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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0421 ltN 馬以工:美河市案 郝市府送3億 一紙公文 提高2%工程費 〔記者郭安家、涂鉅旻、郭逸、蔡亞樺/台北報導〕針對美河市案,前監察委員、台北市 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前副市長林崇一宣稱千辛萬苦談判十個 月,捷運局多分了四千三百萬元,但郝市府一紙內簽公文,就提高日勝生工程費二%,等 於加了兩、三億元,「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億元!」換算權益分配,日勝生增加 五、六億元房產。 前監察委員、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接受專訪指出,郝市府一紙內簽公文,就 提高日勝生工程費2%,等於加了2、3億。(記者方賓照攝) 前監察委員、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接受專訪指出,郝市府一紙內簽公文,就 提高日勝生工程費2%,等於加了2、3億。(記者方賓照攝) 監察院估計北市府在美河市開發案權益損失超過110億元。(記者翁聿煌攝) 監察院估計北市府在美河市開發案權益損失超過110億元。(記者翁聿煌攝) 馬以工接受台北市長柯文哲邀請,擔任廉政委員會委員查弊,她曾針對美河市權益分配爭 議,對郝市府提出糾正案。 按面積分 北市應獲4棟宅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於二○○七年九月廿一日批案,按照捷運局與日勝生協商結果辦理權益 分配,即卅.七五%比六十九.二五%。但馬以工指出,市府與日勝生確定開發後產品交 換,接著以自己發明的「假定售價」回算分配價值,商業區假設很高價格,住宅區比較低 價,導致市府僅分一棟住宅,若按照面積分,好歹也有四棟住宅。 馬以工說,「若有土地給日勝生,這分配就是不合理」,若日勝生分得地上權,這分配就 差不多。 馬以工指出,林崇一稱辛苦與日勝生談判,荒謬的是一紙內簽同意文增加日勝生成本,「 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億元!」她強調,柯市府應追回土地,才能解決美河市最根 本問題。 根據監察院報告,美河市所在新店聯開基地有八十五.四一%土地是強徵,開發後竟有五 十一.一二%移轉登記為私有;嚴重違反《憲法》。馬以工說,當時相關單位不告訴監院 土地已登記私有,追查才知二○一三年七月內政部「放水」,由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批准。 郝龍斌:絕對禁得起考驗 李鴻源回應,當初僅回覆新北市府詢問美河市案部分內容是否適法,未明確指出土地可私 自移轉登記;當時全案已進行至後段作業,他不清楚細部決定。 李鴻源也說,前市府時期,常常發公文要內政部解釋細節,即便多次回應中央無權干預, 市府仍要求背書,好似把燙手山芋交給內政部;「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是北市府的責任 」。 郝龍斌昨表示,該案是監察院以及地檢署都已經調查過的案件,他絕對禁得起考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1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2140547.A.EAD.html
pro33342: 誰? 01/25 07:07
vida2508: 馬蟻南 的… 01/25 07:10
joomo73: 螞蟻工 01/25 07:10
gsc0478: 李 跟楊 標準一套做一套 01/25 07:10
XDXDXDXDDDDD: 誰啊 01/25 07:11
wayne19: 噓樓上推文 01/25 07:16
GABA: 為什麼違反憲法? 01/25 07:33
crossmyheart: 水清無魚 01/25 07:40
Amontillako: 去牢裡吃年夜飯吧,挺垃圾連的好聾冰 01/25 07:41
mengche: 對好冰冰有信心,門證跟球證都我的人,怎跟我鬥! 01/25 07:53
HansLee: 強行徵收土地,卻轉為私人財產,比共產黨還齷齪 01/25 08:12
gg889g8: 現在還好 到2016之後 就有趣了 01/25 08:20
bernicellu: 幹 01/25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