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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atMyG56 (吃我雞56)》之銘言: : 這個醫糾法跟你我都有關係 : 因為腦殘的衛福部又要拿你我的錢去當凱子了 : 這個醫糾法在幹嘛呢? : 簡單講 : 就是以後任何醫療糾紛, : 只要患者不爽, : 就算醫師沒有任何過失, : 患者都可以去索賠 : 衛福部就會拿錢賠給患者 : 這些錢從哪來呢? : 就是從你我納稅的政府預算、你我繳交的健保費、 : 以及通過此法之後,醫療人員被強迫預繳的賠償基金 : 三個部分去賠 : 有沒有看出端倪了? : 這個意思就是 : 以後那些酒駕撞電線桿的、吸毒的、沒事逛急診的 : 只要不爽,就可以去看醫生,然後索賠 : 然後你我就乖乖當凱子他爹 : 把錢賠給這些垃圾 : 不僅如此 : 這個醫糾法還賦予非司法單位可以任意調閱醫事人員的資料 : 這表示醫事人員就算無過失 : 也要被非司法單位看光隱私 : 還要賠錢 : 這就是衛福部這個腦殘單位想出來解決醫糾的辦法 : 用現在的常用語來說 : 就是 : 支持醫糾法 : 就是支持你我當盤仔,衛福部當凱子 : 所以希望大家都能聯署,讓這個議題浮上檯面! : 連署網址在下方推文中 : 只要用臉書就能連署了 : 你的一個連署加入 : 就能讓辛苦的醫事人員得到莫大的鼓勵 : 謝謝大家! : 雖然這法的確還有許多缺點 不過要先幫原po的舉例澄清兩點 法案中有明文規定 一、醫療行為與不良結果有無具有因果關係。 二、醫療行為有無符合醫療常規。 而根據衛福部的解釋 (1) 當醫療事故、醫療行為確定「無」因果關係:不補償 (2) 當醫療事故、醫療行為確定「有」因果關係:不補償 (3) 當醫療事故、醫療行為「無法判定是否有」因果關係:補償 再來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時,也不予補償: 一、應依藥害、疫苗預防接種或依其他法律所定申請救濟。 二、屬於病人原有疾病之病程進展致生意料中之死傷。 三、非以治療疾病目的之美容醫學醫療行為。 四、同一醫療事故已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案件之自訴或告訴。 所以並不像原po所說任何稀奇古怪的理由: 什麼吸毒撞電線桿表演自含懶叫腰骨折都能申請 其實醫院裡很多老師覺得醫療糾紛最煩的 是花那些時間在跑法院 無法專心處理臨床工作 (試想看門診看到一半或刀開一半就要跑法院,誰受得了?) 但這個法就是說一旦有醫療事故,符合上述條件就直接賠 少掉那些煩人的法律程序,也不用背負什麼勝敗訴的壓力 其實類似的法案在婦產科聽說已經實行了 我也問過一些醫師 好像風評沒有很差.... 但我們為什麼還要反對???? 1. 所有醫療人員沒錯也要負擔30%以上的補償金 其實這個政策本身也有點像健保 我相信很多健康寶寶一年沒生過幾次病 還是得去付擔龐大的老年醫療費用 你問我合不合理? 個人認為這見仁見智 但這筆補償金其中已經由健保跟一些公益捐出40%了 還要再從醫療人員身上壓搾30%? 現在健保就已經快葛屁了 開兩萬塊的刀,健保現在就已經打個八折 以後要撥40%給賠償金,再打八折 然後醫師還要再繳30% 你他媽天底下哪個考試錯一題扣分扣三次的? (衛福部官方說他們的意見是醫療人員不出,醫療機構出 但也沒明文規定說怎麼保護醫療人員不被變相減薪) 2.用法律來規定醫療常規?? 這個詞你要把它規定在法律條文裡根本就是笑話 如果你們所要求的醫療,就只是照著guideline做 叫加油站或便利商店員工來做也可以 阿,不行 我們醫院intern從下午五點值班到隔天早上八點才300塊 這種時薪 人家可能不屑來 醫療最困難的本來就是case by case 一樣血壓高的病人,他們的病史,現狀,都會影響處置 那些在學校把教科書背得滾瓜爛熟的同學 進了醫院在晨會也是免不了被電得操灰搭 今天要用法條明定所有東西都要照“醫療常規” 那我一定二話不說馬上去投資殯葬業者 其實我認為有心想立法去解決醫糾事務影響臨床醫療品質 這點是值得給推的 如果你沒辦法提出更好的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 那他就是個好辦法 小魯跳出來回應原PO並不是要為衛福部護航 現在幾乎所有醫療人員的FB都被反醫糾法洗版 代表這個法一定有它的改善空間 立法的細節大家可以再去討論 原PO這種以偏概全的扼殺方式 對事情一點幫助也沒有 關於這方面的討論,網路上還有很多其他論點 醫勞盟或是鄭逸哲教授有就醫療跟法律觀點提出疑問 衛福部也有提出他們的回應 我們當然希望大家都能關注這個法 並且就實際面給予一些建議 也歡迎各位板友提供各方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62.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757134.A.028.html
zooxalju: 衛福部的懶人包有很濃的隱惡揚善意味....不要盡信啊05/05 00:34
FIRZEN45: 不要有這個法製造更多問題,難道不是好辦法?05/05 00:38
同意,但目前醫糾也是搞得五大皆空的源頭之一, 我是認為大家可以先討論立法細節,不要直接否定 其實聽認識的婦產科說訴訟有顯著減少,但兩法畢竟不同 也歡迎婦產科從業人員也能提供一點意見
EatMyG56: 不是以偏概全,是要挑跟大家切身相關的來引起注意05/05 00:39
EatMyG56: 有能力好好了解這部惡法當然是好事05/05 00:40
EatMyG56: 但是真正有心情關切醫療問題的人有多少?05/05 00:40
Lorazin: 最切身就是急診重症神外心外,各種接癌症的主治醫生05/05 00:42
Lorazin: 法一過 馬上就影響到他們決策考量了 再來討論來不及了05/05 00:43
AMPHIBIA: 偏偏「無法判定是否有關」最多啊05/05 00:44
smallplug: 立法的太低估刁民的下限了,能拿錢什麼理由都掰的出來05/05 00:44
EatMyG56: 你自己在文中也說了"無法判定因果關係“時"就賠05/05 00:44
Lorazin: 誰能預測早期癌症後來會不會轉移 化療病人會不會橕不住05/05 00:44
AMPHIBIA: 奇怪,法律不是無罪推論,無法確定是疏失造成,為什麼要05/05 00:45
AMPHIBIA: 賠05/05 00:45
EatMyG56: 那這個漏洞不就可以讓蟑螂鑽?05/05 00:46
E大 那種人就現況就是會直接提告...很多人會因為太煩而和解 他亂告 我們還是被法律程序弄得很煩 另一種是藉由這個制度 若有問題賠 沒問題我們也省得麻煩 我個人也很想搞清楚不可避免的高風險併發症算不算因果關係 你很難保證幾千個頸部腫瘤都不會傷到返喉神經
AMPHIBIA: 健保當初成立時也規定保費依法應調整05/05 00:48
AMPHIBIA: 現實是該依法調整時又因為ㄧ堆原因不敢調05/05 00:49
AMPHIBIA: 當初那些醫界大老有誰想到現在點值會殺得如此慘05/05 00:50
EatMyG56: 莫名其妙就說別人在愚民,實在是很讓人不爽05/05 00:55
kktt254: 這不就是護航? 05/05 00:59
EatMyG56: 坦白說,基層醫師真正關心的制度問題,人們很少會在乎 05/05 01:08
EatMyG56: 人們在乎的是他們自己的權益有沒有受到侵害 05/05 01:09
EatMyG56: 我寫的文章,就是嘗試在人們的角度下去喚起他們的注意 05/05 01:11
EatMyG56: 請不要隨便就批評別人在愚民,或是記者水準 05/05 01:11
好 我修文並向你道歉 不過我依然認為這種說法和舉例並不恰當 也許政府難得有心做件好事 只是方法不對 那筆賠償金我認為預估8000太樂觀了 但如果大家都覺得醫糾是我們家的事 不該由稅金出 那我也期待健保大破大立的那一天
aidao: 喔05/05 01:18
Lorazin: 1版主不該說E大愚民 2 版主的倒數二三段的推論不對吧 05/05 01:19
Lorazin: 另版主應考量 第一線V的人性/病家的人性/政客的人性05/05 01:22
Lorazin: 婦產補償是政府(全民)全出錢 而且沒有奇怪的發想05/05 01:23
Lorazin: 版主聽到幾位醫學院老師的想法 但其實全省中小醫院診所05/05 01:26
Lorazin: 才是多數人. 另外聽說也只是轉述 只有自己面對最真實 05/05 01:28
依L大的意思 這筆錢讓全民買單是否有搞頭
Lorazin: http://goo.gl/0YTeHP 政府不想買單 因為搞不好是黑洞 05/05 01:47
Lorazin: 我個人認為沒錯就來告吧 但沒錯卻用行政搞我 我不玩 05/05 01:48
其實家父在診所執業也遇過病人說他好幾年前誤診來告 很多醫糾真的不是對錯問題 覺得再莫名其妙法院還是得跑 完全一個無損換血 個人認為要玩這個法政府就得再額外多撥預算 審查委員也不會有總額壓力 醫生也不會綁手綁腳 最低底線是 就算要我們額外付 是否也該能抵稅 ※ 編輯: paul2884247 (1.172.62.232), 05/05/2015 02:01:17
maybeunlove: 婦產科的生育事故救濟我申請過,個人認為是一個相當05/05 01:54
maybeunlove: 好的制度,但跟這個根本完全不一樣,主要原因是財源05/05 01:57
maybeunlove: ,既然醫護人員根本沒錯,為何我要繳這個錢?要推醫05/05 01:57
maybeunlove: 糾法,要改成國家支付財源,但國家明顯出不起05/05 01:57
maybeunlove: 其實醫糾法的財源,還是要從健保出,因為保險制度不05/05 02:02
maybeunlove: 應只有單方面懲罰醫療人員行醫行為,健保連抽煙都給05/05 02:02
maybeunlove: 付肺癌費用了,卻立這種懲罰行醫,想逼醫療人員出走 05/05 02:02
maybeunlove: ,我一定立即響應 05/05 02:02
maybeunlove: 其實國家或健保並不是負擔不起,我記得生育事故救濟 05/05 02:06
maybeunlove: 花的錢其實很少,主要是生育事故好定義且規範容易, 05/05 02:07
maybeunlove: 要套用到所有醫療行為根本不可能,而是利用國家或健 05/05 02:07
maybeunlove: 保財源優先定義五大科的醫療事故救濟內容,使得人力 05/05 02:07
maybeunlove: 回流,而不應該包山包海全部醫療行為都要納入05/05 02:08
感謝m大的經驗與意見 在財源部分我完全同意 但用這個法去對五大科做保障是有意思也值得討論的想法 雖然小科沒有受到保障 但總額就這麼少 也只能針對醫糾最多的科別 很有趣的想法 ※ 編輯: paul2884247 (1.172.62.232), 05/05/2015 02:19:58
maybeunlove: 但回過頭想,其他科要定義醫療事故也不是那麼容易,05/05 02:34
maybeunlove: 因為生育不是病,所以排除其他疾病影響才救濟,其他05/05 02:34
maybeunlove: 有什麼病是可以醫病雙方案都免責?好像也沒那麼好想?05/05 02:35
我提供另一種角度好了 這個法我認為不是為了賠償而設計的 就像當我無法逼所有人都戒海洛英 我就讓你吃美沙冬 很多醫院都有這種美沙冬門診 就是harm reduction 這個法其實應該是為了減少醫生動輒上法院的消耗 所以我才認為您說的五大科優先很有意思 因為他正是醫糾最多 也因此逼走許多醫師的原因 很多人會覺得這個法看似荒謬 那是因為現在病人興訟把大科醫師逼走的現象更可怕 ※ 編輯: paul2884247 (1.172.62.232), 05/05/2015 02:55:30
handlesome: 這政府一直都是沒有考慮周詳就硬推政策,明明白痴都 05/05 07:54
handlesome: 看的出有問題,卻常常反對抗議都不理,太多這種情形 05/05 07:55
handlesome: 讓人只想罵娘,想到就氣。 05/05 07:55
fox1103: 推這篇文,反而OO盟片面、或是錯誤解讀草案並且大肆宣傳05/05 17:53
fox1103: 而且有些部分問答的很荒謬,不禁讓人懷疑他們真的有看完05/05 17:54
fox1103: 整個草案嗎?還是只是策動不明就裡單憑OO兩個字就相信的人05/05 17:55
fox1103: 類似醫糾法立法的有藥害救濟法,裡面也是強制藥商要繳錢05/05 17:55
fox1103: 怎麼沒聽過藥商反彈說他們的藥不會造成藥害,繳錢不合理?05/05 17:56
fox1103: 還是其實藥害救濟法也是惡法,要堅決反對?05/05 17:56
fox1103: 醫糾法本身立法過程值得社會大眾討論,而不是單靠某盟片 05/05 17:59
fox1103: 面解讀並且宣傳後強力反對 05/05 17:59
loki1789: 05/05 20:41
BioMachine: 反對這篇論點 藥害救濟金是藥商繳納 醫糾法的補償金是05/06 00:14
k8543: 重點是政府每次先求有再求好的下場都xx,如證所稅和12年國教05/06 00:14
BioMachine: 身為勞方的醫師要繳納. 另外,調解規定醫師必須出席,恐05/06 00:15
BioMachine: 怕將惡化醫師的勞動條件. 因為事實就是醫師沒有這些時05/06 00:16
BioMachine: 間去參與調解.如果你是醫學生,我希望您能瞭解醫療勞動05/06 00:18
BioMachine: 現場的事實.05/06 00:19
BioMachine: 不要老是說什麼立意良善 多少惡化台灣勞動條件的措施05/06 00:23
BioMachine: 當初都是打著"良善”旗號矇騙大眾的 政府要推服貿也不05/06 00:24
BioMachine: 會跟你說他包藏禍心嘛!05/06 00:25
marisaac: 藥害救濟是藥「商」繳錢 不是「藥事人員」05/06 00:35
marisaac: 如果這個法是要求「醫療機構」繳錢 而非「醫護人員」 05/06 00:36
marisaac: 反彈就不會這麼大 當然 要怎麼預防這些機構懲罰性降薪 05/06 00:38
marisaac: 就不是這些法可以管 而是勞動部該管的了 05/06 00:39
B大 我目前瞭解到的情形好像是要先送鑑定才有調解甚至訴訟的下一步 我們也得體諒家屬非專業 讓第三方告知他們這是否真的為醫療疏失 我本身也一再強調反對再從醫療人員身上扒一層皮 而政府似乎也有聽到 似乎只通過了調解機制。賠償金他們也不敢妄動 我知道大家都很關心錢從哪來 但怎麼都沒人在乎這法案過了到底能不能真的減少訴訟? 也沒人在將來一年上看四位數字的醫療訴訟會逼死多少大科魂 ※ 編輯: paul2884247 (61.227.103.129), 05/06/2015 01:32:14
paul2884247: 講得更精確 是提民事賠償前一定要先調解鑑定 刑事本 05/06 01:42
paul2884247: 來也不太告得贏 05/06 01:42
fox1103: 草案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我看到的都是醫療機構 05/06 07:42
fox1103: 及醫事人員,沒有看到只有醫事人員,或者說,醫師出錢 05/06 07:43
fox1103: 所以OO盟的醫師出錢論的出處是哪裡?醫事人員=醫師而已? 05/06 07:43
BioMachine: 訴訟對醫師最大的傷害還包括時間成本 醫糾法的調解機 05/06 08:47
BioMachine: 制在(可能的)減少訴訟的同時 也同時讓病家不需付出訴 05/06 08:49
BioMachine: 訟成本就能找醫師提出調解 降低門檻的同時可能反倒因 05/06 08:51
BioMachine: 為調解的增加 讓醫師疲於奔命 或是回覆長篇累牘的調解 05/06 08:52
BioMachine: 公文而增加負荷 05/06 08:52
BioMachine: 我相信一定層級以上 弄過那些鑑定案公文的就知道我在 05/06 08:55
BioMachine: 說什麼 05/06 08:55
BioMachine: 另外,草案明明寫著醫事人員和醫療機構 請問比例要怎 05/06 09:08
BioMachine: 麼分? 是各家醫院的資方自訂嗎? \ 05/06 09:09
BioMachine: 還是某人真的覺得醫院資方都很好心 都會幫醫事人員出 05/06 09:10
BioMachine: 最後 總歸一句話 要堅持理想 也是要面對現實 不認真考 05/06 09:10
BioMachine: 查勞動現場的事實 再好的理想和初衷也會被扭曲 05/06 09:11
fox1103: 我只是不滿某盟用錯誤或片面訊息來反對 05/06 15:05
fox1103: 而不是認真的理性討論、說服更多大眾 05/06 15:06
fox1103: 我本身對法案抱持著對藥害救濟法相同的態度 05/06 15:07
fox1103: 藥害救濟的金額有沒有反應到藥價上,我不知道 05/06 15:07
fox1103: 而B大認為沒明定比例也是一盲點,雖然衛福部自己的解釋是 05/06 15:09
fox1103: 不清楚的,到底院方會轉嫁到全體醫事人員還是醫師或是怎 05/06 15:16
ashidaka: 用藥害救濟來類比根本就不倫不類,藥商對自己的商品享有 05/09 15:22
ashidaka: 訂價權,他可以衡量風險訂出能接受的藥價 05/09 15:23
ashidaka: 醫療業在健保托辣斯壟斷以及衛福部行政干預下根本沒有訂 05/09 16:04
ashidaka: 價權,而底層醫師因為政府放任醫院財團化後也失去勞資對 05/09 16:05
ashidaka: 抗的籌碼,照醫糾法的立法精神就是政府把醫療事故的風險 05/09 16:07
ashidaka: 推給醫院,醫院在追求獲利下必然再利用不對稱的資方優勢 05/09 16:07
ashidaka: 把風險轉嫁到醫師的薪資上 05/09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