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hunter (po)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美河市:「捷運局積欠管理費,先還再說!
時間Sat Mar 14 01:20:28 2015
※ 引述《nakibasara ()》之銘言:
: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有意將新店美河市捷運聯開宅作為社會住宅
: ,美河市管委會12日晚間開會後決定展開反擊,美河市管委會主委俞雨亭公佈資料,
: 指捷運局欠繳管委會3400萬餘元的管理費,經多次催繳仍置之不理,所以在繳清之前,
: 若有北市府安排的住戶試圖進住
: 將依法「強制驅逐」。
這管委會可以去自殺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的「強制遷離」規定
你要先:
1.促其改善
2.三個月未改善
3.強制執行
4.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訴請法院強制出讓其區分所有權
5.三個月後不出讓所有權,可訴請法院拍賣
現在管委會要「驅逐租客」
前提就是「租客沒繳管理費」
問題是現在根本就沒租客,你是要驅逐個屁?
就算「台北市欠管理費」
你也不能「驅逐租客」(欠錢的不是租客)
頂多只能訴請法院去「強制拍賣」台北市的產權
而且就算台北市的產權被拍賣掉了
基於「買賣不破租賃」
你管委會也無權「驅逐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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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2005ming: 抓到了 03/14 01:21
推 callmefuck: 高手 03/1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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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meking16: 酷 03/14 01:30
推 BepHbin: 有卦 03/14 01:30
推 mnaim: 03/14 01:35
推 kenro: 推!真的被這些白痴氣死 03/14 01:40
噓 gg30: 可以先講結論嗎 03/14 01:43
→ gg30: 阿 不好意思 看到了 結論是住戶可以去自殺 03/14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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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oala2010: 推 03/14 03:36
推 myrzr: 是有閱讀障礙喔,才幾個字而已 03/14 04:14
推 smt3457: 真相推 03/14 08:00
推 goodbye: 柯P的幕僚群真的是鋪天蓋地還不用錢 03/14 10:25
噓 deathsheep: 管理費是租客繳嗎 ?法律概念錯誤 03/1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