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misun: 結論:民主必須要任何人的利益都不得被侵害的事,才能做 05/01 13:45
「利益」跟「權益」好像不是一樣的東西
噓 Yozuha: 因為侵犯隱私跟肖像權,無限期支持拆除所有監視器 05/01 13:48
推 VVizZ: 哀 這個社會上還是有很多"講未春車"的人 還得多多努力 05/01 13:50
→ killua92: 那有效率的方法是甚麼? 24小時站岡? 05/01 13:53
用效率思考的出發點就錯了 不然全民電子腳鐐植入晶片不是更有效率嗎?
推 fxntdsxdr: 我是建議反對方也提個解決方案 不然只是反對也不好 05/01 13:54
你可以看我前面發的文 更好的解決方案非常多 到底為什麼堅持要監視器?
→ killua92: 立牌表示這地區將24小時攝影 請勿違規 並沒甚麼不妥 05/01 13:54
→ killua92: 就跟"前方有測速照相機"道裡一樣阿 05/01 13:55
→ tsairay: 喔...那那些殺人狂魔的人權也要保障囉? 05/01 13:56
對 所以就算是殺人犯也要經過「公開審判」判刑 公權力執行有必要程序
→ magamanzero: 你的問題在於攝影機取像就不行 還是取像後的用途不行 05/01 13:56
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為什麼你一定要用監視器?必要性何在?
推 ekoj: 你這樣又領500 黨產快不夠發惹 05/01 13:56
→ magamanzero: 只看文字 是代表用途不行 那撿土豆 不就OK了? 05/01 13:56
※ 編輯: Verola (1.163.51.248), 05/01/2015 1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