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ackzero1: 我信義那間超反對 05/04 01:33
推 wilsonchen26: 醫檢師推 05/04 01:34
推 purplebfly: 你想想你自己的邏輯,你在要求民眾減少自己的權益來替 05/04 01:37
→ purplebfly: 醫生贊聲耶... 05/04 01:38
→ lturtsamuel: 這種文好像要申請捏 05/04 01:38
→ blue999: 醫糾法什麼東西 都不知道 要怎麼伸援? 05/04 01:40
推 Lavchi: 這裡大多數的人沒聽過這個 現實的說...社會上大多數的人也 05/04 01:41
→ Lavchi: 不知道這件事 orz 05/04 01:41
→ Lavchi: 要不是有朋友是醫生,老實講我也不知道有這個東西 05/04 01:42
推 Junticks: 先推好惹 有申請祭品文嗎? 05/04 01:42
我剛有問某版主 他說要去檢舉版申請 我去檢舉板 看不出怎麼申請 最多被桶 祭品照發
※ 編輯: Lorazin (36.230.210.5), 05/04/2015 01:50:42
推 bradpete: push 05/04 01:47
推 kageo101: 你這時間PO...orz 05/04 01:47
推 phil83616: 推 05/04 01:48
推 alola: 通過後就是那天當你或你家人需要某專長的醫師救你們時,你會 05/04 01:53
→ alola: 被告知全台能開這種刀的醫師都被告到封刀了,通過後真的是保 05/04 01:53
→ jurists: 奉上病歷資料 國稅局可以介入知道醫生身家 05/04 01:54
→ alola: 障大部份民眾的權益?錯誤的政策是很可怕的 05/04 01:54
→ jurists: 有時麼問題嗎 05/04 01:54
→ Lavchi: 板規是:沒申請不僅會被水桶,這篇文章也會被刪除 @@ 05/04 01:57
沒被桶過 被桶我吞 有推的我已寄回自己信箱備分
推 purplebfly: 我看起來是當有醫糾時,民眾可以在幾天內調到病歷資料 05/04 02:00
→ purplebfly: 調解庭時,能要求醫生到場,結果你們又要恐嚇民眾沒醫生 05/04 02:02
→ purplebfly: 會來幫民眾開刀了嗎?你把它想成出車禍時,能調到事故鑑 05/04 02:02
→ purplebfly: 定書,協調會時車禍雙方都要到場,這是件很難令醫生忍受 05/04 02:03
→ purplebfly: 的事嗎?然後你要一般民眾在醫糾發生時替減少自己的權 05/04 02:04
→ purplebfly: 益,減少醫生的麻煩,你不覺得有點奇怪嗎? 05/04 02:05
尊重P大的見解 but我會想成這是失火民眾與消防員的糾紛與裁判 跟車禍比較不像
推 powerbee: 無過失還要賠?!當作生病都不會死不會有後遺症就對了。 05/04 02:14
→ powerbee: 原本民眾有問題就可以調資料調解甚至提告了…這法律多加 05/04 02:14
→ powerbee: 了無過失賠償, 等於民眾的醫療險要醫師買單, 你真的覺得 05/04 02:14
→ powerbee: 醫護愛恐嚇, 立委好棒棒嗎? 05/04 02:14
噓 Cityfrighten: 反對這個法案 05/04 02:28
推 cicici: 推 05/04 02:37
※ 編輯: Lorazin (36.230.210.5), 05/04/2015 02:38:39
噓 mis1114: 反對 既然有這法案 不管事情怎樣就先告看看 05/04 02:50
噓 gn231949615: 2反對出社會第一桶金的觀念不是澳洲,是告醫護 05/04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