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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aGmon (哆啦G夢)》之銘言: :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律不為你服務 :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29/1680291 :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提到,希望台北市的違停熱點可以改採監視器取締,引發 : 議論。除了有法官提出不同觀點外,學者也有所質疑。 : 對於這件事,柯文哲日前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非人服務法律,直言想不通的人是「腦袋裝 : 大便」。28日再度被問到這個問題,柯文哲說,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 : 是奇怪的事。他重申,民主國家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方法,北市府目前已經決定用監視器 : 取代員警人力取締交通熱點,避免讓員警當稻草人,因為他個人非常反對主管不把人力當人 : 力在用,敦南派出所的人力幾乎24小時都站在那邊當稻草人,這是不愛惜部下的使用,所以 : 他寧可用監視器在那邊取締,北市府也不會把1萬4000多支的監視器拿來取締、開罰單,他 : 說自己還是非常務實的,監視器的主要目的還是交通跟治安,只是依據特殊的情形做彈性使 : 用。 : 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則是在臉書發文指出,「1.以前有個人權鬥士主張政府應該在刑餘者 : 身上裝個晶片,這樣才能夠維護社會治安。2.現在有個市長主張在重點地區裝監視器,抓違 : 規停車。3.將來有個護〇盟主張藝人亂搞關係,弄到大家的家庭倫理觀念都被破壞了,所以 : 應該在重點或累犯藝人家門口裝監視器,觀看他們有沒有帶配偶或固定性伴侶以外的人進入 : 公寓。」 有點難想像, 這是台大法學教授說出來的話, 怎麼會單純只討論「好人壞人」或是「侵犯程度」? 不用考慮公益性? 你的「比例原則」上哪去了? --------------------- 在刑餘者身上裝晶片, 在私領域 監看 私領域 vs 公益性 高度侵犯 + 高度侵犯 中~高度 在這個case中, 會有部份人傾向於公益性更重要、犯人沒人權, 所以支持。 實務上因為一些性侵犯再犯率太高, 所以實施電子監管。 在家門口裝監視器看藝人, 在公領域 監看 私領域 vs 公益性 低度侵犯 + 高度侵犯 極低度 這個case保證會被罵爆, 因為基本上不具公益性, 任何侵犯都是多餘的。 在教室裝監視器, 在準公領域 監看 準公領域 vs 公益性 中度侵犯 + 中度侵犯 中度 這個case如果要拿出來吵, 保證也事正反兩派都有 -----------回到停車監看--------- 在重點停車區域裝監視器, 在公領域 監看 公領域 vs 公益性 低度侵犯 + 低度侵犯 中度 在這個case中, 其實大概是因為柯P才有這麼多砲火。 這樣的侵犯程度換取這樣的公益性, 是否恰當可以討論, 這就是他媽的名為「比例原則」的東西, 如果現行法律無法涵蓋處理, 那該是去修法, 柯p是把國王的新衣戳穿, 請幫國王把褲子穿上, 而不是幫國王橋一個奈米屌不會曝光的角度, OK? 我不是法律學科, 但有些東西真的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 李大教授怎麼可能會搞不清楚? : 李茂生說,「好,你贊成幾項?通常腦袋瓜裡面裝〇〇的人會贊同1與2,但是反對3。原因 : 只在於他們認為1與2是壞人,而3不是(只有少數人認為這些藝人是壞人)。但是3的選項換 : 成:人本基金會認為現在老師體罰還是很嚴重,所以應該在自己的小孩上課的教室內裝上監 : 視器。那麼你的選項會改變嗎?」 : 李茂生表示,理解了沒有?「除了隱私的問題外,更重要的是好人與壞人這種二元區分符碼 : 的使用,以及權力濫用的問題」。主張不做壞事不怕被人拍的覺醒公民啊,請對號入座。 : 另外,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也說,請法官們準備好了,大家也快幫忙製造幾個判決機會吧 : ,想釋憲的人可以開始籌組團隊了。她還說,「咦?還是,去年公開說用監視器開違停單就 : 是警察國家的觀傳局長簡余晏前議員,要不要來當釋憲聲請人啊?」 : 對於柯文哲說打定主意,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是奇怪的事。劉靜怡認 : 為,真的挺好笑的:明明人家跟你說法律爭議重點是隱私權,你就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 : 考卷可以這樣答嗎?雞同鴨講,莫此為甚啊。你打定主意沒有用啊,法律真的不為你服務啊 : ,你要不要問問你的委任律師呢? : 對於有網友批柯像希特勒,劉靜怡認為,實在太客氣了:希特勒當年可是有形式法律當依據 : ,才亂搞成災的吧?希特勒哪比得上沒有法律依據也執意要亂搞的poo-poo腦袋市長呢?打 : 定主意就可以不受法律與憲法拘束嗎? 這到底是誰危言聳聽呢?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到底是 : 法律程度太差?還是發言風格太像國民黨?怎麼聽起來內容好像那些當年執意要全民按指紋 : 的K黨發言人啊? -- (鳥籠公投法修正) 簡單多數制、降低連署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 (選罷法修正) 罷免 可宣傳、罷免連署門檻降低、罷免門檻降低、簡單多數制 (政黨法立法) 政黨法立法、 國民黨黨產歸零 (立法院席次修正) 聯立制、降政黨門檻、票票等值、增加席次、交錯 任期制 (陽光法案修正) 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正、政治獻金刑法罪、獻金公告上網 (議會 自治事項) 選議長具名表決 國民黨尚未倒! 請繼續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67.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94566.A.88D.html
hermanwing: =====柯p說要有光,這世界就有了光==== 04/29 16:03
國民黨說要改課綱, 就改了課鋼
leron: 黨工只要推柯粉就可以領五擺了 04/29 16:04
GR1v: 人家在講社會學的東西,不是法釋義學 04/29 16:04
但他是法學教授啊啊啊啊啊
hermanwing: 你不是法律學科,然後說法律教授錯了XDDD 04/29 16:04
不然你請他解釋一下「比例原則」「必要性原則」
e7660239: 柯屁說屎很好吃 化糞池就空了 04/29 16:04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06:39
hermanwing: 鄉民超強啦XDDD 04/29 16:05
ccc101419: 這篇還有點道理 04/29 16:05
ccc101419: 不過你這種違憲性標準應該是美國在踩取的 04/29 16:06
一些民主憲政的基本運作原則 正常民主國家應該都不會差太多
realmeat: 犯人沒人權.XD 沒人權直接槍斃就好了, 因為不配當人 04/29 16:06
trohlens: 柯P說心意已決 反對的人腦袋都裝大便 這叫民主素養? 04/29 16:07
我這篇可沒這樣認同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07:57
VVizZ: 你都講到比例原則了 把三個子原則拿出來檢驗不就有答案 04/29 16:07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08:22
GR1v: 法學院教授不能講社會學、犯罪學? 04/29 16:08
screwer5566: 侵害程度越低 比例原則的必要性門檻也會隨著降低 04/29 16:08
p23j8a4b9z: 那我裝行車記錄器有犯法ㄇ 04/29 16:08
screwer5566: 如果真的立法的話,這種非侵犯權利核心的限制很容易 04/29 16:08
GR1v: 你知道有法律史、法律經濟分析、法律社會學這些東西嗎? 04/29 16:08
那也應該先以比例原則為前提去談 不然有啥意義?
screwer5566: 就能通過違憲審查,大概只需要手段與目的合理關聯性 04/29 16:09
screwer5566: 即可 04/29 16:09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10:43
mlda888: 就李大法匠阿 不意外 04/29 16:10
kkk85755: 說反了 因為是柯P才有人護航 04/29 16:10
MephistoH: 有些學者只會玩文字...唉... 04/29 16:10
william0612: 因為是文組 04/29 16:13
qwesd611: 跟總統一樣呀!學法律的玩法律. 04/29 16:14
amovie: 說到底 就是法界人士無法完全自圓其說 04/29 16:14
chi0425: 果然是河粉..... 04/29 16:16
如果認為我說的有違基本民主法治常識 歡迎打臉 推個河粉就太沒有意義了 畢竟我認為能不能設 該怎麼設 違停監視器 可以討論的 要找出比例原則的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17:39
MaRiaNi: 理組思維vs文組思維=行動vs嘴砲 04/29 16:16
GR1v: 蛤?阿就不是在談法律操作為什麼要以比例原則為前提? 04/29 16:16
哪個民主國家立法執法不以比例原則為前提?
skyleo: 隱喻~隱喻~懂嗎~他如果講錯就是隱喻啦~ 04/29 16:17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18:25
skyleo: 不過不同國家會有不統審查標準唷,所以你認為中度也不一定 04/29 16:18
是的 這跟國情民情(人民的價值標準)有很大的關係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18:59
YMSH205: 不過比較好奇中度 輕度 重度是怎麼劃分? 04/29 16:19
技術上來說就是國民的價值標準、習慣、配上民主憲政的基本原則
trohlens: 自己說的話程度如何 招來的炮火程度也差不了多少 04/29 16:19
YMSH205: 是用尺度還是用量表?還是用某種評估方式 04/29 16:19
YMSH205: 這個部份挺好奇的 04/29 16:20
這篇的評斷是我依照一般大眾的平均感覺寫的 當然只是舉例 也許我的認知與大眾有偏差 在這點打臉還請小力點 <(_ _)>
cityman0915: 不知所謂,交通法規處罰人民的規定不是這樣搞的。 04/29 16:20
我沒聽說交通法規立法與處罰人民時不用考慮比例原則問題
trohlens: 李茂生反諷柯批 還要說明甚麼是比例原則? 說了柯會懂? 04/29 16:21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22:28
YMSH205: 那這樣你的結論就會有問題阿XDDDDDDDDD 04/29 16:22
額, 我實在沒法為了這篇就去做個普查、民意調查。 所以如果真的跟大眾認知偏差太多還請打臉。 不過基本邏輯是一樣的, 比例原則問題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24:04
YMSH205: 那原PO保重!! 04/29 16:23
mlda888: 幫補血 04/29 16:24
VVizZ: 到第二階就是價值判斷問題了阿 考量侵害性最小的話 04/29 16:25
VVizZ: 警察實地拍攝違規並當場開單告發的侵害性小(如以正確率高) 04/29 16:26
VVizZ: 還是用機器判斷正確率高 或者其他方向的價值判斷 04/29 16:27
kuter: 國民黨說要改課綱, 就改了課鋼 XD 04/29 16:27
bkool: 主要是法律保留原則就不符合了吧 04/29 16:27
VVizZ: 因為機器判斷到最後有權開單的還是人 他在當場比較能審酌 04/29 16:27
VVizZ: 情況甚至使用裁量權來決定勸離還是開單 正確率會低於在辦 04/29 16:28
VVizZ: 公室看錄影嗎 04/29 16:28
我想這些都是能討論的 但我想不是拿「好壞人二元論」「監視藝人帶誰回家」這種奇怪的論調來亂打臉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30:44
leo6315: 欸 低度侵犯是他媽的你自己認為的喔 04/29 16:31
leo6315: 有本事台北市民公投 看覺得低侵犯性的有沒有過半 04/29 16:31
VVizZ: 其實社會科學說穿了到最後核心都是價值判斷啦~ 04/29 16:31
kudo0930: 比例原則是最後的帝王條款 04/29 16:33
trohlens: 討論? 柯P自己都拒絕討論 你還想討論什麼? 04/29 16:34
那就請市議會處理吧, 看是要禁止還是訂出辦法規則。
kudo0930: 不是什麼事情都先討論比例原則,那還要其他法律做什麼 04/29 16:34
好吧, 我沒有讀過所有法律, 但我想今天舉的案例、違停抓停車, 這個應該有很高的比例原則問題。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36:25
VVizZ: 這倒是 因為現在連法律保留都過不了 但是想修法的過程 04/29 16:34
VVizZ: 中還是不能避免比例原則的討論 04/29 16:35
VVizZ: 柯文哲要作的事情是 1.閉嘴 2.實行方案地段時段拿出來 04/29 16:36
VVizZ: 給大家好好檢驗過一輪 不然都是放假議題害人相咬的把戲 04/29 16:37
rahim03: 就說郝龍斌3年前就提過了 也被罵的半死 04/29 16:37
rahim03: 今天換人提 就把反對的都打成柯黑了 04/29 16:37
不 郝龍彬三年前提我根本不知到他有提 實際上也沒什麼人討論 我猜大概就是八卦不到五篇左右的量 市議員開罵當然是理所當然 今天罵柯P我也認為合理 只是今天會熱成這樣真的因為他是柯P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39:10
VVizZ: 再怎麼樣也得先說服市議會給你修這個自治條例 04/29 16:37
wahaha99: 也是啦 04/29 16:39
rahim03: 三年前郝龍斌被轟的時候 會有人出來說反對的都是郝黑嗎 04/29 16:42
rahim03: 如果不是柯P 會有這麼多人出來幫他護航? 04/29 16:42
三年前轟郝的比例可能99% 今天轟柯的比例可能50% 但轟郝的總量加起來 還遠比不上今天轟柯的總量 然後你就會覺得各種洗板 各種砲轟 各種護航 這真的是因為他是柯p ※ 編輯: wahaha99 (1.162.67.74), 04/29/2015 16:47:32
tortoise1017: 當初郝時PTT上根本沒反應 贊成反對50% 沒意見的居多 04/29 17:11
fanta1331: 不用畫紅線 鋪雞爪釘就好 04/29 17:32
v32767: 你應該是國際上討論比例原則的大家吧,沒看過有人這樣用 04/29 18:23
k04121226: 這次犯法學專家出來談其實是精彩的 04/29 21:17
k04121226: 但是一堆水準比他們低很多的法律系、社會系的只能在那 04/29 21:18
k04121226: 柯粉柯粉的亂喊 完全就像是之前被柯壓太久的可憐蟲阿 04/29 21:18
k04121226: 好不容易有見識可以出來透氣當然群起出巢 04/29 21:19
nel624: 你連比例原則是什麼都還懂不清楚 竟然敢說法律學者錯了XD 04/29 22:07
nel624: 公益性的低中高度不是你說了算 違憲審查也不是這樣操作的 04/29 22:08
nel624: 更何況 目前這樣做根本不符法律保留原則 04/29 22:09
TFTLCD: 台灣跟北韓其實可以考慮建交 04/29 23:56
Syffence: 很有道理 但我覺得取締違停是高度公益 04/30 03:29
tiuseensii: 柯粉護航無極限 04/30 09:56
nakayamayyt: 比例原則才是第一件要考慮的事情 04/30 10:27
staypositive: 就有人要靠批柯找存在感啊 04/30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