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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gheadpro (極凶麒麟)》之銘言: :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 請你們醫界不要再無腦亂反醫糾法 : : 1. 法律定訂本來就是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 : 大法先訂定納入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細則才會另外頒佈 : : 不懂別亂反對 : 北大法律系的鄭逸哲教授也不懂?? 他可是反醫糾法了兩年 : 這段話需要幫你貼到鄭教授的版上去嗎?? : 不懂別亂發文 : : 2. 補償金為了幫助醫糾 醫療人員出一些沒什不對 : : 這跟保險的概念差不多 : 保險是保險公司幫醫師跟病家打官司,時間跟人是保險公司出的 : 有問題,保險公司會出錢;來鬧的,保險公司也願意跟醫師一起承擔過程 : 醫糾法到現在是"不管發生甚麼事,來鬧就付錢" : 概念差很多好嗎? : : 3. 病人家屬領到補償金 可以繼續提告 是憲法保障的訴訟權沒錯 : : 但提告後 補償金會要回來 : : 如果病人覺得補償金ok 又覺得可能會輸 就不會提告 : : 但如果病人什都沒有 就一定會賭賭看告告看 : : 此時醫糾法就有機會減少一件原本會發生的訴訟 : 你知道醫糾法規定醫師必須出席每一次的調解嗎? : 所以保險公司出面跟病人和解的案件,變成醫師每件都要跑, : 萬一被告,還是要跑法院,而且病家就算不還錢,也只有行政催告。 : 所以訴訟不一定會減少,但跑調解跟法院相加的次數會增加很多。 : : 4. 補償就是有因果就給沒錯 這也是以金錢換取訴訟 如上3所提 : 如上所提,根本無法減少訟累,反而會加強部分病人賭一把的決心。 : 據我所知,婦產科現在的賠償金額都是兩百萬起跳, : 原因就是現行的補償法規,最高就是兩百萬, : 所以病家如果威脅要告,就代表醫師這邊要再加碼,才能免去訟累。 : 對病家來說,沒威脅成功,可以拿到補償,成功了就可以拿到超過兩百萬。 : 典型以刑逼民,為什麼醫界要接受這種事情? : : 5. 第5點根本就是自行想像 : : 如果病人拿到錢 邏輯上 理論上 會大大減少訴訟 : : 醫病關係反而會更好 : 你要不要去問問你家附近的婦產科醫師,"事實上"是甚麼狀況? : 醫病關係好到婦產科醫師跑光光? 是你想像還是我想像? : : 雖然很同情醫界的高風險 但無腦反 會讓人反感 : 先謝謝你讓這篇再浮起來。 : 不過,還是要告訴你,內容合乎現況跟人性才是重點, : 不是把文章寫得義正詞嚴,就可以成功帶風向的。 『醫審會』請告訴我們:「醫療常規」的「常」是指「恒常」?還是「通常」? 鄭 逸 哲 1. 一般說來,法院使用「符合『醫療常規』」和「不符合『醫療常規』」 作為「結論用語」很「清楚」。 2. 一般說來,何以法院會說「符合『醫療常規』」或「不符合『醫療常規』」 也很「清楚」。 3. 一般說來,『醫審會』說:「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 法院就跟著說:「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 4. 一般說來,『醫審會』說:「醫療行為不符合『醫療常規』」, 法院就跟著說:「醫療行為不符合『醫療常規』」。 5. 一般說來,『醫審會』是這樣說:「被告採○○的方式處置,符合『醫療常規』, 所以其處置符合『醫療常規』」。 6. 一般說來,『醫審會』是這樣說:「被告採○○的方式處置,未採●●方式處置, 不符合『醫療常規』,所以其處置不符合『醫療常規』」。 7. 為什麼「它」就是「醫療常規」?因為『醫審會』說「它」是「它」就是! 『套套邏輯』! 8. 『醫審會』有告訴我們為什麼「它」是「醫療常規」嗎?並沒有! 9. 在『醫審會』在開會的過程中,「醫療常規」會變嗎?有時候『會』! 10. 「醫療常規」的「常」是指什麼?「恒常」?還是「通常」? 11. 如果是指「恒常」,『醫審會』不就認為醫學不可能進步嗎?這是悖理的! 12. 如果是指「通常」,『醫審會』不知道每次醫療處置都「不通常」嗎?這是荒謬的! 13. 『醫審會』的醫界委員不知道有所謂「臨床裁量」嗎? 14. 『醫審會』的法界委員不知道有所謂「按其情節」嗎? 15. 衛生署在搞什麼,竟然要把「醫療常規」入法? 感想: 『醫審會』該處理的問題是: 「從『事後』來看,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 還是 「回到『臨床時』,醫療行為是否仍屬『適當』的『裁量處置』?」 我們要問,就「醫療法第82條之1」和「醫糾處理法」, 為什麼入法的,不是「臨床裁量權」,而是「醫療常規」? 如果醫師不能只看「病歷」和書面,就有所醫療處置; 那為什麼『醫審會』有本事,僅憑「病歷」和書面,就能斷定是否符合「醫療常規」? 匪夷所思! 同理, 如果醫師不能只看「病歷」和書面,就有所醫療處置; 那為什麼『健保審查委員』有本事, 僅憑「病歷」和書面,就能判定是否應該「核刪給付」? 匪夷所思! ========== 小魯妹猜某些鍵盤律師會自動忽略這篇。。。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asus ASUS_T0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2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969655.A.E8F.html
dakkk: 醫審會成員也是醫生 如果用臨床裁量來說 也是要看裁量有沒 05/19 01:23
dakkk: 濫用濫用 05/19 01:23
holymars: 可是瑞凡,衛福部已經把醫療常規刪掉了 05/19 01:27
reaturn: 醫糾法是用來創造更多醫糾的,是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05/19 01:28
holyhelm: 醫審會成員不是全部都是醫生, 別丟臉了 05/19 01:29
dakkk: 奇怪 我寫全部兩字了嗎 你才別丟臉 不用抓這種毛病 05/19 01:30
JackTheRippe: 你用"也是"有誤導之嫌 你用"也有"就沒問題了 05/19 01:32
twpost: 反正有事醫師扛,賠償有基金擔。開醫院的, 等著數錢就好了 05/19 01:33
klyjames: 醫療常規刪掉了啦,資訊也更新一下 05/19 01:43
shamanlin: 裁量有沒有濫用=>結果論是好是壞 去當神好了 05/19 01:43
shamanlin: 醫糾法出來就爽了,一堆22K魯蛇天天去鬧馬上翻身 05/19 01:44
shamanlin: 我覺得啦,等到這領錢法上線後,以後醫院可能會變成只 05/19 01:46
shamanlin: 收願意簽「放棄告醫院權利」的人 05/19 01:47
holyhelm: 簡單. 會“死亡”“致重殘”的科別 沒人要做了 05/19 01:58
holyhelm: 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拉 醫生絕對餓不死 05/19 01:58
holyhelm: 相對來說 一看就有可能"會死" "會重殘"的患者 05/19 01:59
holyhelm: 自求多福 台灣足球元年 又要開始了 05/19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