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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立這個法也不是完全不行 只是相對的法界也應該要推動誤判及冤獄賠償的法案 成立一個冤獄賠償基金 全國法官每年都要繳個八萬 以後有冤獄就從這裡面賠,不要動到國賠 如果繳八萬賠冤獄還不夠就上調到十萬 依此類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69.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152285.A.858.html
takeashot: 同樣的邏輯!為何不行? 05/09 14:26
ykten: 我會告誡我的家教學生 有能力去當法官 別來當醫生 05/09 14:26
nixon: 好啊, 以後推動打工的自備賠償金,茶葉有農藥, 基金賠 05/09 14:26
nixon: 鴨血有問題, 基金賠, 反正基金由工讀生 05/09 14:27
withoutremit: 樓上崩潰 05/09 14:32
immer: 應該不用到冤獄程度吧 只要受審民眾有疑慮 就要進入調解程 05/09 14:39
immer: 序 調解過程中法官需強制到場接受調解 調解不成 即進入法審 05/09 14:40
immer: 會程序 民眾先領取補償金 法審會也得依法審法向相關機構調 05/09 14:40
immer: 閱法官本人之財力狀況 在法審階段 法官需公開心證形成過程 05/09 14:40
immer: 程 並舉證自己的心證已達確信程度 並符合法界常規 若在法審 05/09 14:40
immer: 過程中發現瑕疵 除原案應該再審之外 法官應負業務過失之民 05/09 14:41
immer: 刑事賠償 05/09 14:41
immer: 這種法糾法才符合現行版本醫糾法的立法精神 05/09 14:44
wadeheat: 推高調!!! 05/09 14:48
fj90201: 實用 05/09 15:00
dunkindonut: 推有道理 05/09 16:09
stardream: 如果要比照醫糾法 不是冤獄賠償 而是如果被告對結果 05/14 15:48
stardream: 不滿意 法官無法證明他沒有誤判的 都要賠償 05/14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