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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Cnow (有圖有真相)》之銘言: : 台灣很多法律其實已經跟不上時代, : 立法院整天在打架翻桌,連法都立不好。 : 監視器的各種應用早就氾濫了,現在單純用監視器在重點區域舉發違停, : 居然還有一堆人拿釋字出來反對,說會影響隱私權? : 殊不知現在的監視技術,已經發展到哪邊去了? : 攝影機的自動監控能力,只是檢測出違停再舉發,這個一點都不難, : 產業界早用到不想用了。 : 這突顯了台灣過去不只行政怠惰, : 其實立法也是怠惰,兩者交相賊。 : 立法怠惰,司法再拿不合時宜的法來執法,那就更是莫名其妙。 : ※ 引述《marine658 (天使妒忌)》之銘言: : : 這次台北市熱點違停,要用監視器舉發,引起討論 : : 那雪山隧道用監視器來舉發違規,怎沒有人去抗議 : : http://goo.gl/0myWz4 : : 可以請大大們幫小魯弟解釋其中差異嗎?? 如果每個法官都是錢法官的看法,實務上就會變成: 洨屁孩闖紅燈,警察攔下來開單,法官稱警察不行用監視器證明有闖紅燈,撤單。 洨屁孩闖紅燈,警察攔查,洨屁孩跑給警察追,結果雷殘出車禍,警察賠錢賠不完。 洨屁孩闖紅燈,警察當作沒看到,民眾爆料媒體,警察瀆職。 警察在易肇事路口架設錄影機錄違規,警察搶錢。 違停也是有刑責的,當違停車輛造成車禍有傷亡時,就有過失傷害或殺人之虞了,只是大 家都想自己不會這麼衰, 沒這麼嚴重吧。 法律有很多學說,也是因人而異的,惡法亦法,議員立委成天開會打架,立法修法也是以 利益衝突為優先,不會以人民為優先,人民慢慢醒悟台灣就有救了,柯p就是ㄧ盞明燈啦~ ~~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49.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310470.A.0DB.html
Jason0813: 人類的救星 智慧的燈塔 04/29 20:29
panzerbug: 中肯 04/29 20:29
ccc101419: 以你的論點應該說惡法非法才對吧? 自相矛盾? 04/29 20:49
JyouItsu: 你分的清錄影機跟監視器的差別再說 04/29 21:30
JyouItsu: 看錯語意sorry 04/29 21:35
balberith: 道路上那些由警察局裝設的監視器法源依據是警職法,當 04/29 21:41
balberith: 中就有明文裝設目的、範圍,當警方拿影像檔做出超出警 04/29 21:42
balberith: 職法當初授權的範圍時,法官依法審判真的有錯嗎? 04/29 21:43
balberith: 當初允許你裝監視器是目的是維持治安(刑事事件),結果 04/29 21:44
balberith: 警察拿來開單(行政處分),警察隨便就能逾越授權是好事? 04/29 21:45
nel624: 你是錢法官?? 04/29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