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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在吵的不外乎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 除了在警察不能或不宜當場攔停時才能逕行舉發 另外還有人在擔心監視器會被無限上綱影響人權 小弟提供一個解決方法給市政府參考 在不修正法律也不加裝監視器的條件下 要節省警力有一個方法 有一句話叫做警力有限民力無窮 現在各級學校都喜歡叫學生去做志工 那就招募那些志工到違停熱點去 見一台違規照一台違規 利用民眾檢舉的方式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賦予民眾檢舉權向警察機關檢舉舉發 跟用監視器所要達到的效果一樣!! 還不用另外動用預算!! 大家認為這是不是100分der想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24.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550421.A.E72.html
l23l23: 學生最有正義感 加上給他們正義Der光環 柯市長上吧!!!! 05/02 15:15
amovie: 使用第7條之1 早就提到爛了 05/02 15:17
amovie: 尤其是違停熱區有人檢舉九千次 1999也有許多人打去檢舉 05/02 15:17
amovie: 但就有沒穿褲子的法律專家說 監視器抓違停絕對不可行 05/02 15:18
amovie: 是不是法學專家 不喜歡穿褲子 05/02 15:20
lhsieh: 0分,柯從沒想過其他方案,就是要監視器 05/02 16:02
lhsieh: 所以柯究竟是要解決問題還是要監視器,你要先分清楚 05/02 16:03
lhsieh: 至於見過那麼多人不記得的有沒包括監視器業者我就不知了 05/02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