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ken70218 (Ken)》之銘言: : 這就是理組和文組的差別 : 員警站崗執勤和監視器有何不同? 一種是警察取締違規,錄影取證 一種是無差別對所有人取證,再過濾(有人堅持這是電腦ㄟ撿土豆)出違規 警察「對可能犯刑案的對象監聽」 VS 警察「監聽所有人 再過濾出有沒有人犯案」 兩者會一樣嗎? 其次,監聽的對象是刑案嫌疑者,尚且要經過申請開票, 只是違反交通規則有更嚴重嗎?違規停車是犯罪嗎?要判刑嗎? : 就如同開大腸癌手術治療 : 可以用傳統開腹手術讓你痛不欲生 : 但是可以用腹腔鏡手術甚至是最新的機器人達文西手術 : 讓你幾乎不會疼痛 術後馬上可以下床走路 : 我想連文組的都會想優先選擇腹腔鏡或是機器人手術 : 目的一樣都是要切除病灶 只是手段不同 其實您舉的例子非常好! 讓病人受最少傷害後遺症更少的手術方法更好,不是嗎? 所以行政法上也是一樣,在行政手段選擇上,要以對人民權益「最小侵害」為最優先! 既然有這麼多方法可以改善違停,更好的方法當然是後遺症更小、不傷腸胃的方法, 而且違停相對只是感冒之類的輕微病症, 會有人為了感冒引起的頭痛去切除前額葉或是作放射治療嗎? 如果上面的例子大家覺得奇怪,難道違停是嚴重的犯罪嗎? 那就先去修改刑法,看要把違停改成關幾年的重大犯罪再說吧! : : 佩琪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她自己是一般人,24小時抓違停,「利用員警的眼睛和監視器 : : 的眼睛到底有何不同?」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501/602976/ -- 「這些年來最愛中國的不是中國的百姓,而是台灣的明星、商人、文人和政客」   -作家余杰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大國沉淪》推薦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51.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551265.A.436.html
Mayinggo: 柯粉只會覺得法律人在賣弄啦 05/02 15:22
magamanzero: 事實上電腦撿土豆就不是無差別舉證了 05/02 15:24
噗 照你這麼說 中國的無差別網路監聽也沒有侵害人權 中國也有針對 關鍵字去過濾 XDD
Mayinggo: 那你挑違規的看阿 憑什麼沒違規也要被看 05/02 15:25
amovie: 事實上找出以前為何可以使用監視器取締交通違規的立論就好 05/02 15:26
magamanzero: 阿現在不是說要節省人力用電腦看? 這篇也說了阿 05/02 15:26
amovie: 明明就有 檢舉後可以用監視器開的的現行規定 05/02 15:27
amovie: 難道這條是柯粉動員後援會 加上去的? 05/02 15:27
showwin: 討論啥啦..重磅新聞姚立明說已經決定用感應器 感應到才拍 05/02 15:29
很好啊!我在幾天前 #1LEdTxS2 #1LFoeOsN 就建議過 用感應器技術上比較可行 也較少爭議了
gndelo: 舉例不好 道路臨檢也是無差別啊 05/02 15:29
skyringcha: 監視器是照路面不是照所有人好嗎 05/02 15:30
skyringcha: 沒罰你錢監視器還不是照著整個城市 有罰你錢就是沒人 05/02 15:30
Mayinggo: 人不會被照到喔 你的監視器真特別 05/02 15:31
skyringcha: 權 沒罰你錢就是有人權這樣? 05/02 15:31
amovie: 感應到才拍 感應到才罰款的監視器如果不合法 05/02 15:31
amovie: 這樣國庫要吐出上億罰款了 05/02 15:32
john50710: 怎麼還在那邊照馬路沒侵犯隱私 05/02 15:32
amovie: 我真的很希望柯P是錯的 這樣我就能收到一筆"退稅"XDDDDD 05/02 15:33
showwin: 不合法啥啦 跟高速公路一樣標示這裡有檢舉用監視器 05/02 15:33
skyringcha: 你連所有人和違規的人都分不清楚 XDD 05/02 15:33
amovie: 如果柯P又對了 那就是法律專家褲子又沒穿了 05/02 15:33
greedypeople: 根本假柯粉真阿六也不一定 05/02 15:34
she210289: 其實柯P如果找一下軟體商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05/02 15:34
she210289: 現在要寫出有違停才錄影or拍照的系統太簡單了 05/02 15:34
she210289: 安控現在已經可以智慧農業了..這根本簡單 05/02 15:36
※ 編輯: Verola (1.163.51.248), 05/02/2015 15:38:34
amovie: 可惡 樓上把我退稅的美夢打醒了 05/02 15:37
nakayamayyt: 違停有分輕重 不是全部都可以用影響輕微帶過 05/02 15:37
magamanzero: 沒有人說這沒侵害人權好嗎 所以才有"最小侵害" 05/02 16:00
magamanzero: 紅燈 超速照相 都是侵害人權 程度上不同 法益衡量 05/02 16:01
magamanzero: 不然為何刑案可以調監視器? 法益取捨罷了 05/02 16:01
magamanzero: 以對岸來說 黨的利益高於一切 人權當然沒有 05/02 16:02
magamanzero: 但是現行既然有超速照相 那以這為標準最為最小侵害 05/02 16:03
magamanzero: 取締違停是否可行? 死抓著一點點點的人權 完全沒邏輯 05/02 16:04
magamanzero: 說這麼多 我只問超速照相開罰可以不可以? 05/02 16:08
bobobola: 你拿刑案跟違停類比 佩服佩服 05/02 16:11
capsspac: 幫推 05/02 17:21
selina0508: 超速可以開罰可以啊 05/02 18:09
goenitzx: 監視單一地點違停為什麼是算監視所有人? 05/02 19:55
goenitzx: 超速照相所監視的對象比較起來監視範圍還比較大多了 05/02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