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bobola: 台灣沒有隱私權的觀念 04/29 16:26
推 cashliu: 先幫補 04/29 16:26
推 STi2011: 當時有看過養顏的 04/29 16:26
→ STi2011: 眼 04/29 16:26
→ YMSH205: 還有奇怪的XD 04/29 16:27
→ JyouItsu: 柯粉:我不要隱私不行嗎? 04/29 16:27
噓 MacOSX10: 英國監視器數量是英國google的幾十萬倍 04/29 16:28
噓 j2squared: 監視器是把你的畫面公布在網路上了嗎 04/29 16:28
推 waijr: 他只是拍一個定點 且必須有告示 你車開過去車震讓他拍 04/29 16:28
→ waijr: 這樣是有快感 還是他侵犯你隱私.... 04/29 16:29
推 frank997: KMT搞警察國家都沒在怕了,監視器是在怕什麼? 04/29 16:30
推 lalasnow: 歐洲人都是黨工 04/29 16:30
→ lalasnow: 柯粉快來喔 04/29 16:30
噓 Powertalk1: 監視器全憑機械力拍攝 無經人為操作 未有人之主觀意見 04/29 16:31
→ Powertalk1: GOOGLE 完全不同好嗎? 04/29 16:31
→ Powertalk1: 而且監視器內容不公開 04/29 16:32
警察監聽內容也沒公開 沒票沒法的監聽就不行
GOOGLR只是大概拍一下 監視器是天天拍 不特定人都拍
所觸及的法益數 誰比較多?
※ 編輯: flybow (1.169.198.6), 04/29/2015 16:35:06
→ amovie: 不要說台灣人不怕 法官都接受監視器的證據了 04/29 16:34
違停跟犯刑法是有一樣嗎?
※ 編輯: flybow (1.169.198.6), 04/29/2015 16:36:00
→ amovie: 如果不是柯文哲 台灣人還白癡被監視器內容被法官罰 04/29 16:35
推 kkk85755: 你拼錯字了 04/29 16:36
→ amovie: 幸好有柯文哲 許多恐龍法官用監視器開罰的判決 才出籠 04/29 16:36
→ amovie: 監視器當證據 並沒有都刑法 04/29 16:37
→ amovie: 台灣有闖平交道被罰 英國也有處罰違停 都利用監視器畫面 04/29 16:39
→ smalltwo: 就算不開單.看你的監視器還是跟看韓劇一樣呀 04/29 16:39
→ amovie: 除非恐龍案例撤銷 不然柯文哲絕對能合法使用監視器抓違停 04/29 16:40
→ smalltwo: 從您的論述很明顯的可以感覺出.您認為不開單就沒監視器 04/29 16:40
→ smalltwo: 只要一拿來開單,監視器就突然跑出來了 04/29 16:40
→ amovie: 也不用24小時看監視器 只要有人通報 警方再依監視器開單 04/29 16:41
→ amovie: 這才是減輕人力的做法 24小時監看又不是柯文哲說的 04/29 16:42
→ amovie: 合法使用方法又不是找不出來 04/29 16:43
→ amovie: 現在的確是 沒開罰 監視器就不存在 被開罰 監視器就冒出 04/29 16:44
→ amovie: 小二說的就是事實 雖然不是我的說法 04/29 16:44
→ berryc: 檢舉達人呢?? 這應該叫侵犯隱私達人吧不用罰到死嗎 04/29 16:59
→ berryc: 柯P這若不行,OK 那請拍照舉發的那些路人們一個個去死吧 04/29 16:59
→ berryc: 雙重標準最混帳了 04/29 17:00
→ berryc: 亂丟垃圾,違規停車....諸如此類都是執法人員可現場取締的 04/29 17:00
→ berryc: 照這邏輯通通都不行 以後不能接受照片當證據的舉發件 04/29 17:01
→ ljmk1246: 反正柯文哲放個屁 也一堆太監忙著護航說是香的 04/30 00:49
→ ljmk1246: 連測速照相都可以說是攝影機 真不知道誰腦袋裝屎 04/30 00:49
→ ljmk1246: 裝屎就算了 還一堆人護航搶著吃 真不簡單 04/30 00:50