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rewer5566: 五大科還是快離開台灣吧,台灣三寶太可怕了... 05/18 11:59
→ tatata: 賠償金不是醫界自付30%? 05/18 12:00
歹勢喔,法條只有規定政府出不超過30%(醫糾法草案第27條)。而且就算醫界有自付限
額,憑甚麼要求人家沒錯還要出錢補償三寶?
※ 編輯: labaym (218.173.59.27), 05/18/2015 12:03:30
→ tatata: 要你錢 還捅你刀 05/18 12:01
推 kiergh: 自己的鬼島自己往下挖 大家都覺得有病 但它就是要過的樣子 05/18 12:01
→ belmontc: 醫糾法請醫師們自己請命去跟你們的大老跟立委談吧 05/18 12:02
推 hydra7799: 如果是真的 菸捐憑什麼是這樣用? 05/18 12:02
推 sggs: 國民黨最愛的法案 05/18 12:03
→ sggs: 原po可以列一下提案立委 05/18 12:04
推 f1234518456: 對方又沒死 還沒生出來的也叫殺人? 05/18 12:05
推 Marty: 沒錯不就不用賠? 不用賠後面的情境全部是腦補? 05/18 12:05
→ screwer5566: 還沒生出來胎兒的在法律上確實不能叫做人(無誤) 05/18 12:06
→ Marty: 醫糾的本意不就是為了避免醫師賠到脫褲 這樣是好還不好? 05/18 12:06
推 yolun0408: 依目前的法案這樣情況是可能的 05/18 12:07
推 g8330330: 低能 大福增加訴訟 增加律師業績 05/18 12:07
→ g8330330: 一堆律師背景政客 不意外 05/18 12:08
→ Marty: 目前沒有這個法案 結果不是更慘嗎? 05/18 12:08
推 yolun0408: 沒疏失全體醫界賠小錢.有疏失再賠償大錢? 05/18 12:10
推 FA231: 第三章(輕症)強制調解跟第四章(重症,死亡)補償是不同的路徑 05/18 12:11
→ FA231: 審議會前者才會要求雙方出席,後者則否 05/18 12:11
→ yolun0408: 總之就是政府鐵定醫界有沒有錯都要賠錢就是了! 05/18 12:11
推 g8330330: 這法案就是強制會給告的人錢 管你輸贏 05/18 12:12
→ FA231: 這次事件依過去的試辦計畫應該是政府直接補償病人啦啦 05/18 12:12
→ g8330330: 跟汽機車強制險差不多 05/18 12:12
→ yolun0408: 然後醫護人員稅額與會費大幅增加納入醫揪法~ 05/18 12:14
→ bigheadpro: marty,現在修法的方向確實是列入無法確定因果關係 05/18 12:15
→ bigheadpro: 醫療方出錢,還不識要從健保挖,醫療人員變成過路財神 05/18 12:16
噓 jeff830621: 通過你老木 05/18 12:17
→ kktt254: 建議五大科醫師離開台灣 讓波波來醫台灣人 05/18 12:17
推 Marty: 前提就是"無法確定因果關係" 而不是沒錯還要罰 05/18 12:22
→ bigheadpro: 這邊說明一下好了,一開始是"無因果關係",所以引發 05/18 12:41
→ bigheadpro: "沒錯也要給錢"的爭議。所以後來又加入"無法確定因果" 05/18 12:42
→ bigheadpro: 跟"有因果關係",但對於調解不服者,拿了錢還可上訴 05/18 12:43
→ bigheadpro: 這個點始終無法修正,說這樣會限縮人民的訴訟權 05/18 12:43
→ bigheadpro: 所以就會變成,拿了錢去請律師繼續告... 05/18 12:44
→ bigheadpro: 過程中,病家只會被行政催告"要還錢喔",但無罰則 05/18 12:44
→ bigheadpro: 所以調解跟法院一樣都少不了,根本就是立法養醫鬧 05/18 12:45
→ bigheadpro: 其他還有很多違憲跟明顯要養醫鬧行業的法條,這邊不說 05/18 12:46
推 Ghost325: 每年1300名醫學生, 1000名開始加入律師高考 05/18 17:23
→ Ghost325: 法律系準備挫著等,醫學系7年時間k書跟你玩 05/18 17:24
→ Ghost325: 主修法律副修醫學,再修個教育學分考老師 05/18 17:25
推 Lorazin: 大夥準備準備訓練第二專長 來吧來吧 05/18 18:19
推 bleph: 好文, 請問可以轉貼嗎 ? 05/19 05:39
推 kklojack: 淚推 05/19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