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az: 樓下 jurists 05/18 19:50
→ jurists: 讓醫界不被告 醫界支出全部的三十趴 05/18 19:50
是至少30%而沒有上限,別玩文字遊戲了。
→ redstone: 1F神算 05/18 19:51
→ jurists: 其他的部分是政府 健康捐 樂透支出 05/18 19:51
推 kzadb: 會死的都不要醫了,省事 05/18 19:52
推 lmc66: 1f神 05/18 19:52
→ jurists: 簡單講這法案就是把以前五大科要負擔的風險 70趴丟給民 05/18 19:52
※ 編輯: bigheadpro (111.241.93.206), 05/18/2015 19:53:11
→ jurists: 眾 擔 30趴所有醫界擔 05/18 19:52
推 L0i9a0r: 1F 05/18 19:53
推 pathfinder: 遲早鬼島只剩醫美收得到醫生 05/18 19:53
→ jurists: 不會有人故意拿錢然後把自己搞成破產 之後去告醫生 05/18 19:53
→ jurists: 因為最後他告贏了 也有強制執行的問題 05/18 19:54
開玩笑,醫糾蟑螂現在都在醫院裡穿梭了,
過兩天會不會就因為這個法案可以合法立案了?
然後,拿不拿錢跟他破不破產一點關係都沒有,幫個忙去看看鄭教授的頁面。
※ 編輯: bigheadpro (111.241.93.206), 05/18/2015 19:56:22
推 magamanzero: 這法案是怎樣...話說這不用立委諸公們同意? 05/18 19:55
→ jurists: 強執的時候 還是要還錢 故意搞自己成破產是白費功夫 05/18 19:55
推 dick58582001: 推 05/18 19:55
推 winiS: 衛福部拉柯P舊聞來支援,可是打死不提醫療除罪化,只想著 05/18 19:55
推 blaz: 但是可以找個本來就沒錢的遊民卡國家的油,超讚的 05/18 19:55
→ winiS: 對健保下手 05/18 19:56
→ jurists: 加油啦 我沒差拉 我弟以後也是醫師 05/18 19:56
→ jurists: 就他個人而言 我相信他也不想擔本來和她他無關五大科的 05/18 19:57
推 Pegasus170: 姚立委,你唯一將功贖罪的機會來了,好好把握吧! 05/18 19:57
→ jurists: 那你們立法去限縮醫糾蟑螂 和這法案無關 05/18 19:58
這法案不就是醫糾蟑螂的SOP嗎?
1. 準備好各國不同的治療指引,細細核對治療過程,
2. 只要有一套說在某個時間點要調整藥物劑量、加上其他藥物、或是考慮外科治療等等
總之你就是沒有做。
3. 雖然其他套說不用,不過還是可以去鬧。
4. 準備領錢。
※ 編輯: bigheadpro (111.241.93.206), 05/18/2015 20:02:10
→ jurists: 對醫師的債權 也是可以強執的 05/18 19:59
推 ray2501: 並非跟這法案無關,而非五大科也可能有糾紛啊,大哥 05/18 20:01
→ ray2501: 該推的是醫療除罪化,而不是說立個法然後變提款機 05/18 20:01
→ reaturn: 一個醫糾蟑螂可以靠一件案子拿的錢再吃死另外100個醫生 05/18 20:03
推 ray2501: 有可能會如果因果關係難定,所以病人先送補償申請再說 05/18 20:03
→ reaturn: 反正錢已經賺夠了的醫生可以直接關門不接案 05/18 20:03
→ ray2501: 就算是醫美都可能被擊倒的 05/18 20:04
推 krishuang: 1F神預測 05/18 20:04
推 ShadowPoetry: 我稱之為醫療人員原罪法,你想行醫就是有罪 05/18 20:09
推 SHIU0315: 推 05/18 20:09
→ ShadowPoetry: 請定期繳納贖罪金,否則就是罪該萬死 05/18 20:09
推 nomorepipe: 高調 05/18 20:12
推 LouisPrime: 台灣以後沒有醫生了 05/18 20:15
推 vimeo: 高調 05/18 20:15
推 FIRZEN45: 推 高調 05/18 20:21
推 mkai: 高調 05/18 20:25
→ whaleegg: 可以說一下哪裡違憲嗎??違憲這名詞已經被用爛了 05/18 20:28
先貼印象最深的一條給你看
http://tinyurl.com/l5yloeo
鄭教授曾經整理過十幾條違憲的理由出來,
一時找不到,有興趣可自己前往鄭教授的網頁查詢。
※ 編輯: bigheadpro (111.241.93.206), 05/18/2015 20:38:10
推 kuromu: 05/18 20:37
噓 hosen: 根本沒有違憲,純粹是要繳錢不爽,其它都是籍口 05/18 20:39
→ hosen: 當年的勞保也是大家反對,當年的第三責任險也是大家反對 05/18 20:40
→ hosen: 當年的健保也是大家反對,總之要繳錢一定是籍口一堆 05/18 20:42
我後面有鄭教授這位大神,跟他比起來,你戰力太弱,還是洗洗睡了吧。
http://tinyurl.com/mpey5zp
人家法律系教授? 請問你哪位?
→ yamashi: 第26條不是說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不得再就民事或 05/18 20:47
→ yamashi: 告訴乃論的刑事提起告訴嗎? 05/18 20:47
→ yamashi: 另外第38條也指出補償以無法排除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之因 05/18 20:52
→ yamashi: 果關係者為限。 05/18 20:52
"就不得再"...但沒說真的去提了會怎麼樣??
印象中,在之前的討論中有提到,好像只會被行政催告要還錢而已。
至於補償要件的部分,因為被罵太慘,所以後來修法方向有動
http://tinyurl.com/mygxfz6
推 anashiti: 高調。 05/18 20:54
推 lzigzagl: 若要全部依照醫療指引,那以後交給電腦看病就好了,這種 05/18 20:55
※ 編輯: bigheadpro (111.241.93.206), 05/18/2015 21:00:59
→ lzigzagl: 不用考慮到其他情況的機器最會了 05/18 20:56
推 ivyclover: 05/18 21:07
→ yamashi: 阿~38條沒更新到。 05/18 21:08
推 belldandy123: 推高調 05/18 21:12
→ whaleegg: 違憲被用爛了好嗎?來點新招吧 05/18 22:33
推 nightkupa: 高調 05/18 23:57
推 foxcoral: 一推下期 以後不是沒有醫生 就是自費醫院變多(用錢留 05/19 00:21
→ foxcoral: 醫生) 05/19 00:21
→ foxcoral: 也好 加速健保崩盤....一切重來... 05/19 00:21
→ deathsheep: 我認為你只部分正確理解鄭教授的說法 05/19 10:23
→ deathsheep: 鄭教授不是說不能告醫生,是說檢察官要好好篩選案件, 05/19 10:25
→ deathsheep: 不要浮濫起訴醫生。我不知道為何你會認為是不要告醫 05/19 10:25
→ deathsheep: 生? 05/19 10:25
我說的是接受調解之後,仍可鑽漏洞控告醫師,與一般調解的精神相悖。
至於檢察官篩選案件,我認為鄭教授說的是"以現行狀況下,如何減少醫糾。"
因為鄭教授的前提,我印象中是"每年只有0.7%的醫療訴訟被判有罪,顯然大部分為濫訟"
所以才會希望檢察官篩選案件,而非搞個醫糾法出來。
這你我的說法似乎是在不同的前提下?
※ 編輯: bigheadpro (111.241.93.206), 05/19/2015 13:46:22
推 destinysword: 05/19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