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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監視器抓違規免罰 法官嗆柯P「看誰腦袋裝大便」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4月28日12:12 台北市長柯文哲打算施行以監視器抓交通違規,日前指稱反對者「腦袋裝大便」。由於茲 事體大,關係千萬用路人權益,記者的腦袋裝滿了問號,查詢才知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今 年2月審理蔡姓民眾不服闖紅燈挨罰1800元的判決,錢法官認為警方依據路口監視器畫面 開罰,侵害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受保護的個人資訊,無證據能力,上月判決蔡男免罰。 錢建榮法官受訪表示,在柯P脫口「腦袋裝大便」言論之前,他已陸續判決撤銷3件類似交 通違規案的處罰。錢建榮還不諱言:「我其實想請柯P看看我這3件『腦袋裝大便』的判決 ,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錢建榮在蔡姓民眾抗罰案判決中,引用林子儀前大法官於釋字第603號解釋(《戶籍法》規 定領身分證必須按指紋,違憲)提出的意見,呼籲行政機關應尊重並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 權:「此刻,我們必須停下來思考,究竟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社會?想要以什麼為終極目的 的國家?如果一個社會裡的成員,人人皆盡透明,沒有什麼動態可以逃脫於國家的監視之 下,所有成員的資訊都鉅細靡遺地掌握在國家機器之中,並且可以輕易地透過某一則個人 資訊追溯其全部行蹤與活動,這或許將是一個零犯罪的社會,而且很可能是一個非常有效 率的政府,但人們也可能將過著充滿被監視恐懼的生活。治安與效率都是國家應該追求之 重大公益,惟其終究必須停留在某個界限之後,不能無止境地一昧向前,犧牲其他一切。 」 錢建榮也在判決中寫出自己對於無所不在的監視器的看法:「司法權,尤其行政法院,基 於保障人民權利與監督行政權的立場,如再不遏止行政機關此種無正當合理法令依據及漫 無限制的個人資訊流通,並據以作為處罰人民之證據,英國名作家喬治.歐威爾於1948年 的傳世名著《1984》書中所描述的「老大哥」就在你身邊,要重現於臺灣社會並非不可能 的神話。」(丁牧群/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QBALUr 5.備註: 中國上海都是使用電子警察,也是柯P說的方法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44.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194670.A.A1B.html
berice152233: 腦袋裝大便是官員不知變通死守法條吧 04/28 12:18
ROXANNA: 水啦 戰 04/28 12:18
fallheart: 居然嗆柯皇,唉唉 04/28 12:18
haidai: 測速相機跟監視器還有民眾自己行車紀錄器的差別在哪? 04/28 12:18
Skeleton7: 新舊思維的差異 04/28 12:19
ppc: 嫁個系統讓監視器通知警察去現場抓不就好了 04/28 12:19
ppc: 架 04/28 12:19
piggy37: 台灣只能跟肯亞 海地比 04/28 12:19
ROXANNA: 白色恐怖的力量 04/28 12:19
ainor: 法官有理啊 04/28 12:19
johochula: 之前戰柯P的都.... 04/28 12:19
LUB5566: 一邊講監視恐懼,一邊講實名制 04/28 12:19
screwer5566: 我不敢挑戰柯P光環 04/28 12:19
ddrxp: 中國有網路審查 鄉民要不要也支持一下 04/28 12:19
mayjan: 這樣會不會看沒警察 大家都闖紅燈? 04/28 12:19
LUB5566: 監視照相撤掉啊 04/28 12:20
Leeng: 鄉民找到新人肉目標了 開打! 04/28 12:20
tortoise1017: 我比較好奇 警方的監視器也不能當舉証嗎? 04/28 12:20
haidai: 真的她媽一堆官員腦袋裝屎,民眾的監視器能逕行舉發, 04/28 12:20
g8330330: 小心被認證 04/28 12:20
suge: 法官就是要派警察24hr站岡就對了 褲子不貴不考慮買一條穿? 04/28 12:20
haidai: 警方監視器不能? 04/28 12:20
langeo: 第n位挑戰柯p的勇者 04/28 12:20
Leeng: 鄉民動態:Google 錢建榮 國民黨 04/28 12:20
g8330330: 那超速照相 也不應罰阿 妨害秘密 04/28 12:20
CJ3CJ3CJ3: 又有個腦內大便要被Q.E.D.了嗎? 04/28 12:20
Notte: 以後電線桿上綁一個警察 04/28 12:21
bruce511239: 測速還不快撤掉 04/28 12:21
screwer5566: 怪怪的 監視器可以當刑案證據 但不能當開罰依據 XD 04/28 12:21
wind0710: 一堆恐龍法官,黨證判案法官,法條法官 04/28 12:21
heha751019: 這樣很簡單阿 就外包給外面公司去裝監視器 04/28 12:21
Shakerzero: 網路監控就OK是嗎 04/28 12:21
mayjan: 玩成這樣 04/28 12:21
udm: 如果監視器畫面可以偽造,那等於是把要誰死誰就得死的權力交 04/28 12:21
holioholio: 柯粉:柯皇就是真理 萬歲萬萬歲 04/28 12:21
tortoise1017: 也就是說 就算這個人違法 但拍攝者也違法 所以這個 04/28 12:21
heha751019: 然後再請公司舉報阿 繞個圈規避法條就可以了 04/28 12:21
udm: 給了當權者。 04/28 12:21
minicess: 太棒了這法官 屁孩們通通闖紅燈不用抓了 反正警察拍不到 04/28 12:21
kyowinner: 柯P這個方法好不好我不知道 但法官腦袋裝大便的例子還 04/28 12:21
suge: 那我的超速照相可以撤銷囉 喔耶 04/28 12:21
langeo: google一下這法官的名字 都跟kmt脫離不了關係 果然沒穿褲 04/28 12:21
tortoise1017: 人不能判違法? 04/28 12:21
kyowinner: 不少嗎 04/28 12:21
fricca: 我不太懂監視器不能當證據的理由在哪? 04/28 12:22
screwer5566: 不忍看了 之前挑戰柯P光環的都... 04/28 12:22
elantree: 行車紀錄器可罰,監視器不可? 04/28 12:22
a77942002: 本來就裝大便 用檢舉獎金不就結決了 從各方面都PASS 04/28 12:22
Shakerzero: 法官會出來嗆人,而且拿之前剪接的新聞來嗆... 04/28 12:22
Leeng: langeo 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麼配合 04/28 12:23
bundestag: 黨工帶風向失敗 連錢法官都不認識? 04/28 12:23
aidsai: 柯黑 : 柯粉:柯皇就是真理 萬歲萬萬歲 (真她媽蠢) 04/28 12:23
mayjan: 我不太懂闖紅燈被拍照了 說這違反個資法 這是什麼?? 04/28 12:23
coldsheep: 那測速相機呢.... 那這法官該去反對"反霸凌法"才對lol 04/28 12:23
areysky: 柯P靈氣發動中 04/28 12:23
mayjan: 是個資法這條法有問題嗎? 04/28 12:23
pkmu8426: 法官腦袋 04/28 12:23
modulation: 紅一下 04/28 12:23
chiyuan: 闖紅燈被拍到還可以被法官消掉免罰,還蠻屌的 04/28 12:23
sandiato: 請Google錢建榮跟關廠工人案,他是好法官… 04/28 12:24
raepopo: 太好了 以後超速被拍照就可以不用罰了(?) 04/28 12:24
holioholio: 柯粉動態:人肉法官 打成KMT 反柯皇就得死 04/28 12:24
jerrys0580: kmt=鬼島九頭蛇 04/28 12:24
wadx1035: 怪不得國防布完全沒有畫面,原來KMT不承認監視器 04/28 12:24
aidsai: 自己不敢表達自己意見還那邊反串....懦夫 !!!!! 04/28 12:24
jorden: 個人資料保護法 根本就是爛法 課綱微調 教育部也是拿這法 04/28 12:24
dearjohn: 這個錢法官給高調一下,我最瞧不起的就是法院的自由心證 04/28 12:24
AWPER: 潮水都退到月球去了 拜託穿穿褲子好嗎 04/28 12:24
dostey: 局限在開放公共空間的道路上,已監視器執法會影響私領域? 04/28 12:24
ruo01332000: 重點是監視器吧 超速闖紅燈照相 依法要有公告跟立牌 04/28 12:24
hihimen: 跟大陸比.... 04/28 12:24
Vladivostok: 監視器不是測速照相機 04/28 12:24
modulation: 抓到了。法官霸凌 04/28 12:24
OoJudyoO: 這件事就是柯P有問題 你要先修法吧 04/28 12:24
kenro: 監視器不能當證據?這個法官腦袋有洞阿 04/28 12:25
linceass: 希望測速拍照通通不能罰啦 隻持 04/28 12:25
XieXie9527: 所以這樣以後交通事故的監視畫面都沒有證據力了嗎? 04/28 12:25
society: 所以要對兩個人做智力測驗嗎?低的腦袋裝大便XD 04/28 12:25
cloud7515: 鬼島法官今天也表現正常 04/28 12:25
flysonics: 這根本就兩碼子事 監視器畫面都能當刑案證據了 為何不 04/28 12:25
aidsai: 柯黑動態 : 自行腦補柯粉動態 XDDDDDD 04/28 12:25
daoqiangburu: 被監視就一定恐懼?明人不做暗事 04/28 12:25
idevil666: 幹太晚看到這法官了 罰單都乖乖去繳了 04/28 12:25
flysonics: 能當開罰證據? 要限制的是警方調閱監視器的權力好嗎 04/28 12:25
hihimen: 沒個資的問題,那GOOGLE街景幹嘛馬賽克 04/28 12:25
ruo01332000: 監視器是一天24小時持續不斷攝影的性質 04/28 12:25
eliteark: 法官腦袋裝大便 監視器都拍到闖紅燈 04/28 12:25
bruce511239: 笑了 那監視器抓到歹徒也要無罪喔 因為 個 資 法^^ 04/28 12:25
uujidggl: 闖紅燈被照就罰阿.為甚麼可以免罰.那機器幹三小用....?? 04/28 12:25
chiyuan: 又不是測速被拍,是闖紅燈被拍....這樣也不能當証劇XD 04/28 12:25
Vladivostok: 路口監視器不是給警察看闖紅燈用的,比例原則問題。 04/28 12:25
Kmmmmmmmmmmt: 那抓姦可以調影帶? 04/28 12:26
alpha008: 這個可有得討論了 照這樣說行車記錄器也不能拿來開罰吧? 04/28 12:26
rockyegg: 那以後檢舉達人超爽 只要在家看畫面 連出門都不用 04/28 12:26
flysonics: 搞不清楚問題癥結就在嗆柯真的很奇怪 04/28 12:26
eliteark: 太好啦 監視器都不能當證據 大夥進攻囉 04/28 12:26
uujidggl: 是本人慧根不夠嗎...這邏輯是 04/28 12:26
tortoise1017: 回ruo01332000 那就立牌說這裡有抓違停監視器 04/28 12:26
hihimen: 當證據,但不是直接就定案呀,刑事是有經過審判的 04/28 12:26
ojkou: 所以監視器拍到小偷偷東西能不能算證據? 04/28 12:26
smallplug: 毒果理論臺灣有採納? 04/28 12:26
AWPER: 幹那超速罰單還要繳嗎 有沒有專家出來說明一下 04/28 12:26
cloud7515: 幹 我至今為止罰單都白繳了 04/28 12:26
ruo01332000: 但是行車紀錄器、臨時搭建測速槍等都是臨時機動性質 04/28 12:26
purplvampire: 當然是你啊,這種爛判決還說得出口 04/28 12:27
mayjan: 個資法 是不是要檢討一下 連課剛微調都搬出來用了 04/28 12:27
holioholio: 柯粉:不管啦 全世界柯皇智商最高了 不能質疑他 04/28 12:27
jorden: 個資法被無限上綱了 04/28 12:27
mayjan: 而且國民黨把很多東西都當成機密 因為個資法 04/28 12:27
magi80328: 公權力本來就該限制不可擴大干涉人民 04/28 12:27
g8330330: 高速公路一堆警車躲著偷拍 也都違反個資 04/28 12:27
nepenthes7: 這位法官不知法官已無公信力? 04/28 12:28
uujidggl: 監視器不算證據?那潑漆在店家門口呢?還是告訴專用? 04/28 12:28
aidsai: 柯黑 : 持續腦補柯粉動態 Part 2 ~ 04/28 12:28
cloud7515: 個資法保護很多人 就是不保護網路鄉民 04/28 12:28
cocabell: 台灣司法能信?你哪位? 04/28 12:28
mayjan: 個資法要檢討一下 法官這樣喜滋滋 不是好現象 04/28 12:28
jorden: 用行車紀錄器拍到車牌 違反個資法 免罰 04/28 12:28
Gallardo: 完了 完了 這位法官的褲子即將被河粉脫光光 04/28 12:28
kyn128: 柯P跟鄉民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這位法官有事嗎 04/28 12:28
ruo01332000: 監視器當證據這個其實頗有爭議 04/28 12:28
magamanzero: 所以監視器可以抓肇逃 不能抓闖紅燈就是了 ? 04/28 12:28
tsioge: 目前無法贊同,易出事的路段加裝警用監視器可以,但是如果 04/28 12:28
wadx1035: 他想表達的是,學運被拍到毆打民眾的警察,是沒證據滴 04/28 12:28
cage820518: 低能法官 死腦袋 04/28 12:28
aidsai: 我都不知道原來一個人內心的小劇場可以這麼多 !!!!!!!!!!! 04/28 12:28
AWPER: 監視器不能當證據 那裝監視器幹嘛?????????? 消耗預算? 04/28 12:29
rockyegg: 如果台北換國民黨執政 你同意讓公家單位隨時監看監視器? 04/28 12:29
mayjan: 對這種爭議法條 感覺怎麼解釋都行 看心情 04/28 12:29
ruo01332000: 一般的刑事案件來說會有犯案工具或其他證物 04/28 12:29
smallplug: 那之前的罰單可以退回嗎? 04/28 12:29
sadmonkey: 照這位法官的判決以後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全都免罰了 04/28 12:29
tsioge: 將每一個監視器接用來抓違規,並以此為主要業務,生活 04/28 12:29
JDKnife: 監視器本來就不行 警察拿攝影機/照相機的才行 04/28 12:29
rockyegg: 因為有犯罪去調閱 跟平常就隨時監看的差別很難釐清? 04/28 12:29
yesyesyesyes: 之前國外有出過這個例子 04/28 12:29
matt40413: 被拍到免罰 德政!!!! 04/28 12:29
herculex: 其實開放民間業者來拖吊,拖吊車數量開到最大就好了 04/28 12:29
ewhurst: 目前為止我看到的都是法官腦袋裝大便欸 04/28 12:29
ruo01332000: 或目擊者 或者是犯罪者坦承罪行之類的更多細節 04/28 12:29
awesome8500: 推錢法官 04/28 12:29
tinsawei: 出車禍也不能用監視器判斷肇責唷~^^ 04/28 12:30
tsioge: 過度經張,這跟每一個巷口站警察有何不同 04/28 12:30
JDKnife: 這是很基本的交通法規 車板月經文 逢柯P必挺太不理性 04/28 12:30
ruo01332000: 單憑監視器就斷定一個案件的案子極其有限 04/28 12:30
alg5820: 推中肯 04/28 12:30
herculex: 只有罰單不會怕,一定要拖到叫不敢為止 04/28 12:30
jorden: 鬼島特產:恐龍法官 04/28 12:30
JDKnife: 這是很基本的交通法規 車板月經文 逢柯P必挺太不理性 04/28 12:30
chiyuan: 身為一個法治社會,還要警察管才不會闖紅燈,闖紅燈還可 04/28 12:30
tsioge: 有人報案才主動調查便可接受 04/28 12:30
SuperUp: 不會用宋朝律法來判喔? 真是腦袋裝大便 04/28 12:30
uujidggl: 就搞不清楚定義阿.個資法有這麼萬用嗎? 04/28 12:30
g8330330: 真妙 錄影違反個資保密 拍照沒有 有沒有專家可以說明 04/28 12:30
linceass: 行車紀錄器通通不能拿來當證據 你侵害別人隱私 04/28 12:31
zoeforce: 之前「沒犯法就不怕被監聽」的時候怎麼不出來講? 04/28 12:31
chiyuan: 以跟法官要求違反個資法消除罰款,哪門子的法治社會;。 04/28 12:31
JDKnife: 這是很基本的交通法規 車板月經文 逢柯P必挺太不理性 04/28 12:31
YCL13: 所以這是在桃園嗎?那到底有多少縣市其實已經在用了? 04/28 12:31
axd1982: 闖紅燈警察看監視器開罰原來可以撤銷,已繳錢的可追回嗎? 04/28 12:31
MasonT: 法官腦子裝大便無誤 04/28 12:31
ruo01332000: 然後刑事案件跟行政罰的嚴重程度也不一樣 04/28 12:32
ekoj: 特爽 讚啦 04/28 12:32
lin821: 我只想問法官 到底該民眾有沒有闖紅燈? 04/28 12:32
jorden: 幹 以後被三腳架拍到 我要以違反個資法 去上訴 04/28 12:32
mopigou: 個資法真是無限上綱阿 04/28 12:32
escorpion: 難怪有所謂的恐龍法官,不只變通 04/28 12:32
ewhurst: 那以後監視器畫面都不可以拿來當證據啦,如果可以拿來當 04/28 12:32
qqq0103: ===========連法官都是KMT的,KMT貪汙賣台是合法的!!叭叭 04/28 12:32
suge: 柯P違停攝影機可以固定每10分鐘照一張 就不算錄影了 04/28 12:32
ewhurst: 證據辦案,為什麼不能辦違停? 04/28 12:32
ymx3xc: 那超速拍照呢? 04/28 12:33
AWPER: 不認同這個法官 = 挺柯P喔??????????? 04/28 12:33
suge: 連續兩張照片都出現就開罰  這樣應該不算錄影了吧 04/28 12:33
hanghking: 推錢法官 04/28 12:33
shinobunodok: 上一個戰柯p的… 04/28 12:34
BlueGlad: 以後恐龍法官要升級成腦袋裝大便法官了 04/28 12:34
kktt254: 敢質疑柯 有種 準備黑吧你 04/28 12:34
dslite: 講的不錯 04/28 12:34
s910443ttw: 法匠呵呵 04/28 12:34
kenro: 車禍認定路口也會調監視器來做為證據 這位法官應也要撤銷 04/28 12:35
chiyuan: 不錯啊,挺法官,以後每個路口紅燈沒警察沒超速就衝吧。 04/28 12:35
chiyuan: 連命都不要也是很合理。 04/28 12:36
bookszen: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5246 錢法官 04/28 12:36
bookszen: 完整的論述在此,有耐心的話可以看看 04/28 12:36
skyringcha: 那每次警察寄違規照片叫人繳罰金事怎麼一回事? 04/28 12:36
nicktop2001: 闖紅燈可以無限上綱到反人權,真是夠了 04/28 12:36
space20021: 這法官講得好像也有點道理 04/28 12:36
g8330330: 車禍肇逃也不能用監視器當證據 這違法個資保密喔 04/28 12:37
magumica: 錢法官超棒! 04/28 12:37
kyn128: 柯P常說常識不能理解的就是有問題 搞得現在帶部分鄉民用常 04/28 12:37
wac08: 恐龍法官還這麼大聲嚷嚷 XD 04/28 12:37
vn509942: 好啦是我啦 :( 04/28 12:37
saul17: 到底是誰腦袋裝大便哩XDD 04/28 12:37
kyn128: 識來評論所有事還洋洋自得 但願他都是用常識在行醫開刀 04/28 12:37
wtcn: KMT違法濫權監聽都可以拿來政治鬥爭了,個資法也敢拿來說嘴 04/28 12:38
k291154222: 法官說得算 04/28 12:38
wuklean: 哈哈哈 04/28 12:38
skyringcha: 那高速公路上紅斑馬在那測速叫人繳罰單是? 04/28 12:38
unadix: 給法官拍拍手 04/28 12:38
noabstersion: 這裡我讚成法官的看法 用監視器可以調閱個人隱私 04/28 12:38
este1a: 法官是吧? 04/28 12:38
joesoul: 雖然挺柯P 但是大推法官 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04/28 12:39
kenbbc12321: 為了告發違規去侵犯隱私權,的確是違法的 04/28 12:39
noabstersion: 在維護交通秩序和個人隱私的法益比較下,顯然個人隱 04/28 12:39
cady69: 挑戰我柯皇威嚴 04/28 12:40
noabstersion: 私的位階是比較高且重要的. 04/28 12:40
dWoWb: 那隨便錄影片都不能PO上網囉 個人隱私啊 04/28 12:40
s850284: 柯p這次是錯的!法官的解釋才是合理 04/28 12:40
exitptt: 人是活的 規則是死的 法官醒醒吧~ 04/28 12:40
holioholio: 柯文哲沒念書沒常識 每次講的例子都是中國古代皇帝 04/28 12:40
sharkimage: @@不能理解 我沒有法學底子 04/28 12:40
stu328511: 爛法官! 04/28 12:41
gege5555: 自己守法卻要成天擔心別人違規,害自己車禍,這才叫恐 04/28 12:41
gege5555: 懼,懂? 04/28 12:41
superzenki: 推法官?所以平常測速照相都是違法免賠嗎? 04/28 12:41
o760823: 幹,恐龍法官 04/28 12:41
noabstersion: 隨便錄影片確實不能任意PO上網,看對方要不要告而已 04/28 12:41
rave760422: 奧百姓+大便法官=國庫少了收入 04/28 12:41
holioholio: 柯粉竟把柯講的話當成真理 超蠢超好笑也超悲哀的 04/28 12:42
Homeparty: 英國也是,台灣法律及技術問題 04/28 12:42
superzenki: 法官的邏輯很奇怪卻還有人推? 怪小 04/28 12:42
BlueGlad: 拍馬路上的違停跟隱私有什麼關係呢? 04/28 12:43
skyringcha: 那以後全國交通警察不要再給違規的照相了啊麻煩統一一 04/28 12:43
skyringcha: 下 04/28 12:43
Misher: 人民的隱私權應被保障! 04/28 12:43
jorden: 個資法無限上綱 還推法官勒 該管的是警察動用監視器的權限 04/28 12:43
noko: 那這樣說民眾檢舉亂丟煙蒂,行車違規也是免罰啦 04/28 12:43
superzenki: 把法官這種不知所云的解釋當真理的人 沒比較高明 04/28 12:44
Nokia6233: 柯p又踢到鐵板了 04/28 12:44
newstarisme: 錢建榮法官的見解令人嘆為觀止...這也難怪法官會判這 04/28 12:44
skyringcha: 那要測速器和監視器是要幹什麼的? 04/28 12:44
jrobin: 拿中國的做法來比較? 你真的是腦袋裝XX 04/28 12:44
Nokia6233: 他應該去上一上法學緒論才對 04/28 12:44
newstarisme: 麼多很奇怪的判決 04/28 12:44
superzenki: 屎做的鐵板嗎XD 錢法官可能要先跟警察對幹一下吧 04/28 12:44
sonota: 大概是外省 04/28 12:45
superzenki: 他這種說法跟本就是把警察搜證照片跟錄影全打槍阿 04/28 12:45
lovelebron24: 頗有理的 04/28 12:45
ssaw5166: 錢建榮法官要變國民黨御用打手惹XDDDDD 04/28 12:45
bofay: 潮爽der 測速照相訴訟律應該會提高 04/28 12:45
sonota: 行車記錄也不行囉 04/28 12:45
AWPER: 明明法條就有問題 錢法官還不快去修改 還怪柯P喔 04/28 12:45
spector66: 推 04/28 12:45
ssaw5166: 柯粉快肉搜啊~~ 04/28 12:45
Captain5566: 推啦~! 柯屁腦袋裝大便~!! 裝大便裝大便裝大便裝大 04/28 12:46
xyz168: 原來台灣已經人人守法,人人守規矩了。 04/28 12:46
liquidbox: 支持法官 04/28 12:46
BlueGlad: 樓上 修法是立委的事zzzz 04/28 12:46
allen60157: 輔大法律戰台大醫學院... 04/28 12:46
stu25936: 那這樣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檢舉也應該一律不予受理 04/28 12:46
ivan761016: 嗆的好 柯迷自己該醒了 不要活在自己世界 04/28 12:46
noabstersion: 退一步說,如果可以全都錄,以後是不是可以臉孔比對犯 04/28 12:46
snowcoat: 感謝法官 這幾個判例要印出來帶在身上備用... 04/28 12:47
Nokia6233: 不只 人文素養0分 法學素養也0分 04/28 12:47
saltation: 這法官要被戰了 他的祖宗八代和爭議判決都會被挖出來 04/28 12:47
chihchuan: 推 04/28 12:47
chihchuan: 支持法官 04/28 12:47
noabstersion: 人? 線上即時查核每個經過人的身份? 04/28 12:47
morning520: 這次推法官 但是 是一味 不是一昧 04/28 12:47
Ken698: 鬼島 04/28 12:47
Handway: 中國就沒人權,在你身上裝監視器都可以好嗎 04/28 12:48
aidsai: 不懂一直要別人肉搜是什麼心態....你要搜自己去搜阿 ~ 04/28 12:48
BlueGlad: 馬19的素養 應該是負的吧 04/28 12:48
rainsilver: 那到底怎樣才可以 警察到處照相就沒問題? 04/28 12:48
Nokia6233: 柯粉完全崩潰 04/28 12:49
ADIE2: 我猜八成過的案件被罰人是有錢人 台灣有錢人是不會被判刑的 04/28 12:49
daai1230: 恐龍法官 04/28 12:49
skyringcha: 有人文章po完跑來這裏崩潰,這樣精神方面還好嗎 XDD 04/28 12:49
welcome: 9.2法官,馬英九的走狗 04/28 12:49
noabstersion: 當警察權容許這樣無限擴張時,蓋世太保就是前車之鑑 04/28 12:49
evilviolent: 上面戰學校的有事嗎 對於錢的學歷要不要去更新一下? 04/28 12:49
MacOSX10: 廢死派的法官又出來亂了 反搜證也反死刑的心態是? 04/28 12:49
frogha1: 柯P真的毫無人權素養, 難怪想把台北搞成新加坡, 獨裁啊! 04/28 12:49
error123: 這樣車禍怎查,現在不都調行車紀錄器跟路口監視嗎? 04/28 12:50
shirokase: 桃園的法官在嗆台北市的政策是哪招??沒人吐嘈嗎 04/28 12:50
BMay: 這次我推法官,柯P不見得都是對的 04/28 12:50
tbmh2003: 台灣人心腸軟 法律若 看看強國人 想想自己 04/28 12:50
raepopo: 那肇逃、路上搶劫、隨機擄人的監視畫面都不算證據? 04/28 12:51
WowProctor: 那測速照相也比照辦理~ 04/28 12:52
eiw123: 難得想推法官XD 04/28 12:52
groupie: 推法官 監視器不是這樣用的 04/28 12:52
Nokia6233: 柯果然是毛澤東的粉絲 不意外 04/28 12:52
msn31912: 法官自己跑出來說自己腦袋裝大便,不簡單 04/28 12:52
egg781: 監視器不能當證據?那搶銀行的畫面也不能算 04/28 12:52
Rabbit19264: http://ppt.cc/gen.php 竹市全國首創三合一監視系統 04/28 12:52
Louis0712: 那可以詢問一下這位法官, 對網路實名制的看法嗎? 04/28 12:52
frogha1: 國家不能侵犯隱私 04/28 12:52
hojoe: 開戰啦 04/28 12:52
g8330330: 法官這樣判我沒意見啦 把以前我的罰單都退給我就好 04/28 12:52
sid3: 法官曲解法意 照這邏輯我在路上看到車牌就違反個資了 04/28 12:52
mithuang: 我覺得法官並非全無道理,雖然說話很嗆,但這次推法官 04/28 12:53
g8330330: 沒經過我同意就偷拍我 就是妨礙秘密 04/28 12:53
ssaw5166: 錢法官在自由時報有投書雖然柯粉應該是沒興趣看喇 04/28 12:53
puput: 今天 真的是選後第一次看到這麼多柯粉崩潰 各種謬論都出來 04/28 12:53
egg781: 我行車記錄器也沒經過前面車主的同意拍到他違規阿 04/28 12:54
skywinner: 我覺得這人自認是上帝 不是法官 嚴重不適任法官 法官需 04/28 12:54
noabstersion: 很多人不清楚這條是劃在哪裡,認為路口監視器為何就 04/28 12:54
ku399999: 車牌還有個資法 OP 04/28 12:54
time456: 法官講的蠻有道理的阿 04/28 12:54
puput: 原來 今天退潮後 才發現 以為自己有穿的人褲子也沒穿 04/28 12:54
a31670323: 鬼島法官 04/28 12:55
noabstersion: 可以, 其實道理很好懂,重點是路口監視器現在不會變 04/28 12:55
skywinner: 要看證據跟法令來判案 不然就會出現一堆恐龍判決 還覺 04/28 12:55
mithuang: 這法官提出的見解可以用另一個方法問,為什麼闖紅燈可以 04/28 12:55
mithuang: 照相舉發,違停就不行 04/28 12:55
Nokia6233: 法官英明 04/28 12:55
noabstersion: 成警察主動偵防的工具.而是被動的資訊提供者. 04/28 12:56
BlackCoal: 為了遏止追蹤刑案的監視器,拿來開闖紅燈罰單?支持法 04/28 12:56
kuter: 他沒事自己出來嗆幹麻ww 04/28 12:56
skywinner: 得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感覺 最重要的是 政治人物有任期制 04/28 12:56
BlueGlad: 建議柯p直接選總統,修法 04/28 12:56
illillill: 奶嘴法官? 04/28 12:56
imaclone: 新北市都這樣了 04/28 12:56
babychanbo: 恐龍法官這麼早就秀下限了,太沒意思了 04/28 12:57
ttykimo: 跟無人測速照相開罰差在哪 04/28 12:57
skywinner: 可替換 但自認上帝的法官卻很難換掉 禍國殃民莫此為甚 04/28 12:57
Nokia6233: 建議柯P直接當皇帝 04/28 12:57
knives: 反正就修法阿 04/28 12:58
elle: 監視器就是要抓犯罪的 如果要討論隱私 應該在裝設時就討論吧 04/28 12:58
d8731400: 幹!原來這樣不用罰錢喔 錢還來 04/28 12:58
BlueGlad: 法律是人訂的 馬19最了解的 04/28 12:58
jeeyi345: 當然不行啊,柯文哲還是迷信威權。建立以後呢?柯文哲不 04/28 12:58
jeeyi345: 會濫用,其他人也不會嗎? 04/28 12:58
Vexation: 慘啊鬼島,不但經濟一退千里,現在連法律都要學中國了 04/28 12:58
OoJudyoO: 大家冷靜點 事實上這就法律規定的 柯P先推動改個資法吧 04/28 12:58
Nokia6233: 一個崇拜蔣經國毛澤東的台北市長 04/28 12:59
yoyaha: 呃…這次不曉得要戰誰>< 04/28 12:59
fireturtle: 好像都不能修法一樣^^ 講話好大聲喔 顆顆 04/28 12:59
Vexation: 慘,中國就是沒法治才可以咨意開罰單,台灣居然要學 04/28 12:59
firedragoner: 這法官的意思就是反正我做壞事你不能以監視器來罰我 04/28 12:59
BlueGlad: 總比一個內亂外患的總統高 04/28 12:59
firedragoner: 這樣你違反我的隱私權~那有種別用監視器辦案抓嫌犯! 04/28 13:00
husky5566: 重點是國家機器...一堆人都舉自己為例 04/28 13:00
Nokia6233: 柯粉超怕這篇推爆X D D D D D D D 04/28 13:00
vlee: 想問法官到底有沒闖紅燈 請依法判決 不要扯什麼理想社會 04/28 13:01
ateate: 路口就是不准闖紅燈,你不闖紅燈人家會去查你是誰? 04/28 13:01
Captain5566: 法官讚啦~! 柯屁根柯粉崩潰~!!!!!!!!!!!!!!!!!!!! 04/28 13:01
saiulbb: 柯P加油! 04/28 13:02
lucifer666: 台灣人真的一堆人喜歡被極權管制...有夠m的 04/28 13:02
newstarisme: 監視器設置的目的不就是要取締違法?這跟隱私有啥關係 04/28 13:02
Captain5566: 對惹 我被拍好多張超速罰單 希望幫我也撤銷掉~!3Q 04/28 13:02
ken1325: 他誰? 04/28 13:02
c8c812345678: 叫大法官出來視線阿 領那麼多做點事情好不好 04/28 13:02
ZismorethanB: 柯P這樣不行啦~ 每次直覺上覺得不妥就想挑戰法律, 04/28 13:03
ZismorethanB: 真的要再多探討一下當初立這個法的立法精神再提出 04/28 13:03
husky5566: 隱私權跟一般交通違規相比;沒有說重大刑案不能調閱 04/28 13:03
gasihbi: 還不簡單 在監視器上貼測速照相機的貼紙不就可以了 04/28 13:03
oliver81405: 嘴巴講大便 心中裝大便 04/28 13:03
newstarisme: 難不成監視器下做壞事還要告檢警侵犯隱私? 04/28 13:03
ZismorethanB: 改革的方向比較好。 04/28 13:03
blum: 馬英九御用的大法官們已經在暖身了 04/28 13:03
rehdscoo: 上次挑戰柯P的人已經... 04/28 13:03
Hsan: XDDD 錢建榮法官真的很愛衝撞體制欸 04/28 13:04
regeirk: 柯粉哭哭 04/28 13:04
ANOTHERK: 那以後抓犯罪就別用監視器 04/28 13:04
JyouItsu: 路口監視器不能拿來隨便調畫面當處罰依據,錢法官是這 04/28 13:04
ZIQQ001: 柯P這是真的矯枉過正 04/28 13:04
jpadesky: 政府都在賣台了XD 04/28 13:04
lipsred1006: 法官讚啦 柯粉跳腳囉 04/28 13:04
FrankB: 法律人不知變通 輔大法律大戰台大醫科 頗ㄏ 04/28 13:04
g7063068: 監視器是設在你家廁所逆 法官 公共場合還隱私權 04/28 13:04
kendean: 就不要亂停啊 04/28 13:05
elle: 應該連裝設角度 地點 包括無人機 都要重新討論 04/28 13:05
lipsred1006: 連錢建榮都不知道就不要出來丟臉了啦 04/28 13:05
herikocat: 就違反個資法 證據力不足啊 04/28 13:05
fen1110: 很多人真的.. 重大刑事案件當然可以調 只是違停你要調? 04/28 13:05
JyouItsu: 不要無限上綱到監視器不能當刑案證據 04/28 13:06
Vexation: 錢建榮是站在人民那邊的,所以KMT司法院討厭他,哈哈 04/28 13:06
waichiang820: 講沒做虧心事不怕被監視的希望九月政爭時也是這論 04/28 13:06
newstarisme: 監視器如何合理取締違停亂象可以再討論,但錢建榮的 04/28 13:06
waichiang820: 調唷 04/28 13:06
ccucwc: 這法官才有問題吧! 04/28 13:06
lipsred1006: 公共場所沒隱私?等螞蝗用監視器打壓異己的時 04/28 13:06
fen1110: 無人機打掛恐怖份子和為了抓違停監視人民? 04/28 13:06
delmardidi: 這次推法官 04/28 13:06
chiyuan: 不挺法官就是挺柯p,那我可以說你挺法官等於挺違法嗎 04/28 13:06
lipsred1006: 後看你會不會這樣講^^ 04/28 13:07
JyouItsu: 很多人看不懂文意嗎… 04/28 13:07
newstarisme: 言論已經完全與這議題無關,隱私權跟違規取締是兩件 04/28 13:07
F5: 其實用監視器跟行車紀錄器的原理 到底差在哪裡? 04/28 13:07
rush007: 個資法真好用 04/28 13:07
fen1110: 監視器抓違停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合理. 04/28 13:07
newstarisme: 事,當心中裝XX的時候,講出來就真的讓人覺得這法官 04/28 13:07
mis1114: 法官講的沒錯 但像停車收費 大家違停不守法也不是想要的 04/28 13:07
wuliou: 同意不能用監視器抓違規停車 04/28 13:07
fen1110: 因為行車記錄器是人民自己愛錄.. 04/28 13:08
bcharles: 簡單來講 柯文哲連基本的公民法治教育都是0分 04/28 13:08
newstarisme: 就是腦袋裝XX 04/28 13:08
trot0l07: 那監視器拍到凶殺案是不是也不算證據 無罪? 04/28 13:08
Wishmaster: 監視器本來就不是拿來抓違停的... 04/28 13:09
nba10346: 無限期支持測速器廢除 04/28 13:09
fen1110: 闖紅燈拍照是闖了才拍 且多數有公告 04/28 13:09
outofdate: 支持法官 04/28 13:09
fen1110: 又有人在扯兇殺案... 04/28 13:09
mopigou: 之前罰單的錢,請直接退還給我,3Q 04/28 13:09
fen1110: 講話之前多想想好嗎 04/28 13:09
newstarisme: 可以再禁停路段設警語說這裡有錄影照相取締不也是一 04/28 13:10
KUNGFUPANDA: 叭叭 法院誰開的? 塊陶阿 04/28 13:10
newstarisme: 種便民的方式嗎?何必要擴大解釋? 04/28 13:10
Pelordxiu: 紅明顯,台灣大多的法官和律師~大家都知道是甚麼樣 04/28 13:10
Nokia6233: 我期待柯文哲快點拆巨蛋 04/28 13:10
rahim03: 說錢建榮法官跟KMT脫不了關係??? 亂扯一通 04/28 13:11
zerson: 我認為可以退一步去思考如何利用監視系統去嚇阻交通違法 04/28 13:11
deathdancer: 說上海的等兩岸統一再來說也不遲啊 04/28 13:12
rahim03: 判關廠工人勝訴 讓勞動部難看的就是錢建榮法官 04/28 13:12
ku399999: 老師我有疑問 一般路口監視器沒犯罪也是在拍阿? 04/28 13:12
dexisbuu: 用監視器拍會有爭議吧 隨便個臨停也會中槍 04/28 13:12
icefrog: 闖紅燈 是公共安全 不能依照路口監視器罰 就是說監視器 04/28 13:12
bobobola: 柯粉又開始無腦支持了 04/28 13:12
fenllo: 柯粉崩潰 科科 04/28 13:12
icefrog: 說監視器無證據能力搂 04/28 13:12
kyo2001: 靠 以前繳的罰單可以退嗎... 04/28 13:12
fen1110: 任何有可能侵犯人民權利的東西都有可能在某特定條件下很 04/28 13:12
misthide: 其實他講的沒有錯 不過這已經延伸到另一個更高的層面了 04/28 13:12
sboy1111: 法官認證以後錄影舉證不用罰? 爽爽ㄉ 04/28 13:12
yehudi: 法官中肯... 04/28 13:13
zerson: 發生的機率,雙方把話說死就沒有救了,警力不足的問題不是一 04/28 13:13
sboy1111: 之前的可以申訴嗎? 04/28 13:13
WiiSports: 哦耶 以後可以闖紅燈了 04/28 13:13
noabstersion: 因為當初人民同交出部分隱私權裝監視器的目的不是拿 04/28 13:13
Shadouie: 腦袋裝大便是事實 是我們的法律允許這些裝屎法條 04/28 13:13
elle: 真正要討論就那十大熱點 結果戰場開這麼大 不是在自找麻煩嗎 04/28 13:13
s87269x: 柯粉真的很丟臉 04/28 13:13
yehudi: 假如以後用監視器執法 以後回到威權時代也不意外了 04/28 13:13
nba10346: 希望支持這位法官的。到時候家裡有被闖紅燈的撞 就別哀 04/28 13:13
Aesti: 法官腦袋裝XX也不是新聞了 04/28 13:13
fen1110: 美好.全天錄影的邏輯就是為了抓犯人全天監視未犯罪的人民 04/28 13:13
zerson: 天兩天的事了 04/28 13:13
Eric0204: 支那:大家不知道13億頭畜牲很難管理嗎? 04/28 13:13
noabstersion: 來改善交通用的.而是用在比較沒爭議的重大社會事件. 04/28 13:14
WiiSports: 那民眾行車紀錄器也侵犯我的隱私權吧 04/28 13:14
fen1110: 這種邏輯合理嗎? 04/28 13:14
Avatar6: 警察看到,可罰; 監視器看到, 不罰。那測速照相機? 04/28 13:14
Ivogore: 監聽跟大馬路上監視有沒有闖紅燈能比?ㄏㄏ 04/28 13:14
nba10346: 哀叫 祝鬼島居民平安喜樂 04/28 13:14
bobobola: 柯粉洗洗睡 別在出來秀下限 04/28 13:14
icefrog: 所以紅燈可以爽爽闖 04/28 13:14
geniuseric: 拿個資法這種惡法來嘴的法匠 04/28 13:15
Leto1220: 監 視 器 全 拆 了 吧 ! 反 正 沒 屁 用 ! 04/28 13:15
jehow: 監視器拍到不算 犯案可以無視監視器了 法官讓人想到算死草 04/28 13:15
capsspac: 自認是上帝?這句話還是請自願被監控的鐵粉留著自用吧 04/28 13:15
wayaba: 這次我推法官 04/28 13:15
dscos: 就法官腦袋裝屎啊 一目了然 04/28 13:15
nakayamayyt: 所有現代儀器都要撤除才對 以後完全靠人力 04/28 13:15
Gnome: 所以測速照相機是怎樣? 鬼島法官不意外。 04/28 13:15
noabstersion: 這是監視器的使用是受到當初立法精神所規範管理的 04/28 13:15
ichiyo: 推 看理由贊成法官說法。鄉民不是最愛悍衛民主自由XD 04/28 13:15
rahim03: 想要國家變成到處都監視器? 這麼怕沒老大哥喔 04/28 13:15
fen1110: 行車記錄器的確有可能會侵犯隱私權 但大多數時候行車記錄 04/28 13:15
rusa: 以後跟拍的都不用罰  04/28 13:15
jacecool: @@ 是我錯覺嗎? 看完一多帶風向的重複ID... 04/28 13:15
ayianayian: 雪隧還想裝車距監視器咧 04/28 13:15
ZooseWu: 法官比較正確吧 04/28 13:16
icefrog: 監視器的意義本來就拍下犯罪的證據 有種你家都不要裝 04/28 13:16
fen1110: 器不是定點的記錄吧 04/28 13:16
rahim03: 因為是柯文哲說的啊 其實郝龍斌也曾經有類似論述 04/28 13:16
cacud: 就是你啊! 04/28 13:16
Ouiful: 法官不語… 04/28 13:16
rahim03: 就被罵死了 柯文哲不容質疑的 04/28 13:16
mobilx: 所以測速相機不能罰,車禍不能用監視器當證據? 04/28 13:16
corlos: 柯文哲法律外行 04/28 13:16
jehow: 所以就是小犯罪監視器管不著 大犯罪才能靠監視器 大小不一 04/28 13:16
RayKer: 說錢建榮是KMT打手的 怎麼不看看之前的判決? 04/28 13:16
fen1110: 民間私人跟政府有一樣嗎?? 多想想想!!! 04/28 13:17
lulocke: 我是不知道誰腦袋裝大便啦 但是開腦袋動手術的話 肯定法 04/28 13:17
ku399999: fen1110,我也想知道,所以到底合不合理? 04/28 13:17
bcharles: 一句話 行政目的 不過我想柯屁跟柯粉是看不懂的 04/28 13:17
shinmori: 我們的政府平時保護有錢犯人,出事再拉平民犯人出來槍斃 04/28 13:17
noabstersion: 柯P只是直覺監視器可以有其他用途,但他不知道過去在 04/28 13:17
bobobola: 如果是馬郝說的 風向又不一樣了 04/28 13:17
lulocke: 官是被先打開的那個 04/28 13:17
RayKer: 錢法官是相當值得令人敬重的法官! 04/28 13:17
icefrog: 法官:拎杯自由心證 說啥就是啥 04/28 13:17
Nokia6233: 我決定推爆他 04/28 13:17
bobobola: 柯P就缺乏人文素養阿 不意外 04/28 13:18
noabstersion: 立法核準使用監視器時,是經過多少法治規範的考量才 04/28 13:18
bcharles: 自由心證.....去念念書好嗎 04/28 13:18
noabstersion: 通過使用的. 04/28 13:18
Nokia6233: 柯真的是法律系的活教材 04/28 13:18
nba10346: 我只知道 以後闖紅燈的屁孩會越來越多 04/28 13:18
fen1110: 抓違停是行政裁罰 因此要受更多限制 04/28 13:19
nba10346: 推的 到時候家人被撞就別該喔! 04/28 13:19
bobobola: 那些柯粉以後被起底就不要拿個資法當擋箭牌 笑死 04/28 13:19
fen1110: 你家裝監視器是要保護自己的財產根本就不一樣 04/28 13:19
bcharles: 闖紅燈? 是誰闖 在哪闖 速度多快 都有影響啊 04/28 13:19
nba10346: 台灣還有個資可言?也太天真XD 04/28 13:20
chozenker: 監視器到底什麼時候能用 什麼時候不行啊 04/28 13:20
bcharles: 啊 不扯了 柯粉只會無腦護航 04/28 13:20
fen1110: 共同點是都利用攝影機 差別巨大有些人邏輯不知道在繞啥 04/28 13:20
bobobola: 你可以自己裝行車記錄器 我想法官沒說不行 04/28 13:20
nba10346: 是說路上監視器跟個資關係... 04/28 13:20
taiki39: 監視器當初設置的目的是什麼,跟測速器是不同的好嗎? 04/28 13:21
fen1110: 一直在那邊跳針攝影機不能當證據 04/28 13:21
elle: 不作弊抓不到犯人就算了 現在不作弊連違停都治不了嗎 04/28 13:21
jaycruise: @@硬拚了 04/28 13:22
bcharles: fen說的完全正確 但是柯粉是看不懂的 04/28 13:22
taiki39: 而且測速器侵犯的隱私也只是你的速度而已,程度差異有別 04/28 13:22
wzmin: 闖紅燈被照到可以用個資法規避...這法官真的腦袋裝大便... 04/28 13:22
chiyuan: 為了以後闖紅燈不用繳罰單,我挺法官 04/28 13:23
jaeomes: 為什麼只是平常的交通罰款 會扯到個人隱私權… 04/28 13:23
alvea: ya 04/28 13:23
timmy410086: 有疑問的看看判決理由,錢法官寫得很完整了 04/28 13:23
josephxg: 一堆腦袋裝大便的在跳針 04/28 13:23
bcharles: 其實我很支持柯屁 希望他被這條命令彈劾當阿扁鄰居 04/28 13:24
boogieman: 我本來要嗆法官的 但我發現他是對的 04/28 13:24
asstitle: 所以幾年前台北縣的動態錄影舉發 被開的都是冤大頭囉? 04/28 13:24
ancientstar: 總覺得法官無限上綱 04/28 13:24
ilove360: 中狗滯台法官只會服務中狗法律! 04/28 13:25
taiki39: 不要無限上綱好嗎?闖紅燈跟監視器程度不同,這裡講的是 04/28 13:25
taiki39: 監視器 04/28 13:25
Nokia6233: 期待柯文哲拆大巨蛋 04/28 13:25
snocia: 柯粉的智商太恐怖惹,柯P也不愧是愛蔣經國的人(笑 04/28 13:26
chudly: 嚴格說起來 政府能不能相信是一個大問題 看全民公敵 04/28 13:26
feliz5566: 推拉 腦粉別來亂 以後被KMT拿來監視就不要哭哭 04/28 13:26
jay111101: 好多腦袋裝大便的愚民在噓,有看過判決書了嗎?柯p說大 04/28 13:27
chudly: 誰能保證有公權力的人不會拿來做壞事 04/28 13:27
jay111101: 便好吃你也會去吃大便? 04/28 13:27
KAMESANMA: 好棒棒哦 新北市那麼多監視器 大法官快去拆哦 04/28 13:27
cashliu: 同意... 04/28 13:27
route22: 支持法官 監視器的目的不在抓道路違規 04/28 13:27
Leon0810: 鄉民法學素養差勁,只會依賴直覺就想論是非,頗ㄏ 04/28 13:27
fen1110: 好在最後爆了 不然去政黑玩又要被酸 04/28 13:28
jeeyi345: 侵犯隱私是不對的 全民公敵,鷹眼很多片探討,到最近的 04/28 13:28
jeeyi345: 酷寒戰士監視器找到人直接殺掉 想想吧 04/28 13:28
sevenkids: 鄉民們都失去思考判斷能力了嗎 04/28 13:28
jay111101: 白痴還在拿測速照相和監視器比較 04/28 13:28
chudly: 不過監視器是本來就在那邊拍 政府要搞你還是可以阿 04/28 13:28
seus: 冷靜溝通吧 不要用情緒語言 04/28 13:29
ewolf: 一個法官的判決不能代表什麼,又不是每件申訴都他判的 04/28 13:29
SHIU0315: ☆☆☆請Google錢建榮跟關廠工人案,他是好法官☆☆☆ 04/28 13:29
chudly: 這個問題要探討下去 應該考慮全台撤監視器 04/28 13:29
ararthur: 這次法官有理 監視器目的是防止犯罪 但必須不能侵犯隱私 04/28 13:29
liquidbox: 柯粉真是盲目到不可思議 04/28 13:29
oldTim: 支持保護隱私權 04/28 13:29
jay111101: 一個好法官就因為得罪婉君的神黑掉囉! 04/28 13:30
fen1110: 而且柯還不是要靠監視器抓兇殺車禍甚至國家安全什麼的 04/28 13:30
ichiyo: 把柯文哲遮掉改成連勝文或郝龍斌看看XD 04/28 13:31
fen1110: 只是要抓違停?還有人要推 04/28 13:31
illillill: 如該路段設有同取締超速之告示牌,不想被拍可自動閃避 04/28 13:32
pomelo0129: 這麼多人愛拿中國比 去中國阿 04/28 13:32
illillill: 可減低妨礙隱私的疑慮 04/28 13:32
bobobola: 我是很好奇錢法官換成柯P偶像阿扁 會不會阿扁也黑掉 04/28 13:33
n6335097: 第一次看到那麼多柯粉崩潰欸XD 04/28 13:33
yamidofu: 咳屁最後抓到的都是綠腸蛆.... 04/28 13:33
asstitle: 好吧 那只好叫鴿子24小時熱點站崗了 反正我又不會痛 04/28 13:34
ken90242: 他說的沒錯 04/28 13:34
noabstersion: 大概要等到KMT當台北市長時,才會猛然想起阿幹被會都 04/28 13:34
asstitle: 機車騎士就繼續被違停逼到擦撞輾死囉 04/28 13:35
j68345517: XD 04/28 13:35
noabstersion: 錄,毫無隱私可言了吧~ 04/28 13:35
jame2408: 為什麼行車紀錄器可以檢舉呢? 04/28 13:36
Nokia6233: 木可粉快把褲子穿起來 04/28 13:36
frostshots: 喔喔 04/28 13:37
bookszen: 再推一次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5246 04/28 13:37
noabstersion: 當初人民願意交出重要的隱私,不是給你拿來做交通檢 04/28 13:37
bookszen: 錢法官完整的論述在此! 04/28 13:37
noabstersion: 查用的 04/28 13:37
SHIU0315: 支持法官保護隱私權 備註拿中國來比是怎樣= = 04/28 13:38
jehow: 監視器一直都在拍 今天只是要把他拿來開罰違規的就變成違反 04/28 13:38
jehow: 個資 這不是怪怪的嗎 一開始就不該監視人民 連設都不該設 04/28 13:39
allforyour2: 一個法官而以,等最高法院聯席會議或大法官釋字吧 04/28 13:39
g1898001: 幹 那我被行車記錄器偷拍的罰款還來 04/28 13:39
taiki39: 監視器設置目的本不就是抓違停,若是擴張下去,以後監視 04/28 13:39
nightjoker: 這樣路口監視器要不要通通拆了? 04/28 13:39
bcd: 法條是設計來讓生活更好,還是設計來讓他們在法庭輸贏的? 04/28 13:39
taiki39: 器就成了執政者的電眼 04/28 13:39
jehow: 如果在吵人權的話 設監視器基本上就違反了 04/28 13:39
noabstersion: jehow不要倒因為果,好好看一下這法官的完整論述吧 04/28 13:40
nba10346: 天祐騎士 04/28 13:40
allforyour2: 一樣啊,現在監視器行政權都可以調閱啊。 04/28 13:41
jehow: 用來開違規 那就來看看支持的人多還是反對的人多 04/28 13:41
asstitle: 那設"專抓違停的動態錄影取締攝影機" 這樣有違反隱私嗎? 04/28 13:41
allforyour2: 如果用個資來論,那又不限於交通違規。要限制調閱權 04/28 13:41
anonym48: 這本來就是侵權行為,雖然想找方法繞過但就是沒有方法啊 04/28 13:41
honey0417: 只好推了 04/28 13:41
jaeomes: 看良心吧 畢竟要是上位者不是柯p 就可能不是單純表面上交 04/28 13:42
jaeomes: 通罰則 04/28 13:42
allforyour2: 變成調監視器要法院許可,這樣才符合該法官論述。 04/28 13:42
nightjoker: 直接無限上綱到隱私權,所有公共場合監視器跟本都拔 04/28 13:42
goal56: 中肯 04/28 13:42
taiki39: 當然智慧在社會本就不是多數 04/28 13:42
nightjoker: 掉算了 04/28 13:42
hiro1221: 本來就不一樣,測速是你違反交通規則才拍,監視器是無 04/28 13:43
jehow: 監視器都設了 有心執政者要就調的到 怕此的 一開始就不該設 04/28 13:43
hiro1221: 時無刻都在拍,不能混為一談 04/28 13:44
nakayamayyt: 噗 超速闖紅燈也都是一直在測量 照法官標準 也要撤掉 04/28 13:44
asstitle: 可以裝專抓超速的照相 那也裝專抓違停的照相阿 04/28 13:44
meow0727: 有車禍時,路口監視器畫面在新聞播放,沒有隱私問題嗎? 04/28 13:44
boogieman: 我支持柯P但是我覺得這間事他錯了 民主人權國家不該防 04/28 13:44
LP9527: 違規還有裝屎的人罩是三小 幹你娘找人撞死你 04/28 13:44
boogieman: 民入防賊 公權力賦予你的權力不能無限上綱 可以現場開 04/28 13:44
taiki39: 所以就是怕執政者違法,才會有法官把關阿 04/28 13:44
boogieman: 單告發 但是用監控的手段就變成老大哥治國了 柯p人權 04/28 13:44
boogieman: 素養還得加強 04/28 13:44
LsugerI: 山不轉路轉 請開停車單的小蜜蜂看到停紅黃線車上又無人 04/28 13:45
LsugerI: 就順便拍照檢舉就好了啊…他們巡那麼勤 04/28 13:45
hiro1221: 柯P這方面的確需要再教育一下 04/28 13:45
windcloud27: 等哪天市長不是柯p 這些監視器就不知道會用來幹嘛了 04/28 13:45
jehow: 監視器不會因為不抓違停就沒在拍 也不會很難調 今天因為要 04/28 13:45
jehow: 抓違停了 就變成侵犯隱私 那當初就不該設 04/28 13:46
iceroy: 看看一堆恐龍法官...馬上就知是誰腦袋裝大便囉 04/28 13:46
nakayamayyt: 照法官標準 可以照不能錄 就不要存檔就好了 04/28 13:46
leo6315: 監視器可罰款 那以後監視器錄音的話也不能罵政府? 04/28 13:47
boogieman: 鄉民不能一方面抗議網路監控和實名制 一方面又同意政府 04/28 13:47
boogieman: 可以用監視器監控人民生活 04/28 13:47
nakayamayyt: 現在技術又不是做不到存單張 04/28 13:47
Nokia6233: 我們怎麼會選出這種市長>< 好想哭 04/28 13:47
taiki39: 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抓犯罪,而非開單好嗎? 04/28 13:47
leo6315: 智商再高也不能違憲啦 釋憲穩贏的 04/28 13:47
FenixShou: 看到LP9527的噓文更讓我相信法官是對的 04/28 13:47
jonwei: 我被罰過行車記錄器的 這樣也能通用嗎? 04/28 13:47
mike13112: 這次真的是法官是對的。 04/28 13:48
nakayamayyt: 釋憲要打官司 要先做才會有官司存在 04/28 13:48
Eric0204: 柯P父母被查稅也是剛好 反正沒有逃稅就不怕人查囉 04/28 13:49
taiki39: 柯p只要多問問讀法律的,就知道答案了 04/28 13:49
hiro1221: 行車記錄器你是被檢舉的 04/28 13:49
asstitle: 沒出事就說我要隱私權 出事就哭這裡怎麼沒裝監視器 04/28 13:50
nightjoker: 立法限制規範監視器的用途就好了 04/28 13:50
gary63122: 一下實名制 一下搞隱私 你搞得我好亂R 04/28 13:50
Xinlong: 照這樣判 搶劫殺人調監視器也危憲阿 04/28 13:50
Xinlong: 拿公開場所的監視器談個資法? 04/28 13:51
dogg: XX無限上綱 04/28 13:52
marauder08: 錢法官推個 關廠工人等等案子都可以看出是位有風骨的 04/28 13:52
sfgzero: 我倒要看看若是真的有人提網路實名制法案的話他們會怎說 04/28 13:52
TommyYuen: 推法官 04/28 13:52
marauder08: 法官 04/28 13:52
Xinlong: 上面更正, 是違法不是違憲 04/28 13:52
taiki39: 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條規定 04/28 13:52
TDsGrace: 違反法規跟使用者付費 不太一樣吧030 04/28 13:53
Iwannadie: 到底個人資料定義是什麼啊?車牌是該被保護的個人資料 04/28 13:54
IDfor2010: 開戰啦 到底哪邊的支持者沒穿褲子? 04/28 13:54
SnakeO: 難怪現在一堆法官亂判,邏輯有問題,路人背上沒寫身份證號碼 04/28 13:54
KernelChen: 推 04/28 13:54
rofellosx: 所以行車紀錄器沒用? 04/28 13:54
SnakeO: 車子有車牌,本來就是公開讓警察查緝的,兩者根本不一樣 04/28 13:55
SnakeO: 車子被測速照相,就按車牌罰錢,跟路人在路上走有一樣嗎? 04/28 13:56
asstitle: 那走在路上被拍監視器拍到 可以用隱私權要求拆掉嗎 04/28 13:56
kevin70: 法官還我錢~~~ 04/28 13:56
charlietk3: 04/28 13:56
taiki39: 這次法官邏輯沒問題,是有人轉不過來 04/28 13:56
Rayio: 這法官不錯阿 04/28 13:58
taiki39: 重點在監視器不能在原先設置目的範圍外使用 04/28 13:59
ekdoteen: 有高人可以解釋一下嗎?智商不夠高不懂? 04/28 13:59
iam0718: 柯粉要轉彎 04/28 14:00
Dzeko: 上面不就有人解釋了嗎... 04/28 14:00
Reynad: 釣到一堆沒穿褲的9.2腦粉 大豐收 04/28 14:01
AngelMAyCry: 幹,不就是違規被拍照 04/28 14:05
senior: 推 04/28 14:06
panzerbug: 記者亂帶風向,kp才不是這樣說 04/28 14:06
nsaids: 監視器不就治安用途?為啥不能做交通用途?那所有公私機構 04/28 14:07
nsaids: 的監視器不都要撤掉嗎?很矛盾啊 04/28 14:07
owen5611: 2016崩潰潮全面引爆智障蛆蛆四處逃竄無地自容 04/28 14:08
vicklin: 支持法官 04/28 14:08
d84898631: 不懂得去查下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04/28 14:10
likeyou2: 柯又要道歉了又要道歉了 04/28 14:11
taiki39: 治安係指犯罪,若要無限擴張也沒辦法,就跟社會秩序一樣. 04/28 14:11
chyou2003: 監視器不能抓違規,那比照闖紅燈測速照相的設備設置 04/28 14:12
chyou2003: 抓違規專用監視器不就好了? 04/28 14:12
d84898631: 樓上那請先立法 04/28 14:13
HAHAHUNG: 論述清楚 推 04/28 14:15
Hambowbow: 這法官根本kmt打手 法院果然是國民黨開的 04/28 14:15
jaeomes: 看了這法官論點 還是覺得好牽強 感覺不該把隱私因素放進 04/28 14:16
jaeomes: 來 會模糊焦點 就單純說目前監視器無法處理交通罰則… 04/28 14:16
Ferscism: 難怪法官公信力這麼差 原來腦袋都裝..... 04/28 14:18
hagousla: 推法官 04/28 14:19
senior: 願從憲法層次論述到個別條文層次的下級審法官才叫難能可貴 04/28 14:20
stevely: 那測速照相要不要也撤掉 幹 04/28 14:23
ryosuke: 那就把當初裝設的目的多加一項交通違規取締也不是不行啊 04/28 14:27
gi1234g: 好像很多人看不懂這這篇~ 04/28 14:29
lee3832: 個資法真是無敵,萬歲! 04/28 14:29
seong321: 法官是對的 04/28 14:30
bennybny: 好奇問,交通安全的法條跟個資法哪個層級較高? 04/28 14:31
mocca000: 法官是對的 某幾樓蛆蛆想抹八卦柯粉無腦護航抹不到 04/28 14:34
blue3448: 低能法官 04/28 14:35
JamieWu: 就算要用監視器也該先立法 沒立法以前都有侵害人民疑慮 04/28 14:35
supdude: 法官是對的 一堆人搞不懂保障個人權利的重要性 這次科P錯 04/28 14:35
taiki39: 沒誰高誰低的問題,只是個資法是原則的適用,例外情況下 04/28 14:37
JamieWu: 那麼喜歡政府設監視器一直盯著大家做什麼 算自由嗎? 04/28 14:37
taiki39: 保障會減少 04/28 14:37
doom3: 對了 為啥測速照相可以開單監視器就不能罰 ? 04/28 14:37
taiki39: 再說一次,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條,監視器的目的 04/28 14:39
JamieWu: 測速照相設的目的就是拿來開單的阿 監視器可不是 04/28 14:39
arcanite: 人家柯P在講檢討立法你在吵現在司法無罪 風馬牛不相及 04/28 14:39
turtlefar1: 推法官 04/28 14:39
kkkk001: 如果這個法官是恐龍法官那還真不知道該說啥xddd 04/28 14:39
JamieWu: 很多人的論述是不要違停怕什麼監視器 可手段本來就怪怪的 04/28 14:41
SSAB: 幹超白吃,路口監視器侵犯個人隱私欸 04/28 14:42
Visual52: 到底怎樣? 搞的我好亂呀 04/28 14:42
slashlin: 中國榮 KMT打手的新聞還可以這麼多推喔幹 04/28 14:44
Nyarlathotep: 平時最愛拿比例原則當神主牌,碰到柯P就自動轉彎了 04/28 14:46
arcanite: 不然做個專拍違停照相機行不行 04/28 14:48
arcanite: 還有如果路監視器本身連線到警察冷氣房 這也算侵犯隱私 04/28 14:48
arcanite: 差別只在本人現場查看跟冷氣房內查看不是嗎 04/28 14:49
pantw: yayaya我可以一路從台北市闖紅燈到屏東啦~ 04/28 14:51
NaiveRed: 很好啊 測速照相 街口全部監視器都拔一拔八 04/28 14:52
yesyesyesyes: 不推這個政策 根本就有侵犯人權的顧慮 04/28 14:56
taiki39: 要把監視器拿去開單,請先立法... 04/28 14:58
humannature: 錢法官…呵呵 04/28 15:00
bbbruce: 法官好棒棒 04/28 15:02
a0025068: 支持撤銷監視器罰單 04/28 15:03
zz2266: 恐龍法官~~乾脆把路口監視器都拆了~~ 04/28 15:03
zz2266: 警察別抓壞人了~~因為關係到個人隱私 04/28 15:04
touchbird: 幹 我被路口的開過啊 機掰 04/28 15:12
skywinner: 上帝法官的自由心證 才容易造成冤案錯案 支持上帝法官 04/28 15:27
skywinner: 的人 是要等冤案發生在周遭人身上才後悔嗎? 04/28 15:28
jojo90320: 法官有腦袋....不要嚇我 04/28 15:28
adm123: 行政法官大部份都是做有利公務機關的判決,像這種法官少的 04/28 15:29
adm123: 要命。 04/28 15:29
skywinner: 證據在案 卻可憑心證來推翻 大言不慚 好樣的啊 04/28 15:29
skyringcha: 那以前被罰過的可以退錢和賠償精神損失嗎? 04/28 15:29
skywinner: 法官不需偏坦誰 依證據判案就是 不然會自認是上帝 危險 04/28 15:31
dnkofe: 闖紅燈跟個資有什麼屁關係啊!? 04/28 15:36
senghok: 怎麼不先檢討車主的道德? 04/28 15:38
flameteru: 這人可能有闖過吧ww 04/28 15:40
coolfox75112: 所以家裡裝監視器,如果遭小偷不能當證據?! 04/28 15:42
samhou6: 一堆邏輯不好的粉粉在那邊亂扯 04/28 15:44
zxc455233: 上面柯粉自己想清楚甚麼才是對的 04/28 15:45
aaagang: 總算有署名的法官了,給推 04/28 15:45
flameteru: 監視器又不是裝你家 恐懼? 04/28 15:45
rada118: 好阿,那以後監視器都不能當證據好了,恐龍法官 04/28 15:46
wklxbiwee: 有沒有新聞媒體一堆翻拍監視器違反個資法的八卦? 04/28 15:52
mild7no1: 混蛋!只是一個恐龍法官而已,竟然敢挑戰&忤逆柯屁?PTT 04/28 15:56
mild7no1: er們!上!讓他死!把他抹成9.2、沒穿褲子、kmt支持者! 04/28 15:56
linarina: 04/28 15:56
s120743691: 沒穿褲子還硬要跑出來晃 04/28 16:01
yniori: 敢附名的法官給推!!!人權法官 04/28 16:05
Grammy: 即便錢法官是實務界的良心 說我們柯市長腦袋裝屎也太過分 04/28 16:06
Grammy: 覺醒公民們 快幫噓啊!! 04/28 16:06
aa1052026: 一堆沒穿褲子的柯粉 連文意都沒看懂就在噓 04/28 16:12
Rhapsody: 超速也可免罰嗎? 04/28 16:15
typenephew: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5246 04/28 16:16
typenephew: 噓的柯粉看一下內文好嗎 04/28 16:17
nakabin: 推“ 測速相機跟監視器還有民眾自己行車紀錄器的差別在 04/28 16:18
nakabin: 哪?” 04/28 16:19
judicialp: 學到了!隱私權抗辯 04/28 16:21
hosen: 柯粉快點把內褲穿上好嗎 04/28 16:26
wowosyss: 在繼今年加價給你感覺 04/28 16:29
Drizzle: 那行車紀錄器也不能舉發是吧 04/28 16:30
beartsubaki: 推法官 04/28 16:30
ilovesola: 網路實名制不行,監視器監控就可以? 04/28 16:38
fxntdsxdr: 那行車紀錄器都可以拔掉了 毫無證據力喔 04/28 16:42
chigi: 推法官。 04/28 16:42
momoisacow: 柯文哲根本是藍營夢寐以求的領袖 04/28 16:43
yesyesyesyes: 家裡根戶外是能類比嗎? 邏輯真有問題 04/28 16:53
yesyesyesyes: 當下監控 跟 事後求證是兩碼子事 別再跳針 04/28 16:53
chrisleez: 把柯換成馬 還能支持才會是對的 04/28 16:58
onthesea: 全民被測速照相機霸凌這麼久怎麼沒看你出來講話 04/28 16:58
destroyfire: 海水退了就發現柯粉沒穿褲子 04/28 16:59
kikimomo: 法官講的也是有道理 04/28 17:05
kikimomo: 多請幾位警察站崗比較實際 04/28 17:05
cumlog123: 法院都國民黨開的 04/28 17:05
MKSIN: 那行車紀錄器舉發的我也可以退罰單囉? 04/28 17:06
ptt0211: 推法官 本來監視器就不該濫用 04/28 17:14
userpeter: 看來這個錢法官,腦袋裝滿很多大便~~~ 哈哈哈 04/28 17:18
umaga1: 噓法官 04/28 17:22
laDsaikyo: 法官講的有理 04/28 17:22
umaga1: 書讀到不知變通 以後大家都跑給警察追好了 反正監視器不 04/28 17:23
umaga1: 開單 04/28 17:23
laDsaikyo: 如果開個頭,全民公敵的內容不遠了。 04/28 17:24
ten0618: 推法官 04/28 17:26
saijuk: 柯文哲等著被法院認證吧 自以為是的腦殘 04/28 17:27
laDsaikyo: 想想你只要出家門,“任何”小違規都可以弄到全世界知 04/28 17:30
s6525480: 柯p快修正回來 腦子裝大便 很臭 04/28 17:31
kendiv: 監視器不算證據 我看警察破不了案 04/28 17:33
XWSL: -------------------錢建榮法官 以後鄉民們的罰單靠你ler 04/28 17:37
hanhsiangmax: 恐怖統治要來了。 04/28 17:39
jauruyu: 法官有理 柯這件事做過頭 04/28 17:45
Filthy1218: 法官就是自以為高高在上自己都對其實腦袋裝便便的代名 04/28 17:45
rock810: 原來如此,有闖紅燈的事實,但可以不用罰,好棒 04/28 17:46
Filthy1218: 詞不是嗎?一堆鳥判決根本都是自以為正確...太出世嚕.. 04/28 17:46
gloater: 以後被拍都不用罰的意思嗎? 04/28 17:48
playgamenow: 所以監視器可以全部撤掉了嗎? 04/28 17:48
jjkobe: 文組... 04/28 17:49
m4tl6: 一般監視器出事才會看跟每天一直查一樣?腦袋還在? 04/28 17:51
playgamenow: 說出事才查就要信?那紅十字會也說沒收回扣呀! 04/28 17:54
playgamenow: 就是之持法官的結論,所以監視器可以撤了嗎? 04/28 17:55
playgamenow: 反正關鍵時刻都有國防布嘛!有沒有監視器有差? 04/28 17:56
Trainspot: 台灣有法官?不都是KMT的打手而已嗎 04/28 17:57
spook: 推法官....看看全民公敵吧 04/28 18:03
boo19900520: 推法官 04/28 18:06
Jimmywin: 法官敢挑戰婉君,勇氣可嘉 04/28 18:08
fransiceyho: 照馬路上關生活隱私啥事 04/28 18:12
KenWang42: 法官有理 04/28 18:12
citiman: 恐龍法官無誤,裝監視器是要幹嘛? 04/28 18:13
joe120519: 雖然兩邊都有道理,不過覺得能夠節省一些不必要的人力 04/28 18:17
joe120519: 是蠻好的 04/28 18:17
rogerlain: 測速照相 也是可以撤銷囉 04/28 18:20
nanozako: 推法官 04/28 18:21
vi000246: 所以我在攝影機前打人也無罪囉 04/28 18:28
femlro: ㄧ類的吵屁 04/28 18:30
ai5945: 法官正確!柯p真的搞不清楚 04/28 18:39
firl: 版上柯粉真的好多 04/28 18:40
DLHZ: 水喔 剛被拍一張測速也可以去要求免罰了 感恩法官讚嘆法官 04/28 18:44
patato2: 法官是對的 04/28 18:44
deeplythink: 柯P快低頭認錯吧! 04/28 18:44
megaje: 推 法官加油 04/28 18:45
woody2737: 這法官說的有道理啊!! 04/28 18:49
oomomo: 只要柯P說的肯定方向是對的 方法可以改 04/28 18:52
vul310: 工具哪有錯,是看誰在用 好嗎 04/28 18:53
scrate: 柯粉崩潰zzzzz 04/28 18:55
MaitoGai: 個資保護法? 會不會太牽強? 04/28 18:59
naidier: 標準恐龍法官思維,法律是人訂的,只會死守律條,難怪台 04/28 19:00
naidier: 灣一堆恐龍判決,那還要人幹嘛,寫個程式用機器來判決就 04/28 19:00
naidier: 好啦。 04/28 19:00
Probie: 看一下法官的論述好嗎?重點是比例原則跟適用範圍。 04/28 19:03
devilsky: 台灣的法官我除了幹你x 沒什麼形容詞 04/28 19:05
flylee: 大概要打到大法官了 ! 04/28 19:07
wkya: 法官也太好考了吧,我要來考法官了 04/28 19:41
lay10521: 你法律系的嗎? 04/28 19:46
undead5566: 柯粉秀下限,柯p永遠是對的 04/28 19:48
ufo15526368: 柯粉真是法盲... 04/28 20:02
Syffence: 邏輯不通 照這說法就算不用來開罰單 監視器的存在也違法 04/28 20:53
touhou8426: 以後有膽講行車紀錄器跟監視器不能當成證據看看,低能 04/28 21:04
taiki39: 現在監視器設置目的是為了犯罪偵查,比例原則上較能通過 04/28 21:05
taiki39: 若是要違停開單就比較難 04/28 21:06
jay111101: 重點在於能不能達到監控的目的,還在拿行車紀錄器比較? 04/28 21:11
ericleft: 中肯 04/28 21:17
atptt: 讓人難以接受的判決 04/28 21:38
cumlog123: 看到一堆吃屎黨工假中立 04/28 22:12
iso903306: 個人隱私根本都太無限上綱 那要法律幹嘛 04/28 22:33
henry8168: 看到一群柯腦粉失去邏輯能力、滿臉狗屎zzZ 04/29 00:21
iam168888888: 柯迷崩潰 04/29 00:30
jebber: 我也想不通,犯法跟違規用監視器舉證為什麼會有差別? 04/29 01:01
Dosk: 在下不懂法律 不談柯P 純好奇問 若案例中不是闖紅燈 04/29 01:07
Dosk: 而是強盜啊殺人什麼的 路口監視器還是不能當證據嗎 04/29 01:08
ki84: 抓到了…法官也愛違規停車! 04/29 01:57
ki84: 送貨司機…誰叫你不好好讀書~要當送貨司機呢? 04/29 01:58
showind: 照法官的解釋 所有的違規照相不也一樣意思 04/29 02:33
hk416: 柯p講得比較對 04/29 04:05
freedom1986: 錢法推一個 04/29 04:42
arise119044: 路口監視器和測速照相怎麼解釋?我看是法官腦袋裝大便 04/29 09:17
YoungLAN: 1.行政法跟刑法的差別 04/30 07:29
YoungLAN: 2.比例原則,超速的危險性遠大於違規停車 04/30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