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wenkuo: 那些人自己就在違停,當然不樂見柯p下猛藥抓啊 04/30 07:38
→ owenkuo: 以前違停要找民代抽單 04/30 07:39
噓 LOWFEEL: 提出爭議大的方案卻要別人擦屁股? 04/30 07:39
→ owenkuo: 現在進化成直接批上法律從業人士的外套給你從上位概念打 04/30 07:39
→ owenkuo: 連找關說喬王抽單都省了多厲害 04/30 07:39
→ LOWFEEL: 法官是判決有沒有違反法律規範,又不是幫人想政策 04/30 07:40
推 zero09107: 說穿了就一堆垃圾人想違停又不想被開單 04/30 07:40
推 Beard5566: KMT政見就是腦殘 柯P政見反對就是腦袋裝大便 04/30 07:41
→ bg00004: 但是這次我也反對柯P這樣的想法... 04/30 07:42
推 Tiphareth: 重點還是在熱點放置監視器 結果一堆人無線上綱說裝在 04/30 07:47
→ lhsieh: 法官比小七店員更慘,還要幫人找解決方案 04/30 07:47
→ Tiphareth: 家裡 裝在否商家店裡這種莫名奇妙的說.... 04/30 07:47
→ Tiphareth: 那群人到底有沒有意識到現在台北就一堆監視器了? 04/30 07:49
→ YoungLAN: 什麼都要對方想,那選市長不如選顆西瓜 04/30 07:49
→ Tiphareth: 而且政府可以強制在家內與商家內裝監視器嗎? 04/30 07:49
→ YoungLAN: 台北很多監視器,你以為監視器內容想看就能看喔 04/30 07:50
→ YoungLAN: 現在不是裝監視器的問題,是監視器要拿來幹嘛的問題 04/30 07:50
→ olaqe: 一堆恐龍法官難怪那些判決連常識都沒有 04/30 07:50
→ Tiphareth: 如果他們那些人反對被監控的話 現在應該主張目前的監視 04/30 07:50
→ Tiphareth: 器都撤掉 不是很害怕隱私被看光嗎? 04/30 07:51
→ YoungLAN: 本來路口監視器是為了刑事案件,或是為了釐清肇事責任 04/30 07:53
→ YoungLAN: 要看裡面的內容,是要合法申請才可以做 在比例原則上 04/30 07:54
推 bg00004: Tiphareth 你這樣說不正代表的的確有隱私問題嗎 04/30 07:54
→ YoungLAN: 是可行的 04/30 07:54
→ bg00004: 只是人們到底要不要重視這個隱私問題 04/30 07:54
推 Tiphareth: 我哪有說的確有隱私問題我是拿那些人的邏輯來去諷刺 04/30 07:57
→ sziwu1100: 是那兒侵犯人權???????? 04/30 07:57
→ Tiphareth: 如果監視器不是隨意想要調就調的 那麼那些人的前提根本 04/30 07:57
→ Tiphareth: 唬爛 04/30 07:58
→ YoungLAN: 如果變成拿來違規開罰,就連申請都不用申請了阿 04/30 07:58
→ sziwu1100: 所以照邏輯 把監視器裝你家也可以 反正國家保證平常不 04/30 07:59
→ sziwu1100: 偷看 只有要偵辦案件的時候才會調出畫面來看 這樣子在 04/30 07:59
→ YoungLAN: 不是裝你家,裝你家門口 家裡是沒辦法裝的 04/30 08:00
→ sziwu1100: 你家裝監視器如何/ 04/30 08:00
推 bg00004: Tiphareth 這不是諷刺啊..而是真的有隱私的問題 04/30 08:00
推 Tiphareth: 還在無限上綱說要裝家裡 你是有看到政府可以裝家裡嗎? 04/30 08:00
→ bg00004: 所以才會引發大家的討論..不是嘛? 04/30 08:00
→ Tiphareth: 所以拍馬路 拍你的車牌是有啥隱私問題?? 04/30 08:01
→ bg00004: 只要立法過了..就可以了! 04/30 08:01
→ bg00004: Tiphareth 再加裝監視器聽起來很扯 實際上也很扯 04/30 08:01
→ YoungLAN: 那這樣以後就會變成以後在政敵家門口裝監視器 04/30 08:02
→ bg00004: 但是只要立法過了..為什麼不行呢? 04/30 08:02
→ YoungLAN: 然後還可以24小時派替代役或是工讀生去監視 04/30 08:02
→ Tiphareth: 好好好 一碓無限上綱的.... 04/30 08:02
→ YoungLAN: 本來這種事情,就是一個例都不能開 04/30 08:03
推 purplvampire: 人都是自私的 04/30 08:05
推 purplvampire: 我家門口真的有監視器啊,上次去警局查有看到 04/30 08:06
推 zeumax: 法官不是立法官… 沒義務也沒有權利去更動法律 04/30 08:08
→ lamda: 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就對了,因為犯罪率居高不下 04/30 08:22
→ lamda: 你們這些酸民又提不出什麼好方法,因此不如徹底全民採指紋 04/30 08:23
→ lamda: 什麼?你說法官表示採指紋違憲?傻瓜,那些傢伙只會出一張 04/30 08:23
→ lamda: 嘴而以,不然你叫它提出不違憲又降低犯罪率的方法阿? 04/30 08:24
→ lamda: 你看它們也想不到吧,所以囉,我想到的這唯一的違憲的方法 04/30 08:24
→ lamda: 再還沒有更好的替代之前,爛方法就是好方法,所以管它 04/30 08:25
→ lamda: 違不違憲,為了降低犯罪率什麼手段都可以,因為 04/30 08:25
→ lamda: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嘛!只要目的正當就算手段離譜 04/30 08:26
→ lamda: 結果也會是好的,對了,監獄裡的死刑犯反正橫豎都是死 04/30 08:26
→ lamda: 現在養著它也是浪費國家資源效率,不如就先抓它出來收割 04/30 08:26
→ lamda: 器官,賣給有錢人,還可以充實國庫,增進全民福祉 04/30 08:27
→ lamda: 對了,照這樣說來那個一出生就殘廢的小朋友,為了國家發展 04/30 08:27
→ lamda: 福祉,既然它注定只是國家社會的拖油瓶,對整體沒有實益 04/30 08:28
→ lamda: 不如現在就把他了結了,讓國家資源可以用在創造更大的利基 04/30 08:28
→ lamda: 上,這樣人類一定會更加幸福美滿的,什麼?你說要是有一天 04/30 08:29
→ lamda: 我也變成這樣怎辦?傻瓜,當然是死道友不死貧道阿 04/30 08:29
→ lamda: 這麼簡單的問題還需要問嗎?當然是犧牲別人來成全國家 04/30 08:29
→ lamda: 輪到我的時候就自動跳過囉 04/30 08:30
噓 nel624: 原來現在台北市政府是由法官在當家做主、擬定政策喔?? 04/30 09:48
推 zebra7: 也是 是財團做主 應該先問問 噓噓東 胃硬充 04/30 10:34
噓 v32767: ... 04/30 10:39
推 yeanliu: 最後是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說了算。 04/30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