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你們醫界不要再無腦亂反醫糾法 1. 法律定訂本來就是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大法先訂定納入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細則才會另外頒佈 不懂別亂反對 2. 補償金為了幫助醫糾 醫療人員出一些沒什不對 這跟保險的概念差不多 3. 病人家屬領到補償金 可以繼續提告 是憲法保障的訴訟權沒錯 但提告後 補償金會要回來 如果病人覺得補償金ok 又覺得可能會輸 就不會提告 但如果病人什都沒有 就一定會賭賭看告告看 此時醫糾法就有機會減少一件原本會發生的訴訟 4. 補償就是有因果就給沒錯 這也是以金錢換取訴訟 如上3所提 5. 第5點根本就是自行想像 如果病人拿到錢 邏輯上 理論上 會大大減少訴訟 醫病關係反而會更好 雖然很同情醫界的高風險 但無腦反 會讓人反感 ※ 引述《bigheadpro (極凶麒麟)》之銘言: : 看起來大家都不是很清楚醫糾法根本就是一個違憲來培育醫鬧的法案。 : 下面會轉貼一下 "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粉絲頁的整理(白字), : 順便加上自己的說明(灰字) : 雖然上述網頁已經包含鄭逸哲教授對於醫糾法的觀點在內, : 但鄭教授則更為從法理出發,若對法理有問題的板眾,也可參考鄭教授的解釋。 : (上述兩個FB網頁: http://tinyurl.com/kefqn2ahttp://tinyurl.com/kqlm5tj) : 關於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的陷阱如下: : (1) 讓虛無飄渺的「醫療常規」入法。 : --> 幾乎的治療指引裡面,在開頭都會有類似下面的說明 : "治療是一門藝術,這個指引只是參考用,治療病人的時候還是以臨床狀況為主。 : 所以醫療常規其實是 : "在這個當下,大多數同行不會覺得你的處置有問題,或問題不大" : 也就是只要學裡說得通,搞不好大家還會覺得是你出奇招。是不是很虛無飄渺?? : 所以醫療常規根本就是一直在變動的 : 衛福部希望定的醫療常規,是類似治療指引之類的東西,白紙黑字, : 有做甚麼,沒做甚麼,甚麼要做而沒有做,甚麼不用做而你做了。 : 簡言之,就是讓人不用增加醫療涵養,也不用參考專業意見, : 就可以知道"有沒有點可以吵,有沒有機會多拿一點" : 照治療指引來不行嗎? 事實上,光一個病就有好幾個國家或組織出的指引。 : 最糟糕的狀況是, : 只要隨便找到一個版本的治療指引,跟治療過程不同,就可以陷人於罪了。 : 然後,照指引來可以嗎? 其實健保不是很想給錢。 : 以精神科來說,精神分裂症現在都建議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 : 治療困難的情緒疾患也都建議可以加上第二代抗精神病用藥 : 但健保遇到這種就大刀猛砍... : 別忘了,在健保的德政下,台灣的藥物治療早已停滯十年以上。 : (2) 所有醫療人員沒錯也要負擔30%以上的補償金。 : 其實是明訂: 政府只出30%,而且第一年十五億,第二年呢? : 不知道,但其實第一年的預估是一百億,剩下錢哪來? :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 (3) 病家領到補償金後,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告。 : 對這點有意見的人,說啥若接受調解就不能提告,是限縮訴訟權。 : 怪了,那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結果都是違憲的? : 附帶一提,法條裡規定醫師不願前往調解,則罰款三萬到十五萬。 : 不爽繳? 嘿嘿,衛福部早就想好了,此法裡早就要醫師公布財產阿~ : 也就是說,醫療人員的所有財產都要準備給調解委員拿來用阿~ : 這點不違憲嗎? 至少鄭教授說是違憲的, : 版上法律人想戰的話,可前往第二個粉絲頁跟鄭教授討論。 : (4) 只要誠意、不求真相,並非不責難補償。 : 有因果關係,無因果關係,跟不確定是否有因果關係通通納入, : 但錢呢? 嘿嘿,政府是不會出啦。 : 簡言之,有人怎麼樣了,死了傷了殘了,來要錢你就給喔~ : (5) 醫病關係更加惡化,防禦醫療會更嚴重。 : 都搞成這樣了,還有甚麼好說的?? : 醫師大概會隨時準備在病歷上複製貼上 : "這太難了,我不會,你趕快去找大醫院處理" : 以上就是簡單的說明,歡迎討論,或逕自到上述兩個粉絲頁去爬爬文, : 會有更全面的討論跟論點可看~ : ※ 引述《kawaku (弱虫)》之銘言: : : 剛剛在醫勞盟的臉書上看到以下訊息 : : 醫勞盟收到情報,衛福部運作希望在明天強行通過醫糾法!!! : : 不要像長照法過了大家才瞭解長照法 : : 不要讓醫糾法過了大家才瞭解醫糾法 : : 相關人士別硬闖關吧! : : 怎麼那麼愛闖關啦吼zzzz :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01.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965261.A.087.html
atptt: 05/19 00:08
weirdgrape: 這是出發點不同的問題 畢竟醫生的確有可能明顯犯錯 05/19 00:09
krishuang: 幫噓 05/19 00:09
chencf: 無腦 05/19 00:10
senior: 部分認同部分不認同 05/19 00:10
cvv00010: 阿不就好棒棒 05/19 00:10
silverJackal: ............................... 05/19 00:10
driftingjong: 到底誰無腦 05/19 00:12
leo7890677: 醫療常規很難定義你知道嗎?你以為幾串文字就可以人體 05/19 00:14
leo7890677: 所有的變化的都規範到? 05/19 00:14
cvv00010: 一類組反攻三類組的時刻到了! 05/19 00:15
atntogn: 通過這鳥法更五大皆空也不賴啊,讓醫療崩壞才能砍掉重練 05/19 00:15
rokiu: 保險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保吧!嘖! 05/19 00:16
patato2: 幫補 05/19 00:16
patato2: 對了 最可笑的就是第2條 05/19 00:17
windofcold: 別鬧了,你的前提是醫生真的有犯錯,但若醫生沒錯呢? 05/19 00:18
補償跟犯錯一點關係都沒有
windofcold: 沒錯的話是要付什麼補償金?這法是在鼓勵患者告就對了 05/19 00:19
就是給了補償金後 鼓勵患者不要告 不然補償金會收回
windofcold: 反正一定可以挑出醫生的毛病出來,不管怎樣都有錢領 05/19 00:20
windofcold: 那個第5點不會是想像,這法過了就將是事實了 05/19 00:21
sean3378: 馬的沒有犯錯補長三小 甘 05/19 00:21
有犯錯的話 叫賠償
chwilliam: 非告訴乃論公訴不用追還 05/19 00:21
windofcold: 為什麼沒錯還要付補償金?你覺得這合理? 05/19 00:23
舉個例子 我開車在十字路口撞壞了闖紅燈的另一台車的保險桿 但為了趕一個會議 我直接拿2千 說算我補償你 自此兩人互不相欠 合不合理看你怎想 ※ 編輯: dakkk (58.114.201.212), 05/19/2015 00:25:59
blaz: 這篇不噓不行 05/19 00:23
padye: 太棒了,讓台灣沒有醫生吧,支持通過 05/19 00:25
windofcold: 消防隊救火卻還得賠償火災損失,你覺得這合理? 05/19 00:26
sean3378: 結果從此以後每個人都要告一下 反正告了就有錢拿 05/19 00:27
windofcold: 警察抓小偷卻還得賠償受竊人損失,你覺得合理? 05/19 00:27
windofcold: 軍人幫忙颱風災戶卻還得賠償災後損失,你覺得這合理? 05/19 00:27
dakkk: 如果說消防車為了敢救火 路上撞死人 可以免責? 05/19 00:28
deimson: 想領賠償金就說,你當醫界提款機啊,我走路在你面前摔倒 05/19 00:28
initiate73: 以後台灣找不到重症醫師了,每個家屬都去盧兩百萬 05/19 00:29
dakkk: 就跟你說不是賠償金zzz 05/19 00:29
windofcold: 有撞死人賠償該名死者,合理,但為啥要賠償火災受災戶? 05/19 00:29
initiate73: 短時間內沒辦法噓第二次 明早再回來噓 05/19 00:30
ppisces: 你去當醫生啊! 這麼會說怎麼不去? 05/19 00:31
lingsk: 但下列情形,不在此 不予補償 限 05/19 00:32
windofcold: 受災戶好可憐所以可以跟消防隊要補償?這樣真的合理? 05/19 00:32
lingsk: 1. 民事訴訟前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起訴 05/19 00:32
lingsk: 2. 告訴乃論 偵查終結前撤回告訴或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自訴 05/19 00:34
iris0304: 痾 05/19 00:34
windofcold: 你開車撞到人家,你犯錯,要補償要賠償,合理,但若你好好 05/19 00:35
windofcold: 開車卻被對方說句「看三小」被堵住,你會心甘情願拿錢 05/19 00:36
windofcold: 出來說算我補償你?而且這錢還有全民買單的一份? 05/19 00:37
findhs2006: 請你們法界來賠冤獄好不?國賠怎麼不改公務員責任? 05/19 00:39
findhs2006: 憑什麼代位? 05/19 00:39
windofcold: 好好反芻,別反醫了,要舉例也要舉接近一點的才能說服人 05/19 00:40
findhs2006: 調解的本意很好 可是這樣誰還願意做醫療人員? 05/19 00:41
Citiology: 你去當醫生!!! 05/19 00:44
holyhelm: zzz 05/19 00:48
holyhelm: 這id 不意外啦 05/19 00:48
LordSo: 人家天天在這裡面打轉切身相關直接扣人大帽子說人無腦反 05/19 00:49
quester08: 我猜以後一定更多拒收病人的案例。 05/19 01:15
robeant: 05/19 01:24
hua20337: 大大以後生病有請辜狗大神幫你看病喔啾咪^_< 05/19 01:32
Sinreigensou: 為什麼醫生一定要付錢? 05/19 01:35
Scutum: 搞不清楚狀況 05/19 02:04
EvilisGood: 回去穿褲子吧 05/19 02:04
vn509942: 搞不清楚狀況阿你 05/19 02:07
ShadowPoetry: 你說的話並不是沒有可取之處 只是太不夠了解人性 05/19 04:04
hk416: 我不敢亂噓這個id 怕得罪念法律的 因為他是律師 05/19 05:16
auxiliary11: 你是國民黨,還是馬英九 05/19 07:19
initiate73: 再噓一次 不懂裝懂 05/19 09:37
bomberman: 沒有邏輯真的很可怕 05/19 10:07
sarmiley: 以上面的講法還要支持就真的是不需不行 05/19 11:56
sarmiley: 無論對錯都先賠就是錯的,什麼補償跟錯不錯無關, 05/19 11:57
sarmiley: 既然醫生沒錯為何要補償? 05/19 11:59
pajck: 這國家就是被太多這種理想派的當政給搞爛。 05/19 12:50
pajck: 腦中只有自己的認為對的想法。全然不管其他人的權益。 05/19 12:51
pajck: 我問你,國家要求特定職業的執業人員繳納「類似」保險但又 05/19 12:54
pajck: 不是保險的錢,並可以在法院確定判決前,先行賠錢,這難道 05/19 12:55
pajck: 沒有違憲疑慮? 05/19 12:56
pajck: 如果醫糾法這種走在違憲邊緣的法案都可以通過,那之後各行 05/19 12:57
pajck: 各業是不是也可以類推適用? 05/19 12:58
gr1031: 你的廢文也讓人蠻反感的 05/19 13:14
salem7777: ? 05/19 13:39
Tony9903: . 05/19 18:10
Kunoichi: 連人性都不懂... 05/19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