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法官:監視器就是沒法律依據 中國時報【張潼、甘嘉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拋出要以監視器抓違停,遭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批評侵害人民隱私。柯昨 回應,並不是要把全市1萬4000支監視器全部拿來抓違停,了不起10個熱點而已,沒那麼 嚴重好不好;錢建榮聽了直搖頭說,10幾支和1萬4000支有何差別?沒法律依據,就是沒 法律依據!如果沒人反對,難保以後不會成為1萬支。 面對外界質疑利用監視器抓違停恐侵害人民隱私,柯文哲表示,不是要把全台北市的監視 器都拿來抓違停,熱點了不起才10個,目的是要減輕員警24小時站崗的負擔。錢建榮說: 「台北市什麼時候24小時取締過違停?」 柯並以高速公路為例,國道警察每天也都利用攝影機開超速罰單,「怎麼不去講違反(隱 私)什麼?」。錢建榮再度打臉柯P,他說,高速公路的每支測速照相桿都有法律依據, 而且「那不是攝影機,而是照相機」。 外界抨擊監視器畫面不具證據能力,民眾提起行政訴訟,很容易就會推翻警方的裁罰,柯 再次提出高速公路的例子,國道就是用攝影機在開超速罰單,怎麼就不覺得有問題,「奇 怪,就理智上來思考嘛!」 錢建榮表示,中央並沒有法源依據,各縣市政府雖然訂有自治法規,但並不能無限上綱。 民眾不計較不代表同意,只是容忍罷了。這是侵略民眾的防線,「我的用意是要提醒他」 錢建榮表示,「我是要提醒柯P,不要跨越人權紅線!」他強調,監視器開罰單至今沒有 法源依據,「民眾容忍,沒反映,難道就能繼續擴張?」 錢建榮表示,他只是討論公共事務,但很多事情不就是從輕緩到急迫性,監視器用來開罰 單,慢慢侵略民眾防線,「若成效良好,是否會擴張?隨地大小便、亂丟垃圾抓不抓?」 柯文哲則表示,如果是要把1萬4000支監視器全拿來抓違停,確實會太過分;但他沒那麼 笨,未來只會拿監視器抓特殊違停,外界不要想得太嚴重。 中時電子報 http://goo.gl/6bBlw1 -- /人@.@人\ 「和我簽下契約成為魔法少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246.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361309.A.D95.html
TsukimiyaAyu: 中時帶風向?褲子很久沒穿惹?下去領五百 04/30 10:36
panzerbug: 頗呵......以後都不用抓壞人了 04/30 10:36
largesperm: 現在影像處理這麼發達 靠偵測啟動拍照不難吧 04/30 10:36
killua92: 法國沒人權 04/30 10:36
jasonpig: 那就不要叫監視器阿 ,叫做定點式違規停車照相機就好啦 04/30 10:36
gsm60kimo: 不然這樣好了.另外建立10支專用法院認證的監視攝影機 04/30 10:37
n6335097: 柯p不會濫用不代表之後的馬3.0、郝2.0不會,柯粉就是不 04/30 10:37
n6335097: 懂這道理… 04/30 10:37
Fezico: 民眾出來哭吧,商家還是他媽的繼續漲阿 04/30 10:37
jayppt: 又不是整跟督進去 只督5公分沒那麼嚴重好布好? 04/30 10:37
waijr: 若是設成和測速照像機一樣感應式 和標示告知 那我請問測速 04/30 10:37
waijr: 照相機有沒有法律依據 如果沒有以前開的單都可以退錢了吧 04/30 10:38
kery1120: 法官什麼時候辯名嘴了~每天出來一說~沒聽過法官不語嗎? 04/30 10:39
Leeng: 法官是國民黨的 04/30 10:39
VVizZ: 繼續跳針一迴圈 講過的觀點一直講真沒意思 04/30 10:40
sclbtlove: 這法官廢話真多 是想要出來泡一下看能不能選大法官喔 04/30 10:40
VVizZ: 人權觀跟效率觀的人連個折衷方案都不願意想 浪費時間在吵架 04/30 10:40
alladult: 10個法官,10個看法 04/30 10:41
VVizZ: 明明現行法就有解套方法 04/30 10:41
zaq6414: 科p萬歲,科p永遠是對 04/30 10:41
aa01081008tw: 系列文夠多了拉..自己去翻來看啦 一直輪迴不煩喔 04/30 10:41
babyshop: 狗黨違法亂紀 官商勾結 怎麼沒看到法官跳出來過? 04/30 10:42
chyou2003: 法律人.... 04/30 10:42
omoideomoi: 大水庫也沒實質依據 法官還不是自創來用 04/30 10:42
chyou2003: 昨天東森新聞的說法是必須人力難以到達才能用儀器 04/30 10:43
chyou2003: 這樣我反而比較能接受,扯什麼攝影機照相機... 04/30 10:43
worldark: 攝影機不就連續性的照相嗎 法律的邏輯真奇妙 04/30 10:44
nike00000000: 典型的只會批評 卻提不出好的措施 04/30 10:44
Marty: 法官一直在跳針 拜託沒常識也要看PTT 都討論到爛了 04/30 10:44
waijr: 沒錯 攝影機就是連續照像機....文組就是文組 04/30 10:45
chyou2003: 監視器其實就是低速攝影啊,每秒拍個1、2張這樣 04/30 10:45
VVizZ: 我感覺所有人都一直在跳針 04/30 10:45
overcast: 到底能不能用監視器找犯罪畫面?? 為什麼新聞常播? 04/30 10:45
kidd100: 警察躲在高速公路拍超速的法源是? 04/30 10:45
chyou2003: 監視器反而不像一般攝影機,一般攝影機每秒30張 04/30 10:46
chyou2003: 監視器放出來像在看"連續照片" 04/30 10:46
ray250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二條 04/30 10:47
magamanzero: 不是攝影機 是照相機 我無言了 ........... 04/30 10:47
hu6111: 我直接簡單一點,法官是689所以看到柯P一定反 04/30 10:47
Liking: 念法律的不意外 死頭腦照本宣科就好 04/30 10:47
nike00000000: http://goo.gl/0Nhbac 法國人不懂人權? 04/30 10:47
waijr: 那是因為監視器往往要同時開幾十台 為了節省流量和存檔大小 04/30 10:48
znck: 如果照相機算科學儀器的話 那為什麼攝影機不行勒?果然一個法 04/30 10:48
lotuszz: 亂丟垃圾?早就在抓了 04/30 10:48
waijr: 監視器比一般攝影機更像連續照像機 04/30 10:48
znck: 條各自解讀 04/30 10:49
chyou2003: 但解套方案其實要柯P團隊想吧 04/30 10:49
chyou2003: 這些法律人又不是柯團隊,柯真要做就把方案提出來 04/30 10:50
godnessman: 不是攝影機式照相機..... 法律人都是這種的嗎 04/30 10:50
screwer5566: 要讓這些學者法官B嘴的唯一方式就是弄出法源依據 04/30 10:51
freegreg: 這個也想升大法官了嗎 04/30 10:51
magamanzero: 要去補充科學知識的 看來又多一個了.. 04/30 10:52
znck: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04/30 10:52
screwer5566: 趕快提案審過自治條例就能讓這些學者法官B嘴了 04/30 10:52
znck: 並沒寫死只能使用照相機 所以爭論這個真的很low 04/30 10:53
aaa1924a4: 行政罰跟刑罰也亂放在一起討論啊 … 04/30 10:54
tsairay: 很多人都想靠戰柯P來一戰成名 04/30 10:54
waijr: 罵柯文哲就有版面.... 04/30 10:55
tsairay: 但是想當柯P殺手恐怕還需要排隊 04/30 10:55
opball: 柯粉跟9.2就是差不多 04/30 10:55
ray2501: 「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是前提 04/30 10:55
ray2501: 有爭議空間,所以我不認同柯P 說什麼我就是要做了這種話 04/30 10:56
aba: 那行車紀錄器有沒有法律依據 04/30 11:00
Marty: 是真的沒有 還是法官個人學識不足沒看到? 04/30 11:02
MacOSX10: 不用監視器難不成都要給你們法官自由心證? 04/30 11:02
ray2501: #1LG4aAHq (Gossiping) [ptt.cc] 04/30 11:02
ray2501: 行車紀錄器是個人使用,你拿個人使用來比政府使用? 04/30 11:03
Marty: 法官自以為沒有的垃圾見解 又不是第一次被抓出來打臉 04/30 11:03
umaga1: 法官還是回去多讀點書吧 04/30 11:04
aba: 警察可以用行車紀錄器畫面取締危險駕駛喔 04/30 11:05
znck: 那行車紀錄器沒有法律依據 憑什麼要駕駛到案說明? 04/30 11:05
aimgel: 希望錢法官也能針對網路實名制發表高見 滿想看的 04/30 11:05
realmeat: 行車紀錄器的法源就7-1... 04/30 11:09
nike00000000: 路過... 04/30 11:11
tv5566: 法官 哈 整個台灣最被人唾棄就是法官 04/30 11:17
judge1226: 測速照相有立牌的好嗎 04/30 11:25
LittleBeauty: 阿你要行政罰就要就要法律保留咩 04/30 11:36
LittleBeauty: 一堆北韓國民 04/30 11:36
society: 實質影響力跟大水庫也沒有法源啊,這法官出來靠北一下啊 04/30 11:49
skyringcha: 有人把胡說一通的整理當成寶每篇文他都貼一次XDDD 04/30 11:50
hdw: 照相機可以,錄影機就不行,邏輯上根本不通 04/30 11:51
skyringcha: 很簡單監視器軟體改一改,每一分鐘擷取影像一次就好了 04/30 11:52
skyringcha: 這樣就沒有連續性問題,這樣黨工有比較爽? 04/30 11:54
ray2501: 這樣無法符合「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 04/30 12:11
ray2501: 還有不要說不贏就直接標黨工了,謝謝 04/30 12:11
citiman: 檢舉達人檢舉亂丟煙蒂違規等是用照相機嗎? 04/30 12:12
ray2501: #1LGPOFyf (Gossiping) [ptt.cc] 04/30 12:12
ray2501: 你要不要讀一下這個系列的下面幾篇? 04/30 12:12
citiman: 為什麼有檢舉獎金拿?雙重標準 04/30 12:13
ray2501: 每個人都把事情混在一起講,這樣不行啦 04/30 12:13
ray2501: 你翻一下前面的,有人解釋,懶得翻我再翻出來 04/30 12:13
ray2501: 一直有人新加入,然後一直跳類似的點,太棒了 04/30 12:14
citiman: 檢舉達人可以用,台北市不能用請解釋 04/30 12:17
iron999: 法官 04/30 12:27
YMSH205: 先處理好法條吧XD 04/30 12:28
davidchen52: 只能給噓 04/30 12:29
DongRaeGu: 法官一定是9.2% 04/30 12:30
nike00000000: 再路過 04/30 12:31
senior: 04/30 12:32
Lifter: 英國沒研究 04/30 12:34
wind0710: 沒法源依據,那幹嘛裝監視器 04/30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