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kuang (k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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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陸生如納健保 月繳 749元
時間Thu Nov 26 22:32:29 2015
※ 引述《l42857 (~.~)》之銘言:
: ※ 引述《cliffcliff (號:)》之銘言:
: : 新聞標題: 陸生如納健保 月繳749元
: 身為一個健保薪資繳中上級距+一堆補充保費的人.
: 我一直很想問, 為什麼要讓 :
: 1. 在台灣的外國人
: 2. 台灣在國外的台僑
: 加入健保?
: 以上1.2.類的人當然會說 "我也有交健保費啊?"
: 但除了少數高薪的白領老外以外, 大部份人的健保費都少的可憐.
: 在國外居住的台灣人, 因為國內沒有收入,
: 他們不論多有錢, 交的健保費比 22K薪水的還少.
: 在台灣的外國學生更是奇耙, 保費居然有一部份是政府出, 台灣人有嗎?
台灣人有,請看法條如下。
: 健保看似保險, 但事實上人民稅金的成份很重.
: 像我除了健康檢查外, 已經好幾年沒去醫院了,
: 健保是有少收我一元嗎? 還隨著收入越收越多..
又是一個不會看法條的人
六類保險人政府多有補助,好嗎?
法律不好,至少國文要可以吧?
擔心你不會找法條,幫你複製貼上。
健康保險法第27條
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之保險費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
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但私立學校教職員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
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學校負擔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百分之三
十五,由中央政府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
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及第五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全額保
險費。
二、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
政府補助。
三、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其餘百分之七十,由中央
政府補助。
四、第四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被保險人,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被保險人,由中央役政主管機關全額補
助。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被保險人,由中央矯正主管機關及國防
部全額補助。
五、第五類被保險人,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六、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之被保險人所應付之保險費,由行政院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眷屬之保險費自付百分之三十,行政
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百分之七十。
七、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二目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中
央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
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之保險費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
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但私立學校教職員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
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學校負擔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百分之三
十五,由中央政府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
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及第五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全額保
險費。
二、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
政府補助。
三、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其餘百分之七十,由中央
政府補助。
四、第四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被保險人,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被保險人,由中央役政主管機關全額補
助。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被保險人,由中央矯正主管機關及國防
部全額補助。
五、第五類被保險人,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六、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之被保險人所應付之保險費,由行政院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眷屬之保險費自付百分之三十,行政
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百分之七十。
七、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二目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中
央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
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之保險費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
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但私立學校教職員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
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學校負擔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百分之三
十五,由中央政府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
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及第五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全額保
險費。
二、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
政府補助。
三、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其餘百分之七十,由中央
政府補助。
四、第四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被保險人,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被保險人,由中央役政主管機關全額補
助。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被保險人,由中央矯正主管機關及國防
部全額補助。
五、第五類被保險人,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六、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之被保險人所應付之保險費,由行政院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眷屬之保險費自付百分之三十,行政
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百分之七十。
七、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二目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中
央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
: 健保既然基於稅金, 就應該運用在納稅人以及其家族成員上.
: 真不知道為什麼還有腦殘認為用到外人身上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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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okuang (36.226.185.54), 11/26/2015 22:33:44
推 jason91818: 沒上色 失敗 而且重點是反中 不是健保 11/26 22:34
→ jason91818: 這邊是八卦版 看風向的 11/26 22:34
→ jason91818: 打錯 看顏色的 11/26 22:34
※ 編輯: leokuang (36.226.185.54), 11/26/2015 22:37:15
→ tryagain24: 全面取消外籍人士 以及未居留國內之國民之健保資格 11/26 22:38
推 ssaw5166: 他都說很少用健保了不懂正常喇 11/26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