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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 引述《Aenyie (鍵盤小妹)》之銘言: : : 問題其實沒有很複雜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可以討論成這樣 : : 今天的問題很簡單 同樣沒有法律授權的事情還硬幹 : : 我們會不會因為身份不同 就給這些人不同的評價? : : 當方仰寧無視憲法的時候 我們戲稱他是超越憲法的男人 : : 當蔡正元瞎掰車上有警察撞人是阻卻違法事由的時候 : : 我們戲稱他是超越刑法的男人 : : 柯P 這個號稱白色力量 拿到了80萬票的高人氣市長 : : 在不顧眾多專家學者的建議情況下 : : 堅持要違反行政法及憲法上比例原則的時候 : : 我們該說他是什麼?? : : 柯P vs 國民黨 : : 今晚你選哪一道?? : : 話說 選前不是都說市政可以拿來i-voting嗎? : : 這件事情既然起爭議 乾脆來i-voting好了 呵呵 : 認為用監視器沒有侵犯隱私,是不是漏看了大法官說的定義? : ----------------------------------------依釋字603號解釋,可分為「空間隱私」與 : 「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空間隱私,係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 : 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私密隱私,係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 : 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 : 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 ---------------------------------------- : 大法官說了兩項「空間隱私」跟「私密隱私」,不要都少看ㄧ項啊!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335013 Google街景服務 歐洲人怕怕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位於英國倫敦北部郊區的布洛頓村,居民向來和善,但遇上網 路搜尋引擎龍頭Google提供的街景服務(Street View)攝影車,馬上便會變臉:大夥兒 攔住這輛裝了根桿子、上頭放置攝影機的攝影車,並找來警察質問駕駛近兩小時,才放他 走,他們就是不讓Google把他們村莊的街景放上網路。諸如此類的Google街景服務爭議, 也正在歐洲多國延燒。 認定侵犯隱私 Google雄心勃勃地推展Google地圖網站上的三百六十度街景影像服務之際,歐洲許多地區 都有與布洛頓村民同樣的質疑,街景影像有侵犯隱私之虞,在歐洲這個隱私權和網路資料 應用相關法令都比美國還嚴格的地區,這項服務在推出之初就面臨不少阻力。 希臘瑞士 要求取消 五月間希臘隱私權監督團體要求Google停止蒐集街景,直到該公司對街景影像資料會被保 存多久提出令人滿意的答案為止;德國主管機關也以類似疑慮,要求加強保護隱私。上個 月,Google街景服務在瑞士推出沒幾天,就遭瑞士政府下令取消,直到街景拍攝到的路人 面孔被以模糊處理、符合要求為止。 瑞士的質疑反映了多數人的憂慮,大家都怕無意間在尷尬情境下上了鏡頭,或者私人空間 入鏡,也擔心這些影像不知會如何被人使用。瑞士聯邦資料保護事務官員杜爾說:「隱私 權並未獲得充分保護。」 ====================================================== 人家街景車就在怕隱私侵害了 真沒種 不要違停 做壞事 何必怕監視器 就算警察把影像當韓劇看 我們也不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9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95945.A.FD5.html
bobobola: 台灣沒有隱私權的觀念 04/29 16:26
cashliu: 先幫補 04/29 16:26
STi2011: 當時有看過養顏的 04/29 16:26
STi2011: 眼 04/29 16:26
YMSH205: 還有奇怪的XD 04/29 16:27
JyouItsu: 柯粉:我不要隱私不行嗎? 04/29 16:27
MacOSX10: 英國監視器數量是英國google的幾十萬倍 04/29 16:28
j2squared: 監視器是把你的畫面公布在網路上了嗎 04/29 16:28
waijr: 他只是拍一個定點 且必須有告示 你車開過去車震讓他拍 04/29 16:28
waijr: 這樣是有快感 還是他侵犯你隱私.... 04/29 16:29
frank997: KMT搞警察國家都沒在怕了,監視器是在怕什麼? 04/29 16:30
lalasnow: 歐洲人都是黨工 04/29 16:30
lalasnow: 柯粉快來喔 04/29 16:30
Powertalk1: 監視器全憑機械力拍攝 無經人為操作 未有人之主觀意見 04/29 16:31
Powertalk1: GOOGLE 完全不同好嗎? 04/29 16:31
Powertalk1: 而且監視器內容不公開 04/29 16:32
警察監聽內容也沒公開 沒票沒法的監聽就不行 GOOGLR只是大概拍一下 監視器是天天拍 不特定人都拍 所觸及的法益數 誰比較多? ※ 編輯: flybow (1.169.198.6), 04/29/2015 16:35:06
amovie: 不要說台灣人不怕 法官都接受監視器的證據了 04/29 16:34
違停跟犯刑法是有一樣嗎? ※ 編輯: flybow (1.169.198.6), 04/29/2015 16:36:00
amovie: 如果不是柯文哲 台灣人還白癡被監視器內容被法官罰 04/29 16:35
kkk85755: 你拼錯字了 04/29 16:36
amovie: 幸好有柯文哲 許多恐龍法官用監視器開罰的判決 才出籠 04/29 16:36
amovie: 監視器當證據 並沒有都刑法 04/29 16:37
amovie: 台灣有闖平交道被罰 英國也有處罰違停 都利用監視器畫面 04/29 16:39
smalltwo: 就算不開單.看你的監視器還是跟看韓劇一樣呀 04/29 16:39
amovie: 除非恐龍案例撤銷 不然柯文哲絕對能合法使用監視器抓違停 04/29 16:40
smalltwo: 從您的論述很明顯的可以感覺出.您認為不開單就沒監視器 04/29 16:40
smalltwo: 只要一拿來開單,監視器就突然跑出來了 04/29 16:40
amovie: 也不用24小時看監視器 只要有人通報 警方再依監視器開單 04/29 16:41
amovie: 這才是減輕人力的做法 24小時監看又不是柯文哲說的 04/29 16:42
amovie: 合法使用方法又不是找不出來 04/29 16:43
amovie: 現在的確是 沒開罰 監視器就不存在 被開罰 監視器就冒出 04/29 16:44
amovie: 小二說的就是事實 雖然不是我的說法 04/29 16:44
berryc: 檢舉達人呢?? 這應該叫侵犯隱私達人吧不用罰到死嗎 04/29 16:59
berryc: 柯P這若不行,OK 那請拍照舉發的那些路人們一個個去死吧 04/29 16:59
berryc: 雙重標準最混帳了 04/29 17:00
berryc: 亂丟垃圾,違規停車....諸如此類都是執法人員可現場取締的 04/29 17:00
berryc: 照這邏輯通通都不行 以後不能接受照片當證據的舉發件 04/29 17:01
ljmk1246: 反正柯文哲放個屁 也一堆太監忙著護航說是香的 04/30 00:49
ljmk1246: 連測速照相都可以說是攝影機 真不知道誰腦袋裝屎 04/30 00:49
ljmk1246: 裝屎就算了 還一堆人護航搶著吃 真不簡單 04/30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