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kibasara: 抓到了 80%的沒繳管理費 03/13 18:53
→ magamanzero: 基本上 這只屬於欠錢沒還 最多法院強制執行 03/13 18:53
→ magamanzero: 什麼時候可以趕人了... 03/13 18:53
→ potionx: 建商應該不會想趕人 除非讓市府全吃下 03/13 18:53
→ potionx: 不過讓市府全拿也是好 管委會自己做應該更省錢 03/13 18:56
→ puroporos: 管委會敢"驅逐"租戶很好阿,等著被告妨害自由 03/13 18:57
推 GoodElephant: 80%的優勢 調管理費辦法相關也只是順手之勞 03/13 18:57
推 kiaee: 這樣會變成大人欺負小孩 他們會開記者會出來哭XDDD 03/13 18:58
→ blackone979: 他們以為自己是美河國啊 03/13 18:58
→ GoodElephant: 敢開口就玩給你看 管理費也只是讓公寓維修支出開銷 03/13 18:59
→ GoodElephant: 讓所在住戶平均分擔 本來辦法是這樣的 03/13 18:59
推 tritonchang: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條是可以趕住戶的 03/13 19:00
→ GoodElephant: 但是市政府有80% 收回來自己定也行阿 03/13 19:00
→ GoodElephant: 真的是很有趣的一群人 03/13 19:01
→ tritonchang: 但也要三分之二區權人同意 03/13 19:01
→ smalltwo: triton大大..哪一條?? 03/13 19:01
推 luxaky: 沒人入住也要繳管委費? 03/13 19:02
→ smalltwo: 就算最誇張..也必須通過法院才能強制... 03/13 19:03
→ tritonchang: 再來美河市點交給市府沒?公設? 03/13 19:03
→ smalltwo: 從來沒有管理委員會自己可以驅離人 03/13 19:03
→ tritonchang: 王曉蟬當年就是被這樣趕走的 03/13 19:04
→ smalltwo: 那是透過法院... 03/13 19:05
→ smalltwo: 而且要強制執行過一次.還又積欠才可以 03/13 19:05
→ tritonchang: 最後還是要靠法院強制 03/13 19:06
→ smalltwo: 管委會說的是他們有權呀..笑死人了 03/13 19:06
→ Refauth: 當然可以趕人啊╮(﹀_﹀")╭叫警察來監督就可以依法趕人 03/13 19:12
→ smalltwo: 警察XDDD警察只是執行者..沒法律判決警察哪來的權 03/13 19:13
→ smalltwo: 有權的叫"法院" 03/13 19:13
推 tritonchang: 好像是二十二條 03/13 19:13
→ Refauth: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不是嗎?那就OK啦!! 03/13 19:16
→ Refauth: 警察還不是國X黨養的一條狗? 03/13 19:17
→ xxxg00w0: 他們玩不過專門在玩法的單位的 看市府有沒有鐵了心而已 03/13 19:22
噓 gg30: 市府官網有新聞稿 欠錢的是日勝生 03/13 20:51
推 MW1220: 厲害! 03/13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