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VizZ: 新北有新北的法 台北有台北的法 中央無法 地方自治 05/01 12:53
→ VVizZ: 條例說可以 那才可以 拿新北的劍斬台北的官?先說服市議員 05/01 12:53
→ VVizZ: 再說吧05/01 12:5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12/34568169/
2012年10月12日
垃圾亂丟 監視器10天揪38件
取締亂丟垃圾包,北市環保局今年砸近百萬元,採購二十七支移動式監視器架設在垃圾丟
包熱點,上月下旬全數架設完畢,其中設在五分埔商圈、永吉路段監視器上路十天就已採
證三十八件違規案。環保局長吳盛忠昨說,若成效良好明年擬再添購。民眾反應兩極,反
對者擔心沒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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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了
你的意思是說台北巿的法條說可以設移動式監視器抓亂丟垃圾,卻不能定點設監視器抓違
規停車。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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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光臨天象館。」
「這裡有著無論何時都決不會消失的,美麗的無窮光輝。
「滿天的星星們在等待著大家的到來。」
── 星野夢美 ﹝星之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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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pllpllpl: 郝:在我任內曾有多次侵犯人權的作法 (疑? 05/01 13:01
推 ADIE2: w大小心 太多篇會被檢舉 到時候會被水桶喔 05/01 13:01
推 john22088: 原來抗議的點是廠商不對 05/01 13:02
推 Jason0813: 連垃圾袋都要省 北市民.... 05/01 13:03
推 sprucewind: 你這篇柯黑、藍粉會無視的 05/01 13:04
噓 nike00000000: VV又崩崩了 05/01 13:04
推 leron: VVizZ專門推文而已...好像不會另發文章來討論 05/01 13:05
推 olaqe: 推文就可以 何必發文?到時又被誤會要洗版面蓋新聞了 05/01 13:06
推 awpex127: 反柯大將 無視中 05/01 13:06
推 assassinzero: 一堆人本來就雙重標準啊 05/01 13:07
→ sprucewind: 柯就笨在丟出來討論吸砲火,人家低調爽爽做 05/01 13:08
推 ewqewq123123: 原來已經幹惹~ 監視器抓丟垃圾,侵犯隱私! 05/01 13:08
推 VVizZ: 阿我不是回在你上一篇底下了 自己回去看一下我的思路就好 05/01 13:09
→ sprucewind: 沒看到你上一篇已PO,可以把兩篇新聞合併成一篇 05/01 13:09
→ wizardfizban: 看了你的思路 我只知道我這篇是對的 XD 05/01 13:10
→ VVizZ: 如果你找的到授權依據我很難說你錯阿 05/01 13:11
推 silentence: XDDDD 05/01 13:11
→ leron: VVizZ幹嘛不直接回文...是怕大家去追查你的文章立場嗎? 05/01 13:11
→ wizardfizban: 太棒了 難得我們二人有共識呢! 05/01 13:12
→ silentence: 唉呦 有授權人權就能被掰彎嗎 05/01 13:12
→ VVizZ: 可是你要想一想為什麼不同法規會有不同作法的背後原因 05/01 13:12
→ silentence: 唉呦 有授權人權就能被掰彎嗎 05/01 13:12
推 amovie: 郝龍斌又讓9.2崩潰了 05/01 13:12
→ silentence: 你們究竟是要人權至上 還是乾脆承認立了法就可掰彎? 05/01 13:12
→ VVizZ: 或者在法律形成過程中的討論重點在哪裡 05/01 13:12
→ wizardfizban: 反正我目的也達到了 這時才PO這二篇新聞是正確的 XD 05/01 13:12
→ leron: hata5566跟zsh都敢發文了...你也可以用文章講述自己觀點阿 05/01 13:12
→ silentence: 要就一視同仁啦 不要說啥舉證不易 稍縱即逝才需要看 05/01 13:13
→ silentence: 監視器取締啦 ㄎ 05/01 13:13
→ VVizZ: 不過你問我個人立場的話我一點都不贊成監視器取締亂丟垃圾 05/01 13:14
推 g8330330: 玻璃心 05/01 13:14
→ sprucewind: VVizZ 雙重標準?為何不發一篇專罵新北和環保局? 05/01 13:14
→ hintfox: 補個新聞討論一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05/01 13:15
推 olaqe: 我支持啊 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拍 邏輯超簡單的 05/01 13:15
→ silentence: 喔喔 那就好啦XDDD 反正社會檢討總流於片面 習慣了 05/01 13:15
→ hintfox: 他們是可用影像開罰...這邊說的違法是無向警察局申請 05/01 13:15
→ hintfox: 至於違停是否可用監視器開罰...這才是有沒有這套辦法吧 05/01 13:16
對,所以重點是法規,而不是吵翻天的隱私權問題。
我在之前的討論就己經說過了....
※ 編輯: wizardfizban (61.224.40.62), 05/01/2015 13:17:08
→ silentence: 柯就是笨 學台南一直拖吊看你要不要乖乖繳費還是搭運 05/01 13:17
推 amovie: 依法有人檢舉就能使用監視器開單 05/01 13:17
→ silentence: 輸工具 根本不用在哪擔心啥警力問題 05/01 13:17
推 leron: VVizZ你一直在別人文章底下推文...會讓整個文章亂七八糟的 05/01 13:17
→ amovie: 其實早就討論到爛掉了 並不是沒有現行法規可以用 05/01 13:18
→ leron: 自己發一篇就好..這樣大家才能理性的討論事情阿 05/01 13:18
→ silentence: 沒關係啦 比某個P3W的好太多了 推文討論殺手XDD 05/01 13:18
→ archerlai: 照VV的邏輯 錄影取締也有違反人權的疑慮 他又贊同過 05/01 13:19
→ nike00000000: VV真的很丟臉 05/01 13:19
→ archerlai: 為什麼要強塞在他嘴裡說雙重標準? 05/01 13:19
→ archerlai: 他又沒贊同過 05/01 13:20
推 VVizZ: 人權本來就不是絕對的 我又不是廢死那派XD 05/01 13:20
→ VVizZ: 只是你要告訴我為什麼我要犧牲A去換B阿 05/01 13:20
推 dictons: Vv只會推文而已 看某些標題就知道vv一定跑出來 05/01 13:21
→ VVizZ: 又為了B是不是犧牲A是最好的方法 還是最後不得已的方法 05/01 13:21
推 lemontea0328: 推 05/01 13:21
推 sd09090: 萬華快裝一裝 05/01 13:21
推 leron: 還是VVizZ你只是想推文讓文章變廢文..認為觀點正確就發文阿 05/01 13:23
→ archerlai: 因為VV忍受嘲諷,也要用理說服。鋼的意志,我蠻配服的 05/01 13:23
→ ohnotme: 所以這篇不看推文的話,重點到底要說什麼呢? 05/01 13:24
→ leron: 大家都能在你文章底下討論事情是否正確...你還可以修文反駁 05/01 13:24
推 VVizZ: 為啥推文會讓文章變廢文 推文討論比較集中在一個地方阿 05/01 13:24
→ VVizZ: 不然你引個兩句回一篇 我引個兩句回一篇 版面更亂吧 05/01 13:24
→ VVizZ: 到時候又一堆那種不想討論插一句什麼黨工洗版面之類的 05/01 13:25
推 leron: 你的推文都能變長篇大論的文章了...發個文討論應該不困難吧 05/01 13:26
→ VVizZ: 我一直都把討論當成喝蛤蠣湯 05/01 13:26
→ VVizZ: 有人喜歡吃肉有人喝湯 都很好 難免會有沙吐不乾淨的時候 05/01 13:27
推 Nchun: 推 重點根本跟"隱私權"沒有關係 法律才是重點 05/01 13:27
→ VVizZ: 那就讓他自然沉澱 05/01 13:27
→ Nchun: 新北都可以了 就表示 根本沒有"隱私權"的問題 05/01 13:27
推 bobobola: 沒法 就立法阿 不然柯皇說的算 05/01 13:27
→ leron: 有種推文就要有種發文....讓大家可以知道你的立場跟觀點 05/01 13:27
→ VVizZ: 跟種不種哪有關係 你希望當蛤蜊湯裡的沙嗎 05/01 13:28
→ VVizZ: 像axxie那種我就懶的理了 05/01 13:29
→ archerlai: 他的立場很清楚阿 跟有沒有種什麼關係.. 05/01 13:29
推 Nchun: 所以大家應該砲他 北市的法就是規定如此 "跟隱私權無關" 05/01 13:29
→ archerlai: 新北可以不代表就沒有隱私權的問題吧? 05/01 13:30
→ VVizZ: N兄你還是不明白 凡是政府監測人民行為 很難跟隱私權無關 05/01 13:31
→ archerlai: 新北這樣的做法的確也應該砲阿 不信你問VV 05/01 13:31
→ VVizZ: 但是有些時候在立法上為了一些目的 可以考慮稍微退讓 05/01 13:31
→ magamanzero: 路口攤販沒人抓 不表示合法阿 05/01 13:31
→ VVizZ: 但是這退讓應該不至於讓政府想拍就拍吃到飽的程度吧 05/01 13:32
→ magamanzero: 有疑慮的話針對現行做法都送相關單位解釋? 05/01 13:32
→ magamanzero: 一堆人都在砲 結果建議都沒有 05/01 13:32
→ VVizZ: 一定是會有他實施的範圍 時間 並且讓大家知道 你才會服阿 05/01 13:32
→ magamanzero: 這樣創制 複決權 就算還給人民也沒屁用 05/01 13:33
→ lianhua: 臉又被打爆了XDDD 05/01 13:42
推 ruledesign: 你這樣黨工又要玻璃心碎了 05/01 13:43
推 askey: 腫爺好~ 05/01 13:49
推 chudly: 推 05/01 14:10
推 SHIU0315: 某V請不要侮辱馮粉之名好嗎 05/01 14:10
→ chudly: 推 05/01 14:11
→ VVizZ: 阿 沉澱之後好多沙子 05/01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