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79517nb ()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陳佩琪挺夫 「員警盯和監視器有何不同」
時間Sat May 2 15:06:59 2015
其實現在在吵的不外乎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
除了在警察不能或不宜當場攔停時才能逕行舉發
另外還有人在擔心監視器會被無限上綱影響人權
小弟提供一個解決方法給市政府參考
在不修正法律也不加裝監視器的條件下
要節省警力有一個方法
有一句話叫做警力有限民力無窮
現在各級學校都喜歡叫學生去做志工
那就招募那些志工到違停熱點去
見一台違規照一台違規
利用民眾檢舉的方式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賦予民眾檢舉權向警察機關檢舉舉發
跟用監視器所要達到的效果一樣!!
還不用另外動用預算!!
大家認為這是不是100分der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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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23l23: 學生最有正義感 加上給他們正義Der光環 柯市長上吧!!!! 05/02 15:15
推 amovie: 使用第7條之1 早就提到爛了 05/02 15:17
→ amovie: 尤其是違停熱區有人檢舉九千次 1999也有許多人打去檢舉 05/02 15:17
→ amovie: 但就有沒穿褲子的法律專家說 監視器抓違停絕對不可行 05/02 15:18
→ amovie: 是不是法學專家 不喜歡穿褲子 05/02 15:20
→ lhsieh: 0分,柯從沒想過其他方案,就是要監視器 05/02 16:02
→ lhsieh: 所以柯究竟是要解決問題還是要監視器,你要先分清楚 05/02 16:03
→ lhsieh: 至於見過那麼多人不記得的有沒包括監視器業者我就不知了 05/02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