媽啊.. 03/28 00:21
yjchiou: 如果什麼都不知道不清楚 那請還給國庫那八年的市長薪水 03/28 00:24
joanying: 中央圾可以裁掉了 03/28 00:43
jaguars33: 蝦 03/28 00:50
MUSESHUNER: 鬼扯 03/28 00:55
sid3: 好事 我的政績 壞事 章不是我蓋的 03/28 00:58
fanntony2002: 長官的章沒有奉可,是不行私自動用!常識 03/28 00:58
sid3: 照這邏輯 所有公務機關的契約公文都可以算無效了 03/28 00:59
fanntony2002: 動用官印前,一定有上呈,呈稿或簽稿並呈,主官同意 03/28 01:02
fanntony2002: 才發,若是代行,發就是用代行人官印代 03/28 01:02
fanntony2002: 中央社不意外,連知情人誰都不敢寫 03/28 01:03
ayaerika: 好厲害的不沾鍋 03/28 01:05
gogoSammy: 章都可以亂用啊~鬼扯 03/28 01:20
poplance: 中央社 03/28 01:22
halulu: 你有蓋你要負責耶不是我沒親簽不用負責。切割不這樣的吧 03/28 01:33
inanna38: 由此可見聖文的次元刀不夠火喉,馬的次元刀才是爐火純青 03/28 01:55
philhung1968: 不是小刀嗎? 03/28 02:08
vivigirl: 市政不知情當市長?馬真的是瞎章王。 03/28 02:55
nickfeng: 那薪水要不要別人代領? 03/28 11:04
ZIQQ001: 阿扁也沒親自去洗錢啊 03/28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