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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這些所謂的法學學者的論述 這件事到底跟隱私權有何關係 反對者:不可以在馬路上錄影那樣會侵犯隱私權 支持者:那現在四處都有的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是否都侵犯了隱私權 反對者:那不一樣行車紀錄器又沒有定點一直錄影 支持者:那換成巡邏車錄影抄牌你同意嗎? 反對者:現在連新聞都知道要遮蔽車牌了,只要一直錄有錄到不相干的車牌就不行 支持者:那如果是確知有違規情事才打開螢幕抄牌呢?? WTF... 監視器到底是啥 不就是管理人員和執法者的另一雙眼睛嗎 到底啥原因一定要員警到場站崗才行 現在員警值勤還都得配備一台錄影機 插在路口拿來當攔車檢查的證據 錄影不能拿來舉發 又說警察眼睛看到的不算 那通通別開單就好了呀 使用錄影監視設備到底會不會侵犯隱私權這點 我們先從隱私權看起 隱私權是什麼 依釋字603號解釋,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空間隱私,係指「 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私密隱私,係指「保 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 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很明顯的車牌不是個人資料 至於所謂的個人生活私密領域的侵擾在公共場合是很模糊的 更何況是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處處是監視器 你公司有沒有監視器?你學校有沒有監視器?搭電梯有沒有監視器? 提款有沒有監視器?走在路口有沒有監視器?去超商搭訕店員有沒有監視器? 甚至你騎車開車在路上你的後面前面左右都有監視器 那些人有誰徵詢過你的同意了?? 沒有,一個也沒有 最多就是貼個告示"錄影中請微笑" 就這樣而已 你怎沒反對??? 很簡單..因為你已經知道這些地方有監視器 你已經無所謂了 為什麼換成警察眼睛的延伸你就開始反彈了... 原因無他.. 你害怕公權力 你害怕你有一天會不小心觸法被抓到證據確鑿 你害怕有一天你要挑戰公權力的時候 這些檔案變成舉報你的最有力證據 從頭到尾不是隱私權的問題 因為這問題早就不存在了 或者說這問題十幾年來根本沒人重視 一人一信請你的公司拆除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你的學校拆除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電梯大樓拆除所有的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政府拆除所有路口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銀行拆除所有ATM設置的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超商移除所有的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立委立法禁止使用行車紀錄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因為你們這些人 我們大家 今天起突然覺醒 突然感覺到 不管是任何人都不能拿任何理由 強迫我們放棄隱私權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48.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94256.A.6D1.html
showwin: 推 反對警察在路邊意淫正妹!!! 04/29 15:58
p23j8a4b9z: 你是河粉對不對 河粉不意外 04/29 15:59
oldmangoes: 柯p是先拋出議題測風向拉 柯粉不用著急 04/29 15:59
realmeat: 追查犯罪跟違規開單是兩個不同層級的事, 偏偏混著講 04/29 16:00
這位大哥 如果您的議題是隱私權的話 哪有犯罪違規開單的問題 要是真要說的話.犯罪做出發點就更嚴重了 你站在前面 人家就把你當犯罪的預備犯這樣有比較好嗎?? 監視器檢舉違規停車才把你當違規停車的可能罰則而已
grooving: 廢文 一個是錄來出事時當証據 一個是錄來從裏面找違規 04/29 16:00
同上 如果你的理由是隱私權的話 少跳針用途
insaneLin: \拆除監視器/\拆除監視器/\拆除監視器/\拆除監視器/ 04/29 16:00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4/29/2015 16:02:51
lalasnow: 不同東西 邏輯不通 廢文 04/29 16:00
grooving: 基本的差別都不懂就不要來發廢文了 04/29 16:00
w76530: 那簡單啊,錄起來有人檢舉在來看 04/29 16:01
blueman1025: 你把所有監視器通通打成同一類??????????????? 04/29 16:01
nicolaschen2: 你到底有看懂大法官再說什麼嗎? 04/29 16:02
ccc101419: grooving已經很簡短卻正確的回答你了 自刪吧 04/29 16:03
我也回得很清楚了 主題如果是在隱私權的話 就少跳針使用方式不一樣~~~ 不管你怎利用那個影像檔 隱私權被侵害的事實已經造成~不會因為使用目的不同而消失
senior: 這幾天類似論點OP戰過又OP 換個人又當作沒戰過OP 沒完沒了 04/29 16:03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4/29/2015 16:04:41
ccc101419: 設置目的就不同了 這樣也能比?還叫別人不要討論不然就 04/29 16:03
ccc101419: 是跳針?? 04/29 16:03
blueman1025: 你知道監視器設置的目的嗎? 知道就不會通通成一類了 04/29 16:04
嚴格說起來憲法並沒有說到隱私權的部分 但是在大法官的解釋裡面說道 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 決定權 如果把車牌等資訊當成個人資料的延伸 你在錄影時必須徵詢所有人同意~ 現在我們的政府和各商家只不過是用偷吃步的方式 設置告示認為你看過這告示 或者告示設在明顯處就溜過去了 更多更多沒有經過同意的監視器在你我生活之中
henseneg: 違停地點就是不能停車, 專錄那區不算是錄來找違規吧!! 04/29 16:06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4/29/2015 16:08:12
DKer: 所以只要最終沒有揭露,就不違反大法官的解釋吧? 04/29 16:10
DKer: 監視器錄起來沒人看,時間到了就銷毀,算有揭露嗎? 04/29 16:10
t77133562003: 你就舉鐵路局的攝影機好了 一堆人答不出為啥能能設 04/29 16:10
上面有人問我知道監視器設置的目的嗎?還說知道就不會通通成一類 其實我第一時間看到愣了一下... WTF....你要錄我 居然還問我知道設置的目的嗎? 不是要錄的人必須要告訴我他為什麼要錄 並且徵詢我的同意嗎? 隱私權難道是要跪拜上呈給監視器的擁有者嗎???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4/29/2015 16:14:48
DKer: 我覺得你文中提的那些監視器如果有「良好的管理」,不能隨意 04/29 16:16
DKer: 供人觀看的話,應該沒有違反大法官解釋 04/29 16:17
smalltwo: 不管是否有良好的管理.大法官的解釋是說人民有決定權 04/29 16:18
smalltwo: 這個決定權的範圍包含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 04/29 16:18
smalltwo: 向何人皆露 04/29 16:18
DKer: 沒錯,人民有權決定是否揭露,以及揭露時的各種細節 04/29 16:19
smalltwo: 包括使用範圍使用方式都有決定權~所以套句版主們的話 04/29 16:19
smalltwo: 你有問過我嗎??? 04/29 16:19
DKer: 我是在想如果錄了但是不揭露,永遠沒人看到,就不違反解釋 04/29 16:20
smalltwo: 任何錄影不會沒人看到..沒人看到那還錄啥 04/29 16:20
DKer: 預防犯罪之類的,比如路口監視器要出了車禍才會調來看 04/29 16:21
DKer: 並不會24小時有人盯著 04/29 16:21
smalltwo: DK我懂你的意思但是請你想想.觀看的人難道只會看到關鍵? 04/29 16:22
smalltwo: 其他與案情無關的人車會不會被錄到看到??那些人有被告知 04/29 16:22
smalltwo: 他的隱私權使用嗎?? 04/29 16:22
smalltwo: 如果要把事情拿隱私權出來打.就會碰到這個問題 04/29 16:23
smalltwo: 不管管理人員有多良善,不管看的人多正直.有沒有徵求同意 04/29 16:24
smalltwo: 才是隱私權問題的關鍵 04/29 16:24
DKer: 我要仔細想想打結的地方XD 感謝~ 04/29 16:26
t77133562003: 環保局也一堆攝影機阿(歪頭 04/29 16:35
chudly: 行車記錄器可以舉發的事情這些法界人是沒說法阿 04/29 16:36
leo6315: 憑甚麼全盤信任執法者 你棒槌啊 04/29 16:40
smalltwo: 因為法條內有明確寫著檢舉要附上科學儀器的證據 04/29 16:43
smalltwo: 也就是錄影攝影證據~信不信是一回事有沒有徵詢是另一回 04/29 16:43
nel624: 主動和被動對隱私權的侵害是不同的 04/29 22:01
從你被錄下的那刻起隱私權就被侵害了 沒有經過你同意的任何攝錄都是侵害 不要再跳針怎使用了 就算有千百個正當的理由 隱私權的重點在同意 而非使用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4/30/2015 09: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