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ssimist: 不可能 03/13 19:44
推 tritonchang: 有法條規定啦 03/13 19:44
推 domin: 租房的人又不是房屋所有權人 當然沒有權進入管委會吧 03/13 19:45
→ domin: 更別說租房的戶數本來就是少數而且流動性很大 03/13 19:46
→ hhy423: 租屋不是可以請所有權人簽代表委託書? 03/13 19:48
推 domin: 那也要所有權人同意阿 03/13 19:49
→ goodbye: 那房屋所有人 市政府不是也有參加會議的權利嗎? 03/13 19:49
→ goodbye: 現在不是有部分還是國家的嗎? 03/13 19:50
推 jkling: 所有權人才可以決定~~承租戶可能沒辦法 03/13 19:50
感謝回答 但是現在是政府不是也有部份房子嗎? 那政府有應該有權參加會議吧?
※ 編輯: goodbye (220.135.15.134), 03/13/2015 19:52:00
→ domin: 市政府才有 不過市政府要當上主委不容易 03/13 19:51
→ domin: 畢竟大公的主委是各棟居民聯合起來投票推選的 03/13 19:52
→ domin: 除了市政府擁有的D棟外 其他好幾棟會投給市政府? 不可能 03/13 19:52
→ domin: 市政府有權參加會議阿 但實質影響力不大呀 03/13 19:53
推 gotfree: 當然可以,只要取得區分所有權人委託書就可以 03/13 19:53
推 realmask: 比較意外是 前面竟然有人以為沒人住就可以不交管理費 03/13 19:53
→ realmask: 市政府要把這權利委託給承租戶是不大可能 03/13 19:54
→ domin: 只要擁有房子就該繳管理費啦 不繳又要有權參加管委會這... 03/13 19:55
→ domin: 光房客一兩年換一群 市政府要更改這個權利讓渡就很難了 03/13 19:56
推 storyk49240: 那之後管理費是由社宅承租人繳 or 捷運局? 03/13 19:57
推 Rune: 一般租約都會規定管理費誰繳吧 03/13 19:57
→ domin: 那要看市政府怎麼定阿 佛心的話就幫承租人繳這筆錢但不便宜 03/13 19:57
→ domin: 一戶二十幾坪沒三四千跑不掉 納稅人願意市政府承擔這個嗎? 03/13 19:58
→ storyk49240: 不曉得社宅怎麼規定 畢竟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03/13 19:59
→ domin: 市政府當房東還包括是否承擔水電費管理費維修費裝潢費 03/13 19:59
推 realmask: 不是他幫承租人繳 市府拿到房子就要繳 租出去才能要承 03/13 19:59
→ domin: 如果要包這麼多對納稅人不公平 如果不包那租屋人不會比較省 03/13 19:59
→ realmask: 租人繳 03/13 19:59
→ domin: 簡單來說 市政府的社會住宅是要拿來賺錢還是拿來照顧弱勢? 03/13 20:01
推 realmask: 不管日後租金是否含管理費 現在沒有租金收入 變成市府要 03/13 20:01
→ realmask: 吃下 03/13 20:01
推 storyk49240: 目前看來這筆開銷似乎不是真正弱勢吃得下的... 03/13 20:02
推 realmask: 他們是以有工作有收入的年輕族群為承租對象 負擔得起啦 03/13 20:03
推 polor: 有委託書就可以 03/13 20:19
推 ines1969: 租得起 但管理費太高 這是有可能的 03/13 20:31
推 chyou2003: 美河市最便宜6800含管理費22K應該租的起吧... 03/13 21:50
→ chyou2003: 柯P現在公佈的都是已含管理費... 03/13 21:51
→ seemoon2000: 靠 那所有權人不就北市府嗎XDDDD 03/13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